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65.120 DB37 B2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6692007 饲料用玉米酒精糟及可溶物(DDGS) Distillers dried grains with soluble (DDGS) 2007-05-01 实施 2007-03-09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6692007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饲料监察所、泰山生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宫玲玲、李会荣、刘华阳、宿英德、王俊、李俊玲。 DB37/T 6692007 1 饲料用玉米酒精糟及可溶
2、物(DDG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玉米酒精糟及可溶物(DDGS)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籽实与酵母菌混合发酵生产酒精后剩余的产物,经离心、蒸发浓缩、混合干燥 后形成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
3、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8381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 1的测定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饲料用玉米酒精糟(DDG):Disti llers Dried Grains 玉米生产酒精后的糟渣离心后,其湿糟经干燥后形成的产品。 3.2 饲料用玉米酒精糟可溶物(DDS):Disti llers Dried Soluble 玉米生产酒精后的糟渣离心后,其离心清液
4、经蒸发浓缩后形成的可溶性浓缩物。 3.3 饲料用玉米酒精糟及可溶物(DDGS):Distillers Dried Grains with Soluble 玉米生产酒精后的湿糟和可溶物混合干燥后形成的产品。 4 要求 4.1 感官 本品为黄褐色、棕黄色或黄色的粉末,无霉变、结块、虫蛀及异物,有特有的醇香味,无异味。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DB37/T 6692007 2 表1 理化指标及分级 指 标 项 目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粗蛋白质 % 31.0 27.0 24.0 水 分 % 10.0 粗 纤 维 % 9.0 粗 灰 分 % 8.0 4.3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
5、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黄曲霉毒素B 1 g/kg 50 其它卫生指标符合GB 13078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 取10g样品放置在白瓷盘内,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观察其色 泽、是否有霉变、结块、虫蛀及异物。用鼻嗅的方法检查其气味。 5.2 粗蛋白质 按GB/T 6432的规定执行。 5.3 水 分 按GB/T 6435的规定执行。 5.4 粗纤维 按GB/T 6434的规定执行。 5.5 粗灰分 按GB/T 6438的规定执行。 5.6 黄曲霉毒素B 1 按GB/T 8381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相
6、同原料、同一天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6.2 抽样方法 按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 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和卫生指标。检验合格的, 签发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入库或出厂。 6.3.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停产3个月,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B37/T 6692007 3 c)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4 判定规则
7、 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验,其余指标有一项不合格 的,可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 产品判定的允许误差按GB/T 18823的规定执行。 7 标志、包装、 运输 、贮存、保质期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按GB 10648的规定执行。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采用内衬塑料薄膜的包装袋,缝口牢固无产品漏出。 7.3 运输 应保证运输工具的洁净,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日晒雨淋、防霉防潮;轻装轻卸。 7.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阴凉通风,堆放时应离开墙壁20cm以上,底面应有垫板与地面隔开。防止 受潮、霉变、虫、鼠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7.5 保质期 保质期为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