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40.10 B 41 DB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497 2020 代替 DB37/T 497 2004 肉兔场防疫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on meat rabbit farms 2020-03-16 发布 2020-04-1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97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7/T 497 2004肉兔场防疫技术规程,与 DB37/T 497 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2、新增了疫病监测和净化; 新增了消毒方法和消毒剂的选择; 新增了无害化处理。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山东省农业科 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日照市动物疫病预防与 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兵、王贵升、孙海涛、姜亦飞、 韩勇、任增超、史玉颖、胡峰、赵巧雅、高 淑霞、谭善杰、王玉茂。 DB37/T 497 2020 1 肉兔场防疫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兔场的卫生要求、隔离、消毒、疫病预防、疫病监测和净化
3、、疫病控制、无害化处 理、记录与档案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肉兔场的防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2774 种兔场建设标准 NY/T 3075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主席令第
4、 71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 2017 25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67号 3 定义和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净道 健康肉兔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 3.2 污道 发病兔、粪便等废弃物以及外运兔的运输通道。 3.3 兔场消毒 DB37/T 497 2020 2 为预防控制兔场各类传染病,对兔场内的兔群、环境、用具、器械、车辆及废弃物等采用物理、化 学和生物学方法,杀灭或清除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有害微生物,以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的防疫措施。 4 卫生要求 4.1 肉兔饲养场的建设应符合 NY/T 2774 的要求。 4.2
5、肉兔饲养场的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NY/T 388 的要求,饲料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饮水应符合 NY 5027 的要求。 4.3 兔场管理人员应具有畜牧兽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肉兔或种兔养殖相关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 策和法律法规。 4.4 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身体健康,防止人人之间或人兔之间传播疾病。 4.5 兔场内不应有除兔以外的其他动物,应做好杀虫、灭鼠等工作。 5 隔离 5.1 引进的种兔应隔离饲养 30 d 以上,确认无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粘液瘤病、沙门氏菌病和兔 巴氏杆 菌病 后方可引入生产区进行饲养。 5.2 饲养人员观察到兔群异常,应及时报告兔场兽医 人员,对异常兔群进
6、行隔离。 6 消毒 6.1 肉兔场应按照 NY/T 3075 的规定对环境、人员、兔舍、饮水、器具等进行消毒,方法参见附录 A。 6.2 兔场常用消毒剂参见附录 B。 7 疫病预防 7.1 免疫接种 肉兔饲养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的预防接种规划和免疫程序,免疫程序参见附录 C。 7.2 药物预防 根据兔群的日龄和健康状况使用药物,应符合 NY/T 5030的规定。 7.3 驱虫 在兽医人员的指导下,选用高效、安全、广谱的抗寄生虫药物进行驱虫。 8 疫病监测和净化 8.1 肉兔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兔病毒性出血症、兔巴氏杆菌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沙门氏 菌病等疫病的监测方案,并定期进
7、行监测。 8.2 应根据当地肉兔疫病状态制定兔病毒性出血症、沙门氏菌病等疫病的净化方案。 9 疫病控制 DB37/T 497 2020 3 9.1 肉兔场发生疫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与程序进行疫情报告。 9.2 对发病兔群进行隔离和药物防治,药物使用应符合 NY/T 5030 的规定。应对污染的饲养设施、设 备、环境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10 无害化处理 10.1 废弃物处理 对污染的饲料、垫料等废弃物以及粪便、污水应按照 GB 7959和 GB 8978进行无害化处理。 10.2 病死兔处理 病死兔应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1 记
8、录与档案 应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并保存养殖档案。主要包括兔的品种、来源、数量、 标识情况和进出场日期;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养殖档案的保 存时间不得少于 2年。 DB37/T 497 2020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肉兔场消毒方法 A.1 消毒方式 A.1.1 喷雾消毒 采用规定浓度的化学消毒剂用喷雾装置进行消毒,适用于舍内和舍外环境消毒、带兔消毒、运输工 具消毒。 A.1.2 喷洒消毒 通过喷洒的方式杀灭病原微生物,适用于兔舍周围环境、门口、地面的消毒。 A.1.3 浸液消毒 用有效浓度的消毒剂浸泡消毒,适用于器具消毒、洗手、
9、浸泡工作服和胶靴等。 A.1.4 煮沸消毒 用容器煮沸消毒,适用于金属器械、玻璃用具、工作服等煮沸灭菌。 A.1.5 熏蒸消毒 按比例加入福尔马林、高锰酸钾或乳酸等,加热蒸发以产生气体杀死病原微生物,适用于兔舍的消 毒。 A.1.6 紫外线消毒 用紫外线灯照射杀灭病原微生物,适用于消毒间、更衣室的空气消毒及工作服、鞋帽等物体表面消 毒。 A.1.7 火焰消毒 用酒精、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产生火焰的器具进行瞬间灼烧灭菌,适用于兔笼、 产仔箱及耐高温 器物的消毒。 A.2 消毒方法 A.2.1 人员消毒 A.2.1.1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需经消毒室踩踏消毒垫,气雾消毒,消毒液洗手或洗澡,然后更换工
10、作 服、工作帽、胶靴后,经消毒专用通道进入。 A.2.1.2 工作服、鞋帽禁止穿出生产区,非生产性用品禁止带入生产区。工作服和鞋帽等应定期清洗 和更换,使用后的工作服、鞋帽清洗后,用消毒液浸泡 3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晒干后使用。 A.2.1.3 外来人员须经严格消毒程序方可进入生产区。 DB37/T 497 2020 5 A.2.2 环境消毒 A.2.2.1 兔场大门处应设消毒池和车辆消毒点,其规格应满足运输车辆的消毒要求。大门人员入口处 应设消毒设施。 A.2.2.2 生产区入口处应设消毒池、消毒 间。消毒池长、宽、深与本场运输车辆相匹配。消毒间应安 装紫外消毒灯管和喷雾消毒设备,同时设有
11、更衣室,必要时可设沐浴室。 A.2.2.3 每栋兔舍入口处宜设脚踏式消毒盆或手部消毒小型喷雾器。 A.2.2.4 兔场内应配备火焰消毒器或喷雾消毒器等消毒设备。 A.2.2.5 应保持场区清洁,定期对场区内道路、兔舍周围环境消毒。 A.2.3 兔舍消毒 A.2.3.1 新建兔舍消毒 先将兔舍笼具、接粪板、屋顶、墙壁、地面等清扫干净,待干燥后使用 1%百毒杀自上而下进行喷雾 消毒。 A.2.3.2 空舍期兔舍消毒 首先将兔舍内垫料、粪便等清理完毕,对笼具进行火焰消毒,然后依次对屋顶、墙壁、进风窗、地 面等进行清扫,用高压冲洗机分别冲洗兔舍内的墙壁、地面,做到不留死角。搬出可拆卸用具及设备, 消毒
12、液浸泡、洗净、晾干。然后关闭门窗,对兔舍进行喷雾消毒。空舍至少 2 d后方可使用。 A.2.3.3 带兔兔舍消毒 A.2.3.3.1 家兔带兔消毒时间一般选择在 15日龄以后,喷雾消毒时先将笼中接粪板上的粪便以及笼上 的兔毛、尘埃和杂物清理干净,然后用消毒药进行喷雾消毒。 A.2.3.3.2 宜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的原则进行喷雾消毒。应使喷头向上喷出雾粒,雾 粒大小宜控制在 80 m 120 m,喷至笼具上挂小水珠方可。 A.2.3.3.3 仔兔开食前每隔 2 d消毒 1次;开食后断奶前,每隔 4 d 5 d消毒 1次;幼兔每星期消毒 1次; 青年兔每 15 d消毒 1次;免疫接种
13、前后 3 d应停止消毒。 A.2.3.3.4 带兔消毒宜在中午前后进行。冬春季节宜选择天气好、气温较高的中午进行。 A.2.4 饮水消毒 A.2.4.1 定期清理水线污垢,必要时加酸化剂或百毒杀浸泡消毒。 A.2.4.2 定期监测饮水中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数等指标,可在饮水中加入漂白粉,使氯离子达到有效 含量,以杀灭病原微生物。 A.2.5 器具消毒 A.2.5.1 定期清洗饮水器、料槽等用具,至少每周一次,可用 0.2%过氧乙酸浸泡或喷 洒消毒。 A.2.5.2 将产仔箱内垫草等杂物清理干净,用消毒液喷洒或进行火焰消毒。 A.2.5.3 免疫或注射给药所用的连续注射器,非一次性针筒、针头及相关
14、器械每次使用前后均需高压 消毒。抗体检测、微生物检测及其他实验室试验废弃物需经高压处理或直接焚烧处理。 A.2.5.4 推车、笼具、锹、铲等工具在使用后应立即洗刷干净,干燥后熏蒸或喷洒消毒,然后分类存 放于指定地点备用。 A.2.5.5 运输笼用完后应冲刷干净,阳光下曝晒 2 h 4 h。 DB37/T 497 2020 6 A.2.6 发生疫病后的消毒 兔场发生疫病时,应迅速隔离病兔,专人饲养和治疗。对病兔笼具进行火焰消毒,舍内消毒参照 A.2.3.3进行。 DB37/T 497 2020 7 B B 附 录 B ( 资料性附录) 兔场常用消毒剂 B.1 季铵盐类消毒剂 包括度米芬、癸甲溴铵
15、(百毒杀)等,无毒性、无刺激性、气味小、无腐蚀性、性质稳定,适用予 皮肤、黏膜、兔体、兔舍、用具、环境的消毒。 B.2 卤素类消毒剂 包括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氯化磷酸三钠、二氯异氰尿酸钠、氯胺 T、三氯异氰尿酸、碘化钾、碘 伏等,具有广谱性,可杀灭所有类型的病原微生物,适用于环境、兔舍、用具、车辆、污水、粪便的消 毒。 B.3 醛类消毒剂 包括甲醛、戊二醛等,性质稳定、低温环境下仍有效,适用于空兔舍、饲料间、仓库及兔舍设备的 熏蒸消毒。 B.4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包括过氧乙酸、高锰酸钾、过氧化氢和臭氧等,具有广谱、高效、无残留的特点,能杀灭细菌、真 菌、病毒等,适用于兔舍带兔喷雾消毒、环境消毒
16、等。 B.5 醇类消毒剂 包括乙醇和异丙醇等,属于中效消毒剂,通过凝固蛋白质杀灭病原微生物,适用于皮肤、容器、工 具的消毒。 B.6 酚类消毒剂 包括苯酚、甲酚、克辽林、卤代苯酚及酚的衍生物等。该类药物性质稳定,适用于空的兔舍、车辆、 排泄物的消毒。 B.7 碱类消毒剂 包括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生石灰、草木灰、碳酸钠等,对病毒、细菌的杀灭作用均较强,高浓度 溶液可杀灭芽孢,适用于墙面、消毒池、贮粪场、污水池的 消毒。 B.8 酸类消毒剂 DB37/T 497 2020 8 包括乳酸、醋酸、硼酸等,毒性较低,杀菌力弱,适用于对空气消毒。 B.9 表面活性剂类消毒剂 包括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类如醋酸氯己定(洗必泰)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类如肥皂,具有无毒、无刺 激、气味小、无腐蚀性、性质稳定等特性,适用于皮肤、黏膜、兔体等的消毒。 DB37/T 497 2020 9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肉兔场免疫程序 C.1 肉兔场免疫程序 日龄 免疫疫苗 免疫途径 剂量( mL) 35 兔病毒性出血症、多杀性巴氏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 皮下 1.0 60 兔病毒性出血症、多杀性巴氏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 皮下 1.0 60 (每隔半年) 兔病毒性出血症疫苗 皮下 1.0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