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 B 05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3972 2020 苹果矮化砧木苗水平压条繁育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orizontal layering propagation of apple dwarf rootstocks 2020 - 06 - 08 发布 2020 - 07 - 08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972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山
2、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威海市 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威海苹果行业协会、威海臻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威海昱昊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林军、于国合、王仙林、王兆顺、张圣先、徐丹、周志卫、宋欣、林宇春、 于树增、王治科、林均秀。 DB37/T 3972 2020 1 苹果矮化砧木苗水平压条繁育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矮化砧木苗水平压条繁育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圃地选择、圃地准备、母砧定植、 水平压条、覆盖生根、子砧收割、砧苗分级与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
3、采用水平压条法繁育苹果矮化砧木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8370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T 12943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1839 果树术语 NY/T 2281 苹果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NY/T 183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
4、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矮化砧木繁育圃 dwarf rootstock nursery 用于繁育苹果矮化自根砧苗木(子株)的压条圃。也称砧床。 3.2 砧木 rootstock 嫁接时承受接穗的植株。也称砧木苗、砧苗。 3.3 母砧 maternal rootstock 栽植在砧木繁育圃内用于扩大繁育砧木的母株。也称母株、母砧苗、母砧株。 3.4 子砧 progeny rootstock DB37/T 3972 2020 2 诱导母砧萌发的枝梢基部生根后与母砧分离形成的独立个体。也称子株、子砧苗、子砧株。 3.5 自根砧苗 self-rooted rootstock 采用水平压条等无性
5、 繁殖方法,处理母砧上抽生的枝梢,使枝梢基部生根并与母砧分离,形成新的 独立个体。 3.6 砧苗根簇 root cluster of apple rootstock plantlet 着生在无性繁殖砧木根部茎段上的簇状须根。 3.7 根系着生点 root site 根簇着生在根部茎段上的位置。 3.8 压条繁殖 layering reproduce 采用水平压条等方法,把母株和其上萌发的枝梢全部或部分压入土或木屑等介质中,促枝梢基部形 成不定根,然后再切离母株形成新生独立个体的繁殖方法。 4 圃地选择 4.1 宜选择背风向阳、地势开阔规整、 交通方便、远离污染源相对独立的圃地。地势平坦或坡度在
6、 5 以下;排水、浇水条件良好,地下水位不宜超过 1.5 m;周边或园区内有充足水资源;土质以沙壤土、 壤土或轻粘壤土为好,土壤 pH 值 6.0 7.0,土层深度大于 80 cm;前 10 年内未繁育过苹果、梨等仁果 类以及桃、李等核果类果树苗木且未种植过同类果树,无苹果黑星病、 苹果蠹蛾、 苹果绵蚜、美国白蛾、 李属坏死环斑花叶病毒等 GB 8370 规定的检疫性病虫害及 GB 12943 中规定的病毒。 4.2 圃地四周宜建设防风林带或绿篱隔离带,树种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且与苹果没有共生病 虫害 的乔木及灌木。周边 15 m 内应无杨树、槐树、榆树等, 500 m 内应无苹果树、梨树等
7、仁果类果树,周 边 5 km 内应无龙柏、塔柏、圆柏等桧柏类林木。 5 圃地准备 5.1 土地平整 定植前一年秋季或当年春季深耕土地,深度达到 50 cm 80 cm,平整、土碎、无石块。 5.2 土壤改良 春季栽植前 1个 2个月施用磷酸一胺或磷酸二胺 50 kg/666.7 m2 100 kg/666.7 m2,腐熟牛粪等优 质土杂肥 4 m3/666.7 m2 8 m3/666.7 m2。同时土内施入能够防治根部病虫害的已登记杀菌、杀虫剂后 深耕,在 GB/T 8321上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5.3 灌溉系统 DB37/T 3972 2020 3 宜配套喷灌系统,也可安装滴灌、管灌等系统。
8、 6 母砧定植 6.1 母砧选择 6.1.1 引种渠道应正规可靠,无检疫性病虫害。根系良好、枝条充实、粗度较均匀、芽眼饱满、皮部 光滑,长度 50 cm 60 cm,根茎以上 10 cm 处的粗度 6 mm 8 mm,根系着生点不少于 3 个。 6.1.2 品种宜选择 M 系、 JM 系、 B 系等。 6.2 定植时间 3月上旬 4月上旬,土壤解冻后至萌芽前。 6.3 植前准备 按定植行向和行距放线,顺行挖 20 cm 25 cm深的栽植沟。 按干径粗度、高度进行分级,剔除死株、损伤株和有病虫害的 母砧。修剪母砧根系,保留新鲜健全 的所有短须根。 栽前把母砧放置在清水中浸泡 24 h 48 h
9、,宜加入多菌灵、甲维盐等杀菌杀虫剂;较难生根的品种, 可用适当浓度的促生根剂蘸根处理。 6.4 定植 行向宜为南北向。地头宜留 8 m 10 m宽的机械作业道。 单行栽植的,株行距( 0.25 0.35) m( 1.4 1.8) m,通常 0.25 m 1.4 m;大小行栽植的,大 行距 1.2 m 1.8 m、小行距 20 cm 30 cm、株距 25 cm 35 cm。 沿种植线开沟,母砧栽植于沟内,母砧应倾斜栽植,与地面夹角 30 45 ,栽植深度 20 cm 25 cm。 栽后埋土踏实, 6 h内浇一次透水。栽植沟覆土面低于地平面 3 cm 5 cm。 6.5 植后管理 6.5.1 浇
10、水 栽后 3日内浇第二次透水。此后根据天气情况补水。天气晴好,一周内至少补水一次。 6.5.2 植保管理 生长季根据天气情况和田间实际监测到的病虫发生情况适时用药防治。用于砧木繁育圃内的作业工 具应专管专用,定期消毒。 6.5.3 杂草清除 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除草,也可用覆盖方法除草。 6.5.4 施肥 第一个生长季内宜施复合肥 2次 3次(最后一次时间为压条后),单次施肥量 20 kg/666.7 m2 30 kg/666.7 m2,施肥后立即浇水。可多次喷布叶面肥。肥料的使用按 NY/T 496执行。 7 水平压条 DB37/T 3972 2020 4 7.1 压条时间 栽植当年 9月中下
11、旬 10月中下旬新梢停长后,或次年春季萌芽前。 7.2 修剪 压条前剪去梢部发育不充实的枝条,剪掉长势弱的和生长方向与压条方向相反的分枝,剪留分枝基 部 1 cm 2 cm。 7.3 压条 7.3.1 顺行直线压条 顺行压倒第一母砧,将其梢部压在第二母砧的基部,用细竹杆或硬木棍来固定第一母砧。依次将第 二母砧梢部压在第三母砧的基部并固定,以此类推,走向大致为一条直线。要求压实母砧及其上萌发的 全部枝条,并将其平卧在浅沟底部。也可顺 行编织,采用可降解尼龙扎带别枝绑扎的办法将所有枝条错 落压实,确保全部枝条平卧在浅沟底部。 7.3.2 “鱼刺状”压条 将母砧主干及新萌生的侧枝收拢在一起,顺行穿过
12、前一株母砧基部扭转方向至行间,与行向形成近 90的夹角,用竹杆或硬木棍固定。以此类推,一左一右有序排列,压条后母砧空间分布呈现为“鱼刺 状”。 7.4 覆土 秋季母砧水平压条后,用细土覆盖裸露在外的根系。 7.5 病虫害防治 母砧水平压条后,全园宜喷施一次杀菌、杀虫剂,农药的使用应符合 GB/T 8321的规定。 8 覆盖生根 8.1 覆盖物 覆盖物可用锯木屑、混合土等。锯木屑宜用加工阔叶木 类原木屑,不得使用含有油漆、胶等化工成 份的木屑以及未经杀菌处理的苹果、梨等仁果类果树锯木屑。锯木屑宜发酵后使用。 混合土主要由苗圃表土、腐熟锯木屑、细河沙构成,配比为各占 1/3,需混加适量的牡蛎壳粉和
13、腐 熟细土粪;细河沙粒度 0.5 mm 2 mm。不能使用海沙。 8.2 覆盖 每 666.7 m2覆盖物总用量 15 m3 20 m3。覆盖物应填满子株根际部孔隙,并避免压倒或盖住子砧苗。 覆盖后及时灌(喷)水,保证覆盖物的湿度。 在母砧栽植第二年新梢(子砧)长至 25 cm 30 cm时进行首次覆盖,覆盖厚度 10 cm 15 cm。新梢 (子砧)高度达到 40 cm 45 cm、 50 cm 55 cm进行第 2次、第 3次覆盖,覆盖物厚度每次增加 10 cm 15 cm。 3次覆盖物累积厚度 30 cm 40 cm。采用锯木屑覆盖的, 3次覆盖后可加盖一层混合土或圃土, 厚度 5 cm
14、左右。 8.3 覆后管理 DB37/T 3972 2020 5 8.3.1 水肥管理 8.3.1.1 水分管理 覆盖后持续喷淋水分,确保锯木屑完全吃透水。此后根据天气情况补水,保持覆盖物相对湿度 60 % 80 %。灌溉水应符合 GB 5084的规定。 8.3.1.2 追施肥料 苗木高度 10 cm 15 cm时和覆锯木屑之前可各施复合肥 1次,施肥量 10 kg/666.7 m2 15 kg/666.7 m2,施肥后立即灌水。 8.3.2 病虫害防治 主要虫害有甜菜夜蛾、绿盲蝽、红蜘蛛、顶梢卷叶虫、棉铃虫、梨小食心虫、金龟子等,主要病害 有斑点落叶病、褐斑病、白绢病、赤星病等。宜喷布噻虫嗪、
15、螺虫乙酯、戊唑醇、甲基硫菌灵等药剂进 行防治。发现病毒性病害及时处理。 8.3.3 疏除二次梢 M9T337等部分品种的砧木易萌发二次分枝,人工掰(剪)除 50 cm以下的二次梢。 8.3.4 吹锯木屑 从第三年开始,每年春季用机械进行一次吹锯木屑作业。春季最低温度回升到 0 以上时进行,以 吹到露出母砧为止。 9 子砧收割 9.1 收割时间 11月中下旬在叶片脱落后至土壤封冻前进行。对叶片不能正常脱落的子砧,可喷布脱落剂促进脱叶。 9.2 收割方法 9.2.1 人工收获 在空气温度 0 以上时进行。扒开覆盖物,露出子株根系,用长柄剪或其它切割工具在子砧株基部 上方 0.5 cm 2 cm处剪
16、断子砧,保护好母砧主干及子株基部短桩。 9.2.2 机械收获 利用砧苗切割收获机来进行切割、收集等作业。 9.3 越冬管理 采后在母砧上覆盖 5 cm 10 cm的锯木屑等覆盖物。同时灌好封冻水,做好越冬防寒工作。翌年春 季土壤化冻后,及时清理砧木繁育圃内覆盖物,促使母砧萌发新枝,继续繁育新子株 。砧木繁育圃可持 续生产子砧苗 20年以上。 9.4 病毒检测 DB37/T 3972 2020 6 每年对繁育的苹果砧苗进行抽检,若发现病毒植株应立即进行清除处置。应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避 免砧圃感染病毒。 10 砧苗分级与贮运 10.1 砧苗剪修 用 于 嫁接 的砧苗剪留长度为 50 cm 60 c
17、m。 10.2 砧苗分级 子砧苗按照砧苗根系着生点数量、高度等指标,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级别。淘汰直径小于 4 mm、 没有生根及弯曲度过大的不合格砧苗。 嫁接用砧苗以具有不少于 3个根簇且高度大于 40 cm为前提,按粗度把砧苗分为五种规格类型: 4 mm、 4 mm 6 mm、 6 mm 8 mm、 8 mm 12 mm、 12 mm。 表 1 砧苗规格及用途表 根系着生簇点 粗度 (指砧段长度 40cm 处) 用途 着生簇点 3 的砧木 4 mm 过细 、 淘汰 或 重新 定 植 4 mm 6 mm、 6 mm 8 mm 重新 定 植 或 芽接 8 mm 12 mm 冬季室内 离体 双舌
18、枝 接 12 mm 少量地用于 芽接 或枝接;或 淘汰 着生簇点 3 的砧木 4 mm 过细 、 淘汰 4 mm 6 mm、 6 mm 8 mm 重新 定 植 8 mm 淘汰 10.3 打捆包装 对齐砧苗根部,每 50株捆扎为一捆,加贴(挂)含可追溯信息的标签 。标签上要标注砧木品种、规 格、采收日期、操作人、是否脱毒、生产单位、商标及追溯等信息。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等信息应清晰、 完整、牢固。装箱时上下两层顶部和底部交叉放置,根部用湿锯木屑保湿,封口。 10.4 贮藏运输 砧苗应存储在温度 0.5 1.5 、相对湿度不小于 95 %的冷库中。储藏期不宜超过 6个月。贮藏 期内不得与能释放乙烯气体的农产品混放。短时间贮藏也可采用临时假植的方法。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湿措施,防止重压、暴晒、风干、雨淋、冻害等情况发生。 10.5 调运检疫 砧苗出售前应须经当地植物检疫部门检验,获得苗木产地检疫合 格证后方可向外地调运。苗木调运 检疫按 GB 15569的规定执行;产地检疫按 GB 8370的规定执行;砧苗病毒检验按 NY/T 2281的规定执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