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 43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3978 2020 畜禽节水饲养工艺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water-saving feeding technology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2020 - 06 - 08 发布 2020 - 07 - 08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978 2020 I 前 言 本部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2、、山东省畜牧总站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海、焦洪超、战汪涛、赵景鹏、王晓鹃。 DB37/T 3978 2020 1 畜禽节水饲养工艺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节水饲养工艺的基本要求、设施与工艺、管理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过程中节水工艺选择和设施设备选型与管理应 用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
3、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节水饲养工艺 water-saving technology in farm animal husbandry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减少水消耗而采用的饲养方式、设施设备及其工程配套技术等,从饮水、粪污 收集与输送、空舍冲洗等环节控制废水产生量。 4 饲养模式与工艺要求 4.1 应制定养殖场水管理计划,包括用水量和污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符 合 GB 18596 的要求,最高允许排水量见附录 A。 4.2 应实行雨污分流,降水与养殖污水分开收集,降水收集后宜用作绿化及冲洗用水,污水
4、采用暗沟 或暗管汇集到舍外密闭污水池。 4.3 养殖场场区设 计应符合 NY/T 682 的要求,畜禽舍建筑应满足防寒、防暑、通风和采光的要求, 舍内环境参数应满足所饲养畜禽正常生长和生产的需要。畜禽舍内应配备温度控制设施,并保证设施运 行良好,保持舍内温度在适宜范围,避免高温季节因舍内温度过高造成畜禽用水量增加。 4.4 畜禽饮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要求,应避免饮用硬度或硫酸盐较高的地下水。 4.5 在满足畜禽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应饲喂低蛋白和低矿物元素日粮。 5 设施与工艺 DB37/T 3978 2020 2 5.1 饮水设施 5.1.1 根据饲养畜禽的种类和生长阶段安装专用饮水
5、设备,猪舍宜采用杯式饮水器、水位控制器等节 水饮水设备,牛舍宜采 用自动节水饮水槽,鸡舍宜采用乳头式饮水器,鸭舍宜采用乳头式饮水器或节水 杯式饮水器,避免畜禽戏水等造成水的浪费。 5.1.2 应选择产品质量合格、密封性好的饮水器,饮水器安装高度、角度适宜,保证畜禽正常饮水, 并不因触碰漏水,必要时在地面上加装踏板以满足个体较小的动物饮水需要,或加装漏水收集装置。 5.1.3 应安装水压调节设备,水线中水压和流速应符合所饲养畜禽的需要,水压不宜过高,防止饮水 时滴、漏。猪、鸡舍水线适宜流速见附录 B 和附录 C。 5.1.4 饮水系统清洗用水应进行单独收集,避免流入清粪通道,收集后的清洗用水经沉
6、淀过滤处理后 可进行舍内冲洗 等二次使用。 5.1.5 定期检查饮水器和储水设施,防止跑、冒、滴、漏。 5.2 粪污收集 5.2.1 猪舍宜采用干清粪或漏缝地板 +干清粪、水泡粪、发酵床等饲养工艺模式;牛舍宜采用人工或机 械干清粪、发酵床等饲养工艺;笼养家禽舍宜采用粪带清粪方式;网上平养家禽舍宜采用人工或机械干 清粪工艺;地面平养家禽舍宜采用垫料饲养工艺,批次清理。 5.2.2 畜禽舍粪沟(或承粪地面)应硬化处理,向粪污收集方向有 1 % 3 %坡度,易于粪便清理;粪 沟内粪便宜采用刮粪板进行清理。 5.2.3 奶牛养殖场应分别收集挤奶厅和牛舍产生的污水,并分别开展后续处理。 5.3 畜禽舍冲
7、洗 5.3.1 畜禽转群后的 清理和消毒应采用先人工清理、后高压冲洗技术,减少耗水量。 5.3.2 粪沟冲洗用水可利用收集处理后的中水、单独收集处理后的降水。 5.4 降温节水 5.4.1 湿帘系统应采用循环水运行,不应采用长流水方式。 5.4.2 使用舍内喷雾降温系统、畜体喷(滴)淋降温时应精确控制喷水量,并与风机使用相结合,保 证降温效果同时降低用水量。 6 管理措施 6.1 畜禽舍内应安装水表,对单位生产用水量进行核算,加强用水管理。 6.2 养殖场非生产用水与生产用水应分开使用、分开收集、分开处理。 6.3 定期检查饮水设施,包括水压、高度及出水状况等,及时调整,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8、6.4 定期冲洗水线和饮 水管道,防止管道内产生菌膜或积垢等造成堵塞、漏水。 6.5 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换饮水器,避免因密封胶圈或回位弹簧老化、夹杂水垢等造成的漏水。 6.6 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换雾化喷头,避免因水垢沉积等造成的雾化不良或成股流下。 DB37/T 3978 2020 3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规模化养殖场最高允许排水量 规模化养殖场最高允许排水量见表 A.1。 表 A.1 规模化养殖场最高允许排水量 畜种 夏季 冬季 春季 秋季 猪( m3/百头 天) 1.8 1.2 1.5 1.5 鸡( m3/千只 天) 0.7 0.5 0.6 0.6 牛( m3/百头 天)
9、20 17 18.5 18.5 注: 允许排水量按存栏量。 DB37/T 3978 2020 4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猪舍水线适宜流速 猪舍水线适宜流速见表 B.1。 表 B.1 猪舍水线适宜流速 流速, mL/min 保育猪 250 500 生长、育肥猪 500 1 000 妊娠母猪、哺乳母猪、公猪 1 000 DB37/T 3978 2020 5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鸡舍乳头式饮水器水线适宜流速 鸡舍乳头式饮水器水线适宜流速见表 C.1。 表 C.1 鸡舍乳头式饮水器水线适宜流速 流速, mL/min 0-7 天 20 8-21 天 60 70 21 天 70 100 产蛋鸡、种鸡 100 120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