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T16992010 有机苹果生产技术规范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2010 - XX - XX 发布 2010 - XX - 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 XXXXX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有机苹果的特性制定,各种植户可根据有机苹果产品质量管理的 需要,选择合适的部分或对有关部分进行必要的补充。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淄博华盛
2、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果树研究所、沂源县质量技术监 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东升、丁念华、陈修德、李晓军、李玲、李法栋、肖春雷。 DB37/ XXXXX2010 1 有机苹果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苹果生产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污染控制、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运输 和贮藏、包装和标识及管理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地区有机苹果生产的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3、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084 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630.1.4-2005 有机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农业 organic a griculture 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 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 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
4、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3.2 有机果品 organic fruit 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的并符合有机果品标准,且经过认证的果品。 3.3 有机苹果 organic apple 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的并符合本标准,且经过认证的苹果。 3.4 DB37/ XXXXX2010 2 植体营养液 plant tea 利用果树的花(疏下的花及花芽)、果(疏果、落果)或嫩枝(夏剪下来的枝条)制作的营养液。 3.5 常规 conventional 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的生产体系及其产品。 3.6 转换期 conversion 按照本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
5、间的时段。苹果的转换期不少于36个月,新 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应经 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3.7 缓冲带 buffer zone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 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过 渡区域。 3.8 生物多样性 biological diversity 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3.9 标识 labeling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印刷 的文字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
6、的标示。 3.10 认证标志 certifica tion 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4 产地环境 4.1 从事有机生产的主体应是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生产单位(基地)。 4.2 生产基地应该选择距市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至少 5km 以上的区 域。 4.3 生产基地在作物收获前 3 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土壤质地良好,有机质含量高; 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气候较干燥,降雨适中,有灌溉条件和清洁水源。 4.4 生产基地及其附近农业生态环境良好,土壤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低,周围没有污染源,
7、无明显水土 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4.5 生产基地内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中的二级标准;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 5084的规定; DB37/ XXXXX2010 3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中的二级标准。 5 生产技术 5.1 种苗选择 5.1.1 用于有机栽培的种苗应选择来自认证的有机生产系统,在得不到颁证的有机种苗的情况下(如 在有机种植的初始阶段),也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苗。但要经过认证机构认可并尽早制 定计划,通过建立有机种源培育基地或采取其它措施以满足有机认证标准的要求。 5.1.2 用于有机栽培的品种、苗木、种子必须
8、来自自然界,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品种或者带有转基因 成分的苗木。 A.1.1.1 严禁使用经化学合成物质和来自基因工程的微生物等禁用物质处理过的种苗。在必需进行种 苗处理的情况下,可使用有机生产允许的物质或材料,如各种植物或动物制剂、微生物活化剂、细菌接 种和菌根等来处理种子和苗木。 5.1.3 品种和砧木选择既要考虑与当地气候、土壤和轮作计划等相适应,又要考虑病虫害的抗性;既 要考虑市场的需求,又要充分考虑保护生物遗传多样性。 5.1.4 选用无病毒(脱毒)种苗。 5.1.5 选用优质标准嫁接苗,符合 GB 9847 苹果苗木标准。 5.2 种苗繁育 5.2.1 应采用有机方式育苗,根据季节、
9、气候条件的不同选用育苗设施。 5.2.2 允许使用嫁接等物理方法提高苹果的抗病和抗虫能力。 5.2.3 不得使用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种苗。 5.3 建园准备 5.3.1 土壤状况分析(含土壤肥力评价、特殊障碍因素评估、污染因子检测等),建立土壤状况背景 档案。 5.3.2 施足底肥、翻耕土壤、选择适宜间作物与覆盖物。 5.3.3 果园土壤消毒以物理消毒为主。 5.3.4 选择适宜品种,合理配置授粉树。 5.3.5 采用合理的栽植密度与栽植方式。栽植密度要根据品种特点、土壤条件、选用砧木类型而定。 5.4 果园生草或覆盖 5.4.1 应在果树行间自然生草或是人工生草,并定期刈割处理。人工生草的种类
10、包括豆科植物、一年 或多年生绿肥植物、驱避植物、诱集植物,禁用高秆作物、病虫寄主植物。 5.4.2 地面覆盖可覆草(包括秸秆)、覆沙、覆可降解地膜等。 5.5 土壤管理 5.5.1 土壤培肥的原则 应通过回收和利用果园的有机废弃物,利用率应达 100%。用于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的有机废弃 物应进行堆制并达到有机肥腐熟的指标。通过种植绿肥、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方式培肥土壤。 5.5.2 土壤指标 土壤指标见表 1。 DB37/ XXXXX2010 4 表1 有机苹果生产的土壤指标 项 目 指 标 团粒结构 25%38% 有机质含量 有机转换期1.5%;有机栽培期2.0% PH 值 6.57.5
11、 有益微生物数量 表层(5cm20cm)大于 510 9 个/g;整体土层大于 1.510 9 个/g 5.5.3 土壤培肥的种类和来源 5.5.3.1 有机肥应主要源于本有机苹果生产基地或有机农场(或畜场),有特殊的养分需要时,经认 证机构许可可购入农场外的原料,有机肥料的原料应经过堆制且符合堆肥的要求。允许使用通过有机认 证的外购的商品有机肥料。 5.5.3.2 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它污染因子进行检测评估。允许使用天然来源的并保持其天 然组分的矿物源肥料,不得使用化学技术处理提高其溶解性。 5.5.3.3 在土壤培肥过程中限制使用农药。 5.5.3.4 不得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工业下
12、脚料和城市污水污泥(物)。 5.5.4 土壤改良和施肥 5.5.4.1 土壤改良技术 土壤改良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5.5.4.1.1 掺施麦饭石 每667m 2 施用量 150kg300kg,随有机肥一起施入。 5.5.4.1.2 酸碱调节 当土地pH大于7.5时,可施用腐熟酒糟掺混少量硫磺粉调节土壤pH值,667m 2 施用20kg30kg。 5.5.4.1.3 土壤施肥技术 检测合格并经有机认证的肥料,每667m2N素的施入量不得超过13kg。土壤施肥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方式。 5.5.4.1.4 基肥 基肥要以有机肥为主,尤其是高温发酵肥料和腐熟农家肥,也可使用可溶性有机肥料,
13、如鱼乳液、 可溶性的鱼粉等。每年每667m 2 施入3000kg以上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施用时期以秋季采果后至落叶前为 最佳。施用方法可采用条沟方式,沟深、宽各40cm,将土、有机肥充分混合后施入。 5.5.4.1.5 追肥 在萌芽期、 幼果膨大期和成熟前期, 追施腐熟有机肥等, 施用量根据品种和该阶段的营养需求确定, 追肥方法可采用放射沟、多点小穴、分散条沟及肥水一体化追肥。 5.5.4.1.6 叶面肥 自制的植体营养液和商品叶面肥仅仅作为营养补充,自制植体营养液应符合果品有机标准的要求, 商品叶面肥应经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商品叶面肥的施肥量不能超过总施入量的15%。 5.5.5 水分管理 D
14、B37/ XXXXX2010 5 5.5.5.1 选择合理的灌溉方式,灌溉用水应符合 GB 4285 要求。 5.5.5.2 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渗灌、微灌、果园隔行交替灌溉、地膜覆盖穴贮肥水等。 5.5.5.3 雨季要及时排水防涝。 5.6 整形修剪 要求通风透光良好,采用简化、高而紧凑的树型,实行全年修剪。 5.6.1 主要树形 5.6.1.1 主干疏层形:应符合 DB/3700、B31011 规定。 5.6.1.2 小冠疏层形和自由纺锤形:应符合 DB/3700、 B31022 规定。 5.6.2 修剪方法 5.6.2.1 短截 中、重短截的发育枝占2030;盛果期中、重短截量,不超过4
15、0;小年树中、重短截量,宜 为 30左右。 5.6.2.2 疏枝 幼树疏枝量不超过总枝量5;盛果期疏枝量壮树510,弱树2050。 5.6.2.3 缩剪 培养永久性结果枝组时,中、重缩剪枝占812左右;盛果期缓放23年的枝条,轻缩剪枝占 3050;弱枝组缩剪量占812左右。 5.6.2.4 缓放 幼旺树:重剪品种中枝缓放量为 8090,轻剪品种 100中枝缓放(或轻剪)。 5.6.2.5 拉枝 骨干枝:一层主枝开角60以上,侧枝开角70以上,冠型越小,开角越大,纺锤形可开张至水平。 辅养枝:拉至水平或大于 90。 5.6.2.6 环剥 5月下旬至6月底进行,剥环宽度1mm2mm,以枝粗的110
16、为宜。环剥枝数占总枝量的 2030 。 5.6.2.7 刻伤 萌芽前于芽上或枝上0.3cm0.5cm处,横向刻成月牙形,深达木质部,长0.8cm。 5.6.2.8 拿枝(捋梢) 幼旺树直立旺长新梢,在78月将其角度捋拿压至水平。 5.6.2.9 摘心 摘去新梢端5cm10cm。春季摘心量不超过新梢总量的5。 DB37/ XXXXX2010 6 5.7 病虫草害防治 5.7.1 病虫草害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以有机苹果生产为目标,推行绿色植保技术。以改善果园 生态环境、加强栽培管理,提高树体抗性为基础,优先选用农业和生态调控措施,保护利用及人工释放 天敌,消除病虫潜伏携带
17、载体,压低病虫源。 5.7.2 农业防治 培养健康和强健的苹果植株;春季休眠期药剂保护;夏季整形修剪,使树体通风透光,降低树冠温 湿度;果园生草、树冠下除草;秋季剪除病虫枝、诱杀害虫、树干涂白;冬季修剪、清洁田园、刮除树 干的粗皮等措施消除病虫源。 5.7.3 物理防治 可利用灯光、色彩、性激素诱杀,机械捕捉害虫。 5.7.4 生物防治 人工繁育天敌昆虫或繁殖病原微生物控制病虫草害。 5.7.5 允许使用物质 由认证机构按照GB/T 19630.1 -2005附录D准则或相应的标准对物质进行评估。 6 常规生产园向有机生产园的转换 6.1 在进行常规生产的土地上新建果园必须经过一定的转换期。
18、6.2 生产者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完善的、可操作的转换方案和计划。在转换期间严格按有机标准的要 求进行有机种植。 6.3 转换期应考虑到土地过去的使用情况和生态条件。经一年有机转换后的田块中生长的作物,可以 视为有机转换作物。 6.4 在同一区域同时进行常规生产、转换期、有机生产,必须明显分开。 7 污染控制 7.1 应在有机生产和常规生产区域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 7.2 应设立隔离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间的有效排泄系统。 7.3 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 8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8.1 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土壤沙化
19、、水资源浪费等。 8.2 应预防土壤盐碱化、土壤酸化和土壤板结。 8.3 宜运用秸秆覆盖、生草、间作等方法。 8.4 增加植被种类和有益生物的数量。 DB37/ XXXXX2010 7 9 运输和贮藏 9.1 运输 9.1.1 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产品前应清洗干净。 9.1.2 在运输工具及容器上,应设置专门的标志和标识,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 9.1.3 在运输和装载过程中,外包装上应贴有清晰的有机认证标志或标识及有关说明。 9.1.4 运输和装卸过程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 9.2 贮藏 9.2.1 贮藏苹果场所应清洁卫生,无有害生物、有害物质残留,不得使用任何禁用物质处理。 9.2.2 可使用常
20、温贮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等贮藏方法。 9.2.3 有机产品宜单独贮藏。 10 包装和标识 10.1 包装 10.1.1 包装应简单、实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宜使用可重复、可回收和可降解的 包装材料。 10.1.2 不得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 10.2 标识 产品的标志和标识符合 GB/T 19630.3 的要求。 11 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满足GB/T 19630.4的要求。 DB37/ XXXXX2010 8 A A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有机苹果种植允许使用的土培肥和改良物质 表A.1 物质类别 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备注 I.植物和动物来源 绿肥 直接
21、翻压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 满足堆肥的要求 果园废弃物 满足堆肥的要求 作物秸秆 与动物粪便堆制并充分腐 干的农家肥和脱水的家畜粪便 满足堆肥的要求 海草或物理方法生产的海草产品 未经过化学加工处理 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木材的木料、树皮、锯屑、 刨花、木 灰、木炭及腐殖酸物质 地面覆盖或堆制后作为有机肥源 未搀杂防腐剂的肉、骨头和皮毛 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培养基质的堆肥 满足堆肥的要求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工业副产品 应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草木灰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泥炭 不得用于土壤改良;只允许作为盆栽基质使用 饼粕 不能使用经化学方法加工的,非转基因来源的。 鱼粉、骨
22、粉 未添加化学合成的物质。 沼液、沼渣 应经过发酵处理后 II.矿物来源 磷矿石 应当是天然的,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P2O5 中镉含量 90mg/kg 钾矿粉 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不能通过化学方法浓缩。氯的含量少 于 60%。 硼酸岩 微量元素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镁矿粉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天然硫磺 石灰石、石膏和白垩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粘土(如珍珠岩、蛭石等)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氯化钙、氯化钠 钙镁改良剂 氨基酸螯合物 氨基酸与有益金属离子物理鳌合 III.微生物来源 可
23、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 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天然来源、非转基因的微生物菌肥 DB37/ XXXXX2010 9 B B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有机苹果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 表B.1 物质类别 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备注 I. 杀虫剂 印楝树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天然除虫菊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苦木科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鱼藤酮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苦参类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其他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植物源 植物油及植物油乳化剂
24、 不得使用转基因成分 真菌及真菌制剂(如:白僵菌、绿僵菌、轮枝 菌等) 细菌及细菌制剂(如:苏芸金杆菌,即 Bt 等) 病毒及病毒制剂(如: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 毒等) 微生物源 线虫(如:斯氏线虫等) 寄生性天敌(如:赤眼蜂、平腹小蜂等) 动物源 捕食性天敌(如:捕食螨、瓢虫等) 石灰硫磺(多硫化钙) 轻矿物油(如:石蜡油等) 矿物源 软皂(钾肥皂)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II.杀菌剂 天然酸(如:食醋、木醋、竹醋和稻醋等) 蘑菇及其蘑菇基质的提取物 乙醇 植物源 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笨、二甲苯为溶剂 牛奶及其奶制品 蜂蜡 蜂胶 明胶 动物源 卵磷脂 天然来源的细菌活体制剂(如:抗根癌菌等
25、) 天然来源的真菌活体制剂(如:木霉等) 微生物源 天然来源的放线菌活体制剂 铜盐(如:硫酸铜、氢氧化铜、氨基酸铜等) 不得对土壤造成污染 石灰硫磺(多硫化钙) 波尔多液 石灰 硫磺 高锰酸钾 碳酸氢钾 碳酸氢钠(小苏打) 矿物源 氢氧化钙 DB37/ XXXXX2010 10 表B.1(续) 物质类别 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备 注 二氧化碳 其它 氯化钙 III.杀螨剂 硫磺 石硫合剂 矿物源 硫制剂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植物源 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微生物源 寄生微生物(如:虫霉、病毒等) 动物源 捕食性天敌(如:捕食螨、瓢虫等) IV. 诱捕器 昆虫性外激素 仅用于诱捕器和散发皿内 灯光诱杀 糖醋液诱杀 色彩诱杀(黄板、蓝板等) V.物理隔离 防虫网 育果袋 塑料制品 . 拒避剂 涂白剂 驱避高等动物 茶皂素 软体动物 印楝 植物提取液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