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9.060 Y 88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0112011 9999 千足金首饰 9999 Pure Gold Jewelry 2012 -01 - 13 发布 2012 - 02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021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蓝天首饰有限公司、山东梦金园首饰 有限公司、山东省黄金珠宝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佑法、刘化锋、李建军、刘海彬、张凤霞
2、、王义善、王忠善。 本标准由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DB37/T 20212011 1 9999 千足金首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9999千足金首饰的定义和术语、纯度范围、技术要求、产品标识、测定方法、检验规 则及其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金含量不小于999.9的9999千足金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1066.1 金化学分析方法
3、 金量的测定 火试金法 GB/T 11888 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 GB/T 14459 贵金属饰品计数抽样检验规则 GB/T 21198.4 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ICP 光谱法 第 4 部分:999贵金属合金首 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差减法 JY/T 015 感耦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方法通则 QB/T 1690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9999千足金首饰 含金量不小于999.9的黄金首饰。 4 纯度范围 4.1 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9999 千足金首饰的纯度范围见表 1。 表1 9999 千足金首
4、饰的纯度范围及表示方法 贵金属及其合金 纯度千分数最小值 纯度的其他表示方法 金 999.9 9999千足金 G999.9 Au999.9 DB37/T 20212011 2 4.2 9999 千足金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9999 千足金首饰不得有金含量低于 999.9的配 件,不得添加焊药。 4.3 9999 千足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 5 要求 5.1 材料 9999千足金首饰材料投产前应测试纯度,其纯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有关规定。在加工过程中不得 添加焊药和补口,不得有以装饰、防护为目的的涂层、覆膜,不得有嵌金银、填彩等难以机械剥离的装 饰手法。 5.2 质量 9
5、999千足金首饰的质量测量应符合QB/T 1690的有关规定。 5.3 外观质量 5.3.1 基本要求 9999千足金首饰应符合以下相关项目的要求: a) 整体造型符合设计图纸(实样)要求; b) 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 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杂质,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剌,不 扎、不刮; d) 掐丝流畅自然; e) 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 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 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 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 表面处理色泽一致,无水渍; j) 印记正确、清晰,位置适当。 5.3.
6、2 附加要求 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 指环圈口周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应符合 GB/T 11888 或合同要求; b) 耳饰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 项坠挂鼻部位适当,重心合适; d) 链身基本垂直,连接牢固,链粒大小均匀、活络。搭口大小适当; e) 摆件表面无坑洼、变形,内部清洁。 6 产品标识 6.1 每件首饰都应具有标识。标识包括印记和标签两部分。 6.2 首饰须标注以下内容: a) 贵金属材料名称,可用“金”、“G”、“Au”等标识。标签上应标明中文; DB37/T 20212011 3 b) 首饰的材料纯度 9999
7、千足金首饰可表示为“9999 千足金”; c) 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名称(或代号或商标)和地址 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名称(或代号或商标)和地址应当是具有贵金属饰品生产、销售资格的依法 登记注册的法定名称(或代号或商标)和地址; d) 首饰名称 应按 QB/T 1689 标准的规定标注,在材料名称和纯度后加首饰种类名称; e) 质量(重量)或价格 首饰的质量(重量)以克(g)为单位,允差应符合 QB/T 1690 规定。计件销售的商品应标明价格; f)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首饰, 须标明生产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编号; g)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每件首
8、饰应检验合格并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合格证包括检验标签或鉴定证书; h) 批发首饰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多件饰品放置在一起时可共用一个标签。 6.3 印记 6.3.1 生产者须按规定将 6.1.1、6.1.2、6.1.3 条的标识内容直接打印在首饰上,材料名称印记可用 汉字或英文缩写或元素符号表示, 材料的纯度印记应符合本标准第 4 章规定, 生产者以代号的形式体现。 6.3.2 单件首饰质量小于 0.5 克或确实难以标注的,可免打印记。 6.3.3 进口饰品的印记须标注材料名称和纯度。 7 测定方法 7.1 外观质量检验由专业技术人员在充足的自然光线或相当的灯光照明下,以目测和手感评定。肉眼
9、难以观察时,可用放大镜。长度测量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指环尺寸应符合 GB/T 11888 的规定。 7.2 9999 千足金首饰金含量采用 GB/T 21198.4、JY/T 015、GB/T 11066.1 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化学分析取样时,要将被测样本熔融、压片,截成细小碎块混匀后随机称取试样。 7.3 质量检测应符合 QB/T 1690 中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外观质量做全数检查。 8.2 同一批原料按同一种加工方法生产的产品为一批。产品采用逐批抽样检验和周期抽样检验。样本 抽取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化学分析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和修约后的数值判定按 G
10、B/T 8170 中的规定 进行。 8.2.1 逐批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 2。 表2 逐批检验的计数抽样方案 批量/件 检查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样本量 n/件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3500 S-1 4.0 3 0 1 500 S-1 2.5 5 0 1 DB37/T 20212011 4 8.2.2 周期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 3。 表3 产品的周期检验计数抽样方案 判别水平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样本量 n/件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30 3 0 1 30 5 0 1 30 6 0 1 8.3 零售首饰的质量应符合 QB/T 1690 的规定逐件分称,填写在标识牌上。
11、批发首饰的质量在发货时 应符合 QB/T 1690 的规定。 8.4 型式检验 8.4.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每半年一次; 当材料和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 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8.4.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全部要求,抽样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4459 的规定。 8.4.3 外观质量检验由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行业质量检查时由行业内专业技术质量评审组评定。 8.4.4 贵金属纯度不合格时,该批饰品全部报废回炉。质量不合格时该批饰品应重新逐一测量,重新 标写。外观质量不合格时,该批饰品应逐一检验,不合格应返工或报废。同时企业质量部门应对该批不 合格饰品认定成因,加以纠正。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每件(批)9999千足金首饰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应标明产品名称、材料名称、纯度、质量或价格、 生产或销售者名称、地址、产品执行标准号,外销产品按合同要求执行。 9.2 包装 应使用软质材料包装(或按合同要求执行),防止互相磨擦。 9.3 运输 饰品运输中须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9.4 贮存 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