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60 K 09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069 2015 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in urban railway transit (报批稿) 2015 - 06 - 05 发布 2015 - 07 - 01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T 1069 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 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规定 . 2 5
2、 检测方法 . 3 5.1 目测 . 3 5.2 器测 . 3 5.2.1 土壤电阻率测量 . 3 5.2.2 接地电阻测量 . 3 5.2.3 连接状况测量 . 3 5.2.4 绝缘电阻测试 . 3 5.2.5 电源 SPD 测试 . 3 5.2.6 接闪器高度测量 . 3 5.2.7 材料规格测量 . 3 5.2.8 辅助项目测量 . 3 6 检测内容及要求 . 3 6.1 建(构)筑物 . 4 6.1.1 建(构)筑物防雷 分类 . 4 6.1.2 接闪器 . 4 6.1.3 引下线 . 5 6.1.4 接地装置 . 5 6.1.5 防雷区的划分 . 5 6.1.6 雷击电磁脉冲屏蔽 .
3、 5 6.1.7 等电位连接 . 6 6.1.8 SPD . 6 6.2 机电系统 . 7 6.2.1 机房 . 7 6.2.2 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 . 7 6.2.3 给水、排水系统 . 8 6.2.4 供电系统 . 8 6.2.5 通信系统 . 8 6.2.6 信号系统 . 9 6.2.7 自动检票系统 . 9 6.2.8 火灾报警系统 . 10 DB42/T 1069 2015 II 6.2.9 综合监控系统 . 10 6.2.10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 10 6.2.11 屏蔽门系统 . 10 6.2.12 站内综合服务系统 . 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接地电阻的测试 . 1
4、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绝缘电阻的测试 . 14 参考文献 . 15 DB42/T 1069 2015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湖北省防雷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 湖北省标准化协 会气象专业委员会 归口 管理 。 本标准主编单位:湖北省防雷中心、武汉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梁、王小飞、段弢、汪金宏、李享、叶志明、柴健、朱传林。 DB42/T 1069 2015 1 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检测的一般规定、检测方法、检测内容及要
5、求。 本标准适用 于湖北省城市轨道 交通中地铁和轻轨系统的防雷装置检测。 不适用 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其 他形态,如单轨、有轨电车、磁悬浮、自动导向、市域快速轨道系统防雷装置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 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DL/T 475-2006
6、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57-2010、 GB 50157-2013、 GB 50343-201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 了 GB 50057-2010、 GB 50157-2013、 GB 50343-2012中界定某些 术语和定义。 3.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way transit 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或中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列车在全封闭的线路上运行, 线路 可以在地下、 地面或高架上敷设。 3.2 车辆段 depot 停放车辆,以及承担车辆的运用管理、整备保养、检查工作和
7、承担定修或架修车辆检修任务的基本 生产单位。 GB 50157-2013,术语 2.0.54 3.3 接触网 overhead contact line equipment 沿 轨道交通线路 上空架设向 电力机车 提供电能的 特殊形式的 输电线路 。 DB42/T 1069 2015 2 3.4 接触轨 contact rail 与轨道交通铁轨并行敷设 向 电力机车 提供电能 的装置 ,又称第三轨。 3.5 牵引网 traction electric network 电力机车供电和取流的流通回路的总称,包括 接触网 、 接触轨 、回流导线以及牵引变电所至 接触网 的馈电线。 3.6 风亭 wi
8、nd pavilion 架设在连接地下车站通风道上方的地面建筑。 3.7 屏蔽门 platform screen door 安装于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轨道与站台候车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 与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包括全高屏蔽门、半高屏蔽门。 3.8 防雷等电位连接 lightning equipotential bonding; LEB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 的电位差。 GB 50057-2010,定义 2.0.19 3.9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 SPD 用于限制暂态
9、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应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GB 50057-2010,定义 2.0.29 3.10 防雷装置首次检测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check up and measure for the first time 对新建、改建、扩建防雷装置施工过程中的检测或投入使用后防雷装置的第一次检测。 4 一般规定 4.1 检测前应了解被检测 项目 的规模、性质、类型等,熟悉检测中要使用 的 各项标准、安全规定、操 作规范、防雷装置 及 机房、设备和 线路敷设等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制定检测方案。 4.2 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应对防雷装置进行 分阶段检测
10、。 DB42/T 1069 2015 3 4.3 对 已投入使用的 线路应每年定期检测一次。 4.4 测试接地电阻或土壤电阻率时应在干燥季节和土壤未冻结时进行,不宜在雷、雪、雨中或雨、雪 后立即进行。 4.5 检测仪器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5 检测方法 5.1 目测 查看轨道交通防雷装置的结构、形状、安装工艺、线路敷设、焊接工艺、防腐措施等情况。 5.2 器测 5.2.1 土壤电阻率测量 使用土壤电阻率测量仪或多功能接地测试仪,测量土壤电阻率,用于工频接地电阻与冲击接地电阻 的换算,换算方法 参见 GB 50057-2010中附录 C。 5.2.2 接地电阻测量 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
11、接地电阻,测量方法应符合 本标准 附录 A的要求,当车站地网面积超过 5000或存在较大杂散电流时,应 符合 DL/T 475-2006中第 6.2条的要 求。 5.2.3 连接状况测量 使用等电位连接电阻测试仪(测试电流不小于 0.2A),测量接闪器与引下线的电气连接、等电位连 接带与接地干线的电气连接以及法兰跨接的过渡电阻,用于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的电气连 接质量判断,其值不应 大于 0.2 。 5.2.4 绝缘电阻测试 使用 绝缘电阻测试仪,对屏蔽门体、端头门与站台金属结构之间的绝缘 电阻进行测试,其绝缘电阻 值不应小于 0.5M ,测量方法符合本标准附录 B的要求。 5.2.
12、5 电源 SPD 测试 使用防雷元件测试仪,对电源 SPD进行测试,测试时应符合 GB/T 21431-2008中第 5.8.3条的规 定。 5.2.6 接闪器高度测量 使用光学经纬仪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接闪器高度,用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的计算。 5.2.7 材料规格测量 使用游标卡尺和测厚仪,测量防雷装置材料的直径、长度、厚度等,用于装置所选材料规格的判定。 5.2.8 辅助项目测量 使用卷尺、直尺、温湿度表、万用表等辅助测量工具,用于测量场所环境条件的辅助测试。 6 检测内容及要求 DB42/T 1069 2015 4 6.1 建(构)筑物 6.1.1 建(构)筑物防雷 分类 建(构)筑物可根
13、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表 6.1.1进行防雷分 类。 表 6.1.1 城市轨道交通建(构)筑物防 雷分类 防雷分类 建(构)筑物 第二类防雷 建筑物 地铁轻轨系统的高架车站、地面车站和运营控制中心用房 第三类防雷 建筑物 1. 地下车站的出入口罩棚、风亭、冷却塔和膨胀水箱 2. 车站区间的高架建筑物和隧道区间上的地面建筑物(如隧道口、区间风亭) 注: 与轨道交通相配套的车辆段、综合用房、主变电所和 停车场等其他建 (构) 筑物应依据 GB 50057-2010中第 3章 进行防雷分类 。 6.1.2 接闪器 6.1.2.1 首次 检测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 a)
14、 检测屋面设施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检测引下线、建 (构 )筑物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与接 闪器的电气连接,屋面设施的等电位连接; b) 使用经纬仪或测高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 并根据建筑物防 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c) 检测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和尺寸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5.2 条的规定; d) 检测接闪器保护外的屋顶孤立金属物和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4.5.7 条的规定。 6.1.2.2 检测接闪器应 平正顺直的敷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焊接固定的焊缝应当饱满,焊接部分 应有完整的防腐措施,接闪器
15、锈蚀不大于其截面的 1/3 。检测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应小于 150mm, 并应均匀分布,其间距应符合表 6.1.2.2 的规定。 表 6.1.2.2 明敷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 布设方式 扁形导体和固定支架的间距 ( mm) 单根圆形导体和固定支架的间距 ( mm) 安装于水平面上的水平导体 500 1000 安装于垂直面上的水平导体 500 1000 安装于从地面至高 20m 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 1000 1000 安 装在高于 20m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 500 1000 6.1.2.3 检查接闪器上不应附着的其它电气线路 。 6.1.2.4 检测建筑物的防侧击雷保护措施应符合 GB
16、50057-2010 中 第 4.3.9 条和第 4.4.8 条的规定 。 DB42/T 1069 2015 5 6.1.2.5 当低层或多 层建筑物利用女儿墙内、防水层内或保温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应 对该建 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除低层和多层建筑物外,其他 建筑物不应暗敷接闪器 。 6.1.2.6 接闪带在转角处应按建筑造型弯曲,其夹角应大于 90,弯曲半径不宜小于圆钢直径的 10 倍、扁钢宽度的 6 倍。接闪带通过建 筑物伸缩沉降缝处,应将接闪带向侧面弯成半径为 100mm 的弧形。 6.1.3 引下线 6.1.3.1 检查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
17、物最易受雷击的屋角外墙明敷,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检查 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 件宜作为引下线的一部分,检测各部件之间电气连接性能 。 注: 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6.1.3.2 检测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5.3 条的规定 。 6.1.3.3 检测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中表 6.1.2.2 的规定。 6.1.3.4 检测明敷引下线与电气和电子线路敷设的最小距离,平行敷设时不宜小于 1000mm,交叉敷设 时宜不 小于 300mm。 6.1.3.5 检查专设引下线的断接卡的设置是否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5.3.
18、6 条的规定。 测量专设引 下线接地端与接地体的电气连接性能,其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 0.2 。 6.1.4 接地装置 6.1.4.1 根据车站防雷接地与车站设备工作接地、安全接地等的连接形式,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值,不应大于接入设备要求的最小值,验收检测时,不应大于设计文本的要求值 。 6.1.4.2 检测接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尺寸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表 5.4.1 的规定,利用建筑物 的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应符 GB 50057-2010 中第 4.3.5 条、第 4.4.5 条和第 4.4.6 条的规定。 6.1.4.3 检测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 GB
19、 50057-2010 中第 4.5.6 条的规定 。 6.1.4.4 检查金属物或电气电子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4.3.8 条和第 4.4.7 条的规定 。 6.1.5 防雷区的划分 防雷区的划分应按照 GB 50057-2010中第 6.2.1条的规定将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环境划分为 LPZ0A、 LPZ0B、 LPZ1 LPZn+1区。在进行防雷区的划分后,应检查防雷工程中 LPZ的划分是否符合标准。 6.1.6 雷击电磁脉冲屏蔽 6.1.6.1 检 查 建 (构) 筑物的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混凝土内钢筋和金属门窗框架等大尺寸 金属件等应
20、 等电位连接,并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 6.1.6.2 检查 屏蔽电缆的金属屏蔽层应两端接地,并宜在各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与防雷接 地装 置相连。如要求一端接地的情况下,应采取两层屏蔽,外屏蔽层应两端接地。 6.1.6.3 检查建(构)筑物之间用于敷设非屏蔽电缆的金属管道、金属格栅或钢筋成格栅形的混凝土 管道,两端应电气贯通,且两端应与各自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连接。 DB42/T 1069 2015 6 6.1.6.4 检测屏蔽材料,选用板材时,其厚度宜为 0.3mm 0.5mm 间。 6.1.6.5 检测屏蔽网格、金属管(槽 )、防静电地板支撑金属网格、大尺寸金属件、房间屋顶金属龙
21、骨、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金属门窗、金属格栅和电缆屏蔽层等与防雷装置的电气连接,过渡 电阻值不应大于 0.2 。 6.1.7 等电位连接 6.1.7.1 等电位连接导线和连接到接地装置的导体的最小截面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表 5.1.2 中的 规定。 6.1.7.2 使用等电位连接电阻测试仪测试等电位连接的过渡 电阻 , 其值不应大于 0.2 。 6.1.7.3 建 (构) 筑物等电位连接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检测外 部防雷装置与建(构)筑物内金属体之间应 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b) 检测建(构)筑物以下部 位的连接状况、连接质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 建(构
22、)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构)筑物内系统、 进出建(构)筑物的金属管线与防雷装置的连接; 设备、管道、构架、均压环、钢骨架、钢窗、放散管、吊车、金属地板、电梯轨道、 栏杆等大尺寸金属物与共用接地装置的连接; 由 LPZ0 区到 LPZ1 区的总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 建(构)筑物内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与建(构)筑物内钢筋就近不少于两处 的连接; 所有穿过各后续防雷区界面处导电物均应在界面处与建 (构) 筑物内的钢筋或等电位 连接预留板连接。 6.1.7.4 电气电子系统 等电位连接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检测电气 电子设备与 外部防雷装置之间应 满足间隔
23、距离的要求 ; b) 检查等电位连接网络形式,连接要求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6.3.4 条第 5、 6、 7 款的 规定; c) 检测 电气电子系统 以下部位与等电位连接带(或等电位端子板)之间的 连接状况、连接质 量、连接导体的材料和尺寸 : 配电柜(盘)内部的 PE 排及外露金属导体; UPS 及电池柜金属外壳; 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 设备机架、金属操作台; 机房内消防设施、其他配套设施金属外壳; 线缆的金属屏蔽层; 光缆屏蔽层和金属加强筋; 金属线槽; 配线架; 防静电地板支架; 金属门、窗、隔断等。 6.1.8 SPD DB42/T 1069 2015 7 6.1.
24、8.1 检查所使用 SPD 应属于检测合格的产品。 6.1.8.2 检查 SPD 两端连接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本标准中表 6.1.8.2 的规定要求, SPD 两端的引线长 度之和不宜大于 0.5m, SPD 应安装牢固。连接导线的过渡电阻不应大于 0.2 。 表 6.1.8.2 SPD 两端连接导体的最小截面积 等电位连接部件 材料 截面 (mm2) 连接电涌保护器 的导体 电气系统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Cu(铜 ) 6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2.5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1.5 电子系统 D1 类电涌保护器 1.2 其他类的电涌保护器 (连接 导体的截面可小于 1.2mm2 ) 根据具体 情况确
25、定 6.1.8.3 检查电源 SPD 布设位置,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第 6.5.1 条的规定。 6.1.8.4 检查天馈和信号 SPD 的布设位置,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第 6.5.2 条和 6.5.3 条的规定。 6.1.8.5 检 测电源 SPD 性能指标,测试时应符合 GB/T 21431-2008 中 5.8.3 条的规 定。 6.2 机电系统 6.2.1 机房 6.2.1.1 检查机房位置,宜设置在建筑物低层中心的 LPZ1 区及其后续雷电防护区 。 6.2.1.2 检查机房外墙内的钢筋应采取电气连接,检查机房的金属门、窗和金属屏蔽网与建筑物内的 主
26、筋应做可靠电气连接,测试其电气连接 。 6.2.1.3 检测机房内设置的等电位连接带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 。 6.2.1.4 检测机房内防静电装置与等电位连接带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测试其电气连接 。 6.2.1.5 检测机房内设备机柜、金属外壳与等电位连接带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测试其电气连 接 。 6.2.1.6 检测 机房内设备距外墙及柱、梁的距离不应小于 1m。 6.2.1.7 检测机房的配电线路、信号线路应安装的 SPD, SPD 应符合本标准中第 6.1.8 条的规定 。 6.2.1.8 检查进、出 机房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就近与等电位连接带连接,测试其 电
27、气连接 。 6.2.1.9 检查机房的接地线应从共用接地装置引至机房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检测其材料规格、安 装工艺,测试其电气连接。 6.2.2 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 6.2.2.1 检测系统所在建(构)筑物、室外风亭、机组、水箱、冷却塔的直击雷防护装置应符合本标 准中第 6.1.1 条、第 6.1.2 条、第 6.1.3 条和第 6.1.4 条的规定 。 DB42/T 1069 2015 8 6.2.2.2 检测系统所属设备、设施、管道等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 6.2.2.3 检测 系统中电气
28、和电子线路上的 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 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 6.2.2.4 检测 系统 线路上所安装的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 6.2.3 给水、排水系统 6.2.3.1 检测系统所在建筑物直击雷防护装置应符合本标准中第 6.1.1 条、第 6.1.2 条、第 6.1.3 条 和第 6.1.4 条的规定。 6.2.3.2 检测系统所属生活、生产给水装置、排水装置、污水装置、雨水装置和消防装置的泵机、远 程控制装置、就地控制装置、自动控制装置、车站控制室显示装置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
29、 机柜、机 架等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 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3.3 检测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3.4 检测 系统 线路上所安装的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 6.2.4 供电系统 6.2.4.1 检查供电系统及其设备的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与防雷接地等其他接地系统的连接形式, 测试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 6.2.4.2 检测主变电所、电源开闭所
30、、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和混合变 电所、牵引供电系统、动力 照明供电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所在建筑物直击雷防护装置应符合本标准中第 6.1.1 条、第 6.1.2 条、第 6.1.3 条和第 6.1.4 条的规定。 6.2.4.3 检测 主变电所、电源开闭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和混合变电所、牵引供电 系统、动力 照明供电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机房应符合第 6.2.1.1 条、第 6.2.1.2 条和第 6.2.1.3 条的规定。检测防 跨步电压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4.5.6 条的规定。 6.2.4.4 检测主变电所、电源开闭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和混合变电所、牵引供电系统
31、(直流 供电设备除外) 、动力照明供电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 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4.5 检测供电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4.6 检测 系统 线路上所安装的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6.2.4.7 检测地上区段架空接触网的架空地线,在满足条件时,可以作为防雷 地线,冲击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 10 ,并应接至牵引变电所接地装置上。 6.2.
32、4.8 检测电力电缆与通信、信号电 缆并行明敷时,间距不应小于 150mm;电力电缆与通信、信号 电缆垂直交叉间距不应小于 50mm。 DB42/T 1069 2015 9 6.2.4.9 检测直流牵引供电系统应为不接地系统,牵引变电所中直流牵引供电设备必须绝缘安装 。 6.2.5 通信系统 6.2.5.1 检测通信系统内传输系统、无线通信系统、电话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 民用通信系统和商用通信系统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 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5.2
33、 检测通信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 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5.3 检测 系统线路 上所安装的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6.2.5.4 检测通信电缆、光缆应与强电电缆分开敷设,光缆与电力电缆同径敷设时,宜采用非金属光 缆加强芯,通信电缆与其他管线间距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 5.3.4.3 的规定,与其他电力电缆的间距 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 5.3.4.4 的规定。 6.2.5.5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进入建筑物
34、处直接接地 。 6.2.6 信号系统 6.2.6.1 检测信号系统内列车自动监控系统、列车自动防 护系统、列车自动运行系统和车辆基地信号 系统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 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6.2 检测信号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6.3 检测系统线路上所安装的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6.2.6.4 检测通信电缆应与强电电缆
35、分开敷设,通信电缆与其他管线间距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第 5.3.4.3 条 的规定,与其他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 GB 50343-2012 中第 5.3.4.4 条的规定 。 6.2.6.5 信号设备的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应设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屏蔽接地和防雷接地等; b) 信号设备室内应设综合接地箱,当采用综合接地时,应接至综合接地系统弱电母排,接地 电阻值不应大于 1 ; c) 出入信号设备室的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应在室内对电缆屏蔽层一端接地,并应在出入口设 置金属护套; d) 车辆基地内未设综合接地系统或局部未设时,信号设备可分散接地。分散接地阻值不应大 于
36、 4 ; e) 车载信号设备的地线经车辆接地 装置接地。 6.2.7 自动检票系统 6.2.7.1 检测系统内清分系统、灾备系统、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自动售检票系统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 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DB42/T 1069 2015 10 6.2.7.2 检测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7.3 检测系统线路上所安装的
37、 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 6.2.7.4 检测通信电缆 的敷设 应符合本标准第 6.2.6.4 条的规定 。 6.2.8 火灾报警系统 6.2.8.1 检测系统 内 图形显示装置、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通信设备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 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 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8.2 检测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8.3 检测系统线路上所安装的
38、S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6.2.8.4 检测通信电缆 的敷设 应符合本标准第 6.2.6.4 条的规定 。 6.2.9 综合监控 系统 6.2.9.1 检测系统内中央综合监控系统和车站 /车辆基地综合监控系统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 属外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9.2 检测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9.3 检测系统线路上所安装的 S
39、PD,应符合本标准第 6.1.8 条的规定。 6.2.9.4 检测通信电缆 的敷设 应符合本标准第 6.2.6.4 条的规定 。 6.2.10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6.2.10.1 检测系统内控制器 和计算机设备等的各类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 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10.2 检测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10.3 检测系统线路上所安装的 SPD,应符合本标
40、准第 6.1.8 条的规定。 6.2.10.4 检测通信电缆 的敷设 应符合本标准第 6.2.6.4 条的规定。 6.2.11 屏蔽门系统 6.2.11.1 检测系统内控制系统、监控系统和供电电源等(除屏蔽门门体外)的各类电气和电 子设备的 金属外壳、机柜、机架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第 6.1.2.6 条和第 6.1.7.2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6.2.11.2 检测系统中电气和电子线路上的金属管(槽)、线缆屏蔽层、铠装层应符合本标准第 6.1.6.2 条和第 6.1.6.3 条的规定,测试其电气连接。 DB42/T 1069 2015 11 6.2.11.3 屏蔽门门体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屏蔽门有等电位要求时,门体连接至钢轨(即与钢轨等电位); b) 屏蔽门、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