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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1 T 1599-2018 水文数据整理汇编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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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1 T 1599-2018 水文数据整理汇编标准.pdf

    1、 ICS 27.140 P 55 DB41 河南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599 2018 水文数据整理汇编标准 2018 - 04 - 17发布 2018 - 07 - 17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1599 2018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 2 5 质量要求 . 3 6 测站信息 . 3 7 考证资料 . 4 8 水位资料 . 7 9 流量资料 . 8 10 泥沙资料 . 10 11 水温资料 . 11 12 降水量资料 . 11 13 蒸发量资料 . 12

    2、 14 冰情资料 . 12 15 水文要素摘录 . 12 16 调查资料 . 13 17 资料说明 . 1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水文资料错情评定 . 16 DB41/T 1599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 主要 起草单位: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 信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驻 马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郑州水文水资源勘测 局、开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洛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平 顶山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安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鹤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新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焦 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濮

    3、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许昌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漯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三门 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商丘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周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济源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斌成、江海涛、王鸿杰、王择明、禹万清 、杨新 、 贺旭东 。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王增海、黄振离 、 陈守峰 、 王少平、焦迎乐、李继成、梁维富、陈学珍 、 张春 芳 、张志松 、 翟晶晶 、 王红燕、 李永丽 、常俊超、赵海东、 杨峰、 刘航、林红雨、刘洪武 、杜付然、宾 予莲 、 陈 莉 、 郭宇 、韩庚申 、 靳永强 、李春正 、 赵轩府 、刘学勇 、汪海洋、王晶 、周珂、郝增法 、汪立 东 、李鹏飞 、曹 立

    4、军、周迎颖、张允、 闫寿松、 王晓勇 、 王丙申、陈丰仓、王福、薛建民、 水江涛、 孔 笑峰 、吕忠烈、 张彦波、 刘华勇、陶新红、王冰、赵恩来、林承道、马松根、 杨乐非 、和永场、张少伟、 连明涛、游巍亭、左惠玲 、张蕊、李黎 、 王明惠、连蔚、陈欣欣、和鹏艳、陈鹏飞、王淼、 李争 、 刘付 生 、 李璐、 王思琪 、 周相丽、张琳 、王国重、赵民 。 DB41/T 1599 2018 1 水文数据整理汇编 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水文 数据整理汇编工作 程序 、分析计算方法、技术 及质量要求 等 内容 。 本标准适用 于 河南省属 基本 水文测站 水文数据的计算、 整理 、汇 编。其

    5、他类型 水文 测站 可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5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GB 50159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GB 50179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SL 21 降水 量观测规范 SL 58 水文测量规范 SL 59 河道冰情观测规范 SL 196 水文调查规范 SL 24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 337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SL 460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

    6、SL 630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095界定的 以 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数据整 理 水文 测验 信息 按科学方法和统一规格进行 分析、计算、 统计 的 过程。 3.2 年蓄水变量 1月 1日 8时至次年 1月 1日 8时的水库蓄水变量。 水库 年 蓄水变量不小于亿立方米时,单位采 用 108 m3, 小于亿立方米时,单位采用 104 m3。 3.3 槽蓄变量法 利用 时段蓄 水 变 量 推算 断面 平均流量的方法。 3.4 汇编单位 DB41/T 1599 2018 2 负责组织 水文年鉴数据 汇总、编排、审查 的水文机构。 3.5 汛期 海

    7、河流域、黄河流域 为 6月 1日 8时 10月 1日 8时 。 淮河流域、长江流域 为 5月 1日 8时 10月 1日 8时。 4 工作 程序 及要求 4.1 整编 4.1.1 水文测站 负责 水文资料 整编 , 省辖市水文机构 负责技术指导。 4.1.2 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整编项目,确定 整编控制信息 。 4.1.3 整编 降水量、蒸发量资料。 注: 进行本站辖区内各观测站点的降水量、蒸发量的合理性对照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1.4 整编 考证 、水位、流量、泥沙、水温、冰情资 料 。 注: 包括 单站成果合理性检查、分析 、计算 。 4.1.5 成果图表中的计量单位不得采用汉字表

    8、示,标点符号用全角符号,括号用半角符号。 4.1.6 河床糙率、电站率定系数、堰闸率定系数等 不 应 分步计算 。 4.1.7 观测资料宜使用相同规格的记载表 ,原始资料 应 采用 棉线装订。 4.1.8 原始观测资料 需要誊写 时 , 其 原始记录 应 附在 誊写资料后 作为正式资料一并提交 。 4.1.9 各种原始资料 的封面 、封一、封二、封底等 应 用硬质 铅笔填 写 并 打印页码 。 4.1.10 编写 水文站 资料清单和 整编 说明。 4.2 审查 4.2.1 省辖市水文机 构 负责 组织水文资料 审查 , 省级 水文机构负责技术指导。 4.2.2 6月 15日前完 成 本年 1至

    9、 5月水文资料审查, 11月 15日前完成 本年 1至 10月水文资料审查, 次年 1月 20日前完成上年 度 水文资料审查。 4.2.3 审查 整编说明、资料清单 、 原始资料 和成果图表 , 应达到 资料 齐全 、 格式 统一 。 注: 原始资料 包 含数据库数据(下同)。 4.2.4 对上下游测验断面资料作综合合理性检查,进行辖区内水量平衡 分析 。 4.2.5 根据资料审查情况对水文测站整编成果进行质量评定。 4.2.6 编写 省辖市水文机构 资料清单 和整编说明 。 4.3 复审 4.3.1 省级水文机构负责组织水文资料复审 。 4.3.2 11月 30日前完成 本年 1至 10月

    10、水位流量关系 曲 线的 复审,次年 1月完成上年 度 水文资料复审 及原始资料 归档 。 4.3.3 审查 整编说明 、资料清单 、成果图表 , 抽查原始资料 。 达到资料齐全、格式统一 。 4.3.4 审查 数据库 数据和成果表的一致性。 4.3.5 原始资料 抽查不低于 50%,如抽查质量不合格,增加抽查比例或全部检查。 4.3.6 对考证、定线、计算、整编成果表全面检查。 4.3.7 总结 水文资料测验、整编工作。 4.4 汇编 DB41/T 1599 2018 3 4.4.1 省级水文机构负责组织 水文资料 汇编 。 4.4.2 分卷册编 制 河南 省 属水文资料 一览表 和 资料清单

    11、。 4.4.3 分卷册编制水文要素综合图表,编排资料顺序,统一各表项附注及文字说明。 4.4.4 分卷册进行排版数据检查。分卷册编写水文年鉴编印说明 。 4.4.5 按时 完成主持汇编的 水文年鉴 数据 排版。 4.4.6 按时参加各 汇编单位卷册 资料 审查。 4.4.7 按时参加流域机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 各卷册 水文年鉴审查。 4.4.8 根据 水文资料 汇编 审查意见 ,统一 改正 水文 资料数据库。 5 质量 要求 5.1 整编 原始记载的河名、站名、经纬度、地址、测站编码、水尺编号、观测仪器型号、集水面积、基面名 称、基面改正数等信息应准确无 误。 数据库 数据 及纸质成果

    12、错误率 应 小于 1/5000。 注: 错误率 指 错 误 个数 与 总 字组数 之比 (下同) 。 5.2 审查 各种整编控制信息应准确无误, 数据库数据及纸质成果 数据一致, 错误率 应 小于 1/10000。 5.3 复审 成果中不 应 出现特征值错误和系统错误,数据错 误率 应 小于 1/15000。 5.4 汇编 5.4.1 参加汇编的各卷册资料错误率 应小于 1/20000。 5.4.2 各阶段成果 达不到 本 规范质量 要求的,应退回重做。 5.4.3 资料错情评 定 见附录 A。 6 测站信息 6.1 水位、水文站 6.1.1 断面地 点填 写 基本水尺所在地名。 填 写 省、

    13、 市 ( 县 、区 )、 镇 ( 乡 )、村( 自然村 )四级。对 于市辖区,区前应冠市名。 虚拟断面地点、经纬度等 可 空白。 6.1.2 渠道、水库断面的河名 应 准确, 以测验断面所在的过水河道(沟、渠、溢洪道、泄洪洞)的名 称为准。 6.1.3 水库站出库总量断面名称应填写为“ 水库(出库总量)”。 6.1.4 “ 1985国家高程基准” 填 “ 85基准” , “ 黄海基面 ” 填 “黄海”。 测站 未接 测 绝对 基面时 ,“基 面” 填“假定”。 6.1.5 水文站有多个测验断面时, 集水面积 填写 在合成断面或总断面上,其它断面空白。 6.2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 6.2.1

    14、站别填写 。 由气象部门观测的填“气象”,水文部门设立并观测的,根据站类填“水文”、“水 位”、“降水”。 DB41/T 1599 2018 4 6.2.2 观测场地点 填写。 与水位、水文站设在同一地址的, 其 断面地址、经纬度 应与水位或水文站 一 致 。 6.2.3 仪器型式填写。 全年使用两种仪器 观测同一项目 时,填汛期或主要仪器口径和名称。 6.2.4 新仪器 的 仪器型式 和填写格式 由省级水文机构统 一确定。 6.3 信息变动 测站信息变动应经省级水文机构 批准 ,并在资料中说明。 7 考证资料 7.1 测站说明表及测验河段平面图 7.1.1 测站基本水尺断面迁移前, 应 书面

    15、 上报并 附带对比观测资料,说明迁站前后的资料相关情况, 省级水文机构批准后方可迁移和重新编排测站编码。 7.1.2 降水量、蒸发量观测地点迁移时,在地形地貌相似,气候条件基本一致,山丘区迁移距离不超 过 2 km或垂直高差不超过 50 m,平原区迁移距离不超过 5 km时,当年资料可合并为一站整编。否则 作两站处理。 7.1.3 公历逢 0、 5年份,水文测站应全部考证并参加整编;测站如有变动(断面迁移、水准点 变动), 当年应 作 测站说明表及测验河段平面图、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及其分布图。 7.1.4 测站说明表按河道 站、 水库(堰闸)站 表 格 式分别填制。 7.

    16、2 测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及其分布图 7.2.1 公历逢 0、 5年份调查一次,发现 有 重大变化 随时调查。 7.2.2 测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及其分布 图 应 根据水文调查资料整 理。 7.2.3 河道最上游 水文 测站填该站以上流域内 水利工程资料, 其他 测站填上游测站至本站区间内的水 利工程资料 ,图上 宜 标出流域边界 。 7.3 水利工程内容及填制 7.3.1 水库: 控制 集水面积 不小于 200 km2水文 测站 填记 小型(一)类以上水库工程 ,小于 200 km2 且不小于 50 km2填 记 小型(二)类 以上 水库工程 , 小于 50

    17、km2填 记 塘坝以上蓄水工程。 7.3.2 堰闸:填至测站所在河流的下一级支流上的堰闸工程。 7.3.3 渠道: 控制 集水面积 不小于 200 km2水文 测站 填 记 灌溉面积在 3000亩以上工程; 小 于 200 km2 填 记 灌溉面积 300亩以上工程。 7.3.4 抽(扬)水站及虹吸管: 控制 集水面积 不小于 200 km2水文 测站 填 记 灌溉面积在 1000亩以上工 程; 小 于 200 km2填 记 灌溉面积 100亩以上工程。 7.4 水准点考证 7.4.1 引据水准点 高程 应 采用国家 测绘部门 发布 正式 数据 。 7.4.2 测量方法、计算过程及评价符合规范

    18、要求。 水准点考证格式 可按 表 1填写 。 7.4.3 水准点高程变动 , 要 参考 水尺零点高程 近年 的变化 情况 , 与水尺零点高 程 变化 不 一致 的 应 分析 原因。 7.4.4 水准点高程变动应在原始记载簿填写变动原因、处理方法、 变动后 高程 等。 DB41/T 1599 2018 5 表 1 水准点考证表 年份: 测站编码: 水系: 基面: 单位: m 编号 设立情况 位置 说明 本年测量情况 采用 高程 年 月 机关 月 日 应用引据点 测量 单位 水准 等级 测得 高差 闭合 差 允许 差 计算 高程 去 年 本 年 编号 高程 说明 7.4.5 水准点测量成果评价格

    19、式按表 2格式填写 。 表 2 水准点测量成果评价表 引据水准点 校核水准点 距离 闭合差 高差 成果评价 编号 高 程 ( m ) 编 号 高程 ( m) 往测 (km) 返测 (km) 平均 (km) 实测 ( mm) 允许 ( mm) 往测 ( m) 返测 ( m) 平均 ( m) 校测 高程 ( m) 校测 高程 与原 高差 ( m) 采用 高程 ( m) 说明 7.4.6 水准 点高程 及冻结基面变动要求 : a) 更换 基面。 引据水准点绝对基面与原用 基本水准点 绝对基面不 相 同时, 基本水准点 应更换 绝对 基面名称 并 采用 新 基面 高程, 原 冻结基面高程不变,冻结基面

    20、与绝对基面高差数采用新数据。 b) 水准点测量 错误 处理。 基本 水准点未发生变动,但因 前 次测量错误而引起绝对高程错误时, 基 本水准点 采用新的 绝对高程, 冻结基面高程不变,冻结基面与绝对基面高差数采用新 数据。 c) 水准点变动 处理。 基本 水准点下沉、上升时, 其 绝对高程、冻结基面高程 应 采用新测量的 高程 数据,冻结基面与绝对基面高差数不变。 d) 地面沉降处理 。 测验 区域 地面下沉时,必须采用沉陷区外引据水准点进行考证。 基本 水准点绝 对高程采用新 测量 数据, 原 冻结基面高程不变,冻结基面与绝对基面 采用新的 高差数。 e) 校核水准点随基本水准点作相应变动。

    21、 7.5 水尺考证 7.5.1 测站应依据 GB/T 50138及 SL 58要求进行测量 ,原始 测量 记载簿应填写完整,包括测量项目(水 尺或水尺零点高程) 、 位置(基本水尺断面) 和 岸别。 7.5.2 水尺编号:基本水尺用“ P1”、“ P2”;闸上水尺用“ Pu1”、“ Pu2”;闸下水尺用“ Pl1”、 “ Pl2”;临时水尺用“ TP1”、“ TP2”。同支水尺 高程 变动 重新编号时 , 采 用支号 。 7.5.3 水尺零点高程发现变动,应分析变动原因和日期,属于突变者,从变动之日采用新测零点高程; 属于渐变者,按时间内插,确定两次校测期间各时段应采用的高程。 7.5.4 当

    22、有半数以上水尺零点高程 发生系统变动时, 应 考虑 引据 水准点 上升、下沉 的可能。 7.5.5 水尺 换读时 应 进行对比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水位记载簿内说明。 7.5.6 水尺测量成果评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DB41/T 1599 2018 6 a)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时,若水准尺未置于水尺零点 , 记载簿“水深或视线高” 栏 应注明 水尺 位 置高度,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成果中高程应减去水准尺位置高度。 b) 新设水尺或水尺零点 高程发生变动时 应 进行两次 往 返测量,且两次测量高程之差在允许闭合差 范围内才能确定其高程,两次 往 返测量之平均值为水尺的采用高程。 c) 测量成果评

    23、价及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成果表 应按 表 3格 式填记 。 表 3 月 日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成果表 水尺位置 : 水尺编号 引据水准点 仪器站数 零点高程( m) 闭合差( m) 原用 高程 ( m) 采用 高程 ( m) 备注 上年 当年 编号 高程 往测 返测 平均 实测 允许 说明: 允许闭合差 h允 nk ( mm) ( m)。 式中: h 允 允许闭合差; k 系数(不平坦选 3、平坦选 4) 。 n 仪 器站数。 实测闭合差 h 实 ( m)。 实测闭合差 h 实 ()允许闭合差 h 允 , 测量成果符合 ( 不符合 ) 要求。 7.5.7 水尺零点高程考证 成果 按下列规定执行: a)

    24、 表头水尺位置填写:河道站为岸别 和 断面 名称 ,如左岸基本水尺断面;水库堰闸站为相对固定 建筑物的方位 (如:大坝左端上游 60 m或闸上左岸 270 m); b) 高程 精度 填至毫米( mm) ; c) 按测验断面 逐支 考证 水尺 零点 高程,填 记 表 3。填制时每支水尺一般填 写 三行:第一行填 写 上 年最后使用高程,第二行填 写 当年汛前校测成果,第三行填 写 当年汛后校测成果 ; d) 新设水尺或水尺零点高程发生变动时,两次测量成果全部考证, 采用高程 填两次测量之平均值, 附注中注明“新设”或“变动” ; e) 水尺未使用,在“使用起止时间”栏 目中填写“未用”;使用过的

    25、水尺未测者,应在“说明” 栏目中注明未测原因,如“水下未测” ; f) 比降水尺允许 闭合差采用 5 mm,其他水尺允 许闭合差 10 mm,校测前后高程差超过当次测量允 许不符值且大于允许闭合差时,应采用 校测后高程。 7.6 大断面考证 7.6.1 测验断面位置确定后不宜 变动 。 大断面测量起点距统一记至 0.1 m。 7.6.2 左、右岸桩 应 为历年大断面对照参考点,其高程 测量成果 参考四等水准测量要求。 7.6.3 垂线布设应 控制大断面变化过程,垂线位置宜 历年一致。大断面发生变化时,应加密垂线。 7.6.4 大断面岸上测量可使用全站仪、经纬仪极坐标交会法,应 提交 电子及 纸

    26、质成果数据及 坐标数据。 7.6.5 大断面的测量范围 应包括 河床最低点,否则说明 原因。 7.6.6 大断面测量 成果 评价应按 表 4格式填记 。 DB41/T 1599 2018 7 表 4 月 日 断面测量成果 测时水位 : 垂线号 起点距( m) 河底高程( m) 说明: 允许闭合差 h 允 = L30 = ( mm) ( m)。 式中: h 允 允许闭合差; L 路线长度。 实测闭合差 实测高程 -原高程 = ( m)。 实测闭合差 ( ) 允许闭合差 ,测量成果符合(不符合)要求。 原起(终)点桩本次实测高程 . m,原 采用高程 . m,测量误差在允许闭合差范围内,测量成果符

    27、 合要求(或实测闭合差超出允许闭合差,原起(终)点桩高程需重新测量)。 本断面起、终点桩距离原为 . m,实测 . m,允许误差 1/500,测量成果符合要求(实测误差大于 1/500,本次测量成果不符合要求)。 8 水位资料 8.1 水位原始记载 8.1.1 封面填写 应 与一览表内容 一 致 ,封二应填写本月使用 过 的水尺及 采用的零点 高程。 8.1.2 重大情况(造成水位、流量、沙量突变) 及 特殊水情(河干、连底冻、闸门启闭) 应 及时记录 。 8.1.3 应有月初 0 h、月末 24 h水位,封底 月极值 应 从原始记载 中统计填写。 8.1.4 应有上年最后三天及次年前三天水位

    28、及年接头流量。应用红、蓝色铅笔分别标注每月最高、最 低水位。 8.1.5 换读水尺时,两根水尺的读数 及水位 均应填记在水位记载簿内。 8.1.6 施测 流 量 、 含沙量 的 起 迄 时间 和 平均时间的水位,测量大断面时水位均应填记在水位记载簿内。 8.1.7 闸门启闭、电站 发电 开始、结束时间 应填记在水位记载簿内。 8.1.8 受冲淤变化影响, 当观测的水位 、水深等数据 超出大断面 测量 成果 时,应加说明。 8.1.9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转折 变化的 水位数据 ,应 作为原始水位 参加成果计算。 8.1.10 自记资料与人工观测值经过高 、 中 、 低水对比观测,系统误差不大于 1

    29、 cm且一日时间误差不 超过 5 min的,可作为正式资料参加整编,应将水位过程完整的摘录在水位记载簿内。 8.2 水位过程线 8.2.1 图幅布局合理, 坐标应采用“ 1、 2、 5”比例,全月同一比例。 水位 观测后及时点绘, 用红、蓝 色铅笔分别标注每月最高、最低水位, 水位 变化较大 时 应 标出日平均水位 值 。 8.2.2 用红色铅笔标注实测流量 、 蓝色铅笔标注单样含沙量的相应 时间 。 8.2.3 特殊水 情 应有文字说明 。 8.3 逐日平均水位 DB41/T 1599 2018 8 8.3.1 基面名称 和 基面高差 应 与上年整编成果校对。 有变动 时 应说明。 8.3.

    30、2 无流向测验设备 时 , 不标注 流 向符号 。 8.3.3 “河干”、“连底冻 ”等 特殊水情 宜 有 完整过程 。 8.3.4 月、年资料不全时,月、年均值填“ ”, 不能确定的 月、年极值 应 加括号。 8.3.5 水库 、通航河道 测验断面 应 统计保证率水位 。 8.3.6 附注 中 应说明 资料不全、水位突变等情况。 9 流量资料 9.1 实测流量原始记载 9.1.1 跨年推 流时, 上年最后 3次及次年前 3次流量原始记载应复 制 一份,与当年流量原始记载一起 装订并打印页码。 9.1.2 施测时间填测量的月、日及起迄时分,除结束时间 可出现 24时 外 ,其它情况不应出现 2

    31、4时。 9.1.3 水位与断面平均水深 、 最大水深、水面宽 、 面积的关系不应矛盾 , 流量测验结束后 应 参照大断 面图对水面宽、断面面积、平均水深、最 大水深进行合理性检查。 9.1.4 借用断面的面积应加括号并说明借用断面的测量时间。 借用断面的垂线位置应一致。 9.1.5 断面稳定的站应借用最近一次断面测量成果。有冲淤变化的测验断面,一般以洪峰的最大流速 为界,最大流速后的流量测次 应借用 洪水后的断面成果。 9.1.6 判定 垂 线流速为 0时,一般以水面流速为准。当垂线 上 部分流速为 0时,要确定分界 水深,以 计算垂线平均流速。 9.1.7 测流 断面 面 积 应 包含死水面

    32、积, 并在附注栏 注 明死水面积。 注: 死水面积指流速为零的水道面积。 9.1.8 人工 矩形 断面 无冲淤变化,其 平均水深 与最大水深不一致时, 平均水深 按最大水深填写。 9.1.9 当 声学多普 勒流速仪 行进速度大 于水流速度 时,应改用低速流速仪测验 。 9.1.10 声学多普勒流速仪 测次表格按规范 SL 337附录表 B-1格式填写,参加复审时各项内容参照表 B-3格式填写。 声学多普勒流速仪 测次误差允许范围内的多次单程流量的算术平均值为本测次流量。 声 学多普勒流速仪 测次与其他测流仪器测次统一编排。不同仪器对比观测的实测流量应编排连续测次。 9.1.11 采用浮标测流时

    33、,要注明浮标材质、 形状、 尺寸 。 9.1.12 浮标流速计算流量时,应控制虚流速转折变化。 9.1.13 各种 流速系数 应采用本断面分析值。无分析值时,说明来源和依据。 9.2 实测流量成果 9.2.1 实测流量 舍弃测次应在 附注内说明原因。 9.2.2 堰闸站编制本表时,应附注说明堰闸流量率定成果表中的其他测次。 9.2.3 逐日平均流量为 0期间,除河干情况外, 实测流量成果 应有 测次证明 0流量的起迄时间。 9.2.4 流速仪施测 的 测验方法分两组填写,第一组填“流速仪”,第二组以分数形式表示测速垂线数 目(分子)和流速测点总数(分母),如“流速仪 7/21”。垂线全用一点法

    34、施测,分母填记相对水深 位置,如“流速仪 7/0.6”; 垂线相对水深位置不一致时,按垂线多的一种填记,如垂线数相同,按测 点流速最大者一种填记,测深垂线不计入测速垂线数。采用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测验的测次,测验 方法填 写“ ADCP走航式”。 9.2.5 测验断面 位置 应 与 测站说明表 内容一致。 测流断面与基本水尺断面相距大于 1km时,精度 按 1km 计算 。 DB41/T 1599 2018 9 9.2.6 测 流面积 应包含 死水面积 , 并在 附注 栏 说明 。 9.2.7 测流断面 水位 与基本水尺断面水位不一致时,测流断面的水位填在附注栏内。 9.2.8 测流仪器对比 观测

    35、 时, 施测 的 两份 实测流量成果,按两个 连续施测号数编排。 9.2.9 流速系数有变化时应说明。 9.3 实测大断面成果 9.3.1 垂线号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 应 填写“左岸”或 “右岸”。 9.3.2 断面成果的排列次序 应为 :基本水尺断面在前,其他断面依“先上游后下游”规则排序,同一 断面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9.3.3 汛 前 测量范围 应 在 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其余 测 次可 测 量 过水断面。 断面变 化大 时 增加 断面测 量次数 。 9.3.4 基本水尺断面 应填断面测量时观测水位 , 其他断面测时水位可空白。 9.3.5 比降水尺断面 名称 应填写“比降水尺上断面”或

    36、“比降水尺下断面”,浮标断面 名称 填写“浮 标上断面”、“浮标中断面”、“浮标下断面”。 9.3.6 应 提交 当年与上年的大断面 对照图, 两图 绘制在同一图幅内 。应 提交 汛期前、 后 的 水位面积曲 线图。 9.3.7 应附注说明 河床组成 、 冲淤变化 、断面借用 、 起 ( 终 ) 点桩 或固定桩 变动 等 情况。 9.4 堰闸、水电站流量率定成果 9.4.1 发电机组 应按单机 额定功率率定 系数 。 9.4.2 应选取 精度较高的流量测次率定,率定曲线 应 采用“ 1、 2、 5”的比例。 9.4.3 未参加计算的栏目内容空白。 堰闸、电站流量率定资料和图表应参加审查、复审。

    37、 9.4.4 未 进行率定的流量测次 , 编制实测流量成果表 并 改变 推流方法否则说明原因。 9.4.5 采用的新推流公式应报省级水文机构 批准 。 9.5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9.5.1 应根据测验情况和关系点分布所受的主要影响因素,选用符合测站特性的定线方法。 9.5.2 图幅 应为“ 1、 2、 5”的比例, 布局 合理。 9.5.3 年初 应点绘上年最后 1 3次实测流量, 年末 应点绘次年 1 3次 实测流量。 9.5.4 应绘制全年水位流量、水位面积、水位流速关系总图。 9.5.5 连时序曲线 左侧应绘制相应水位过程线,右侧应至少点绘一种影响因素的关系曲线,最大流量 处应有相应水位

    38、。 9.5.6 连实测流量过程线应平滑并通过实测点,流量起涨开始时间应符合水文特性,实测流量数据必 须在推流结点中。 9.5.7 受 堰闸 或其他水利工程 开闸 影响, 时间很短或流速很小,但水位变化明显,可 采用槽蓄变量法 推流时,推流总水量应与槽蓄变量相等。 9.5.8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读数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推流曲线 放大线按照“三点三天”放大原则执行 。 实测 流量 少于三个 或推流时间 少于三天 ,可不放大 。 9.5.9 推流曲线 延长 , 应 参照 同级水位的 水位趋势相同的 实测流量。 9.5.10 推流曲线 应标示 最高、最低水位及最大、最小流量。 9.6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检

    39、验 9.6.1 单一 水位流量 曲线 或 各种率定曲线 , 实测流量点不少于 10个时应进行曲线检验。 DB41/T 1599 2018 10 9.6.2 显著性水平 值的选用 符合下列要求 : a) 符号检验 值采用 0.25; b) 适线检验 值采用 0.10; c) 偏离数值检验 采用 0.20。 9.6.3 实测流量 相对误差 为 查线流量 和 实测流量 的 差值 除以 实测流量所得的数值,以百分数表示。 9.7 逐日平均流量 9.7.1 实测流量 连续 小于或大于月极值 时, 应 分析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系统偏差 ,否则说明原因 。 9.7.2 应进行上下游 水 量对照及月年极值对照

    40、 检查 。出现 异 常情况时,应 分析定线推流的 合理 性 并 说 明 影响因素 。 9.7.3 逐 日 平 均流量 应与水文要素摘录表内 相应 数据的计算结果一致。 9.7.4 相同 时段出现相同数值 时 , 以第一次出现的日期作为开始日期。 9.7.5 受工程影响的断面不计算年径流深度和年径流模数。 9.7.6 断面出现负流量时,应在附注栏内说明原因。 9.7.7 附注 中,水量不小于亿立方米的,单位采用 108 m3,小于亿立方米的,单位采用 104 m3。 水库 蓄水变量为负时,应加负号。 调查水量按引入、引出总数说明 。 10 泥沙资料 10.1 单样含沙量及实测悬移质输沙率原始记载

    41、 10.1.1 单样含沙量应有 连续的 上年 末 及 下 年 初 的 实测 数据。除“河干” 、“连底冻” 外,每月应 不少 于 一组含沙量 数据。 10.1.2 断面实测 单样 含沙量为 0的后续时段 ,含沙量 或流量 无变化时, 单样 含沙量允许“目测为 0”。 10.1.3 取样容积以实 际 容量填记。 10.2 实测悬移质输沙率成果 10.2.1 断 面含 沙 量 测验方法, 用三组文字和数字表示,组间用空格隔开。填写 内容 除 应符合 SL 460 的 规定 外 , 第三组 的 测沙或取样方法全用相对水深 0.6或 0.5一点法施测且垂线测速者,填“选点”,未 测速者填“一点”。 1

    42、0.2.2 实测输沙率 相应单沙采用固定一线积深法 施测 时 , 单沙测验方法 填 写 “固定一线积深”。 10.2.3 实测悬移质输沙率施测时间未同步施测流量 时 ,流量 应 加括号。 10.3 单断沙关系曲线 10.3.1 单沙过程线应 为平滑曲线并符合测站特性 , 应通过实测点或点群中心,偏离的测点及异常沙峰 应说明原因。 10.3.2 实测单沙过程线法推求断沙应 说明单沙代表性 。 10.3.3 检验标准参照本规范 9.6。 10.4 逐日平均输沙率、逐日平均含沙量 10.4.1 单沙 摘录 数据 应 控制 过程线 转折 变化 , 并参加月、年极值 挑选 。 10.4.2 逐日平均输沙

    43、率和 逐日平均含沙量 矛盾时,应修正单沙过程线或采取其他方法消除。 DB41/T 1599 2018 11 10.4.3 附注 说明 应填记全年单沙测取位置、方法、次数,断沙推求方法及单断沙关系曲线的标准差、 单断沙关系线的比例系数等。 11 水温资料 11.1 观测精度 观测仪器 分辨力 为 0.2 时,应估读至 0.1 。 当全月缺 少 3天以上数据(包括 河 干)时,不计算月平均值。 11.2 异常水温 水温 发生 突变时应注明原因。 12 降水量资料 12.1 降水物 12.1.1 霜,随降水量资料一并整编。 无霜 时,本项目统计栏内容空白。 12.1.2 雪,有降雪时 应融化折算为降水深度 , 并加降雪符号 。 12.1.3 雹,有降雹时 应融化折算为降水深度 , 统计粒径并 加 降雹 符号 。 12.2 自记雨量计数据整理 12.2.1 虹吸式雨量计 发生虹吸 时,每次虹吸订正值及正确的日降水量 填 写在记录纸正面。观测仪器 出 现 故障 时, 时段降水量应根据本站其它观测仪器记录值或邻站降水 量 插补。 12.2.2 记录纸上的降水过程线下方按小时标注 时段 降水量 和低平头订正量 ,上方标注每 次虹吸订正 量。 12.2.3 挑选 为 各时段最大降水量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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