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 78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16152010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afty use and administer of special equip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2010 - 05 - 07 发布 2010 - 06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 16152010 I 前 言 本标准由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第4.2.3、4.5.1条和第5、6、7、8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
2、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山东 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淄博分院、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檀、杜希敬、刘向东、陈长标、徐坤山、董瑛、张国珍、王全升、张继祥、 安建国。 DB37/ 16152010 1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 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促进经济发 展。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3、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 686 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DB37/ 722 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安全装置 通过自身结构功能限制或者防止特种设备某种危险,以及限制特种设备的状态、速度、运行方向、 压力、高度、承载能力等危险因素的产品或构件及其组合。 3.3 警示装置 能够测定并显示特种设备一项或一组特性参数的仪表或系统。
4、 注:显示方式可为直读、声、光之一或前者的任意组合。 3.4 使用单位 依法设立的拥有特种设备所有权或应当履行使用管理权利和义务的组织,包括机关、社会团体、企 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法人分支机构等。 DB37/ 16152010 2 3.5 作业人员 使用单位聘用或任用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和相关安全管理的人员,其范围、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划分。 3.6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3.7 严重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恶劣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a) 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5、b) 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c) 缺少警示装置、安全装置,或者警示装置、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d) 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e) 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f)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8 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的最高管理者。 3.9 授权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代理人。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将本标准的要求纳入诸 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其组合体系等。
6、 4.1 总要求 使用单位应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保持、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并且文件化, 确保: a) 实行目标管理,为实现目标提供充分的资源; b) 配备与本单位有关的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贯彻实施; c)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维修、改造、运行管理、隐患防治与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受控; d) 在各职能层次上明确岗位职责; e)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f) 定期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4.2 文件要求 DB37/ 16152010 3 4.2.1 文件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
7、标; b) 描述管理体系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管理手册; c) 本标准所要求的文件,包括制度、岗位责任制; d) 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 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 4.2.2 管理手册 管理手册应包括: a) 对本标准的应用说明; b) 管理要素的相互关系和工作接口; c)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或者对其引用; d) 绩效评价的方法和改进需求等。 4.2.3 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覆盖本标准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需要的管理 制度、岗位责任制,至少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a) 安全会议,如安全例会、临时安全会议等,会议的职能、频次、召集部门或人
8、员、主持人、参 加人员、会议记录; b) 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检测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 c) 安全考核的范围、项目、内容、方法、奖惩措施; d) 特种设备(含安全装置、警示装置、配件)的采购、验收、保管、安装、维修、运行维护、改 造、调试、定期检查、定期检验、使用监控、报废; e)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注册、变更、停用、注销等)及登记信息的使用; f)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 全注意事项等; g) 作业人员的范围、资格条件、培训、考核、档案管理; h) 隐患的排查、报告、处置、复查验证; i) 事故与应急处置; j) 安全技术
9、档案与记录的范围、搜集、归档、编目、索引、借用、保管、贮存、销毁、保密; k) 特殊设备与重点监控设备的分类、监控措施; l)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察等。 注: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的数量以及简繁程度可以根据使用单位的性质、规模、特种设备特性确定。 4.2.4 文件控制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所需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还应满足4.2.5的要求。 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以下要求得到实现: 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场所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
10、版本;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的文件被非预期使用。 4.2.5 记录控制 DB37/ 16152010 4 使用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满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管理体 系运行有效性提供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记录的标识、贮存、 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得到规定和实现。 4.3 管理方针 使用单位应建立文件化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方针。管理方针应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签 发。管理方针应: a) 与本单位的性质、规模和所拥有或者使用的特种设备特性、数量相适应;
11、b) 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目标提供框架; c) 包含遵守特种设备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承诺; d) 传达到相关员工,使其认识各自在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e) 可为相关方获取; f) 定期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 4.4 管理目标 4.4.1 管理目标制定 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特性和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制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目标,形成文件。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且确保: a) 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b) 体现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方针要求; c) 控制特种设备潜在风险; d) 考虑相关方的意见。 4.4.2 管
12、理目标实施方案 使用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 标在单位内部相关层次上分解、实施并形成文件。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内进行考 核,以便及时改进相关工作以实现管理目标。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工作目标、职责和权限; b)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 c) 考核要求。 4.5 职责、权限与沟通 4.5.1 使用单位主要责任和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 a)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授予充分的职责和权限; b)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
13、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 c) 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提供充分的岗位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岗位技能且考 核合格持证上岗; d) 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 e)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 f) 按规定申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正确使用登记标志; g)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h)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DB37/ 16152010 5 i) 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按期申报进行定期检验、校验; j) 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k) 制订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
14、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l) 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m)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 4.5.2 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应确保本单位相关层次(部门、人员) 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并且做到: a) 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传达到相关人员; b) 建立、保持、实施、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c) 保证安全经费投入; d) 特种设备隐患得到识别、治理; e)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f)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4.
15、5.3 授权负责人 必要时,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授权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作为授权负责人承担特定的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职责,不论其称谓和其他职责如何,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至少包括: a) 确保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b) 向主要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绩效、改进需求。 4.5.4 管理机构 必要时,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承担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4.5.5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 作。必要时,按照设备种类、生产单元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4.5.6
16、 内部沟通 使用单位内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相关信息的反馈渠道,确保: a) 及时向员工传达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有关要求; b) 作业人员能以最便捷的方式逐级,必要时越级向管理人员直至主要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异 常信息。 5 人员要求 5.1 基本原则 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辅助人员,并且保证: a) 经过适当的教育、培训、具备岗位技能和经验,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b) 作业人员持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 c) 作业人员数量不低于5.3的要求。 DB37/ 16152010 6 5.2 能力、意识和培训 使用单位应: a) 根据特种设备的基本特性明确作业人的资格、资
17、历、学历、技能要求; b) 提供岗前、岗中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满足人员上岗要求,在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c) 建立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参见附录 A 表A.1) ,保存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5.3 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规模、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 含辅助人员)配置数量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 表1 作业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作业人员种类 项目 作业人员数量 备注 安全管理人员 按设备种类划分管理范围 1人 资质应覆盖本单位各类 特种设备。 蒸发量1t/h、供热量0.7MW 的锅炉。 每台每班锅炉操作1 人。 燃煤
18、 每台每班锅炉操作2 人, 水处理作业1人。1t/h蒸发量 10t/h、0.7MW供热 量7MW的锅炉。 燃气 或电 加热 每台每班锅炉操作1 人, 水处理作业1人。 锅炉作业 蒸发量大于10t/h的锅炉 每台每班锅炉操作3 人, 水处理作业2人。 1.当2台以上锅炉在1个 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 当班锅炉操作人员数量 可按规定总数的70%配 置。 2.当多台锅炉共用水处 理设施时,当班水处理 作业人员可适当减少, 但不得少于单台锅炉最 低配置数量中的最大人 数。 成套装置,按生产单元配置。 每班2人。 非成套装置,按班组配置。 每班1人。 移动式压力容器。 每台班2人。 压力容器作业 气甁充装
19、按岗位配置。 每班充装2人、 检查1 人。 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必 要的氧舱维护人员;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应 有充装人员。 压力管道作业 按照装置或管道配置。 每班、每岗位管道作 业1人。 必要时配备带压密封人 员。 电梯作业 医院为患者提供服务的垂直升 降电梯、用于游客观光的电梯、 确需专人操作的电梯按台配 置。 每台每班司机1人。 必要时配置机械安装维 修、电器维修人员。 起重机械作业 按台配置。 每台每班司机1人。 必要时配置司索、指挥、 机械安装维修、电气维 修人员。 客运索道作业 按条配置。 每条每班司机1人。 配置必要的维修人员。 大型游乐设施作 业 按游乐项目配置。 每项目每班1人
20、。 配置必要的维修人员。 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作业 按辆配置。 每班每辆司机1人。 注:表中要求按台配置作业人员的,不包括备用特种设备。启用备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保证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 DB37/ 16152010 1 6 特种设备管理 6.1 采购 使用单位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特种设备(包括安全装置、配件)采购质量,做到: a) 购买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生产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产品; b) 产品出厂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监督 检验证书等)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且与实物相符; c) 实施到货验收,验收记录和产品出厂文件存入设备安
21、全技术档案; d) 可靠储存,防止储存期间损坏、混淆。 6.2 安装、维修、改造 使用单位应有制度措施保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过程符合有关规定,做到: a) 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的施工单位; b)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c) 应当实行监督检验的,督促施工单位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d) 施工完毕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向施工单位索取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或报告); e) 验收记录、施工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报告、使用登记变更资料等应存入设备安全技术 档案。 6.3 运行
22、控制 使用单位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特种设备合法、安全运行,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做好运行控制工作。 6.3.1 通用要求 a) 设备投用前或者投用后 30 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将使用登记 标志置于、附着或者喷涂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 单位更名或者设备转让、出租、变更使用地点、停用 1 年以上、报废、超出原登记参数使用时, 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c) 建立并保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管理台账(参见附录 A 表A.2、表 A.3、表A.4)、 设备分布示意图,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d)
23、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准确、及时、清晰、完整记录运行信息; e) 确定本单位重要特种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方案并实施; f) 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设备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 g) 每月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h) 当特种设备运行中出现异常,按照预定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后,若仍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时,应停 止其运行。 6.3.2 特殊要求 a)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安全注意事项 和警示标志; b) 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将维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 报当地质
24、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按照 TSG T5001和 DB37/ 722的要求督促维保单位对电梯实施 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工作; c)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DB37/ 16152010 2 确认; d) 按照 DB37/ 686 的要求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e) 按照 TSG R7001 的要求开展压力容器年度检查; f) 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压力管道在线(年度)检查。 6.4 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按照规定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装置、警示装置 在检验、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做到:
25、a) 建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安全装置、警示装置定期校验或者检定台账; b) 制订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安全装置、警示装置定期校验或者检定计划并实施; c)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或者停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检 验; d) 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 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出具设备适检性证据; e) 获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5 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应按本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范围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除气甁外,特种设备安全 技术档案一般应一台一档,内容包括: a)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技术文件和
26、资料; b)监督检验证书、定期检验报告; c)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d)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e)安全装置和警示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定记录; f)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7 隐患防治与应急治理 7.1 隐患防治 使用单位应有制度和措施保证特种设备采购、安装、维修、改造、运行控制、定期检验、接受监察、 绩效评价等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得到评估和治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做到: a) 识别隐患,确认严重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b) 建立设备隐患台账(参见附录 A 表A.5) ; c) 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保障; d)
27、隐患防治的职责、权限和整改时限得到落实; e) 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隐患,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f)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修复价值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g) 记录隐患防治情况,将设备本体缺陷及治理情况记录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h) 向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反馈其所提出隐患的整治结果。 7.2 应急管理 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故障排除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 a) 在单位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重点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 b) 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与权限; c) 识别并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资料,并进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d) 明确应急状态及处置措施,包括启动预案的
28、情形; DB37/ 16152010 3 e) 规定与专业救援组织的联络方式并保持畅通; f) 一般每年至少有计划地进行一次演练; g) 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正。 注1: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包括抢险防护用品、专用工具、安全检测仪器、通信设备和器材及其它救灾物品。 注2:应急所需资料包括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工艺流程图和平面示意图、现场作业人员岗位布置、应 急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近区域事故应急救援特殊装备资源、政府有关部门救援支持联系电话等。 7.3 事故处理 使用单位应在相关制度中明确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报告程序、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应做到: a)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
29、; b) 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逐级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 特种设备概况、财产损失及其他情况; c) 在抢险过程中注意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d)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或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e) 记录特种设备故障与事故(参见附录 A 表A.6) ,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8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使用单位应有制度和措施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做到: a)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所需要的 有关材料和信息,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b) 告知监察人员有关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c
30、) 对于安全监察文书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按照 7.1 的要求进行整改; d) 宜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及时更新数据。 9 绩效评价与改进 9.1 内部审核 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定期审核,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内部审 核应做到: a) 由主要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组织审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技术人 员实施; b) 一般每隔 12个月进行一次; c) 在审核开始前制订实施计划,明确评审目的、要求、内容和时间安排等; d) 审核内容覆盖全部要素和场所; e) 记录审核情况,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最终形成审核报告; f)
31、 必要时应进行附加审核。 一般情况下,内部审核前应开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活动。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参照附录 B 的要求进行。 9.2 纠正措施 使用单位应对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现的不符合进行纠正,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做到: a) 明确不符合的来源,防止发生遗漏; b) 识别不符合的性质,确保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与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相适应,消除产生不符合的原 因; c) 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并保存纠正、纠正措施及验证记录。 DB37/ 16152010 4 9.3 管理评审 主要负责人每年应组织开展管理评审,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体系的适宜性、充分 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确定改进需求,确保特种设备
32、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适宜、有效,持续改进。 管理评审的输入至少应包括内部审核结果、隐患防治情况、故障与应急处置情况、纠正措施实施情 况、外部检查结果等。 管理评审输出至少应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改进需求。 DB37/ 16152010 1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安全管理记录表格 表A.1 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所在车间 资格证号 持证项目 有效期 备注 DB37/ 16152010 2 表A.2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帐 参数 序 号 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位号 (内部 编号) 使用 证号 注册 代码 介 质 设计/ 工
33、作 压力 设计/ 工作 温度 规格 (内径 壁 厚 长度) 介质 主体 材质 制造 单位 出厂 编号 投用 时间 检验 日期 检验 报告 编号 安全 状况 等级 检验 日期 /下 次检 验日 期 备注 DB37/ 16152010 3 表A.3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帐 序号 设备名称 安装位 置(内部 编号) 使用 证号 注册 代码 特征 参数 制造 单位 出厂 编号 投用 时间 检验 单位 检验报 告编号 检验 结论 检验日 期/下次 检验日 期 备注 DB37/ 16152010 4 表A.4 安全装置(安全阀、爆破片)管理台账 序号 名称 制造 单位 出厂 编号 规格 型号 公称 压
34、力 安装 位置 安装位置 最高工作 压 力 整定/爆 破压力 校验 单位 校验 日期 校验报 告编号 下次校验/ 更换日期 使用 状态 DB37/ 16152010 1 表A.5 特种设备隐患登记台账 序号 隐患概况 (部位、 现象、严 重程度) 来源 隐患处 理责任 人 整改要求及 时限 处理情况 确认人/时间 备注 DB37/ 16152010 2 表A.6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表 设备名称 位号(内部编号) 注册代码 出厂编号 故障(事故)性质 及经过 故障(事故)原因 处理情况 管理人员 记录日期 DB37/ 16152010 3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特种设备使用
35、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和等级划分的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使用单位开展自评价,也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中介机构对特种设 备使用单位进行第三方评价。 B.2 评价组织 B.2.1 评价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基本知识,熟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B.2.2 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规模、设备特性和数量确定评价人员数量,组成评价组。 B.3 评价实施 B.3.1 设备分类评价内容和要求见表B1.11.7,综合评价项目、内容要求和计分标准见表B2。 B.3.2 实行100分制绩效评价,评分方法如下: a) 按照表 B2 的要求综合考虑设备分类评
36、价结果,逐项给出得分,扣分时应描述不符合事实及所 扣分值; b) 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c) 使用单位没有的项目或者评价周期内没有发生的项目为空项,评价时实际得分计为“0”分, 该项目的设定分值计入空项总分,应当实施的管理行为而没有实施的不应作为空项。 B.3.3 实际绩效总分按下式计算: 绩效总分=实得总分/(100-空项总分)100。 B.4 绩效等级划分 管理绩效等级分为4级。绩效总分大于或者等于90分为级,绩效总分大于70小于90分为级,绩 效总分小于或者70分大于60分的为级,绩效总分小于或者等于60分以及评价周期内发生重大以上责 任事故的绩效等级为级。 B.5 评价结果
37、报告 评价结束,评价组应形成书面评价报告,并及时向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评价结果,评价报告 格式见表B3。 B.6 评价结果应用 DB37/ 16152010 4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做出的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对使用单位进行分级 管理的依据。 a)管理绩效等级为级的使用单位,方有资格申请基于风险的检验(RBI),可以申请作业人员 免试延期1次; b)管理绩效等级为级或者级的使用单位,对含缺陷的特种设备应消除缺陷后方可继续使用, 不可监护使用; c)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可适当减少管理绩效等级为级或者级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 应增加管理绩效等级为级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
38、DB37/ 16152010 1 表B.1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评价依据 本标准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6) 、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 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程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与要求 检查情况 设计 制造 文件 锅炉设计制造文件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主要设计制造文件包括: 竣工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等;
39、 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和热效率计算书; 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热水锅炉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自然循环的锅壳式锅炉除外; 有机热载体炉介质流程图和液膜温度计算书;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仅 A 级锅炉; 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仅 A级锅炉; 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仅 A 级锅炉; 热膨胀系统图; 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仅 A级高压及以上锅炉; 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仅 A 级高压及以上锅炉; 汽水系统图,仅 A 级高压及以上锅炉; 安全装置整定值,仅 A 级高压及以上锅炉。 安全技术
40、档案 安装 改造 维修 资料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范围、标准要求,主要资料包括: 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开工的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单位公章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质量证明书; 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证书)。 DB37/ 16152010 2 表 B.1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评价依据 本标准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6)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 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程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与要求 检查情况 使用 登记 资料
41、 锅炉使用登记及管理资料应齐全完整,主要资料包括: 登记机关核发的锅炉注册登记表、使用证; 使用转让锅炉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的见证材料; 锅炉停用(1 年以上)、停用后再重用的,注册登记机关备案的见证材料; 锅炉转让拆除、报废处理的,办理注销的见证材料。 检验 检测 资料 锅炉、安全装置、警示装置的检验检测资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主要资料包括: 锅炉定期检验报检见证、锅炉内部检验报告、锅炉外部检验报告、锅炉水(介)质检验报告; 停用 1 年以上锅炉重新启用的申请和内部检验报告; 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校验/检定报告(证书); 锅炉热效率测试报告。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运行
42、故障 记录 锅炉故障现象、处理措施、原因分析等内容应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 锅炉缺水、满水、超压、超温; 炉膛结焦、受压元件变形; 炉膛熄火、用电中断、辅机运行故障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其它应记录事项等。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满足 4.2.3条的要求,锅炉的专门要求包括: 巡回检查、定期自行检查、水质(化学)管理、维护保养、隐患排查的具体规定; 发电锅炉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票(两票)管理等; 3.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内容包括: 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 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异常情况的报告处理程序等。 DB37/ 16152010 3 表 B.1 锅
43、炉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评价依据 本标准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6)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 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程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与要求 检查情况 检查记录 锅炉使用管理检查记录应真实、及时、齐全、清晰、完整,主要记录包括: 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交接班记录;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介)质化验记录; 锅炉和附机检修保养记录; 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隐患排查记录与台账,运行故障及消除记录; 使用单位人员自行检查记录; 安全装置(安全阀手动排放试验、高低水位报警、低水位保护装置
44、试验、超压、超温保护、熄火保护、 停电保护)的定期试验记录。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台账内容及时更新,完整有效; 安全管理人员、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证聘用栏内有单位聘用章),持证项目应 与所操作的设备类别相适应,且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实际需要并且不低于本标准 5.3 的要求; 使用单位对作业人员定期培训,并有记录; 作业人员违章情况记录; 锅炉房如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中时,独立操作的锅炉操作人必须持有相应级别的 锅炉操作证,且连续操作同类别锅炉五年以上,未发生过事故。 安全装置与 警示装置 全阀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铅封、校验标签完好,无泄漏,有定期排放
45、记录; 水位表上要有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清晰可见无泄漏,玻璃管水位表有防 护罩,有定期冲洗水位表记录; 压力表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表盘清晰指针功能正常,便于观察; 自动保护连锁装置完好,有定期的功能检查记录,必要时由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试验。 DB37/ 16152010 4 表B.2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 评价依据 本标准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规程标准。
46、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与要求 检查情况 设计 制造 文件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主要设计制造文件包括: 设计文件: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第类压力容 器)、安装与使用说明书(必要时) ; 产品出厂文件:竣工图、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监督检验证书(适 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 ,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或/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装设安全阀、爆 破片装置时); 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安装 改造 维修 资料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技术文件应当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主要
47、资料包括: 施工单位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的影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质量证明文件、验收记录; 监督检验报告(证书),应当实施过程监督检验时。 使用 登记 资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管理资料应齐全完整,主要资料包括: 压力容器台账、分布图(移动式压力容器除外); 登记机关核发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逐台登记,气甁汇总登记, 使用证在有效期内(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 注册登记标志置于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气甁标识齐全、清晰、正确; 使用转让压力容器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的见证材料; 压力容器停用 1 年以上的,办理停用手续的见证材料;停
48、用后重新启用的,办理启用手续的见证; 压力容器过户拆除、报废处理的,办理设备注销的见证材料;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检验 检测 资料 压力容器、安全装置、警示装置的检验检测资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内容包括: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申请及书面回执(由检验机构接到检验申请后出具);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检验机构现场检验结束后出具); DB37/ 16152010 5 表B.2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续) 评价依据 本标准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规程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与要求 检查情况 检验 检测 资料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历次检验报告,应包括最近一次有效的检验报告); 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