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60 B23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3782018 盐碱地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 绿豆 Technical code for producing in saline-alkali soil -Mung bean 2018 - 07 - 19发布 2018 - 08 - 19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3378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中心、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
2、晓红、尹秀波、丁汉凤、李娜娜、宫永超、于安军、蒲艳艳、张晓芳、赵凯、 高波、田桐源 。 DB37/T 33782018 1 盐碱地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 绿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盐碱地生产绿豆的产地环境、播前准备、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草害防治、采收、 采后处理、生产档案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水溶性盐分不高于 0.4 %的盐碱地绿豆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GB/T 8321(所
3、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22497 粮油储藏 熏蒸剂使用准则 LS/T 1211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NY/T 496 肥料使用准则 通则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3 产地环境 应符合 NY/T 5010 的要求。土壤水溶性盐分含量不高于0.4 % ,pH 值7.0 8.7,应有灌溉和排涝条 件。 4 播前准备 4.1 平地 结合农机条件开展播前整地,不宜重茬。应精细整地,通过翻、耙、压达到地平土细、上虚下实、 减少明暗坷垃,趁雨抢墒播种。 4.2 淡水压盐 耕后大水压盐,墒情适宜再旋耕,降低耕作层水溶性盐分至0.2 % 以下。每667 m 2 用水量
4、80 m 3 120 m 3 。 4.3 施足基肥 结合整地施足基肥,春播每 667 m 2 施腐熟有机肥 1 000 kg 1 500 kg、复 合肥( N-P2O5-K2O: 15-15-15) 15 kg20 kg或磷酸二铵 10 kg15 kg 、硫 酸 钾 5 kg10 kg 。夏 播 每 667 m 2 施复合肥(N-P 2O5-K2O: 15-15-15) 20 kg30 kg,结合整地一次性施入。肥料的使用应符合 NY/T 496 的规定。 DB37/T 33782018 2 4.4 品种选择 选择适合在盐碱地种植的高产优质品种,种子质量符合GB 4404.2 规定。 4.5
5、种子处理 对种子进行挑选,选出均匀、饱满的种子,剔除秕粒、霉变粒。播前以18 % 辛硫福美双种子处理 微囊悬浮剂拌种,用量16.4 g 22.5 g/10 kg绿豆种子,拌匀阴干成膜后使用。 5 生产技术 5.1 播种 5.1.1 适期播种 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耕作栽培制度和品种的特性,适时播种。可春播和夏播两种模式。春播时间 为4 月中下旬,土壤5 cm深处地温连续 5 d达12 以上时,采用条播或点播方式播种,覆土深度在3 cm 5 cm,并根据墒情适时镇压保墒。夏播时间为 6月上旬 7月中旬。 5.1.2 播种密度 根据土壤肥力状况、品种特性而定,春播行距 35 cm40 cm左右,播
6、种量每 667 m 2 1.5 kg 2.5 kg, 早熟品种宜密植,中晚熟品种宜稀植;春播宜密,夏播宜稀;低肥水宜密,高肥水宜稀。夏播用种量较 春播适当减少。 5.1.3 查苗补种 出苗后及时检查出苗情况,如有 30 cm以上缺苗现象,及时催芽补苗。 5.2 田间管理 5.2.1 间苗定苗 幼苗出齐后,达到 2叶1 心时,要剔除疙瘩苗。在4 片叶时定苗,最迟不应超过第二复叶期,每穴留1 2 株壮苗,结合间苗拔除病苗、弱苗、杂苗、小苗。春播直立型早熟品种,每 667 m 2 留苗 15 000 株 18 000 株,半蔓生型中熟品种每 667 m 2 留苗 8 000 株 12 000 株;夏
7、播宜选用直立型中早熟品种,每 667 m 2 留苗 10 000 株13 000 株。 5.2.2 中耕除草 生长期内,结合杂草发生和降雨情况,中耕1 次 2 次。 5.2.3 灌水排涝 在花荚期和鼓粒期遇有干旱,视情灌水,在苗期和盛花期注意排涝。 6 病虫害防治 6.1 防治原则 DB37/T 33782018 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适时进行化学防治。采用化学防 治时,应按 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执行。 6.2 农业防治 选用抗病品种,与禾本科等非豆类作物合理轮作,加强田间管理,及时去除病株并集中处理病残植 株,发病地收获后及时清除病残体
8、,集中深埋或烧毁;及时耕翻土地,使土壤疏松,不利于幼虫或虫卵 越冬。 6.3 物理防治 根据害虫生物学特性,采取糖醋液、黑光灯或汞灯等方法诱杀蚜虫、甜菜夜蛾、棉铃虫、豆荚螟等 害虫的成虫。 6.4 生物防治 保护田间瓢虫、寄生蜂等自然天敌,灭杀蚜虫等害虫。 6.5 化学防治 6.5.1 病害防治 6.5.1.1 叶斑病和轮纹病 发病初期,用 75 %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500 倍 800 倍液,或1:1:200 倍式波尔多液,喷雾防治, 隔 7 d 10 d 喷 1 次,连喷 2 次 3 次。 6.5.1.2 白粉病 用50 % 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500 倍 800 倍液喷雾防治,隔 7 d 1
9、0 d 喷 1 次,连喷 2 次 3 次。 6.5.2 虫害防治 6.5.2.1 蛴螬和地老虎 每667 m 2 用120 g 150 g 10 % 毒死蜱颗粒剂拌细土20 kg,沟施或穴施,也可每667 m 2 用100 mL 150 mL 5.7 %氟氯氰菊酯 1 000 倍或 50 g 50 %辛硫磷乳油1 000 倍液喷雾,将药液喷施到播种穴或作 物苗叶芯及茎上,使药液顺茎流至根部,每季最多施药1 次。 6.5.2.2 食心虫、造桥虫和螟虫类 每667 m 2 用15 mL 20 mL 2.5 % 溴氰菊酯乳油 3 000 倍4 000 倍液喷雾,距采收 7 d内不得施药; 或每667
10、 m 2 用20 mL 30 mL 20 % 氰戊菊酯乳油 2 000 倍3 000 倍液喷雾,距采收 10 d内不得施药。 7 草害防治 7.1 播期管理 以人工除草、机械中耕除草和化学除草相结合。播后苗前使用除草剂进行土壤处理,优先选择精异 丙甲草胺乳油、二甲戊乐灵乳油合适剂型按说明书使用。 7.2 苗期除草 DB37/T 33782018 4 苗后化学除草,宜选用对豆科作物有耐药性的药物,在杂草1 叶 4 叶期施药。根据生产地块杂草 类型选择除草剂,优先选择氟磺胺草醚、烯草酮、异丙甲草胺、精喹禾灵合适剂型,按说明书使用。 8 采收 根据品种特性,适时采收。田间 3/4以上豆荚成熟即可机械
11、收获,小面积种植可分期采摘。 9 采后处理 9.1 脱水 采后应尽快带荚晾晒干燥。剔除霉变豆荚,待豆荚干燥至手捏即开荚时,由脱粒机脱粒,继续干燥 至水分小于等于 13.0 %时,包装入库。 9.2 豆象防治 9.2.1 达到入库标准的绿豆,以高温或储粮熏蒸剂熏蒸方式灭虫。如有密闭硬质粮仓设备,在绿豆达 到安全水分 13.0 %的条件下,高温暴晒或烘干机加热保持 46 2 h ,趁热入仓,压盖密闭。 9.2.2 如无硬质密闭仓储设施,使用有效成分含量 56 %的磷化铝片剂或丸剂熏蒸, 以密闭聚乙烯膜包 裹,用量为 6 g/m 3 9 g/m 3 ,密闭时间大于等于 14 d,取用前安全散气时间大于等于 1 d。熏蒸剂管理 和操作使用,应按 GB/T 22497 和 LS/T 1211 相关规定。 9.2.3 少量绿豆可在-18 -10 冰柜放置 3 d4 d ,取出密闭保存。 10 生产档案 应详细记录产地环境、生产管理、病虫草害防治和采收各环节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形成生产档案, 保存3 年 5 年。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