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65.120 DB37 B2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6702007 饲料用黄粉虫粉 Yellow Mealworm for Feedstuffs 2007-03-09 发布 2007-05-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6702007 I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饲料监察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强莉、陈淑沂、宫玲玲、李本井。 DB37/T 6702007 1 饲料用黄粉虫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黄粉虫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
2、用于黄粉虫幼虫,经干燥、粉碎形成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3、/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方法 GB/T 13092 饲料中霉菌的测定方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3 要求 3.1 原料 黄粉虫幼虫筛除虫粪,拣除杂质、死虫。 3.2 感官 黄褐色至深褐色粉末,无霉变、杂质,具有昆虫蛋白质特殊香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理化指标及分级 指 标 项目 一级 二级 粗蛋白质 % 50.0 45.0 水分 % 7.0 粗纤维 % 5.0 粗脂肪 % 28.0 粗灰分 % 4.0 注:粗蛋白、粗纤维、粗脂肪和粗灰分均以 93干物质为基础计算;水分以风干基
4、础计算。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DB37/T 6702007 2 表 2 卫生指标 项目 指 标 霉菌/(cfu/g) 310 3 沙门氏菌/(cfu/25g) 不得检出 其它卫生指标符合GB13078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 将 10g 样品放置在白瓷盘内,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检查颜色、 霉变和杂质,用鼻嗅的方法检查气味。 4.2 粗蛋白质 按 GB/T 6435 规定执行。 4.3 粗脂肪 按 GB/T 6433 规定执行。 4.4 水 分 按 GB/T 6432 规定执行。 4.5 粗纤维 按 GB/T 6434 的
5、规定执行。 4.6 粗灰分 按 GB/T 6438 的规定执行。 4.7 霉菌 按 GB/T 13092 规定执行。 4.8 沙门氏菌 按 GB/T 13091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原料相同,同一天干燥、粉碎、混匀后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5.2 抽样方法 按 GB/T 14699.1 的规定执行。 5.3 检验分类 5.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粗蛋白质。检验合格的,签发检验合格证后, 方可入库或出厂。 5.3.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停产 3 个月,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
6、产品质量时; c)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得复验,其余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 可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即判定为不合格。 DB37/T 6702007 3 产品判定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的规定执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按 GB 10648 的规定执行。 6.2 包装 采用内衬塑料薄膜的包装袋包装,缝口牢固无产品漏出。 6.3 运输 产品运输应保证运输工具的洁净,防止有毒物质的污染;防止日晒雨淋、防霉防潮;轻装轻卸,避 免重压。 6.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阴凉通风,堆放时应离开墙壁 20cm 以上,底面应有垫板与地面隔开。防 止受潮、霉变、虫、鼠害及有害物质的污染。 6.5 保质期 保质期为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