1、ICS 65.150B 55备 案 号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B42DB42/T 12062016虹 鳟 淡 水 养 殖 技 术 规 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ainbow trout culture in fresh water( 报 批 稿 ) 2016-09-28 发 布 2016-11-30 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2/T 12062016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请
2、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十 堰 格 瑞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水 产 学 院 、 十 堰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十 堰 市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站 、 十 堰 市 绿 色 食 品 管 理 办 公 室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赵 晓 旭 、 王 庆 超 、 陈 明 学 、 罗 安 红 、 闫 仁 凯 。 DB42/T 12062016 1 虹 鳟 淡 水 养 殖 技 术 规
3、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虹 鳟 (Oncorhynchus mykiss Walbaum) 淡 水 养 殖 中 的 环 境 条 件 、 孵 化 、 鱼 苗 及 鱼 种 培育 、 成 鱼 饲 养 、 饲 料 质 量 和 鱼 病 防 治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具 有 冷 水 资 源 的 虹 鳟 淡 水 养 殖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4、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B 11607 渔 业 水 质 标 准GB/T 15805.2 鱼 类 检 疫 方 法 第 2部 分 : 传 染 性 造 血 器 官 坏 死 病 毒 (IHNV)NY/T 39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质 量NY 5051 无 公 害 食 品 淡 水 养 殖 用 水 水 质NY 5070 无 公 害 食 品 水
5、产 品 中 渔 药 残 留 限 量NY 5071 无 公 害 食 品 渔 用 药 物 使 用 准 则NY 5072 无 公 害 食 品 渔 用 配 合 饲 料 安 全 限 量SC/T 1030.3 虹 鳟 养 殖 技 术 规 范 人 工 繁 殖 技 术SC/T 1030.4 虹 鳟 养 殖 技 术 规 范 鱼 苗 鱼 种 培 育 技 术SC/T 1030.5 虹 鳟 养 殖 技 术 规 范 池 塘 饲 养 食 用 鱼 技 术SC/T 1030.7 虹 鳟 养 殖 技 术 规 范 配 合 颗 粒 饲 料SC/T 9101 淡 水 池 塘 养 殖 水 排 放 要 求 3 环 境 条 件3.1 水
6、源 与 水 质 环 境水 源 水 质 应 符 合 GB 11607的 规 定 。 养 殖 采 用 冷 水 溪 流 、 水 库 底 层 水 , 其 水 质 应 符 合 NY 5051的 规 定 ,养 殖 场 生 态 环 境 应 符 合 NY/T 391的 规 定 , 水 温 应 低 于 20 , 水 质 优 良 、 水 量 充 沛 。3.2 场 地 选 择选 择 养 殖 场 时 , 养 殖 场 3公 里 范 围 内 应 无 工 业 “ 三 废 ” ; 无 农 业 、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 无 医 疗 废 弃 物 及其 他 污 染 源 产 生 ; 养 殖 环 境 安 静 、 且 远 离 噪
7、声 源 。3.3 尾 水 处 理尾 水 处 理 池 采 用 分 区 净 化 , 在 池 中 设 立 沉 淀 区 、 浮 床 植 物 淡 水 鱼 净 化 区 、 沉 水 植 物 螺 类 净 化 区 等 , 各 区 域 用 网 布 分 隔 迂 流 , 逐 步 降 解 净 化 。3.4 尾 水 排 放 DB42/T 12062016 2 尾 水 排 放 应 达 到 SC/T 9101的 排 放 要 求 。4 孵 化4.1 孵 化 设 备采 用 平 列 槽 式 孵 化 , 其 构 造 参 照 SC/T 1030.3的 规 定 。4.2 放 卵 密 度每 小 槽 ( 40 cm40 cm)放 卵 密 度
8、 不 超 过 5000粒 。4.3 孵 化 条 件 4.3.1 应 避 免 光 线 照 射 、 防 止 震 动 。4.3.2 水 质 清 澈 , 无 杂 质 和 悬 浮 物 , 溶 氧 高 于 6.5 mg/L, 水 温 应 低 于 13 , 最 适 孵 化 温 度 为 9 。4.4 孵 化 管 理保 持 水 流 畅 通 , 定 期 消 毒 , 控 制 水 霉 菌 着 生 , 消 毒 用 药 应 符 合 NY/T 5071的 规 定 。4.5 发 眼 卵 运 输发 眼 卵 采 用 干 法 运 输 , 操 作 应 按 SC/T 1030.3的 规 定 。4.6 出 苗 及 管 理破 膜 上 浮
9、后 将 仔 鱼 移 入 饲 育 槽 中 , 严 格 分 离 卵 膜 和 仔 鱼 , 调 整 注 水 量 , 保 证 溶 氧 充 足 , 同 时 清 除 死苗 , 保 持 饲 育 槽 清 洁 卫 生 。 5 鱼 苗 和 鱼 种 培 育5.1 鱼 苗 培 育5.1.1 饲 养 条 件5.1.1.1 饲 育 槽 和 鱼 苗 培 育 池 。 饲 育 槽 构 造 见 SC/T1030.3; 鱼 苗 培 育 池 以 长 度 15m 30m, 宽 度 2m3 m 为 宜 。 鱼 苗 培 育 池 应 设 置 在 上 水 流 处 , 并 联 排 列 , 水 深 控 制 在 0.2 m 0.3 m。5.1.1.2
10、 培 育 最 适 水 温 10 12 , 每 10万 尾 鱼 苗 注 水 量 为 10 L/s。5.1.2 鱼 苗 质 量应 为 体 质 健 壮 的 上 浮 稚 鱼 。 5.1.3 放 养上 浮 稚 鱼 在 饲 育 槽 内 的 放 养 密 度 为 10000尾 , 培 育 2周 后 移 入 培 育 池 , 放 养 密 度 为 5000尾 。5.1.4 投 饲 DB42/T 12062016 3 5.1.4.1 采 用 全 价 配 合 饲 料 作 为 开 口 饲 料 , 饲 料 粒 径 应 与 鱼 种 口 径 相 适 应 。 饲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SC/T1030.7的 规 定 。5.1.
11、4.2 鱼 种 规 格 15g 以 下 , 每 天 投 喂 6 次 8次 ; 鱼 种 规 格 15 g 以 上 , 每 天 投 喂 4 次 。5.1.4.3 日 投 喂 率 参 照 SC/T 1030.4 的 规 定 。5.1.4.4 投 喂 应 定 时 、 定 质 、 定 量 , 投 喂 量 以 鱼 饱 食 量 的 80 %为 度 。5.1.5 日 常 管 理勤 刷 闸 门 , 及 时 捡 出 死 苗 , 定 时 清 污 , 保 持 水 流 畅 通 和 良 好 的 养 殖 环 境 。5.2 鱼 种 培 育5.2.1 饲 养 条 件 5.2.1.1 鱼 种 培 育 池 以 长 方 形 为 宜
12、, 规 格 为 长 30 m 40 m, 宽 3 m 4 m为 宜 ; 水 深 控 制 在 0.3 m0.4 m。5.2.1.2 最 适 水 温 16 18 , 最 高 水 温 不 得 超 过 22 。5.2.2 鱼 种 质 量游 泳 活 泼 , 体 质 健 壮 , 无 伤 、 无 病 、 无 畸 形 。 同 一 池 的 鱼 种 规 格 整 齐 一 致 。5.2.3 注 水 量 和 放 养 密 度注 水 量 和 放 养 密 度 按 照 SC/T 1030.4的 规 定 , 一 般 幼 鱼 放 养 密 度 为 1000尾 /m 3 3000尾 /m3, 规 格 3g5 g的 鱼 种 放 养 密
13、度 为 200尾 /m3 300尾 /m3, 规 格 20g左 右 的 鱼 种 放 养 密 度 为 80尾 /m3 100尾 /m3。5.2.4 投 饲采 用 全 价 配 合 饲 料 , 饲 料 粒 径 应 与 鱼 种 口 径 相 适 应 。 投 饲 应 定 时 、 定 位 、 定 质 、 定 量 。 日 投 饲 率 及日 投 饲 次 数 参 照 SC/T 1030.4的 规 定 。5.2.5 日 常 管 理定 期 筛 选 与 取 样 , 根 据 鱼 体 大 小 规 格 进 行 分 级 饲 养 , 一 般 在 鱼 大 小 规 格 为 3 g、 10 g时 进 行 分 池 作业 控 制 密 度
14、满 足 5.2.3要 求 , 其 他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同 5.1.5。6 成 鱼 饲 养 6.1 饲 养 条 件6.1.1 流 水 池 以 长 方 形 为 宜 , 长 宽 比 为 4:1 7:1。 每 个 流 水 池 面 积 不 宜 超 过 200 ; 水 深 0.6m 1.2m, 流 水 池 以 并 联 排 列 、 阶 梯 错 落 为 宜 。6.1.2 适 宜 水 温 10 20 , 最 适 水 温 12 18 , 最 高 水 温 不 得 超 过 20 。6.1.3 流 速 保 持 0.02 m/s 0.16 m/s。6.2 鱼 种 放 养放 养 鱼 种 的 质 量 和 规 格 按
15、SC/T 1030.5执 行 , 放 养 量 应 根 据 注 水 量 、 池 水 交 换 率 和 饲 养 管 理 水 平 而定 , 通 常 规 格 20 g 50 g的 个 体 放 养 密 度 为 80尾 /m 3 100尾 /m3; 规 格 100 g左 右 的 个 体 放 养 密 度 为 40尾 DB42/T 12062016 4 /m3 50尾 /m3; 规 格 150g以 上 的 个 体 放 养 密 度 为 20尾 /m3 30尾 /m3; 规 格 200 g以 上 的 个 体 放 养 密 度 为 15尾 /m3 25尾 /m3。6.3 饲 养 管 理6.3.1 投 喂 应 防 止 饱
16、 食 或 过 量 , 日 投 饲 率 可 参 照 SC/T 1030.5 的 规 定 。6.3.2 池 塘 水 中 溶 解 氧 应 保 持 在 5 mg/L 以 上 , 氨 氮 应 控 制 在 0.0075 mg/L 以 下 。6.3.3 鱼 池 应 建 有 排 污 系 统 , 保 证 定 期 清 污 , 控 制 水 质 环 境 卫 生 , 减 少 鱼 病 发 生 。7 饲 料 质 量饲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SC/T 1030.7的 规 定 。 饲 料 安 全 指 标 限 量 应 符 合 NY 5072的 规 定 。8 鱼 病 防 治 8.1 防 治 原 则8.1.1 贯 彻 “ 预 防
17、为 主 、 综 合 防 治 ”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8.1.2 发 眼 卵 的 引 进 应 按 照 GB/T 15805.2的 规 定 进 行 检 疫 和 消 毒 。8.1.3 池 塘 和 生 产 工 具 应 按 照 GB/T 15805.2 的 规 定 消 毒 。8.2 防 治 方 法8.2.1 常 见 鱼 病 的 防 治 方 法 见 表 1。表 1 虹 鳟 常 见 鱼 病 的 防 治 方 法常 见 鱼 病 类 别 防 治 药 物 用 法 与 用 量 传 染 性 胰 脏 坏 死 症 聚 维 酮 碘 ( 有 效 碘 1%) 发 眼 卵 浸 浴 : 30 mg/L 50 mg/L, 5 m
18、in 15 min。传 染 性 造 血 器 官 坏 死 症 聚 维 酮 碘 ( 有 效 碘 1%) 发 眼 卵 浸 浴 : 30 mg/L 50 mg/L, 5 min 15 min。肠 炎 病 大 蒜 素 粉 ( 含 大 蒜 素 10%) 口 服 : 200 mg/kg体 重 , 连 续 给 药 投 喂 4 d 6 d。细 菌 性 鳃 病 磺 胺 间 甲 氧 嘧 啶 口 服 : 50 200 mg/kg体 重 , 连 续 给 药 投 喂 4 d 6 d;第 一 天 药 量 加 倍 。烂 鳍 病 磺 胺 嘧 啶 口 服 : 100 mg/kg 体 重 , 连 续 给 药 投 喂 4 d; 第 一 天 药量 加 倍 。水 霉 菌 病 氯 化 钠 ( 食 盐 ) 浸 浴 : 幼 鱼 1%, 20min; 成 鱼 1%, lh; 1.5%, 30min ;2.5%, 10 min。氯 化 钠 、 小 苏 打 合 剂 浸 浴 : 氯 化 钠 25 mg/L+小 苏 打 25 mg/L, l h。8.2.2 渔 药 的 使 用 和 休 药 期 , 应 严 格 按 照 NY 5070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