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17.040.30; 17.220 备案号: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DB37/T5572005 数字式电参数测量(试)仪 (报批稿) - -发布 -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5572005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电磁计量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艾诺仪器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瑞基、马雪锋、张勤、王岩崧。 DB37/T 5572005 1 数字式电参数测量(试)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式电参数测量(试)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2、测量参比频率为 50Hz(或 60Hz)单相及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试)仪(以下简称测 量仪)。 模拟指示的单相及三相电量测量仪及类似产品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6587.2-1986 电
3、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 GB 6587.3-1986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5464-1995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3 要求 3.1 环境条件 测量仪的工作条件、极限工作条件和贮存条件
4、见表1。 表1 测量仪的工作条件、极限工作条件和贮存条件 温度范围 湿度范围 工 作 范 围 0 40 (20 90)%RH 极限工作条件 -10 50 (20 90)%RH 贮 存 条 件 -40 60 (20 90)%RH 3.2 外观 外观应整洁,无缺损、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操作按键、发光指示、接线端子等标志应准确清 晰;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安装牢固、可靠;所有按键操作灵活,无卡滞现象。 3.3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完成后,测量仪机械构件不应有破裂、明显变形或紧固件松动等现象,测量仪各参数的误 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3.4 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完成后,测量仪机械构件应无破裂、
5、明显变形;电气部件应无明显位移或脱落等现象,测 量仪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3.5 运输试验 运输试验完成后,测量仪包装箱不应有较大的变形和损伤,仪器及其附件不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 剥落等机械损伤,测量仪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3.6 环境试验 3.6.1 温度试验 应符合GB 6587.2-1986中第4章的要求。 3.6.2 湿度试验 DB37/T5572005 2 符合 GB 6587.3-1986 中第 4 章的要求。 3.7 安全性能要求 3.7.1 绝缘性能 测量仪电源端子与外壳之间以及测量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M 。 3.
6、7.2 耐电压性能 测量仪电源端子与机壳之间以及测量端子与外壳之间应能经受历时 1min 的交流 1.5kV 电压试验。 试验中不应出现飞弧或击穿现象,但允许出现电晕效应及类似现象。 3.8 电磁兼容 测量仪的设计应保证在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电快速瞬变脉冲群以及浪涌电压等电磁骚扰的影响 下,不损坏或不受实质性影响,并能准确地工作。 3.9 影响量 3.9.1 供电电源电压影响 将供电电源频率保持在(500.5)Hz,将电压置于 198V 和 242V,至少保持 15min 后,测量仪器 各参数的误差。其误差和相对于基准工作条件下的误差改变量应符合本标准 3.10 的规定。 3.9.2 供电电
7、源频率影响 将供电电源电压保持在(2204.4)V,将频率置于 47.5Hz 和 52.5Hz,至少保持 15min 后,测量 仪器各参数的误差。其误差和相对于基准工作条件下的误差改变量应符合本标准 3.10 的规定。 3.9.3 极限工作范围下限温度的电源频率与电压影响 在极限工作范围下限温度(即-10)下,将供电电源电压置于 198V,频率置于 47.5Hz,至少保持 15min 后,检查仪器的功能。测量仪应显示正常;所有按键操作灵活,无卡滞现象。 3.9.4 极限工作范围上限温度的电源频率与电压影响 在极限工作范围上限温度(即 50)下,将供电电源电压置于 242V,频率置于 52.5H
8、z,至少保持 15min 后,检查仪器的功能。测量仪应显示正常;所有按键操作灵活,无卡滞现象。 3.10 准确度要求 根据测量仪的测量准确度,将测量仪分为 0.1 级、0.2 级、0.5 级和 1.0 级。测量仪各参数的测量 准确度见表 2 和表 3。 表 2 测量仪基本电参数测量准确度 准确度:(a%读数值+b%满量程值) a 电参数 0.1 0.2 0.5 1.0 交流电压 0.08+0.02 0.16+0.04 0.4+0.1 0.8+0.2 交流电流 0.08+0.02 0.16+0.04 0.4+0.1 0.8+0.2 0.5cos 1 0.08+0.02 0.16+0.04 0.4
9、+0.1 0.8+0.2 有功 功率 0.2cos 0.5 0.12+0.02 0.24+0.04 0.6+0.1 1.2+0.2 a 准确度中,a 表示与读数值有关的误差系数,b 表示与满量程值有关的误差系数。 表 3 测量仪其它电参数测量准确度 准 确 度 电参数 0.1 0.2 0.5 1.0 功率因数 0.002 0.005 0.01 0.02 频率,Hz 0.02 0.05 0.1 0.2 电 能 量 0.1%读数值 0.2%读数值 0.5%读数值 1.0%读数值 3.11 分辨力 测量仪各量程的分辨力应不大于其准确度等级与各量程值乘积的十分之一。 3.12 推荐的单相、三相数字式电
10、参数测量仪量程设置 单相、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推荐量程见本标准的附录A。 3.13 辅助功能 DB37/T 5572005 3 预置报警:当测量的电压、电流、功率值超过各预置报警范围时,测量仪报警,显示窗口闪烁并发 出蜂鸣声。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查 在各项环境试验、机械试验结束后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外观以目测法进行检查。 4.2 机械要求试验 4.2.1 振动试验 试验次序为:共振搜索、共振保持、振动循环、重复共振搜索。测量仪在非工作状态下进行振动试 验,振动试验各试验阶段条件见表 4。振动试验完成后测量各参数的误差,应符合本标准 3.3 的要求。 表 4 振动试验条件 试验阶段
11、试验项目 试验条件 频率循环范围 (5 555)Hz 扫频速率 小于或等于 1 倍频程/min 共振搜索 驱动振幅(峰值) 0.19mm 驱动振幅(峰值) 1.59mm( 5Hz f 10Hz) 0.76mm(10Hz f 25Hz) 0.19mm(25Hz f 55Hz) 共振保持 时间 10min 频率循环范围 (5 555)Hz 驱动振幅(峰值) 0.19mm 扫频速率 小于或等于 1 倍频程/min 振动循环 次数 2 次 频率循环范围 (5 555)Hz 扫频速率 小于或等于 1 倍频程/min 重复共振搜索 驱动振幅(峰值) 0.19mm 4.2.2 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的试验条件见
12、表 5。冲击试验完成后测量各参数的误差,应符合本标准 3.4 的要求。 表 5 冲击试验条件 试 验 项 目 试验条件 加速度 294m/s 2 脉冲持续时间 (11 1)ms 冲击次数 6 个面,每面 3 次(共 18 次) 脉冲波形 半个正弦波 冲击 工作状态 非工作状态 跌落高度或角度 100mm 或 45 工作状态 工作状态 倾斜跌落 跌落次数 以底面 4 个边为轴各跌落 1 次(共 4 次) 4.2.3 运输试验 测量仪在完整满包装状态下进行运输试验,运输试验的试验条件见表 6。 删除的内容 : DB37/T5572005 4 运输试验完成后测量各参数的误差,应符合本标准 3.5 的
13、要求。 表 6 运输试验条件 试 验 项 目 试验条件 振动频率(Hz) 5、10、20、30 加速度(m/s 2 ) 9.8 2.5 持续时间 每个频率点 30min 振动 振动方法 垂直固定 自由跌落 跌落高度(cm) (按毛重 G 确定) G 10kg 10kg G 25kg 25kg G 50kg 50kg G 75kg 75kg G 100kg 80 60 45 35 30 运输 试验 翻滚 翻滚距离(m) (仅限 75kg G 100kg) 30 4.3 气候影响试验 4.3.1 温度试验 4.3.1.1 基准工作条件温度测试:在温度为(20 2)的高低温箱内或在近似基准工作条件的
14、室内进 行试验,热平衡后,接通仪器电源。经预热后测量仪器各参数的误差。测试后,将电源输出的频率保持 在50Hz, 电源电压分别置于 198V 和 242V; 及电源电压保持 220V, 电源频率分别置于 47.5Hz 和 52.5Hz, 分别测量各种情况下测量仪各参数的误差。测量仪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4.3.1.2 工作范围下限温度试验:仪器电源处于断开位置,使高低温箱内温度降至 0,热平衡后, 接通仪器电源,经预热后,测量仪器各参数的误差。测量仪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4.3.1.3 极限条件下限温度试验:仪器处于通电状态,使高低温箱内温度降至
15、-10,经热平衡后,对 仪器进行检查,外观应符合本标准 3.2 的要求,各电参数能正确测量(不考核误差);然后将可调电源 输出频率置于 47.5Hz,电源电压置于 198V,至少保持 15min 后,再次对仪器进行检查。 4.3.1.4 贮存条件下限温度试验:仪器电源处于断开位置,使高低温箱内温度降至-40,至少保持 4h;然后进行基准工作条件温度试验。 4.3.1.5 基准工作条件温度试验:使高低温箱内温度升到基准温度,热平衡后,接通仪器电源,经预 热后,测量仪器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4.3.1.6 工作范围上限温度试验:仪器处于通电状态,使高低温箱内温度升到 40
16、,经热平衡后,测 量仪器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4.3.1.7 极限条件上限温度试验:仪器处于通电状态,使高低温箱内温度升到 50,经热平衡后,对 仪器进行检查,外观应符合本标准 3.2 的要求,各电参数能正确测量(不考核误差);然后将电源输出 频率置于 52.5Hz,电源电压置于 242V,至少保持 15min 后,再次对仪器进行检查。 4.3.1.8 贮存条件上限温度运行试验:仪器电源处于断开位置,使高低箱内温度升到 60,在箱内至 少保持 4h;然后进行基准工作条件温度试验。 4.3.1.9 基准工作条件温度试验:仪器仍处于通电状态,使高低温箱内温度降至基准温度。
17、经热平衡 后,测量仪器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4.3.2 湿度试验 测量仪在非工作状态下,放入湿热箱内,温度升至 50,相对湿度 90%RH,保持 24 小时,24 小时 后将温度降至 40,相对湿度保持不变,平衡后立即进行基本安全试验;恢复至(202)后,在基 准工作条件下测量各参数的误差,应达到本标准 3.10 的要求。 4.4 安全性能试验 4.4.1 安全性能试验程序 环境试验前,应首先在基准条件下进行安全性能试验。 在湿度试验中,当湿度贮存试验结束,温度降至额定使用范围上限值后,经湿热平衡立即进行安全 性能试验。 在湿度循环的最后,在基准条件下再进行安全性能试
18、验。 DB37/T 5572005 5 4.4.2 绝缘性能试验 在测量仪的电源端子与外壳之间以及测量端子与外壳之间施加 500V 直流试验电压, 稳定 5s 后测量 绝缘电阻。 4.4.3 耐电压试验 仪器处于非工作状态,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 试验电压应为正弦波形,其失真度不超过 5%,试验电压值为 1.5kV(有效值),频率为(50 2.5)Hz。 试验电压施加在电源端子与机壳之间以及测量端子与外壳之间,试验电压应逐渐上升至 1.5kV,以 免出现明显的瞬变,保持 1min,然后平稳下降到零。 4.5 电磁兼容 4.5.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2 中规定,并在下
19、述条件进行: 在工作状态下; 接触放电; 试验电压:4kV; 放电次数:10 次; 如因为外部无金属部分不能进行接触放电,可进行 8kV 试验电压的空气放电。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测量仪均应能够正常工作。 4.5.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3 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进行: 在工作状态下; 试验场强:10V/m; 频率范围:80MHz 1000MHz。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测量仪均应能够正常工作。 4.5.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4 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进行: 在工作状态下; 试验电压:1kV; 重复频率:5kHz; 试验时间:不小于 1
20、min。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测量仪均应能够正常工作。 4.5.4 浪涌试验 按 GB/T 17626.5 中规定,并在下述条件进行: 试验端子与施加电压见表 7; 极性:正、负; 试验次数:正负极各 5 次; 重复率:1min 一次; 波形:1.2/50 s。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测量仪均应能够正常工作。 表 7 浪涌试验的试验端子与施加电压 试验端子 施加电压(kV) 供电电源端子火线、零线间 2 供电电源端子火线、地线间 4 供电电源端子零线、地线间 4 4.6 影响量试验 4.6.1 供电电源电压及频率影响试验 将供电电源电压及频率影响试验见 4.3.1.1。 4.6.2 极限工作范围下限
21、温度的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 极限工作范围下限温度的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见 4.3.1.3。 4.6.3 极限工作范围上限温度的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 DB37/T5572005 6 极限工作范围上限温度的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见 4.3.1.7。 4.7 准确度要求试验 4.7.1 电压试验 测量仪通电预热后,电压测量端依次输入不同电压值(每一量程不少于 3 个点) ,记录电压显示值 和实际值,分别计算各测量点的相对误差。 4.7.2 电流试验 测量仪通电预热后,电流测量端依次输入不同电流值(每一量程不少于 3 个点) ,记录各电流量程 的电流显示值和实际值,分别计算各测量点的相对误差。 4.7.3 功率
22、试验 测量仪通电预热后,电压测量端输入一定值电压(该测量仪常规使用电压或满度电压) ,电流测量 端依次输入不同电流值(不少于 3 个点) ,分别记录某一功率因数下功率的显示值和实际值,改变功率 因数重复测量、记录,分别计算各测量点的相对误差。 4.7.4 其它参数试验 测量仪通电预热后, 电压、 电流测量端分别输入一定值电压、 电流 (该测量仪常规使用电压和电流) , 改变输入信号的频率,记录频率的显示值和实际值,分别计算各测量点的相对误差;频率保持 50Hz, 改变电压、电流间的相位,记录功率因数的显示值和实际值,分别计算各测量点的相对误差。 电压、电流测量端分别输入一定值电压、电流(该测量
23、仪常规使用电压、电流或满度电压、电流) , 记录一段时间内的电能显示值(需累积至 10kWh以上)和实际值,分别计算各测量点的相对误差。 4.8 辅助功能试验 预置报警试验:预置电压、电流、功率报警上限值和下限值,使上限值大于下限值。调整电源输出, 使输出电压、电流、功率分别小于报警下限和大于报警上限,此时测量仪相应显示窗口应闪烁,并发出 报警蜂鸣声;调整电源输出,使输出电压、电流、功率处于报警上限值和下限值之间,此时测量仪应停 止报警,恢复到正常状态。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仪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附录 B 给出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推荐的试验 顺序。 5.2
24、 出厂检验 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对生产的每个产品按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测量仪发检验合格证明。 5.3 型式检验 附录 C 给出了单相、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系列型式检验推荐量程。 下列情况应进行全性能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设计定型鉴定; b) 当测量仪的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有所改变,可能影响其符合本标准及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时; c) 批量生产的测量仪生产间断一年后,又重新投入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f) 正常生产定期或累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三年)进行一次。 5.3.1 型式检验时仪表的抽样方案 按 GB/
25、T 2829-2002 的规定,选择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30 的二次抽样方案,即: () = 2,1,4 2,0,4 Re, Acn 式中: n 抽样数; Ac 合格判定数; Re 不合格判定数。 5.3.2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为 A、 B、 C 三类。定 A 类不合格权值为 1, B 类不合格权值为 0.6, C 类不合格权值为 0.2。 试验不合格类别的划分见附录 A,对于一个样本的某个试验项目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的不合格,均 DB37/T 5572005 7 按一个不合格计。 5.3.3 试验结果的判定 a) 检验中有任一样本的 A 类不合格或其它类不合格折算为 A 类的,不
26、合格累计数大于或等于 1 时,均判为 A 类不合格。 b) 除另有说明外,对在同一样本同一试验项目上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均按一个不合格计。 c) 根据合格或不合格的样本数, 按抽样方案中的合格判定数 Ac 和不合格判定数 Re 确定检验是否 合格。 6 标志、说明书、包装及贮存 6.1 标志 测量仪壳体上应有以下标志: a) 产品标志 产品名称及型号、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CMC 标志和生产许可证号(新制造的测量仪 除外) 。 b) 显示、操作标志 测量仪正面应有以下标志: 显示参数代号、操作按钮代号、功能代号、法定计量单位。 c) 接线标志 测量仪背面应有以下清楚和永久性的标志: 电
27、源输入符号标志、被测信号输入输出标志、保护接地端子符号标志。 6.2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应附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 GB 9969.1 的规定。 6.3 包装及贮存 包装要求应符合 GB/T 15464 的规定。 保存测量仪的地方应清洁,空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不足以引起测量仪的腐蚀。 DB37/T5572005 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单相、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推荐量程列表 表 A.1 单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推荐量程 测 量 功 能 序 号 电压 V 电流 A 功率 W 功率 因数 频率 Hz 累计电能 kWh 1 15300 0.255 3 - - - 2 1530
28、0 0.255 3 - 4565 - 3 15300 0.255 3 0.21 4565 - 4 15300 0.255 3 0.21 4565 999.99 5 15300 0.020.2/2 3 - - - 6 15300 0.020.2/2 3 - 4565 - 7 15300 0.020.2/2 3 0.21 4565 - 8 15300 0.020.2/2 3 0.21 4565 999.99 9 15300 0.22/20 3 - - - 10 15300 0.22/20 3 - 4565 - 11 15300 0.22/20 3 0.21 4565 - 12 15300 0.22
29、/20 3 0.21 4565 999.99 13 15300 0.22/40 3 - - - 14 15300 0.22/40 3 - 4565 - 15 15300 0.22/40 3 0.21 4565 - 16 15300 0.22/40 3 0.21 4565 999.99 17 25500 0.255 3 - - - 18 25500 0.255 3 - 4565 - 19 25500 0.255 3 0.21 4565 - 20 25500 0.255 3 0.21 4565 999.99 21 25500 0.020.2/2 3 - - - 22 25500 0.020.2/2
30、 3 - 4565 - 23 25500 0.020.2/2 3 0.21 4565 - 24 25500 0.020.2/2 3 0.21 4565 999.99 25 25500 0.22/20 3 - - - 26 25500 0.22/20 3 - 4565 - 27 25500 0.22/20 3 0.21 4565 - 28 25500 0.22/20 3 0.21 4565 999.99 29 25500 0.22/40 3 - - - 30 25500 0.22/40 3 - 4565 - 31 25500 0.22/40 3 0.21 4565 - 32 25500 0.22
31、/40 3 0.21 4565 999.99 DB37/T 5572005 9 表 A.2 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推荐量程列表 测 量 功 能 序 号 接线 方式 电压 V 电流 A 功率 W 功率 因数 频率 Hz 累计电能 kWh 1 3-4 25500 0.255 3 - - - 2 3-4 25500 0.255 3 - 4565 - 3 3-4 25500 0.255 3 0.21 4565 - 4 3-4 25500 0.255 3 0.21 4565 999.99 5 3-4 25500 0.020.2/2 3 - - - 6 3-4 25500 0.020.2/2 3 - 45
32、65 - 7 3-4 25500 0.020.2/2 3 0.21 4565 - 8 3-4 25500 0.020.2/2 3 0.21 4565 999.99 9 3-4 25500 0.22/20 3 - - - 10 3-4 25500 0.22/20 3 - 4565 - 11 3-4 25500 0.22/20 3 0.21 4565 - 12 3-4 25500 0.22/20 3 0.21 4565 999.99 13 3-4 25500 0.22/40 3 - - - 14 3-4 25500 0.22/40 3 - 4565 - 15 3-4 25500 0.22/40 3
33、 0.21 4565 - 16 3-4 25500 0.22/40 3 0.21 4565 999.99 17 3 25500 0.255 3 - - - 18 3 25500 0.255 3 - 4565 - 19 3 25500 0.255 3 0.21 4565 - 20 3 25500 0.255 3 0.21 4565 999.99 21 3 25500 0.020.2/2 3 - - - 22 3 25500 0.020.2/2 3 - 4565 - 23 3 25500 0.020.2/2 3 0.21 4565 - 24 3 25500 0.020.2/2 3 0.21 456
34、5 999.99 25 3 25500 0.22/20 3 - - - 26 3 25500 0.22/20 3 - 4565 - 27 3 25500 0.22/20 3 0.21 4565 - 28 3 25500 0.22/20 3 0.21 4565 999.99 29 3 25500 0.22/40 3 - - - 30 3 25500 0.22/40 3 - 4565 - 31 3 25500 0.22/40 3 0.21 4565 - 32 3 25500 0.22/40 3 0.21 4565 999.99 注:接线方式 3-4 表示三相四线接法;接线方式 3 包括:三相三线接
35、法、三相四线接法。 DB37/T5572005 1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电参数测量仪试验项目 表 B.1 电参数测量仪试验项目及推荐的测试顺序 顺序 试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类 别 出厂 检验 型式 检验 1 外观检查 3.2 4.1 B 3 3 2 标志 6.1 4.1 B 3 3 3 准确度要求试验 3.10 4.7 - - - 3.1 电压试验 3.10 4.7.1 A 3 3 3.2 电流试验 3.10 4.7.2 A 3 3 3.3 功率试验 3.10 4.7.3 A 3 3 3.4 其它指标试验 3.10 4.7.4 A 3 3 4 影响量试验 3.9 4.6
36、 A - 3 5 辅助功能试验 3.12 4.8 B 3 3 6 安全性能试验 3.7 4.4 - - - 6.1 绝缘性能试验 3.7.1 4.4.2 A 3 3 6.2 耐电压试验 3.7.2 4.4.3 A 3 3 7 气候影响试验 3.6 4.3 - - - 7.1 温度试验 3.6.2 4.3.1 A - 3 7.2 湿度试验 3.6.2 4.3.2 A - 3 8 振动试验 3.3 4.2.1 A - 3 9 冲击试验 3.4 4.2.2 A - 3 10 运输试验 3.5 4.2.3 A - 3 11 电磁兼容试验 3.8 4.5 - - - 11.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3.8
37、 4.5.1 A - 3 11.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3.8 4.5.2 A - 3 11.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3.8 4.5.3 A - 3 11.4 浪涌试验 3.8 4.5.4 A - 3 DB37/T 5572005 11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单相、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系列型式试验推荐量程列表 表 C.1 单相、三相数字式电参数测量仪系列型式试验推荐量程 测 量 功 能 系 列 接线 方式 电压 V 电流 A 功率 W 功率 因数 频率 Hz 累计电能 kWh 15300 0.020.2/2 3 - - - 25500 0.22/20 3 0.21 4565 - 单 相 系 列 25500 0.22/40 3 0.21 4565 999.99 3-4 25500 0.020.2/2 3 - 4565 - 3 25500 0.22/20 3 0.21 4565 - 三 相 系 列 3 25500 0.22/40 3 0.21 4565 999.99 注:接线方式 3-4 表示三相四线接法;接线方式 3 包括:三相三线接法、三相四线接法。 DB3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