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50 B 5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0702012 淡水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规范 2012 - 03 - 21 发布 2012 - 05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070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飞、陈述江、田功太、杜兴华。 DB37/T 20702012 1 淡水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养殖池塘建设的环境条件、池塘
2、建造、道路整修、供排水系统及配套设施等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养殖池塘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DB37/T 1187
3、淡水养殖池塘 3 环境条件 3.1 水源与水质 池塘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符合GB 11607和NY 5051的规定。 3.2 养殖环境 池塘周围环境整洁,养殖区无杂草杂物,符合GB/T 18407.4规定。 3.3 池塘规划布局 池塘集中连片、布局合理,形状规则,符合DB37/T 1187要求。 4 池塘建造 4.1 土壤和土质 选择保水力强的粘质土、壤土或砂壤土土质的场地建设池塘,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 4.2 池塘形状 DB37/T 20702012 2 因地制宜,一般为长方形,长宽比为 2:14:1。 4.3 池塘面积 成鱼池一般3300m 2 10000m 2 ,鱼种池一般1
4、330m 2 3300m 2 ,鱼苗池一般667m 2 1330m 2 ,淡水虾蟹养 殖池塘的面积一般在6600m 2 20000m 2 之间。根据养殖品种和模式需要,池塘面积可适当调整,但一般不 超过20000m 2 。 4.4 池埂宽度、坡度 根据池塘土壤类型及护坡材料确定池埂宽度和坡度。池埂顶宽不小于4m,埂内坡比1:1.51:3。 4.5 池塘深度 鱼类养殖池塘有效水深不低于1.5m,一般成鱼池的深度在2.5m3.0m,鱼种池在2.0m2.5m;虾蟹 类养殖池塘有效水深一般在1.5m左右。北方越冬池塘的水深应达到2.5m以上。池埂顶面一般要高出池中 水面0.5m左右。 4.6 池塘护坡
5、 可选择水泥预制板护坡、混凝土护坡、地膜护坡或砖石护坡等方式。 4.6.1 水泥预制板护坡 水泥预制板厚度5cm15cm,长度根据护坡断面决定。薄预制板为实芯结构,5cm以上预制板采用楼 板方式制作。在池底周边30cm深处建一圈梁,圈梁规格为20cm(宽)10cm(高),以固定水泥预制板, 坡顶用混凝土砌一条宽40cm的护坡压顶。 4.6.2 混凝土护坡 用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形式。坡面厚度为5cm8cm。 4.6.3 复合土工膜护坡 护坡前对坡面基础进行整平、夯实处理。用复合土工膜护坡。 4.6.4 砖石护坡 片石石质坚硬,用作镶面石和角隅石需要加工处理。片石间用水泥勾缝成凹缝状,勾出的缝面
6、平整 光滑、密实,缝条的宽度一致,防止局部脱落。 4.7 池塘底部 池底要平坦,向排水口有相应的坡度,坡度一般为1:3001:500。 5 道路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原则。养殖区道路建设应符合JTG B01的规定,做到生产车辆可达每个池 塘;养殖场主干道一般净宽4m以上,生产道一般净宽3m以上。 6 供排水系统 DB37/T 20702012 3 6.1 进水系统 进水系统包括泵站、进水沟渠、进水闸门、进水管道。 6.1.1 泵站 根据养殖规模和取水条件选择水泵类型和配备台数,并装备一定比例的备用泵,常用的水泵主要有 轴流泵、离心泵、潜水泵等。 6.1.2 进水沟渠 结合养殖场的池塘面积
7、和地形特点、水位高程等条件,确定进水沟渠的大小和深浅。进水渠道一般 为明渠结构,做到不积水、不冲蚀、排水通畅。 6.1.3 进水闸门 进水通过分水闸门控制,分水闸门一般为凹槽 插板的方式,或采用预埋PVC弯头拔管方式控制池塘 进水。 6.1.4 进水管道 用水泥预制管、PVC 管或陶瓷管。长度应根据护坡情况和养殖特点决定,一般在0.5m3m。进水管 底部应与进水渠道底部平齐,进水管底部应高于池塘最高水位。 6.2 排水系统 6.2.1 动力排水 采用潜水泵等动力设备,将池塘中的养殖水排入排水系统。 6.2.2 排水闸 每个池塘一般设有一个排水闸。采用闸板或拔管方式控制水流排放。 6.2.3 排
8、水沟渠 排水沟渠的建设参照6.1.2的规定。 6.2.4 养殖用水排放 通过排水沟渠将养殖排放水集中到一定面积的氧化塘或人工湿地等水处理设施中,经过净化处理 后,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水符合SC/T 9101的规定。 7 配套设施 7.1 管理用房 按照美观实用的原则,配备一定面积的管理用房,每间面积在15m 2 以上,高度在2.6m以上,做到生 活、储物、饲料区分别隔开。 7.2 供电设备 符合GB 50194的规定,按标准进行规范用电。 DB37/T 20702012 4 7.3 增氧设备 备有一定数量的増氧机、增氧泵、微孔曝气装置等。 7.4 投饲设备 自动投饵机。 7.5 其它设备 便携式水质检测仪器、在线监控系统、捕捞网具、动力运输设备等。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