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DB37 B41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5042004 羊场防疫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Disease Prevention in Sheep & Goat Farms 2004-12-23 发布 2005-0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5042004 I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绪仙、田夫林、陈 静。 DB37/T 5042004 1 羊场防疫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场的兽医
2、卫生和疫病的防疫、检疫、监测、控制预与扑灭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存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化养羊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0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
3、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671996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165681996 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149-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50-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 5148-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5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管理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疫病 animal ep idemic disease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病原体 pathogen 能引起疾病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
4、致病微生物。 3.3 动物防疫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4 规模化羊场总体卫生要求 4.1 建设 应符合商品肉用山羊场建设标准的规定。 4.2 水质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3 粪便 应符合GB 7959的规定 DB37/T 5042004 2 4.4 污水 应符合GB 8978的规定 4.5 饲料 应符合NY 5150-2002的规定。 4.6 兽药 应符合NY 5148-2002的规定。 4.7 工作人员 应符合GB 165681996的规定。 5 隔离 5.1 隔离设施 羊场各区应相互隔离。场区外围
5、应根据具体条件使用隔离墙、隔离网和防疫沟等防护设施。运送饲 料和生奶的道路与装运羊粪的道路应分设,并尽可能减少交叉点。羊场下风口处应设有病羊隔离治疗舍、 尸体剖检室及处理设施等。 5.2 隔离制度 5.2.1 本场工作人员出入必须通过消毒室更换工作服、鞋、帽。 5.2.2 非生产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需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 制度。 5.2.3 车辆和物品需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入场。 5.2.4 引进羊只的隔离应遵守 GB 165671996 的规定。 6 消毒 应符合NY 5151-2002的规定。 7 疫病预防 7.1 免疫 羊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
6、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 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7.1.1 口蹄疫 成年羊每6个月免疫口蹄疫疫苗一次(注射剂量按照疫苗厂家要求注射);四个月羔羊首免一次,30 天后加免一次,二免后每六个月注射口蹄疫一次(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使用)。 7.1.2 羊痘 羊痘疫苗,按疫苗说明使用。 7.1.3 羊炭疽 羊炭疽疫苗,按疫苗说明使用。 7.1.4 羊快疫 羊快疫疫苗或羊快疫、猝疽、肠毒血症、羔羊痢疾、黑疫五联菌苗,按疫苗使用说明使用。 7.2 药物预防 根据羊群的健康状况,投药预防和控制常见多发病,使用程序应符合NY 5148-2002的规定
7、。 7.3 驱虫 春季、秋季或引种时,定期选用高效、安全、广谱的抗寄生虫药物进行驱虫、药浴,控制程序应符 合NY 5148-2002的规定。 7.4 杀虫灭鼠 应符合NY 5151-2002规定的要求。 DB37/T 5042004 3 8 疫病监测 规模化羊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接受当地兽医部门的疫病 监测。 8.1 羊场常规监测的疾病至少应包括:口蹄疫、羊痘、蓝舌病、炭疽、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同时需 注意监测我国已扑灭的疫病和外来病的传入,如痒病、小反刍兽疫、梅迪/维斯纳病、山羊关节炎/脑炎 等。除上述疫病外,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一些疫病进行监测。 8.2 羊只出售前一个月内要做完口蹄疫、羊痘、蓝舌病、布鲁氏菌病及结核病的临时检疫,出售时由羊 场兽医人员填写检疫证,交购入单位。 8.3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动物疫病监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必要的疫病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 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9 疫病控制和扑灭 应符合NY 5149-2002的规定。 10 记录 每群羊都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羊的来源、饲料、采食量、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 亡原因,无害化处理,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羊的去向等。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 保存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