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 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 6732011 纯碱(氨碱法)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 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soda (Solvay process for soda manufacture) 2011- 06 - 24发布 2011- 08 - 24实施 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1/ 6732011 前言 本标准4.1、4.2和4.3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
2、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和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协会、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金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平能化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立潮、苏东 、侯宏 伟、李宏鑫、郭娟、王建通、刘立新。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霆、李连 生、 郑志刚、张旭之、郭鹏强、张平安、 赵淑钦、徐文亮。 1 氨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氨碱法纯碱(以下简称氨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核算范围、基本 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监测和审计方法及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氨碱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
3、制和考核,以及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准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5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 348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 12497 三项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 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
4、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DB41/T 270 企业能源审计方法 DB41 521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氨碱产品综合能耗 在期内氨碱产品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耗总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 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损失量,但不包括基建、技改等 项目建设消耗的、生 产界区内回收 利用的能源量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5、。 3.2 重灰工序综合能耗 用轻质碳酸钠作为原料,生产重质碳酸钠全部过程的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包括进入 工序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但不包括氨碱界区内回收利用的能源量。 2 3.3 氨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用(轻质或重质)碳酸钠单位产量所表示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 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 3.4 氨碱生产界区 从原盐、石灰石、焦炭(或白煤)、蒸汽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计 量入库为止的全部氨碱产品生产过程。由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 施三部分用能组成。 3.5 主要生产系统 从原盐、石灰石、焦炭
6、(或白煤)、蒸汽等原材料和能源经领用投入起,至氨碱产品包装 入库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工艺过程所包括的全部装备。氨碱有关工序包括化盐、盐水 精制、石灰石煅烧、蒸吸、压缩、碳化、过滤、轻质纯碱煅烧、重质纯碱生产、包装等工序。 3.6 辅助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动力、供 电、机修、供水 、供气、采暖、仪表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装置。 3.7 附属生产系统 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设施,其中包括办 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分析室、厂区绿化、食堂等。 4要求 氨碱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分级,应按DB41 52
7、1分为四级:目标级、准入 级、达 标级、限定级。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DB41 521要求分级。 4.1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综合耗限定值(A级) 产品名称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kgce/t 轻质碳酸钠 485 4.2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达标值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达标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达标值(B级) 产品名称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达标值 kgce/t 3 轻质碳酸钠 480 4.3 新建氨碱生产
8、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 入值 新建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 入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 3 新建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 入值(C级) 产品名称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 kgce/t 轻质碳酸钠 470 4.4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目标值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目标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 4 现有氨碱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目标值(D级) 产品名称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目标值 kgce/t 轻质碳酸钠 460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能耗统计范围 5.1.1 氨碱综合能耗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
9、一次能源量、 二次能源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 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5.1.2 载能工质(如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应统计在能源消耗量 中,其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应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 5.1.3 氨碱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分摊。 5.1.4 回收利用的氨碱生产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计入能源消耗量中。供界 区外装置回收利用的能量,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能量中扣除,即供界区外装置 回收利用的闪发蒸汽应从本界区能量中扣除,但供界区
10、外装置回收利用的蒸汽冷凝水不从 本界区能量中扣除。 5.1.5 大修、库损等消耗的能量,应按月分摊。 5.1.6 各种能源应按GB/T 2589折算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准煤,其折标准煤系数以实测的热值计算。煤热值测定方法 按GB/T 213。 5.2 计算方法 5.2.1 产品产量 产品产量以氨碱合格产品计,不合格品消耗的能源则全部计入总能源消耗量中。计算 轻质碳酸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时,碳酸钠产量按公式(1)计算: 4 = + (1)hMqhzx 式中: 期内碳酸 钠产量,单位为吨(t);hM 轻质 碳酸钠产量,单位为吨(t);q 重质 碳酸钠产量,单位为吨(t);hz x 重质碳酸钠耗轻质碳酸
11、钠定额系数,定额系数取值范围应控制在1.0041.008之间。5.2.2 氨碱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GB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中的规定。 5.2.2.1 轻质碳酸钠综合能耗的计算 轻质碳酸钠综合能耗按(2)式计算: + (2) niilqzKeE1)(mjjf1)( 式中: 轻质碳酸钠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 ce);qzE ile 氨碱产品生产界区内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量,但不包括重灰工序消耗的一次蒸 汽、电力及其它耗能物质, 实物单位; 该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iK n 氨碱产品生产界区内能源种数; 氨碱产品摊入的辅助、附属系统能源消耗量和能源损失量,实物单位;jf
12、e 该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氨碱产品摊入的能源种数。m 5.2.2.2 重灰工序综合能耗 重灰工序综合能耗按(3)式计算: (3) niijgjgzKeE1)( 式中: 重灰工序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 ce);jgzE ie 重灰工序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量,不包括氨碱界区内回收利用的能源量,实物单位; 重灰工序消耗的能源种数。n 5.2.3 氨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5.2.3.1 轻质碳酸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4)式计算: 1000 (4)hqzdME 式中: 5 轻质 碳酸钠单位 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 ce/t);qdE 轻质碳酸钠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
13、ce);z 碳酸钠产量(轻质碳酸钠总量),单位为吨(t)。hM 5.2.3.2 重灰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5)式计算: (5)10hzjgjdME 式中: 重灰工序单位产 品综合能耗,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 ce/t);jgdE 重灰工序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 ce);z 重质碳酸钠产量, 单位为吨(t)。hM 5.2.3.3 重质碳酸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6)式计算: (6)jgdqdzEx 式中: 重质 碳酸钠单位 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 ce/t);zdE 轻质 碳酸钠单位 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 ce/t);q x 重质碳酸钠耗轻质碳酸
14、钠合能耗,定额系数取值范围应控制在1.0041.007之间; 重灰工序单位产 品综合能耗,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 ce/t)。jgd 6 监测和审计方法 6.1 节能监测应符合GB/T 15316的规定。 6.2 能源利用审计应符合DB41/T 270的规定。 7 节能管理与措施 7.1 节能基础管理 7.1.1 企业应定期对氨碱生产的主要工序能耗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建立用能责 任制度。 7.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健全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 7.1.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
15、量管理制度。 7.2 节能技术管理 7.2.1 企业应按照GB/T 12497、GB/T 13466、GB/T 13462规定,加强对用能设备的经济运行管理,使用能设备达到经济运行状态。 7.2.2 企业应按照GB/T 4272的要求对设备及管道进行保温。 6 7.2.3 企业应提高变电和配电通用设备的能效,新建及改扩建配电变压器的能耗应达到GB 20052节能评价值的水平。 7.2.4 企业应按照GB/T 3485和GB/T 3486的要求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技术,保证用能的合理化。 7.2.5 企业各生产工序应配备先进的节能设备,最大限度地回收工序产生的余能及二次能源。 7.2.6 新建和改扩建企业所用的电动机、风机、离心泵等通用耗能设备应达到GB 18613、GB 19761、GB 19762等相应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