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20 A 00 DB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4027 2020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traceable suppliers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Fruits and vegetables 2020 - 07 - 09 发布 2020 - 08 - 0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026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体系设计 . 2 4.1
2、 组织资质与认证 . 2 4.2 可追溯性要求 . 2 4.3 文件编制与管理 . 2 4.4 人员与培训 . 3 5 体系实施 . 3 5.1 物料采购及贮存 . 3 5.2 种植 . 3 5.3 加工包装 . 4 5.4 贮运销售 . 4 5.5 产品检验 . 4 6 验证、评价与改进 . 5 6.1 验证 . 5 6.2 评价 . 5 6.3 改进 . 5 参考文献 . 6 DB37/T 4026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商务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浪潮质量链
3、科技有限公司、德州 中农农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玎、吴菁、王云鹏、王志恒、王亚楠、商广勇、朱作武、梁厚广、曹成坤、 李瑞兆。 DB37/T 4026 2020 1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果蔬)可追溯供应商的体系设计、体系实施、验 证评价与改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果蔬)可追溯供应商体系建设与实施,第三方评价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881 食品安
4、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6716.1 包装与环境 第 1部分:通则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9372 食用农产品保鲜贮藏管理规范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DB37/T 4026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4026界定 的以 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农产品 edible agricultur
5、al products 通过种植、养殖(屠宰)、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简单加工,供人食用的农产品。包括 果蔬、畜牧类产品、水产品等。 注: 改写 GB/T 29372 2012,定义 3.1。 3.2 追溯单元 traceability unit 需要对其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标识并可追溯的单个产品、同一批次产 品或同一品类产品。 GB/T 38155 2019,定义 2.4 3.3 DB37/T 4026 2020 2 内部追溯 internal traceability 一个组织在自身业务操作范围内对追溯单元进行追踪和(或)溯源的行为。内部追溯主要针对一个 组
6、织内部各环节间的联系。 GB/Z 25008 2010,定义 3.3 3.4 物料 materials 果蔬繁殖 材料、农药、肥料及包装材料。 注: 改写 GB/T 22005 2009,定义 3.9。 3.5 批次 lot 相似条件下生产和(或)加工的或包装的某一产品单元的集合。 注 1: 批次由组织按照预先建立的参数确定。 注 2: 一批次产品也可缩为一个单一的单元产品。 GB/T 22005 2009,定义 3.3 3.6 组织 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GB/T 19000 2016,定义 3.2.1 4 体系设计 4.
7、1 组织资质与认证 4.1.1 组织应依法注册登记,且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等在登记范围 以内。 4.1.2 组织申报的产品应通过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申报产品信息(如产品 名称、产量、基地信息等)应与认证信息一致。 4.2 可追溯性要求 4.2.1 宜按照 GB/Z 25008 2010 第 4 章、第 5 章的要求,确定追溯目标、追溯单元和追溯范围。 4.2.2 应通过记录各环节批次码,实现追溯信息的有效关联,形成追溯链条。应确保各环节批次码唯 一性,编码宜参考 DB37/T 3661,编码原则应形成纸质或电子文件。 4.2.3 应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标识代码应与相关追
8、溯信息进行关联,宜选择能被智能设备方便 识读的载体,鼓励使用二维条码。 4.2.4 应 实现信息化追溯,配备信息化追溯所必要的设备和软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维护与管理。 可使用追溯管理平台,也可自建信息化追溯系统,确保所有环节追溯信息稳定上传追溯管理平台。应支 持通过智能移动终端、 Web 浏览器等对追溯信息进行查询。应保障追溯信息安全,追溯信息保存期限应 不少于 2 年。 4.3 文件编制与管理 4.3.1 应编制体系管理文件并实施和保存,必要时进行更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DB37/T 4026 2020 3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用药管理制度、产品施肥管理制度、产品检验制度等); 产品
9、生产操作规程(种植操作规程、加工包装操作规程、贮运操作规程、产品检验操作 规程等); 可追溯计划文件(内容应包含追溯目标,追溯单元,内部追溯覆盖环节,组织在供应链中所处 位置,追溯信息的确定、记录和管理,编码与载体,追溯执行流程,内部和外部追溯程序等);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文件(产品追溯流程图、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召回管理制度等); 内部审核计划和程序(可追溯体系关键绩效指标评价文件等)。 4.3.2 应设置受控区域编制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储存和管理。 4.4 人员与培训 4.4.1 最高管理者应重视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实施追溯必需的各类资源,监督追溯体系持续运行。 4.4.2 应成立由高层
10、管理者担任组长的追溯工作组,负责 追溯体系的实施,明确追溯工作组架构、成 员组成和职责权限。 4.4.3 应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对追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档案应记录培训 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5 体系实施 5.1 物料采购及贮存 5.1.1 质量控制 物料采购及贮存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 a) 农药选择应符合 NY/T 393 的要求,化肥选择应符合 NY/T 394 的要求; b) 应根据果蔬的品类、形态和质量特性选用合理的包装材料,并符合 NY/T 658 的要求,宜选择 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或生物降解的环保包装材料、容器及其辅助物; c) 应有专门的区域
11、贮存物料,并对贮 存区域进行编码,且物料贮存设施与环境条件符合相应标准 要求。 5.1.2 记录追溯信息 应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物料采购及贮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批次码、物料名称、供应商名称、入 库日期、入库数量、质量信息、领用日期、领用数量、贮存区域编码等。 5.2 种植 5.2.1 质量控制 种植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 a) 应制定并实施种植操作规程; b) 果蔬生产产地环境应符合 NY/T 391 的要求,应定期对土壤、水质、空气等进行调查与监控; c) 农药的使用应符合 NY/T 393 关 于 A
12、级绿色食品的要求; d) 肥料的使用应符合 NY/T 394 关于 A 级绿色食品生产用肥料使用规定的要求。 5.2.2 记录追溯信息 记录追溯信息要求如下: DB37/T 4026 2020 4 a)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信息、水质信息、大气信息、 温度信息等; b) 应记录和保留整个种植环节的农事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批次码、施肥信息(肥料批次 码、时间、数量、作业人员)、病虫草害防治信息(用药批次码、病虫草害名称、发病时间、 剂量、时间、作业人员、休药期)等; c)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采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收批次码、种植批次码、采收日期、采 收地
13、块 编码、采收数量和规格、采收方式、作业人员等。 5.3 加工包装 5.3.1 质量控制 加工包装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 a) 应制定并实施加工包装操作规程; b) 产品加工、包装等环节的场所、设施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 c) 包装的使用应实行减量化,包装的体积和重量应限制在最低水平,包装的设计、材料的选用及 用量应符合 GB 23350 的要求,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 GB/T 16716.1 的要求。 5.3.2 记录追溯信息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加工、包装过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批次码和(或)包装批次码、采收 批次码、包材批次码、关键工序、 时间、温度、人员、卫生
14、控制与检查记录等。 5.4 贮运销售 5.4.1 质量控制 贮运销售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 a) 应制定并实施贮运操作规程; b) 仓储区域应进行编码,应具有必要的标识; c) 贮藏设施的管理和产品的保质处理应符合 NY/T 1056 的要求,需要保鲜的果蔬贮藏应符合 GB/T 29372 的要求; d) 运输工具的控温及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应符合 NY/T 1056 的要求。 5.4.2 记录追溯信息 应建立一级经销商及客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或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 人、联系方式等。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贮运销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仓储批 次码和(或)物流批次码、采收批次码和
15、(或)包装批次码、仓储区域编码、仓库信息(温度等关键控制点)运行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经销 商或客户信息、运输车辆信息及运输过程监控记录等。 5.5 产品检验 5.5.1 应制定并实施产品检验操作规程,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检验设施设备, 如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能够完成快速检验且实现检测数据向追溯管理平台的实时上传,检测设施设备的 数量及性能指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应具有必要的检验人员,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DB37/T 4026 2020 5 5.5.2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快速检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批次码、采收批次码和 (或)加工批次 码和(或)包装批次码和(或)仓
16、储批次码和(或)物流批次码、抽样及检测记录等。应保留产品每个 生产年度上市前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建立并实施产品留样制度。 6 验证、评价与改进 6.1 验证 应建立追溯能力验证程序,定期实施可追溯演练验证。应记录和保留追溯演练报告。 6.2 评价 6.2.1 应定期实施关键绩效指标评价,测量可追溯体系的有效性。且在出现不符合项时,采取纠正措 施,并对纠正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 6.2.2 应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供应商进行系统评价,并定期进行监督。 6.3 改进 不符合或偏离食用农产品(果蔬)可追溯供应商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 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 并对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进行必
17、要的验证,提供证据证明已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保 证体系的持续改进。 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立即停止不正确的工作方法; 重新学习相关文件,有效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 加强组织内部的交流互动; 修改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完善资源与设备; 修改追溯体系文件; 完善二维条码标识。 DB37/T 4026 2020 6 参 考 文 献 1 GB/T 19000 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2 GB/T 22005 2009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 3 GB/Z 25008 2010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4 GB/T 38155 2019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术语 5 DB37/T 3661 重要产品追溯 食用农产品追溯码编码规则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