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3.060.01 D40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302 2018 铜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2018 - 06 - 12发布 2018 - 07 - 12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 发布 DB37/T 3302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山东金升集团、东营方圆有 色金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艳艳、孙阳阳、孙玉亭、刘春霞、熊绍东、高鹏、刘淑萍、张旭。 DB
2、37/T 3302 2018 1 铜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铜冶炼、再生铜冶炼工厂绿色工厂的评价。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
3、16.18 取水定额第 18部分:铜冶炼生产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 GB 21248 铜冶炼工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5467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520 铜冶炼安全生产规范 GB/T 29773 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 GB/T 29456 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 31574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4、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 50616 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 51030 再生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HJ 558 清洁生产标准铜冶炼业 HJ 559 清洁生产标准铜电解业 HJ 203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YS/T 441.1 有色金属平衡管理规范 DB37/ 748 铜冶炼工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DB37/2375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6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T 3302 2018 2 3 术语和定义 下 列术语 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绿色工厂 green
5、 plant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3.2 铜冶炼 copper smelting 以铜精矿或粗铜为原料,经过火法熔炼或电解精炼生产、加工工艺,获得阳极铜、阴极铜等产品的 过程。 3.3 再生铜冶炼 secondary cooper smelting 以废杂 铜为原料 ,经过 火法 熔炼或 电解精炼 生产、加工工艺,获得阳极铜、阴极铜等产品的过程。 3.4 废杂铜 copper scrap 在 生产 和消费领域产生的 铜 及铜合金 废料 , 如铜及 铜 合金 加工 过程产生的屑末 、 残次品、边角 、 料 头等加工余料 ;消费 领域产生的废
6、铜及铜 合金 线 缆 、 零部件等 含铜物料 。 4 基本要求 4.1 工厂 应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列入工信部发布的符合铜冶炼 行业规范条件合规名单。 4.2 工厂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 安全、环保、质量等 事故。 4.3 工厂 不得 采用 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 限制使用 的 技术 、工艺、装备及 原料。 5 评价 内容 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应在 国家有关绿色 工厂 建设要求的基础上, 根据铜行业 的 特点进行评价,评价 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涵盖基础设施、管理、资源 与能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 绩效等 6个方面,具体评价内容及评价分值见附录 A,
7、部分指标的评价方法见附录 B。 6 评价方法 6.1 计算 方法 6.1.1 绿色工厂评价综合 得分 计算公式为: DB37/T 3302 2018 3 n i1iZP .(1) 式中: Z 绿色工厂 评价 综合得分; Pi 第 i个指标的的实际得分分值; N 指标总数。 6.1.2 绿色 工厂评价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预期性指标,计算绿色工厂评价综合得分时, 工厂 在满足基 本 指标 要求基础上, 再进行 预期性 指标评价 , 如果 满足预期性 指标要求, 该项预期性 指标得分,否则 不得分。 6.1.3 装备、 废物 资源化、 能源 低碳化 等 二级指标 中 评价要求 ,工厂若 没有评价内容规
8、定的项目( 不 包括 预期 性 指标) ,该项 指标 得满分 。 6.2 评价 方式 6.2.1 绿色工厂评价可由工厂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 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6.2.2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与相关人员的 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 6.2.3 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根据附录 A、 附录 B确定 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开展 评价。 DB37/T 3302 2018 1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铜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A.1 铜冶炼绿色工厂评价
9、指标见表 A.1 。 表 A.1 铜冶炼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基础设施 ( 15分) 建筑 1. 工厂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产业聚集区规划的要求。 1 基本指标 2. 建设场地满足生产的要求,且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场地内设有废弃物分类、回收或处理的专用设备和场所 。 1 基本指标 3. 建设场地的绿化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地方有关绿地率的要求。 0.6 预期性指标 4. 工业建筑的供暖和空调合理采用热源热及其他可再生能源。 0.6 预期性指标 5. 采用合理的节材措施,包括:工艺、建筑、结构、
10、设备一体化设计;土建与室内外装修一体化设计;根据工艺要求,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装饰性构件适度。 0.6 预期性指标 装备 6. 工厂应依据 GB 17167、 GB 24789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 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1 基本指标 7. 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 :( 1)照明系统;( 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 ( 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 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 5)锅炉;( 6)冷却塔。 1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
11、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8.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厂不采用反射熔炼炉、电炉熔炼炉、密闭鼓风熔炼炉。 0.6 预期性指标 9. 冶炼工序密闭生产,负压收集逸出气体,并配套净化设施。 0.6 基本指标 10. 计算机控制进料和冶炼过程,具有炉内温度、压力、气体成分、废气流量或速率等的在线监测与报警装置。 0.6 预期性指标 11. 采用现代富氧强化熔炼工艺。 0.6 预期性指标 12. 制酸工艺采用二转二吸(或三转三吸),转化率 99.5% 1 基本指标 13. 制酸工艺采用二转二吸(或三转三吸),转化率 99.8% 1 预期性指标 14. 具有铜阳极泥回收利用装置。 1 基本指标 15. 烟气
12、具有脱硫、烟尘处理装备。 1 基本指标 16. 烟气具有脱硝、除汞技术装备,厂房内有 VOC治理设备。 1 预期性指标 17. 具有仓库储存粉料, 贮存仓库配通风设施,封闭输送粉料。 1 基本指标 18. 具有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0.8 基本指标 管理 组织机构 19. 最高管理者应分派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 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 10分) 建设 20. 建有专门负责绿色工厂的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及主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1.5 基本指标 2
13、1. 有健全的绿色工厂管理制度和奖励管理办法,有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1 基本指标 22. 工厂应有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 施方案;工厂定期提供绿色工厂相关教育、 培训, 并评 估教育和培训结果。 1.5 基本指标 管理体 系 23. 按照 GB/T 1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 1 预期性指标 24. 按照 GB/T 2800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 1 预期性指标 25. 按照 GB/T24001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全部完成年度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达到环境 持续改进的要求。 1 预期性指标 26. 按照
14、GB/T 2333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1.2 基本指标 27. 按照 GB/T 2333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 0.8 预期性指标 能源与资 源投入 ( 15分) 能源投入 28. 建立能源管理控制中心,制定工厂用能和节能发展规划,年度管控目标完成率 90%。 2 基本指标 29. 按要求组织能源审计工作,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 100%,年度节能任务达到政府要求。 2 基本指标 30. 有健全的能源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各成员单位及主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并有效发挥作用。 1.5 基本指标 31. 工厂应合理分配和使用 烟气进行余热利用。 1.5 基本指标 DB3
15、7/T 3302 2018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32. 使用可再生能源或者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2 基本指标 资源投入 33. 工厂应最大限度利用废弃物,包括炉渣等,减少使用铜矿石及其它天然矿物资源,实现废弃物资源化。 2 基本指标 34. 工厂应节约用水应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先进水处理技术,采用清污分流、循环供水、串级供水等技术,提高水的 重复利用效率。 1.5 基本指标 采购 35.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确保供方能够提供符合工厂环保要求的材料、部件或组件。 1.5 基本指标 36.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
16、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1 基本指标 产品 ( 10分) 生态设计 37.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2 基本指标 碳足迹 38. 采用公众可获取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盘查或核查。 2 基本指标 39. 利用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2 基本指标 有害物质 限制使用 情况 40.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并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2 基本指标 41.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2 预期性指标 环境排放 ( 10分) 大气污染 物 42.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25467、 DB37/237
17、6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水体污染 物 43. 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25467及山东省相应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固体废弃 物 44.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 GB 18599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 GB 18597 等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噪声 45. 噪声排放须符合 GB 12348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温室气体 46. 工厂应采用 GB/T 32150 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盘查。 2 基本指标 47. 工厂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18、 2 预期性指标 48. 利用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1 预期性指标 49.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1 预期性指标 绩效 ( 40分) 用地集约 化 50. 合理提高建设场地利用,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现行国家、省里有关标准规定。 3 基本指标 见 B.1、 B.2 51.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不低于 2.09万元 /平方米 3 预期性指标 见 B.3 生产洁净 化 52. 单位产品 SO 2(制酸后)排放量 1.5kg/t 1.2 基本指标 53. 单位产品 SO 2(制酸后)排放量 0.8kg/t 0.8 预期性指标 54. 单位产品 NOx(以 NO 2 计)排放量 0.65k
19、g/t 1.2 基本指标 见 B.4 55. 单位产品 NOx(以 NO 2 计)排放量 0.5kg/t 0.8 预期性指标 DB37/T 3302 2018 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56. 单位产品废水 COD 产生量 340g/t(熔炼 ) 1.2 基本指标 57. 单位产品废水 COD 产生量 285g/t(熔炼 ) 0.8 预期性指标 58.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7.5 m3/t 1.2 基本指标 见 B.5 59.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6.5 m3/t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5 废物资源 化 60. 铜总回收率 98.1% 1.2 基本指标
20、 见 B.6 61. 铜总回收率 98.6%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6 62. 铜阳极泥自处率为 100% 2 预期性指标 63. 未达到弃渣要求的炉渣,在各冶炼厂返回熔炼炉、或送选矿厂选铜精矿。 2 基本指标 64. 生产辅助用水重复利用率 98% 1.2 基本指标 见 B.7 65. 生产辅助用水重复利用率 99%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7 66. 最终弃渣含铜 0.3% 1.2 基本指标 见 B.8 67. 最终弃渣含铜 0.25%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8 68. 熔炼弃渣全部综合利用。 2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
21、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能源低碳 化 69. 铜精矿 -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80kgce/t 1.2 基本指标 见 B.9 70. 铜精矿 -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60kgce/t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9 71. 铜精矿 -粗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50kgce/t 1.2 基本指标 见 B.9 72. 铜精矿 -粗铜的单位产品综合 能耗 135kgce/t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9 73. 铜精矿 -阳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73kgce/t 1.2 基本指标 见 B.9 74. 铜精矿 -阳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50kgce/t 0.8 预期性指标
22、见 B.9 75. 粗铜 -阳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20kgce/t 1.2 基本指标 见 B.9 76. 粗铜 -阳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80kgce/t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9 77. 粗铜到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60kgce/t 1.2 基本指标 见 B.9 78. 粗铜到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50kgce/t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9 79. 阳极铜到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90kgce/t 1.2 基本指标 见 B.9 80. 阳极铜到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80kgce/t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9 81.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优于行业平均
23、水平。 1.2 基本指标 见 B.10 82.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 20%水平。 0.8 预期性指标 见 B.10 DB37/T 3302 2018 8 A.2 再生铜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表 A.2 。 表 A.2 再生铜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 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基础设施 ( 15分) 建筑 1. 工厂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产业聚集区规划的要求。 1 基本指标 2. 建设场地满足生产的要求,且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场地内设有废弃物分类、回收或处理的专用设备 和场所 。 1 基本指标 3. 建设场地的绿化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24、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地方有关绿地率的要 求。 1 基本指标 4. 工业建筑的供暖和空调合理采用热源热及其他可再生能源。 0.8 预期性指标 5. 采用合理的节材措 施,包括:工艺、建筑、结构、设备一体化设计;土建与室内外装修一体化设计; 根据工艺要求,建筑造型要素简约,装饰性构件适度。 0.6 预期性指标 装备 6. 工厂应依据 GB 17167、 GB 24789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1 基本指标 7. 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 1)照明系统;( 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
25、的能 耗计量和控制;( 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 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 5)锅炉;( 6) 冷却塔。 1 基本指标 8.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厂不采用反射熔炼炉、电炉熔炼炉、密闭鼓风熔炼炉。 0.6 预期性指标 9. 冶炼工序密闭生产,负压收集逸出气体,并配套净化设施。 1 基本指标 10. 计算机控制进料和冶炼过程,具有炉内温度、压力、气体成分、废气流量或速率等的在线监测与报警 装置。 1 预期性指标 DB37/T 3302 2018 9 一级指标 二 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11. 采用现代富氧强化熔炼工艺。 1 预期性指标 12. 具有铜阳极泥回收
26、利用装置。 1 基本指标 13. 烟气具有脱硫、烟尘处理装备。 1 基本指标 14. 烟气具有脱硝、除 汞、二噁英技术装备,厂房内有 VOC治理设备。 1 预期性指标 15. 具有仓库储存粉料,贮存仓库配通风设施,封闭输送粉料。 1 基本指标 16. 具有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1 基本指标 管理 ( 10分) 组织机构建设 17. 最高管理者应分派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 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 基本指标 18. 建有专门负责绿色工厂的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及主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1.5 基本指标 19. 有健全的绿色工厂管理制度和奖励管理办法,有执行情况
27、检查记录。 1 基本指标 20. 工厂应有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工厂定期提供绿色工厂相关教育、 培训, 并评估教育和培训结果。 1.5 基本指标 管理体系 21. 按照 GB/T 1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 1 基本指标 22. 按照 GB/T 2800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 1 基本指标 23. 按照 GB/T24001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全部完成年度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 方案,达到环境持续改进的要求。 1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10 一级指标 二 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28、 指标类型 备注 24. 按照 GB/T 2333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1.2 基本指标 25. 按照 GB/T 2333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取得第三方认证。 0.8 预期性指标 能源与资源 投入 ( 15分) 能源投入 26. 建立有能源管理控制中心,制定有工厂用能和节能发展规划,年度管控目标完成率 90%。 2 基本指标 27. 按要求,组织能源审计工作,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 100%,年度节能任务达到政府要求。 2 基本指标 28. 有健全的能源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各成员单位及主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并 有效发挥作用。 1.5 基本指标 29. 工厂应合理分配和使用烟气进
29、行余热利用。 1.5 基本指标 30. 使用可再生能源或者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2 基本指标 资源投入 31. 选取纯净的金属态废铜,不包括绝缘层,如带皮的电线缆等;对漆包线等除漆需要焚烧的,须采用烟 气治理设施完善的环保型焚烧炉。 2 基本指标 32. 工厂应节约用水应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先进水处理技术,采用清污分流、循环供水、串级供水等技 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效率。 1.5 基本指标 采购 33.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 方的准则,确保供方能够提供符合工厂环保要求的材料、 部件或组件。 1.5 基本指标 34.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
30、购要求。 1 基本指标 产品 ( 10分) 生态设计 35.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2 基本指标 碳足迹 36. 采用公众可获取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盘查或核查。 2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11 一级指标 二 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37. 利用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2 基本指标 有害物质限制 使用情况 38.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并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2 基本指标 39.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2 预期性指标 环境排放 ( 10分) 大气污染物
31、40.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25467、 DB37/2376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水体污染物 41. 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25467及山东省相应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固体废物 42.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 GB 18599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 GB 18597 等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噪声 43. 噪声排放须符合 GB 12348标准要求。 1 基本指标 温室气体 44. 工厂应采用 GB/T 32150 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盘查。 2 基本指标 45. 工厂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2 预期性指标 46. 利用
32、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1 预期性指标 47.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1 预期性指标 绩效 ( 40分) 用地集约化 48. 合理提高建设场地利用,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低于现行国家、省里有关标准规定。 2 基本指标 见 B.1、B.2 49. 单位用地面积产产能不低于 2.09 万元 /m2 1.5 预期性指标 见 B.3 DB37/T 3302 2018 12 一级指标 二 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生产洁净化 50. 单位产品 NOx(以 NO2 计)排放量 0.76kg/t 1.5 基本指标 51. 单位产品 NOx(以 NO2 计)排放量 0.5kg/t
33、 1 预期性指标 见 B.4 52. 单位产品废水 COD 产生量 85g/t(熔炼 ) 1.5 基本指标 53. 单位产品废水 COD 产生量 69g/t(熔炼 ) 1 预期性指标 54.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0.77 m3/t 1.5 基本指标 55.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0.64 m3/t 1 预期性指标 见 B.5 56. *二 噁英排放量 86g TEQ/t 2 基本指标 见 B.5 废物资源化 57. 铜总回收率 99.5% 1.5 基本指标 见 B.6 58. 铜总回收率 99.8% 1.5 预期性指标 见 B.6 59. 铜阳极泥自处率 =100% 2 预期性指标 60. 未达
34、到弃渣要求的炉渣,在各冶炼厂返回熔炼炉、或送选矿厂选铜精矿。 2 基本指标 61. 生产辅助用水重复利用率 97% 1.5 基本指标 见 B.7 62. 生产辅助用水重复利用率 98% 1 预期性指标 见 B.7 63. 最终弃渣含铜 0.8% 1.5 基本指 标 见 B.8 64. 最终弃渣含铜 0.6% 1 预期性指标 见 B.8 65. 熔炼弃渣全部综合利用。 1.5 基本指标 DB37/T 3302 2018 13 一级指标 二 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能源低碳化 66. 杂铜 -粗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00kgce/t 1.5 基本指标 见 B.9 67. 杂
35、铜 -粗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80kgce/t 2 预期性指标 见 B.9 68. 杂铜 -阳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46kgce/t 1.5 基本指标 见 B.9 69. 杂铜 -阳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20kgce/t 2 预期性指标 见 B.9 70. 杂铜到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 能耗 305kgce/t 1.5 基本指标 见 B.9 71. 杂铜到阴极铜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80kgce/t 1.5 预期性指标 见 B.9 72.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2 基本指标 见 B.10 73.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 20%水平。 1.5 预期性指标 见 B.10
36、 DB37/T 3302 2018 1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铜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B.1 容积率 容积率按式( 1)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1) 式中: R 工厂容积率 ,无量纲; A总建筑物 工厂总 建筑物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m2) ; A总构筑物 工厂总构筑物 建筑 面积 , 平方米 ( m2) ; A用地 工厂用地 面积, 平方米 ( m2)。 B.2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两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 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式( 2)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37、 . ( 2) 式中: r 工厂建筑密度,无量纲; a总建筑物 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a总构筑物 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A用地 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 m2)。 B.3 单位用地 面积 产能 单位 用地面积 产能 为工厂 产值 与厂区 用地 面积的比率 ,按式( 3)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3) 式中: n 单位用地 面积 产能 ,单位 视产品 种类 而定 ; N 工厂总产能 ,单位 视产品 种类 而定; A 用地 工厂用地 面积,单位为 平方米 ( m2)。 B.4 单位产品 污染物 排放 量 单位产品污染
38、物排放量按式( 4)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4) 式中: si 单位 产品 某种 污染物 排放 量, kg/t铜 ; DB37/T 3302 2018 2 Si 某 污染物年排放 量, kg; Q 合格铜 年产量, t。 注 1: 此处污染物包括铜冶炼、 再生铜冶炼工厂生产过程中颗粒物、 SO2、 NOx(以 NO2 计)、 COD、氨氮等的排放量, 但不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放量。 B.5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按式( 5)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5) 式中: w 单位 产品 废水 排放 量 , t; W 废水 年排放量, m3; Q 合格铜年产量, t
39、。 B.6 铜总回收率 铜总回收率是指, 最终产品中的铜含量 与原料 中铜含量的百分比。 按 式 ( 6) 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6) 式中: RCu 铜总回收率, %; PCu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产品中的铜含量, t/a; SCu 同一计量时间内,原料中铜 含 量, t/a。 B.7 生产辅助用水用率 生产辅助用水重复利用率按式( 7)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7) 式中: W 生产辅助用水重复利用率, %; Wr 工厂生产过程中的重复辅助用用水量, m3; Wn 工厂生产过程中的辅助用水补水量, m3。 B.8 最终弃渣含铜 一定计量时间内
40、(一般为一年),熔炼工序产生的最终弃渣平均含铜率,按公式( 8)或( 9)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8) 式中: z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一般为一年,以下同),熔炼工序最终弃渣平均含铜率, %; Ms 同一计量时间内,全部弃渣带走的金属铜总量, t; Z0 同一计量时间内,所排放的总渣量, t。 DB37/T 3302 2018 3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9) 式中: Z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熔炼工序最终弃渣平均含铜率, %; Zk 同一计量时间内,第 K次测定的含铜率, %; m 同一计量时间内,所测定的总次数。 B.9 单位 产品综合能耗 该指标是指生产 1吨的产品在每个工
41、序中的各种能耗的总和( 折合标准煤计算 ), 公式 如式( 10) 所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 10) 式中: Eui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Ei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 ,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经标煤综合计算得到的总能耗量 , kgce; Q 同 一计量时间内 , 产品 的 产量, t。 注 1: 综合能耗,按照 GB/T 2589 计算,其主要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蒸汽、电 力等)和直接用于生产的能耗工质(如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但不包括用于动力消耗(如发电、锅炉等) 的能耗工质。 B.10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量按式( 11)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11) 式中: c 单位 产品 综合能耗 , 单位为 吨 二氧化碳 当量 /单位 产品; C 统计 期内 ,工厂边界 内 二氧化碳 当量 排放量 , 单位为 吨 ; Q 统计期 内 , 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