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7.060 B 18 DB41 河南省 地方标准 DB41/T 1834 2019 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2019 - 06 - 17发 布 2019 - 09 - 17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1834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卫、邹春辉、李颖、余卫东、刘忠阳、刘荣花、方文松、查菲娜、胡程达。 DB41/T 1834 2019 1 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粮田气象保
2、障 能力 建设的 术语和定义、 建设 区域设定、建设要求 和维护 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2 规范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221 2017 地面 气象 观测规范 总则 QX/T 171 2012 短消息 LED屏气象信息显示规范 QX/T 329 2016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建设规范 DB41/T 885 2013 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 农村气象 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气发 20
3、10 9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标准粮田 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深厚,土壤肥沃,水肥气热协调,无明显障碍因素,田间灌排设施 完善,路、林、电等配套,技术集成到位,农机装备齐全,能够满足农作物高产栽培、节能节水、机械 化作业等现代化生产要求,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的农田。 DB41/T 885 2013,定义 3.1 3.2 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 以保障农业生产稳产高产为目标,集农业气象自动化 观测 、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 与 推广 及 农 业 气 象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示范园区。 3.3 四要素自动气象站 具备四 要 素(
4、降水、气温、风向、风速) 观测功能的自动 气象站 。 3.4 六要素自动气象站 具备六 要素(降水、气温、风向、风速 、气压、空气湿度 ) 观测功能的自动 气象站 。 3.5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 DB41/T 1834 2019 2 用高炮 /火箭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永久性建(构)筑物、足够作业空间,配备相应观测和指 挥设备的场所。 3.6 农村气象信息服务 站 由气象部门设立的专为农户、农业大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等 用户 提供天气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利用、 气象灾害防御等专业气象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气象信息服务场所。 4 建设 区域设定 根据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结合气象服务的规划、布局和实际需
5、 求, 将气象保障 能力建设 区域分为 以下 三类 : a) 万亩方:高标准粮田耕地连片面积 1万亩, 5万亩的高标准粮田 ; b) 5万亩方:高标准粮田耕地连片面积 5万亩, 10万亩的高标准粮田 ; c) 10万亩方:高标准粮田耕地连片面积 10万亩的高标准粮田。 5 建设要求 5.1 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 5.1.1 规划和选址 万亩方以上高标准粮田可规划建设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示范园所在的万亩方在农业、地理和气象 条件应在当地具有良好的代表性,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和气象台站布局,并可与当地 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相结合。 示范园内应按以下要求建设自动化观测设施: a) 10
6、 万亩方: 应布设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农田小气候观测 站 、图像及视 频采集设备 ;可 选配便携式土壤水分速测仪、叶面积仪、便携式叶绿素仪、红外温度计等观测 设备。 b) 5万亩方: 应布设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农田小气候观测设备、图像及视 频采集设备 ;可 选配便携式叶绿素仪、便携式土壤水分速测仪等观测设备。 c) 万亩方: 应布设 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 其中 自动化 观 测 场地建设与设备安装 应符合 GB/T 35221 2017的规定。 5.1.2 农业气象适用技术 示范与推广基地 应在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内规划 一 个 30亩以上
7、高标准粮田作为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 (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用于农业气象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试验。示范基地可配套建设自动化灌溉设施 或水肥一体化喷灌设施。可在示范基地附近适宜位置建立 一个 LED电子显示屏,用于实时显示农田气象 观测和气象服务信息, LED电子显示屏建设应符合 QX/T 171 2012的规定。 5.2 人工 影响天气 地面作业站 10万亩方高标准粮田 区域 应建设一个 标准化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 , 作业 站 内 配备 高炮、火箭等 作业装备 。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 建 设应考虑作业 覆盖范围,避免重复建设。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 站 的 选址及建设要求 应符
8、合 QX/T 329 2016的规定。 DB41/T 1834 2019 3 5.3 农村 气象信息服务站 万亩方以上 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应有 一 个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场所选择可因地 制宜,与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等合作共用。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应悬挂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站”标牌。 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原则、服务内容和服务 要求 应 按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 农村气象 灾害防御体 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执行。 5.4 农业气象服务 系统 5.4.1 万亩方以上高标准粮田所在的县(市、区)应建立农业气象信息发 布平台,可通过 LED电子显 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
9、作社、专业大户、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布气 象灾害预警和其它农业气象服务信息。 5.4.2 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应部署农业气象服务系统终端,用于接收和显示天气预报预警、农用天气 预报、土壤墒情监测及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 5.4.3 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所在的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应部署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数据共享平台,可 实时显示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内气象观测数据、作物监测资料和农田实景影像等信息。 6 维护 管理 6.1 建设维护 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和农村气 象信息服务站应由省级气象管理部门统一 指导建设,建成后由所在地区的县(市、区)气象部门进行维护和管理。 6.2 数据管理 省级气象管理部门对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自动化观测设施自动观测的数据进行统一采集、数据质量 控制和储存管理,并提供统一的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全省数据共享服务。 6.3 系统开发 省级气象管理部门组织开发与部署农业气象服务系统终端和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数据共享平台,市 (县)气象部门组织开发与部署当地农业气象信息发布平台。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