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 B 3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T 1642010 代替 DB37/T 164-1992 棉田使用缩节安(助壮素)技术规程 2010 - 10 - 21 发布 2010 - 12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164-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DB37/T 164-1992棉田使用缩节安(助壮素)技术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根据当前产业发展需要和国家法规要求,对原标准的诸多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DB37/T 164 -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施用条件改为使用对象,并对使用对象进行了明确。 使用对象部分增加了浸种、
2、苗床和大田施用缩节安(助壮素)的内容。 删除了施用时间、化调棉田、系统化调棉田的内容。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本兰。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赵洪亮。 DB37/T 164-2010 1 棉田使用缩节安(助壮素)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说明或规定了缩节安(助壮素)的化学成分、剂型、作用和在种子处理、苗床、棉田中的使 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各棉区。 2 产品特性 缩节安(助壮素)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化学名称为N.N一二甲
3、基派啶嗡氯化物。纯品是白色无 气味的结晶粉,熔点285 C,易溶于水。目前生产上主要剂型有:含纯品97%的粉剂,称为缩节安,含 纯品25%的水剂,称为助壮素。 3 对棉花的生理作用 3.1 作用机理 缩节安(助壮素)属内吸性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通过植物绿色部分吸收,也可通过种子、根茎吸 收。其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主要影响赤霉素水平,并改变同化物和磷、氮营养元素的分配,所以能有效 地抑制细胞的伸长,影响植株纵横生长。药效持续期在20天左右。 3.2 对棉花营养生长的作用 促进根系发育;控制棉株高度和果枝伸长,有效地控制棉花徒长或旺长,使植株矮壮、中下部果枝 明显缩短、果节数减少、株型紧凑;促进叶色
4、变绿,上部功能叶增厚,叶面积缩小,但叶片中叶绿素含 量增加,光合效率和根系活力增强。 3.3 对棉花生殖生长的作用 减少蕾铃脱落,增加前期花量,使结铃集中,内围铃比例增大,加快棉铃发育,提高铃重,成熟早, 霜前花增加。 3.4 对棉花纤维品质的影响 使用缩节安(助壮素)可提高棉花纤维整体质量水平。 4 使用对象 种子、苗床、大田。 4.1 种子处理 非包衣棉种播种前可用100150mg/kg的缩节安浸种,时间812小时。 DB37/T 164-2010 2 4.2 苗床使用 棉苗出真叶后可喷510mg/kg浓度的缩节安,防高脚苗。 4.3 大田使用 4.3.1 蕾期 每公顷用缩节安7.515g
5、,或助壮素3060ml,对水150225kg喷施。 4.3.2 初花期 每公顷用缩节安22.537.5g,或助壮素90150ml,对水225375kg喷施。 4.3.3 盛花期 每公顷用缩节安3045g,或助壮素120180ml,对水600kg喷施 。 4.3.4 打顶后 打顶后10天左右每公顷用37.575g缩节安,或助壮素150300ml,对水600750kg喷施。 5 注意事项 5.1 棉田使用缩节安(助壮素),要根据不同年份、气候、地力、品种、种植方式、生育时期、棉株 长势等灵活掌握。多雨年份,棉田肥力高、棉花密度大、棉株长势旺时可用施用量的高限,土壤肥力低、 墒情差、棉花密度低、棉株长势弱时用低限或不施。 5.2 喷药时间以晴天下午最好,喷后 4 小时内遇雨,雨停后要用同样的药量再喷一次。 5.3 缩节安(助壮素)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5.4 棉花喷施缩节安(助壮素)后,叶色变绿,但不能代替肥料。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