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150 B 5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718 2007 牙鲆放流增殖技术规范 2007-10-09 发布 2007-1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718 2007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四杰、王熙杰、王云中、张本成、李作朕。 I DB37/T 718 2007 牙鲆放流增殖技术规范 1 2 3 3.1 3.2 3.3 4 4.1 4.2 4.3 4.4 4.5 5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牙鲆人工放流增殖的海
2、域环境和供苗单位条件以及苗种的培育、质量、规格、检验方 法与规则、计数方法、包装运输、放流操作、资源保护监测、回捕效果评估等技术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近海牙鲆人工放流增殖。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GB 12763.6-1991 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生物调查 NY/T 5275-2004 无公害食品 牙
3、鲆养殖技术规范 DB 37/T4612004 牙鲆亲鱼和苗种 术语和定义 全长 自吻端至尾鳍末端的直线长度。 人工放流 将人工繁育的水产苗种或亲体放回自然水域以增加其种群数量的活动。 渔业资源增殖 向自然水域中人工放流经济水生生物种群或移入新种群,增加其数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活动。 放流海域环境条件 地理环境 潮流畅通、水清流缓,曾有天然种群产卵、索饵的内湾或岸线凹曲的浅海海域。 底质环境 沙泥、沙、砂砾或岩礁,无还原层污泥。 水文环境 盐度 2234;底层水温 528。 生物环境 小型低值鱼、虾类等饵料生物丰富。 水质条件 水质符合 GB 11607-1989 的要求。 供苗单位条件 1
4、DB37/T 718 2007 5.1 5.2 5.3 5.4 6 7 8 具有充足的育苗水体。 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交通、通讯便利。 苗种培育场距放流海域近。 苗种培育 按 NY/T 5275-2004 进行。 苗种质量 苗种质量应符合 DB37/T 461-2004 的要求。 苗种规格 放流苗种规格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牙鲆放流苗种规格要求 规 格 全长() 大规格苗种 10 小规格苗种 510 9 9.1 9.2 9.2.1 9.2.2 9.2.3 9.3 9.3.1 9.3.2 10 10.1 10.2 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检验方法 按 DB37/
5、T 461-2004 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检验时间 放流苗种在放流前 5 日内由具备资质的水产苗种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检验组批 以一个放流批次苗种为一个检验组批。 抽样 以一个放流批次苗种为基数,随机抽样,抽样数量不少于 100 尾。 判定规则 结果判定 检验项目中如有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则判定该批次苗种不合格。 复检 若对判定结果有异议,可重新抽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苗种计数 现场规格测量 以苗种培育池为测标单元,逐池测量规格,每池随机捞取苗种不少于 10 尾,用直板尺(精度 1mm) 测量全长,计算平均全长,确定平均全长达到放流规格后,方可出池计数。 计数方法 将出池苗种均匀装袋、
6、装箱,每装运一批,按装袋时间的前、中、后,随机抽取 3 箱以上,每箱任 取 1 袋,逐尾计数,求出平均每袋苗种数量,根据抽样基数,进而求出本装运批次苗种数量,各装运批 次苗种数量相加为本次放流苗种数量,计数操作结束,填写现场记录表(见附录 A) 。 2 DB37/T 718 2007 11 11.1 11.2 11.2.1 11.2.2 12 12.1 12.2 12.3 13 13.1 13.2 14 14.1 14.2 14.3 包装运输 包装要求 用 20L 无毒双层塑料袋加水 1/41/3,水质应符合 GB 11607-1989 的规定,水温、盐度应根据放 流水域水温、盐度提前进行调节
7、,要求温度差不超过 2、盐度差不超过 2。用手抄网从培苗池中捞取 苗种装袋,充氧扎口,装泡沫塑料保温箱(700 280400mm)或相同规格纸箱,整齐排放阴凉处,等待计 数、运输。根据规格大小、气温及运输距离每袋装苗数量控制在 200300 尾。 运输要求 运输方法 苗种抽样计数后,将苗种装车运至码头,再改用船只运至规定海域放流。 运输条件 运输前应停食 1 天以上;运输途中采取遮光措施,箱内控温 20以下,减少剧烈颠簸;运输时间 在 2h 以内。 放流操作 放流时间 春季 5 月6 月;秋季 9 月10 月。 放流条件 放流时,选择水深 10m 以上的鱼礁区或筏养区等有障碍物的海域,底层水温
8、达到 10以上。放流当 日天气睛或阴,放流海区风力 6 级以下。 放流操作 将放流苗种用小船运至规定放流海域,投苗时船速控制在每小时 1 海里之内,将苗种距海面 1m 内 缓缓投放水中,动作要轻缓,随开箱随投放。投苗结束后,现场验收人员填写现场记录表(见附录 A) 资源保护监测 资源保护 放流后由当地渔政管理机构为主负责放流苗种的监督管理。牙鲆放流海域及周围 10km 范围内,禁 止底拖网、定置网等损害性渔具作业。 资源监测 由增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按 GB 12763.6-1991 的要求组织定期监测增殖牙鲆生长及活动分布情况。 也可通过标志放流进行资源监测调查。 回捕效果评估 回捕时间 按照
9、国家规定的开捕期执行。 回捕报告 参与回捕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随时向当地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报告回捕生产情况。由市级海 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汇总,每月底上报至省渔业资源增殖管理机构。 效果评估 回捕结束后,由省渔业资源增殖管理机构负责专项产量统计汇总,组织科技人员评估放流增殖效果。 3 DB37/T 718 200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牙鲆放流验收现场记录表 供苗单位: 供苗地点 苗种检验合格日期: 年 月 日 苗种检验证书文号: 苗种计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时 分止 现 场 规 格 测 量 培育池号 合计 水体(m 3 ) 水温() 测量尾数 平均全长(mm) 苗 种 抽 样 计 数 装运 批次 抽样时间 抽样袋数 抽样苗种 数量(尾) 平均每袋 苗种数量(尾) 抽样基数 (袋) 本装运批次 苗种数量(万尾) 1 2 3 4 5 本次放流苗种数量合计 苗 种 投 放 包装方式: 运输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 投放海区(海湾): 投放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 底质: 水深(m): pH 值: 表层水温(): 底层水温(): 盐度: 风向: 风力: 流向: 流速: 天气: 组织验收单位: 抽样人 测量人 记录人 校对人(验收组长) 监督验收单位: 现场监督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