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0332008 花生原料干燥与贮藏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Drying and Storage of Peanut (Arachis hypogaea L.)Raw Material 2008-12-02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2009-01-01 实施 DB37/T 1033 2008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书波、李春娟、单世华、王才斌、滕葳、
2、吴修、闫彩霞、张廷婷、柳琪。 I DB37/T 1033 2008 花生原料干燥与贮藏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原料干燥与贮藏的要求、贮藏、出库。 本标准适用于花生原料的干燥与贮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1的测定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8321
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SN/T 0803.8 进出口油料 游离脂肪酸、酸价检验方法 3 要求 3.1 仓库和设备 3.1.1 仓库、器具、仪器 3.1.1.1 仓库应牢固安全,不漏雨,不潮湿,门窗齐全,密闭。有防潮、通风设施,有垫板。仓库有 附属晒场。库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化肥、农药等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 3.1.1.2 配备包装、运输、清扫、整理等仓用工具和清选机械、熏蒸杀虫机械和通风设备及精密衡器。 3.1.1.3 配备测温仪器、测湿仪器、游离脂肪酸、黄曲霉毒素检测仪器和原料检验仪器。 3.1.1.4 配备灭火器械和水源,对器材每月检查一次。 3.2 入库前准备 3.2.1 原
4、料干燥 3.2.1.1 自然干燥法:待含水量降到 10以下时,即可清选入库。 3.2.1.2 机械化催干法:通入干燥空气的温度应低于 35;最低气流速度应为 10m3/minm 3 花生;花 生荚果的堆层厚度,在含水量 30时,应为 120 cm152cm。花生平均含水量降到 810时,停止 干燥。 3.2.2 复验 花生原料入库完毕,由检验员复验原料质量,按仓号、堆垛、品种等级扦取统样,将检验结果记入 卡片。 4 贮藏 4.1 原料堆放 4.1.1 花生原料宜采用袋装堆放,分非字型、半非字型。堆袋高度一般为 7 袋。 4.1.2 花生原料堆垛和沿仓壁四周应留有 0.5m0.6m 的通道。 4
5、.1.3 花生原料仓库、堆垛要有标牌,标明品种、产地、入库年月。 4.2 原料检查 4.2.1 花生原料贮藏环境条件:温度20、相对湿度55。 4.2.2 原料贮藏期间,实行定期定点检查,遇到灾害性天气要及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原料温度、水 1 DB37/T 1033 2008 分、发芽率、仓温、仓湿、黄曲霉毒素和虫霉鼠雀等。检查结果,均应记入卡片。 4.2.3 袋装原料分层扦样,扦样方法按照 GB/T 5491 规定执行。 4.2.4 温度检查:原料入库完毕后的半个月内,每 3d 检查一次,以后每隔 7d10d 检查一次。 4.2.5 原料水分检查:一、四季度每季度检查一次,二、三季度每月检查
6、一次。 4.2.6 原料虫害检查:按不同季节、虫害的活动规律确定检查重点,原料温度在 15以下每季一次、 1520每半月检查一次、20以上每 5d7d 检查一次。虫害的密度,以最大部位表示,按 1kg 种 样中的活虫头数为计算单位。 4.2.7 游离脂肪酸测定:花生原料入库时测定一次。原料水分 8%、温度 20以下时每月测定一次。当 温度超过 25时,每半月测定一次。游离脂肪酸测定方法按 SN/T 0803.8 规定执行。 4.2.8 黄曲霉毒素测定:原料进出仓时各测定一次。黄曲霉毒素测定方法按 GB/T 5009.22 规定执行。 4.3 仓库密闭与通风 4.3.1 为提高原料贮藏的稳定性,
7、在高温、高湿季节原则上原料以密闭贮藏为主。 4.3.2 气温下降季节或仓内温、湿度较高时,应予通风。 4.3.3 具有密闭条件的仓库,根据仓库大小和原料贮藏数量,应配备去湿机,以降低仓内湿度。 4.4 原料合理损耗 4.4.1 指原料入库到出库过程中,在安全贮藏水分内的自然蒸发,倒垛尘杂的扬弃以及多次抽样检验、 误差等而发生的自然减量。 4.4.2 原料的合理损耗规定:保管期在 6 个月以内,不应超过 0.2;保管期在 1 年以内,不应超过 0.25;保管期在 1 年以上,不应超过 0.5。 4.5 病虫害防治 4.5.1 花生原料贮藏期间的害虫主要有印度谷螟、拟谷盗、锯谷盗、玉米象等。 4.
8、5.2 已入库的花生原料,宜采用熏蒸法防治害虫。 4.5.3 仓内保持清洁卫生,应做到:无洞无缝,大门有防虫线,仓外 3m 内无垃圾、无杂草、无积水, 器材、装具、检查用具、机械设备,做到清洁无虫。 4.5.4 治虫:在原料堆内的检查点中,一处有 2 头/1kg 活虫的,要及时诱杀,达到无虫。防虫用药应 符合 GB/T 8321 要求。 4.5.5 防霉变:花生原料水分超过 10%时,应及时晾晒至花生原料安全贮藏的水分标准以下,以防原 料受黄曲霉等菌类侵染而发霉变质。 4.5.6 防鼠雀:仓门设置防鼠板(60cm,包白铁皮) ,防雀网。灭鼠采用机械、物理、化学、生物和 人工捕打相结合等方法,做到无鼠、无雀、无鼠洞、无雀巢。 5 出库 出库前,霉菌、水分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花生原料不应作为加工原料。 2 DB37/T 1033 200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