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99 A 20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T 1214 2016 村级环卫保洁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village level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cleaning service (报批稿) 2016 - 09 - 28发布 2016 - 11 - 28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T 1214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垃圾分类 . 2 5 基本原则 . 2 6 保洁服务
2、要求 . 3 6.1 保洁组织 . 3 6.2 保洁模式及流程 . 3 6.3 垃圾清扫 . 4 6.4 农户垃圾分类 . 5 6.5 垃圾收集 . 5 6.6 垃圾转运 . 6 6.7 村级垃圾简易处理 . 6 7 保洁服务安全 . 8 8 保洁服务合同 . 8 9 保洁标识 . 8 10 评价与改进 . 9 10.1 基本要求 . 9 10.2 评价方法 . 9 10.3 评价要素 . 9 10.4 运行维护服务质量改进 . 9 10.5 改进措施 . 9 DB42/T 12142016 II DB42/T 12142016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标准化工
3、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出。 本标准由 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襄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襄阳市农村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 办公室、宜城市人民政府、 枣阳市人民政府、保康县人民政府、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起草人:宋世先、刘永杰 、赵虎、刘平、杨红武、王均平、郝治中、邓圣进、王毅松、何满 军、张鹏。 DB42/T 12142016 IV DB42/T 12142016 V 引 言 村级环卫保洁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4】
4、25号),提出了 “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 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 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的总体要求。越来越多的农村积极开展农村环卫保洁 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 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 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 , 有必要制定适宜我省村级环卫保洁服务 规范,引导我省村级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 化,改善我省村级环卫保洁服务
5、质量,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标准在起草过程中重点参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及整治技术导则 (试行) 、 GB/T 1909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 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 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和 CJJ 47-2006 生 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指标设立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 DB42/T 12142016 VI DB42/T 12142016 1 村级环卫保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级环卫保洁服务的垃圾
6、 分类、基本 原则、保洁服务要求、保洁安全、保洁服务合同、 保洁标识、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村级环卫保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0 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 GB/T 4751 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 GB/T 4752 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 GB/T 1909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CJJ 47 200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
7、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村级环卫保洁 village level sanitation cleaning 负责村级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作业与管理、生活垃圾清运 作业与管理、垃圾桶、垃圾中转站(房) 的运行维护作业 与管理的环境卫生公共服务。 3.2 农村生活垃圾 rural domestic waste 在村民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村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3 可回收物 recyclable waste 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3.4 DB42/T 12142016 2
8、可堆肥垃圾 compostable waste 适宜进行堆肥发酵处理的垃圾。包括餐厨垃圾、落叶等。 3.5 有害垃圾 harmful waste 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 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3.6 其他垃圾 other waste 在垃圾分类时,按要求将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以外的所有垃圾。 3.7 垃圾收集点 waste collecting place 按规定设置的集中存放垃圾的地点。 3.8 垃圾转运站 waste transfer station 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在垃圾产地或垃圾收集点
9、至处理场之间所设的中转设施。 3.9 村堆肥垃圾处理场 rural compostable waste disposal plant 对分类后的可堆肥垃圾进行自然厌氧发酵形成堆肥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10 村简易填埋处理场 rural simple waste landfill disposal plant 对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进行简单填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4 垃圾分类 垃圾可分为: a) 可回收物; b) 可堆肥垃圾; c) 有害垃圾; d) 其他垃圾。 5 基本原则 村级环卫保洁服务应遵循: DB42/T 12142016 3 a) 以人为本 , 保障民生。以村民需求为导向,
10、尊重村民主体地位;以保障村民公共环境卫生和人 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b)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不同自然地理、经济发展等条件,选择相适应的村级保洁设施和运 行维护管理模式; c)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村级保洁服务应符合村级发展规划的要求, 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环节; d)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有重点、分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监督计划; e)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村级环卫保洁应坚持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合理利用经济激励手段,奖 励垃圾减量、分类投放和回收利用,禁止混合垃圾偷运。 6 保洁服务要求 6.1 保洁组织 6.1.
11、1 村级保洁组织 为村民委 员会、社区 居委会、村民 小组。 负责本村区域内垃圾处理的具体组织实 施。负责村保洁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 “一事一议 ”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 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6.1.2 保洁员职责包括负责: a) 农村道路、绿化带、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b) 农村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的保洁管理; c) 归集并填埋村组生活垃圾或运输至转运点; d) 村容环境和垃圾分类的日常巡查; e) 村污染防治; f) 环卫保洁宣传教育; g) 村环卫保洁设施维护管理。 6.2 保洁模式及流程 6.2.1 垃圾由 村民按可
12、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进行简易分类。 6.2.2 可回收物由村民自行处理给资源回收机构。 6.2.3 可堆肥垃圾由村民自行进行 堆肥处理,自行堆肥应注意堆肥场所选取,不得造成公共环境污染, 宜选择自家菜园或田地。有条件的村可采取集中式堆肥处理,集中堆肥场地按照标准堆肥厂的工程要求 进行建设,具有进场垃圾预处理、有机成分发酵、渗滤液和尾气净化处理、产品储存及加工等功能。具 有沼气池的村,由保洁员将其投放到沼气池中。 6.2.4 有害垃圾由村保洁员收集后送至村有害垃圾储存间,村保洁员负责管理,由区域性的有害垃圾 处置设施定期定量配套处理。 6.2.5 其他垃圾由村保洁员定时上门收
13、集, 集中到村垃圾收集点,转运至垃圾转运站。城乡一体化垃 圾处理模式见图 1,由村保洁员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送到垃圾 转运站,再转运到相关的县市垃圾处理场 (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就地处理模式见图 2,由村保洁员将垃圾送到村垃圾处理场(厂)作简易 填埋或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6.2.6 砖、瓦、石块、渣土等无机垃圾宜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未能回收利用的可在土地整理 时回填使用。 DB42/T 12142016 4 图 1 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的工作流程 图 2 垃圾就地处 理模式的工作流程 6.3 垃圾清扫 6.3.1 公共清扫保洁范围包括 道路、绿化带、公共活动场所 。实行封闭管理或有明
14、确业主的区域由业 主或管理者负责清扫保洁。 6.3.2 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漏收。保洁时作业工具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摆放;收堆 的 垃圾应装入密闭的垃圾收集容器,并倒至指定地点,严禁 随意 焚烧垃圾。除统一安排外路旁草坪自然 落叶可不必 清扫。 6.3.3 人工清扫时须小心执扫,不得漏扫、甩扫,注意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人工保洁应巡回走 动,及时清除垃圾、污迹。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公共设施损毁应予记录并及 时 报告。 沼气 肥料 垃 圾 可堆肥垃圾 户用可堆肥垃 圾桶 公用可堆肥垃 圾桶 堆肥场或沼 气池 其他垃圾 户用其他垃圾 桶 公用其他垃圾 桶 农田、果
15、园等或厨房 等用气处 垃圾收集点 村垃圾简易填 埋场 资源回收点 村有害垃圾储 存间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残余物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户分类 村收集 村处理 沼气 肥料 垃 圾 可堆肥垃圾 户用可堆肥垃 圾桶 公用可堆肥垃 圾桶 堆肥场或沼 气池 其他垃圾 户用其他垃圾 桶 公用其他垃圾 桶 农田、果园等或 厨房等用气处 垃圾收集点 垃圾转运站 资源回收点 村有害垃圾 储 存间 危险废物处置 企业 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场 残余物 村处理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户分类 村收集 镇转运 县市处理 DB42/T 12142016 5 6.3.4 清扫 保 洁 收集的垃圾应按指定场地存放或 倾 倒,严 禁
16、裸露堆放和扫入排水道、河边、绿化地。 当街转 运垃圾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净。 6.3.5 保洁作业时,一并对沿路垃圾箱进行清掏和擦洗,保持洁净。 6.3.6 各类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器具、车辆、站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 牵挂物和渗漏物; 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垃圾覆盖 。 6.3.7 道路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尽量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时段。 6.3.8 保洁质量应符合表 1的 要求。 表 1 保洁质量 垃圾种类 果皮 片 /1000 纸屑、薄膜 片 /1000 烟蒂 个 /1000 污迹痰迹 处 /1000 污水 /1000 其他 处 /1000 区域废弃物
17、控 制指标 10 10 12 10 4 10 6.3.9 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各类公共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公共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等应设置垃圾 箱。垃圾箱应卫生、耐 用、美观,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 。 6.3.10 道路两侧及公共活动场所的垃圾箱设置间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村民活动密集区:( 100 200) m; b) 主干路:( 200 400) m。 6.4 农户垃圾分类 6.4.1 每户村民配备用于盛放 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户用垃圾桶各 1个。 6.4.2 村民应将可堆肥垃圾投放到户用可堆肥垃圾桶,再 收集到公用可堆肥垃圾桶(箱)中。 6.4.3 村民 应 对有害垃圾进行收集,
18、根据需要联系村保洁员,将其送至村有害垃圾储存间储存,严禁 乱扔或混到别的垃圾类别中。 6.4.4 村民应将其他垃圾投放到户用其他垃圾桶,再收集到公用其他垃圾桶(箱)中。 6.5 垃圾收集 6.5.1 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原则应考虑不影响周边居住环境,收集点的建筑外墙与相邻建筑物间距宜大 于 5m,所选位置能够方便环卫车辆作业及临时停放,附近市政设施应相对完善,方便日常清洗及污水 排放。 6.5.2 每个村内至少应建设一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尽可能密闭化、容器化,并设顶盖板或加设雨 蓬,只可投放可堆肥垃圾和 其他垃圾。 6.5.3 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0.8 km,建筑面积应根据各村实际生活
19、垃圾产生量和收运次数计 算确定。服务户数宜为( 10 50)户,放置封闭式垃圾箱,或按标准配置相当数量的垃圾桶等容器。 6.5.4 应按有关要求设立有害垃圾储存间,集中存放本村收集的有害垃圾,并交具备有害垃圾处理资 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6.5.5 有害垃圾储存间的选址原则应考虑不影响周边居住环境,收集点的建筑外墙与相邻建筑物间距 宜大于 5m,并宜设置绿化带,所选位置能够方便环卫车辆作业及临时停放,附近市政设施应相对完善, 方便日常清洗及污水排放。 6.5.6 各村应配置专用垃 圾收集车,每辆车服务人口为( 500 600)人,垃圾收集半径约 2 km。 6.5.7 专用垃圾收集车可为人力车或
20、 机动三轮车。 DB42/T 12142016 6 6.6 垃圾转运 6.6.1 距离镇(街)城区 5 km以下的农村区域,纳入城区转运站的服务范围;距离镇(街)城区 5km 以上的农村区域,宜在农村区域选址设置小型转运站,面积不小于 100 m2,且能够储存每日产生的全部 垃圾,垃圾转运站的服务覆盖范围一般为 5 km以内。 6.6.2 小型转运站建设规模参照 CJJ 47 2006所规定及 V类型的要求。 6.6.3 小型转运站应设置在村区域范围内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不 得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6.6.4 小型转运站实行专人管理,相关专业操
21、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每日做好设备检查维护、除臭消毒、 污水处理、灭鼠灭虫、环境清洁、沟渠清理、作业登记等工作,确保工具、物品摆放有序,站门口外垃 圾运输车辆通道 50 m以内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 污水 ,墙壁、窗户无明显污迹、 积尘、蛛网。 6.7 村级垃圾简易处理 6.7.1 堆肥 6.7.1.1 可堆肥垃圾可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粪便、污泥及沼渣等混 合堆肥。 6.7.1.2 堆肥处理流程见图 3。 图 3 堆肥处理流程 注: 垃圾 堆肥方式分为庭院式堆肥和集中式堆肥两种,其中庭院式堆肥是指村民利用简易堆肥装置进行堆肥处理, 集中式简易堆肥系统须有
22、适当的规模,具有进场垃圾预处理、有机成分发酵、渗滤液和尾气净化处理、产品储 存及加工等功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垃圾堆放场地、堆肥场地以及成品堆肥存放场地(简易房)等。 6.7.1.3 庭院式堆肥处理可在庭院或农田中采用围成堆体空间堆放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堆肥时间 不宜少于 2个月。庭院里进行家庭堆肥处理可用土覆盖。 6.7.1.4 集中式简易堆肥宜采用条形堆肥方式,时间不宜少于 2个月。条形堆肥场地可选择在田 间、 田头或草地、林地旁。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地面应采用混凝土浇筑,有利于机械出入与操作。地面坡度应不小于 1,以利于水的快速流 走; 可 堆 肥 垃 圾 庭院、农田空地沤 肥
23、肥料农用 垃圾堆放场 垃圾堆肥场 成品堆肥堆放间 人工翻堆 渗沥液 渗沥液回灌 污水池 成品堆肥 农用 秸秆稻草等 粪便、污泥、沼渣 庭院式堆肥 集中 式堆肥 DB42/T 12142016 7 b) 应建立地下排水管系统或格栅排水系统; c) 应建立贮水池,用以收集堆肥渗滤液和雨水; d) 应建立简易棚,其尺寸应大于每堆堆肥的长度和宽度; e) 堆场底部应铺一层草皮土,厚约( 50 100) mm。 6.7.2 沼气 处理 6.7.2.1 沼气池应按 GB/T 4750 GB/T 4752进行施工。 6.7.2.2 处理流程见图 4。 图 4 沼气处理流程 6.7.2.3 可堆 肥垃圾可混入
24、粪便进入沼气池厌氧处 理。可堆肥垃圾进入沼气池前应堆沤预处理或铡短、 粉碎处理。 6.7.2.4 沼气池一次性投料的比例宜占沼气池容积的 70 80 。 6.7.2.5 新沼气池启动时宜添加 10 30 的接种物。接种物可从旧沼气池中提取,或从中获取, 或使用湖泊、池塘、沼泽池、厕所底泥和食品厂、屠宰厂的污泥等。 6.7.2.6 新沼气池启动时, pH值 6.5 8.5。 6.7.2.7 原料的碳氮比宜在( 20 30): 1。 6.7.3 垃圾 填埋 6.7.3.1 暂时不能纳入集中处理的其他垃圾,可采用简易填埋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简易填埋处理场严禁选址于村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宜
25、选择在村庄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应避免 占用 农田、林地等农业生产用地;宜选择地下水位低并有不渗水粘土层的坑地或洼地;选址与 村庄居住建筑用地的距离不宜小于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b) 倾倒过程应进行简单覆盖,场址四周宜设置简易截洪设施; c) 简易填埋处理场底部宜采用自然粘性土防渗。 6.7.3.2 处理流程见图 5。 大 换 料 新池 检验 旧池 检修 配 料 搅 拌 接 种 入 池 堆 沤 加 水 封 池 发 酵 产 气 备 料 肥 料 活性污泥或其他接种物 池底泥或发酵料液 定期或不定期出料 定期或不定期加料 DB42/T 12142016 8 图 5 填埋处理流程 7 保洁服务安全 7.1
26、工作前应确保所用工具、设备完好,无不安全因素。 7.2 高空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作业上空如有高压线与裸体线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 7.3 使用扶梯操作时,扶梯应保持一定的斜度( 60)并应 采取防滑措施。 7.4 使用有毒有害药水时,应严格遵照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喷药水时,应戴好口罩, 站在上风向操作。 8 保洁服务合同 8.1 保洁服务组织应与保洁员签定劳动合同,充分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8.2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保洁服务组织和保洁服务员的名称、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b) 合同的期限; c) 责任与义务; d) 保洁
27、服务员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e) 保洁服务组织制定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劳动纪律; f) 保洁服务组织为保洁服务员提供的工作条件; g) 为保洁服务员提供劳动保障的约定; h) 合同的终止、 变更、续订和解除条件; i) 违约责任; j)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 保洁标识 9.1.1 垃圾容器设施颜色和标识应符合 GB/T 19095的要求。 9.1.2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标志可参照 CJJ/T 125的规定。 其他 垃圾 指定作业区 倾倒垃圾 分层分单元 填埋 土覆盖 终 场 覆 盖 场边截洪沟 回灌或排入乡镇污水处理厂 绿 化 填埋下一 单元 降雨 填埋气体 场边排水 外排 填埋库区
28、渗沥液 DB42/T 12142016 9 10 评价与改进 10.1 基本要求 运行维护评价应注重考虑持续改进的能力,达到运行维护服务质量的各项要求,应建立保洁满意度 的信息,通过测量村 民对区 域内环境卫生、污染源种类、污染状况、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设施、人际关 系感受,建 立“环卫保洁意见回 馈调查问卷”制度,特别要针对不同群体进行调查走访,从而预测未来 发展和改进服务的需要。环境保洁服务质量的 满意度方面的信息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得: a) 与村民直接沟通; b) 问卷调查; c) 运行维护信息服务; d) 村民求助、投诉、建议等。 10.2 评价方法 运行维护组织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宜采用适
29、当的统计,分析确定村民的满意程度,并将结果提交村 民讨论评价。评价可用书面、网络和走访方式进行。 10.3 评价要素 环卫保洁满意度的 评价,是了解服务体系是否合理的一种途径,评价要素中应充分考虑村民合理的 主观需求和与客观现实相吻合的程度。村民满意度的评价要素包括: a) 环境卫生保护的服务; b) 运行维护设施的服务; c) 垃圾分类处理; d) 服务提供者; e) 村民投诉、意见等。 10.4 运 行维护服务质量改进 10.4.1 改进效果评估验证基本的原则: a) 服务质量改进重点在顾客满意度、过程、效果和效率上; b) 服务质量改进的同时应注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c) 服务质量改进应考虑社会的发展和需求; d) 应鼓励和奖励参与和提出服务质量改进的有关人员。 10.4.2 改进效果评估验证重点关注: a) 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b) 服务对象反馈意见、建议和投诉; c) 日常测量、分析、测评报告; d) 各种记录、报告、报表中反映的数据; e) 社会调查问卷和村民合理化建议。 10.5 改进措施 10.5.1 改进方式方法 改进方式方法如下: a) 日常改进; DB42/T 12142016 10 b) 持续改进; c) 评价后改进; d) 改进 后的跟踪评价等。 10.5.2 改进 改进的管理包括对改进的策划、实施、测量。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