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100 W09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85 2018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018 - 04 - 28 发布 2018 - 05 - 2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3185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滨州亚光家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保林、王路滨、孟令军、许增建、董城城。 DB37/T 3185 2018 II 引 言 本标准是
2、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家 用纺织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DB37/T 3185 2018 1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
3、术语和 定义、基本要求、隐患的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和信 息化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的建设,其 他纺织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1-2017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
4、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4.1.1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设 备、技术、电气、工 程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可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承担。 4.1.2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对企业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是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通过高层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 入到日常工作的范围中;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负责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为体 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对企业重
5、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 监督落实。 4.1.3 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 安全副总经理或安全总监)是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具体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 督落实;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治理。 4.1.4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 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情况;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隐患排查 工作的开展;负责
6、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督促各级人员按计划开展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 DB37/T 3185 2018 2 患治理和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 工作。 4.1.5 财务部门职责。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以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与运 行;监督隐患整改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4.1.6 职能部门职责。企业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责,负责对本专 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指令下达、验证整改效果等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挂 牌督办工作。 4.1.7 生产部门职责。企业各分公司(厂)、
7、生产车间、生产班组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 主体。 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 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治理。 4.1.8 员工职责。企业员工通过对本岗位危险源管控措施的掌握会排查事故隐患;随时发现和处理各 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本岗位重大隐患得不到及 时整改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4.2 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 握本 单位隐患类别
8、、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方法、重大隐患治理、隐患治理验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 训可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培训合并进行,并保留培训记录。 4.2.1 培训计划。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培训计划和责任绩效考核体系,收集培 训资料、编制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和奖惩等内容。 4.2.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和本实施指南,以及与企业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 程等。 4.2.3 培训层次。培训工作应分层次进行。公司级培训由企
9、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培训范围包括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分公司(厂)级培训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厂)共同负责, 培训范围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车间级培训由企业分公司(厂)和车间共同负责, 培训范围包括车间各班组、岗位员工;各班组做好对岗位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2.4 培训记录。企业各层次培训应保留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记录、 培训影像资料。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4.3 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
10、理体系考核办法(见附录 A),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 记录文件。企业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应以企业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或 者纳入企业制度汇编。 5 隐患的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的判定标准 隐患,应以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水平或风险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即是 否为“不可承受的风险或失去控制的风险”。具体判定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 DB37/T 3185 2018 3 不符合针对风险制定的“控制措施”; 不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特定要求; 不符合企业制定的管
11、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违反企业采取的且被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追求。 5.2 隐患的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 事故隐患。 5.2.1 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 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 DB37
12、/T 2883-2016 和 DB37/T 3011-2017 第 5.1 条列举范围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 患;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保险粉、双氧水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保险粉没有设置专用仓库或露天存放; 安装或使用燃气的场所未设置检测报警、防火防爆、泄压泄爆等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设备、阀 门、管路、法兰 、焊缝有腐蚀、泄漏的; 应当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生产车 间或仓库,没有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或核心生产部分停产停业方能排除的隐患; 其他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中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隐
13、患。 5.3 隐患的分类 按 DB37/T 2883 2016第 6.2条的规定执行。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防控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确定隐患排查的项目清单。隐 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 B)和生产现 场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 C)。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为参考,结合有关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等其他要求,以各类基础管理具体标准要求为排查内容,按照 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排查周期;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以风险分级管控体
14、系中危险源或潜在事 件和设备设施检查标准的控制措施为排查内容,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 DB37/T 3185 2018 4 排查周期。 6.2 制定排查计划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企业应根据生 产运行特 点,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 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节 假日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 6.3.1.1 日常隐患排查
15、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设备点检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负责人和设备、电气、技术、 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的检查和 巡查。 6.3.1.2 综合性隐患排查 以保障安全 生产为目的,以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 况为重点,公司或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6.3.1.3 专业性隐患排查 根据家用纺织行业特点对设备、电气、消防、化学品、厂房建筑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 6.3.1.4 专项或季节性排查 开、停车前、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段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各季
16、节特点开展的专 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火、防风、防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夏季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降温、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秋季以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重 点; 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6.3.1.5 节假日隐患排查 节前对安全、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 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6.3.1.6 专家诊断性检查 企业组织抽调生产技术骨干,设立企业自己的安全专家队伍组织开展诊断性检查。自身技术力量不 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服务中介机构或安全生产
17、专家排查隐患。 6.3.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企业内或其他企业发生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事故后开展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DB37/T 3185 2018 5 6.3.2 排查要求 按照排查类型组 织好全面排查,能够合并的排查类型可以合并开展。要及时、准确和全面的记录排 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随时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做好沟通,隐患排查工作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 核。 6.3.3 组织级别 6.3.3.1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 分公司(厂)级、处室 /车间级、班组 /岗位级。 6.3.3.2 公司级排查,企业设立由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
18、分成员组成的安委会安全督导组,代表企 业开展的隐患排查。 6.3.3.3 分公司(厂)级排查,各分公司(厂)经理、副经理或其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在各自管辖 范围内开展的隐患排查。 6.3.3.4 处室 /车间级排查,车间、处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技术骨干参加,按照部门职能分 工开展的隐患排查和各生产车间开展的隐患自查。 6.3.3.5 班组 /岗位级排查,班组长和员工参加,轮班、工段和工作岗位开展的隐患自查。 表 1 隐患排查类型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隐患排查的类型 隐患排查的级别 日常隐患排查 处室 /车间、班组 /岗位 综合性隐患排查 公司、分公司(厂)、处室 /车间 专业性隐患排查 按
19、专业类别划分的处室 /车间级排查 专项或季节性排查 分公司(厂)、处室 /车间 节假日隐患排查 分公司(厂)、处室 /车间 专家诊断性检查 公 司、处室 /车间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分公司(厂)、处室 /车间、班组 /岗位 6.3.4 排查周期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和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 类型,确定各级别隐患排查的周期。具体包括: 班组 /岗位级排查,员工每班次( 8 小时)都要开展班前、班中、班后三次日常性隐患排查,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加大巡查频次,各班组(轮班、工段)每班开展一次日常性 隐患排查(设备点检),适时开展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20、处室 /车间级排查,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的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生产车间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各处室、车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节假日前开展一次节假日隐患排查,适时开展事故类 比隐患排查; 分公司(厂)级排查,各分公司(厂)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季节性 隐患排查,节假日前开展一次节假日隐患排查,适时开展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公司级排查,安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安委会每年至少一次聘请外部专家开展 一次诊断性隐患排查; 当发生 DB37/T 3011-2017 第 6.3.4.2 条规定的情
21、形时,企业应及 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 查。 DB37/T 3185 2018 6 表 2 隐患排查的级别、类型与周期的对应关系 隐患排查的级别 隐患排查的类型 隐患排查的周期 班组 /岗位级排查 日常性隐患排查 员工每班 3 次 班组每班 1 次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适时开展 处室 /车间级排查 处室 综合性隐患排查 每月 1 次 内部专家诊断性检查 每月 1 次 专业性隐患排查 每月 1 次 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 每季度 1 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 节假日前 1 次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适时开展 车间 综合性隐患排查 每月 1 次 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 每季度 1 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 节假日前
22、1 次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适时开展 分公司(厂)级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 每月 1 次 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 每季度 1 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 节假日前 1 次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适时开展 公司级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 每季度 1 次 外部专家诊断性检查 每年 1 次 6.3.5 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查前,按照排查计划确定的排查类型、组织部门和参与人员,在已编制的排查项目清单 中选取排查项目和排查内容,对照排查要求组织开展排查。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 可同时进 行。 6.3.6 排查结果记录 排查完成后,对排查结果是否为隐患应予以界定,对隐患应进行分级并记录,生产现场类隐患宜保
23、留影像记录。 6.4 隐患治理 6.4.1 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要遵循 “谁管控、谁治理”的原则,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确定的管控层级,由隐患所 在位置的责任部门负责治理。本级不能整改的,由上一级负责治理或指令有整改能力的部门治理。主要 包括班组 /岗位纠正、处室 /车间治理、分公司(厂)治理、公司治理。 6.4.2 隐患治理流程 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复查验收等 环节: 通报隐患信息。各级 别隐患排查结束后,隐患排查部门负责将隐患排查信息传递给隐患所在部 DB37/T 3185 2018 7 门,由隐患所在部门通过适当的方式(公示栏、信息
24、平台等)定期向员工进行通报,隐患排查 部门负责对隐患通报情况进行监督;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按照“谁排查、谁通知”的原则,由隐患排查部门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送达隐患所在位置的责任部门;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整改治理部门对照隐患排查部门制发的隐患整改通知要求,分析原因,制 定整改措施,落实防范预案,组织整改; 治理情况反馈。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部门负责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如不能 如期完成或没有整改 能力,应向上一级汇报,并将不能整改的情况向整改通知制发部门说明, 由整改通知制发部门会同接到报告的上级部门协同解决; 复查验收。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
25、见,形成闭环 管理。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在督促继续整改的同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 理。 6.4.3 一般隐患治理 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 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立即整改。对能够当场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应该督促现场整改并如实记录。对不安全行为要 统计分析,确 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 示例: 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设备设施方面的简单的 不安全状态。 限期整改。对不能够当场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则应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应明 确列出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
26、时间和地点、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 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内容。 6.4.4 重大隐患治理 6.4.4.1 隐患评估 根据本标准第 5.2.2条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分析原因、评估风险、 研究对策, 编制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6.4.4.2 治理方案 企业应依据评估报告书有关内容和要求,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整改 措施,落实整改部门和整改资金。并将治理方案报告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6.4.4.3 治理实施 企业应
27、当按照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求,组织隐患治理工作。对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定的时间 表,一方面抓好隐患治理,一方面抓好风险防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和 整改。 6.4.5 隐患治理验收 6.4.5.1 验收内容 DB37/T 3185 2018 8 隐患排查验收按照谁排查谁验收的原则开展,重大事故 隐患治理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验 收内容包括: 对完成的措施是否起到了隐患治理和整改的作用; 是彻底解决了问题还是部分的达到某种可接受程度的解决; 是否真正能做到“预防为主”; 是否隐患的治理措施会带来或产生新的风险。 6.4.5.2 治理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
28、,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向当地县(市、 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7 文件管理 DB37/T3011-2017第 7条适用于本条款。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DB37/T3011-2017第 8 条适用于本 条款。 9 持续改进 DB37/T 2883-2016第 10条适用于本条款。 10 信息化管理 企业应将隐患排查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平台,并保障正常运行。 DB37/T 3185 2018 9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 A.1 目的 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日常运行工作,明确
29、各级日常运行的工作责任与分工,落实奖惩,特制 定本办法。企业可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奖惩额度,并对本办法做出适当调整。 A.2 员工考核 A.2.1 员工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部门应当视情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 考核: a) 不会排查所在工作岗位事故隐患的; b) 未 对所在岗位开展班前、班中、班后事故隐患排查的,或排查没有书面记录的; c) 发现隐患或事故苗头,自己有能力解决而不解决,或未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的; d) 发现隐患或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又没有及时上报的; e) 违反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的禁止性规定,从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其他不安全作业的。 A.2.2 员工
3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应当视情对员工进行通报表扬或奖励: a) 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或上报有关人员整改的; b) 制止或纠正他人违章作业,保护自己或他人不受伤害的; c) 本岗位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的,或对部门管理人员 的强令冒险 作业行为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的。 A.3 部门考核 A.3.1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下列权限实施分级考核: a) 班组违反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车间应当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b) 车间、部门违反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应当对车间、部门负责 人进行考核,车间、部门负责
31、人应当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管理员、班组长) 进行考核; c) 职能处室违反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报请公司安全总监批准,对职 能处室负责人进行考核,职能处室负责人应当对负有管 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包括业务主管、科 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d) 分公司违反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报请公司安全总监同意,经公司 安委会批准,对分公司经理或分管经理进行考核,分公司应当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包 括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e)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违反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公司安全总监应当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 行考核,安全管理
32、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包括业务主管、科室工作人员) 进行考核。 A.3.2 对违反下列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查处并对有关责任 人员进行考核: DB37/T 3185 2018 10 a) 班组未按照“每班 1 次”的标准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或排查没有书面记录的; b) 消防、电气、设备、工程、技术等职能部门未按照“每月一次”的标准开展业务范围内的专业 性隐患排查,或排查没有书面记录的; c) 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车间未按照“每月 1 次”的标准开展综合性隐患排查,或排查没有书 面记录的; d) 职能部门、分公司、车间未按照“每季度 1 次”的标准开展季节性隐患排
33、查,或排查没有书面 记录的; e) 职能部门、分公司、车间未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或“全国(全省)两 会”前开展隐患排查,或排查没有书面记录的 ; f)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获悉同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职能部门、分公司、车间未开展事 故类比隐患排查的; g) 隐患排查结果没有及时向员工进行公示,或者每月 25 日前没有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汇报 的; h) 拒不签收隐患整改指令,或逾期未整改事故隐患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未达到 标准要求的; i) 其他违反实施指南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导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受阻或不能正常 运行的。 A.3.3 部门有下
34、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部门应当对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安全管 理员、班组长、员工)进行奖励: a)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并得到有效整改的; b) 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章作业行为,有效阻止事故发生的; c)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确保公司重大隐患整改工作顺利 进行的。 A.4 公司考核 A.4.1 公司每月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连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其他安全 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一并整合到安全标准化建设中去,对各分公司、车间和职能处室实施月 度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和年度安全绩效考核。 A.4.2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5、建设在月度安全标准化建设中不得少于 1/4的分值,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视 为该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开展不合格: a) 对制定的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未作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内容及标准的; b) 未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落实奖惩,或奖惩无记录的; c) 隐患未按期整改且无正当理由,存在 3 项以上的; d) 发现应定性为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定性的; e) 未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制定治理方案,或治理方案未得到有效落实的。 A.4.3 对月度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奖励。月度考核成绩纳入年度 先进评定,作为评选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被评选为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按照公司年
36、度 奖励方案予以奖励。 DB37/T 3185 2018 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 查项目清单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性排查 专业性排查 综合性排查 季节性排查 备 注 岗位 班组 设备 电气 消防 化 学 品 厂 房 建 筑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分 公 司 总 公 司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其 他 处 室 分 公 司 每班 3 次 每班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37、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1 生产单位 营业资质 执照 是否有证照 是否超 范围经营 2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 考核等环节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 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38、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按规 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DB37/T 3185 2018 2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性排查 专业性排查 综合性排查 季节性排查 备 注 岗位 班组 设备 电气 消防 化 学 品 厂 房 建 筑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分 公 司 总 公 司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其 他 处 室 分 公 司 每班 3 次 每班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39、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 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 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4 安全生产 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
40、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DB37/T 3185 2018 3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性排查 专业性排查 综合性排查 季节性排查 备 注 岗位 班组 设备 电气 消防 化 学 品 厂 房 建 筑 车 间 安
41、 全 处 室 分 公 司 总 公 司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其 他 处 室 分 公 司 每班 3 次 每班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 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 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
42、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 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
43、 案例、绩效评定结 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 用。 6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 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DB37/T 3185 2018 4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性排查 专业性排查 综合性排查 季节性排查 备 注 岗位 班组 设备 电气 消防 化 学 品 厂 房 建 筑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分 公 司 总 公 司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其 他 处 室 分 公 司 每班 3 次 每班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44、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 、安全生产 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 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 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7 教育培训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
45、人 员的培训计划。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 记录,并建立档案。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 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 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 (工段 )、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 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DB37/T 3185 2018 5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性排查 专业性排查 综合性排查 季节性排查 备 注 岗位 班组 设备 电气 消防 化 学 品 厂 房 建 筑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分 公 司 总 公 司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其 他 处 室 分 公 司 每班 3 次 每班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月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 1 次 每 季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