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DB37 B41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922004 奶牛场防疫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Disease Prevention in Dairy Cattle Farms 2004-12-23 发布 2005-0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发布 DB37/T 4922004 I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畜禽良种推广中心、山东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志河、王中华、胡洪杰、闫先锋、王涛、李淑花、秦继贞。 DB37/T 4922004 1
2、奶牛场防疫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奶牛场卫生管理和防疫、检疫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50头以上的奶牛场和奶牛小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GB 16568 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1996 畜
3、禽产地检疫规范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46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47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48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T 5049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DB37/T 3082002 奶牛场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疫病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病原体 能引起疾病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 3.3 动物防疫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
4、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4 要求 4.1 建设 应符合DB37/T 308之规定。 4.2 卫生管理 4.2.1 环境卫生条件 应符合 NYT 388 规定的要求。 DB37/T 4922004 2 4.2.2 奶牛场水源 应符合 NY 5027 之规定。 4.2.3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应符合NY 5048规定的要求。 4.2.4 兽药的使用 应符合NY 5046规定的要求。 4.2.5 粪便 应符合GB7959的规定。 4.2.6 污水 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4.2.7 工作人员 应符合GB16568-1996的规定。 4.2.8 奶牛场的饲养管理 应符合NYT 5049规定的要求
5、。 5 隔离 5.1 布局设施 奶牛场的管理和生活区、生产和饲养区、生产辅助区、畜粪堆贮区和病牛隔离区必需相互隔离,分 区之间的隔离带根据具体条件宜使用隔离网、隔离墙、防疫沟等。场内净、污道分设,并尽可能减少交 叉点。出入生产区的大门应设有消毒池。 5.2 制度 5.2.1 本场工作人员出入必须通过消毒室更换工作服、鞋、帽。 5.2.2 非生产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需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 制度。 5.2.3 进出场区和场内功能区间人员、车辆流动必须经过消毒。消毒程序应符合 GB 16568 之规定。 5.2.4 饲养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6、饲养管理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 查,患有痢疾、伤寒、弯杆菌病、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不得从事奶牛 的饲养管理工作。 6 消毒 6.1 设施 奶牛场必须有大门消毒池,各区间的消毒池、牛舍入口处消毒池、挤奶车间各入口处消毒池。 6.2 药物 常见消毒药有:氢氧化钠、漂白粉、高锰酸钾、百毒杀。 6.3 制度 宜按照生产日程安排、制定消毒程序,明确消毒工作的责任人,确定消毒剂种类、使用浓度、使用 方法、消毒间隔时间、消毒剂的轮换使用以及消毒设施的管理等。 6.4 要求 6.4.1 大门口消毒池、各区间消毒池和牛舍入口处消毒池宜采用2的氢氧化钠的水溶液,冬季每15d 更换一次
7、,夏季每7d更换一次,雨雪后应及时更换消毒液。 6.4.2 牛舍的日常消毒应根据疫病的发病规律和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消毒剂种类, 夏季每5d-7d消毒一 次,冬季每10d-15d消毒一次。 7 防疫和免疫 DB37/T 4922004 3 7.1 防疫 奶牛场的兽医卫生防疫应符合GB 16568之规定。 7.2 免疫 奶牛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 免疫方法。 7.2.1 口蹄疫 成年牛每6个月注射口蹄疫疫苗一次。4月龄犊牛首免,30d后二免,二免后与成年牛相同。 7.2.2 布鲁氏菌病 皮下注射布鲁氏菌病活疫苗号;口服或皮下注射号活疫苗(间隔
8、30-35天再口服或注射一次), 免疫期2年。 7.2.3 炭疽 皮下注射号炭疽芽孢疫苗,免疫期1年。 7.2.4 牛巴氏杆菌病 皮下或肌肉注射牛巴氏杆菌灭活苗,断奶前犊牛禁用,免疫期9个月。 7.2.5 牛流行热 肌肉注射牛流行热亚单位苗,免疫期6个月。 8 健康检测 8.1 健康检查 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牛群进行系统检查,大群检查时应注意牛的外表、运动、休息、采食、饮水、排 尿、排便等方面,必要时抽查牛的呼吸、心跳、体温三大指标。对获取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做出判断, 及时治疗。 8.2 尸体剖检 应对非正常死亡牛逐一进行剖检,通过剖检判断病因,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临床尸检不能说明 问题的应采
9、集病料进一步检验。 8.3 检测 奶牛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接受当地兽医部门的疫病监测。 8.3.1 结核病检测 每年5月份注射结核菌素一次检测结核病,21天后复测一次。 8.3.2 布氏杆菌病检测 每年定期用试剂盒检测布氏杆菌一次。 8.3.3 口蹄疫病检测 每年定期用试剂盒检测口蹄疫病一次。 9 疫病控制和扑灭 9.1 疫病控制和扑灭应符合 NY 5047 规定的要求 9.2 病死或淘汰牛的尸体按 GB/16548 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9.3 被传染病污染的牛舍、运动场、用具、饲槽、工作服必须进行彻底消毒,焚烧垫草,粪便经发酵 处理后方可使用。消毒按 GBT 16569 之规定进行。 9.4 因传染病死亡或急宰的病牛,必须经兽医人员检查,并在兽医人员指导下处理。 9.5 奶牛场内不准屠宰和解剖牛只。 9.6 奶牛的引进和销售应符合 GB 16549 之规定。 9.7 发生传染性疫病时的封锁地要有明确标志,禁止疫区和非疫区人畜来往.解除封锁日期,在最后一 头病畜结束日起,该传染病潜伏期内再未发现病牛时,即可解除封锁。 DB37/T 4922004 4 10 记录 奶牛场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奶牛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 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所有记录档案应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