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80.20 B 31 DB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37/T 3951 2020 香椿等级规格 Grades and specifications of Toona sinensis(A. Juss.) roem 2020-04-26 发布 2020-05-2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951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刘宾、张丙
2、春、陈子雷、刘俊华、苑学霞、万春燕、赵玉华。 DB37/T 3951 2020 1 香椿等级规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椿等级规格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包装与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菜用香椿顶芽的等级规格划分,不适用于香椿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 NY/T 2
3、103 蔬菜抽样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年第 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香椿芽长度 the length of Toona sinensis roem sprout 椿芽基部到最长叶片顶部的长度。 4 要求 4.1 等级 4.1.1 基本要求 香椿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外形和颜色特征; 无老叶、枝杆等杂质; 无磕碰、挤压等机械损伤; 外观新鲜、新鲜度一致,基本无萎蔫; 具有较浓郁醇厚的椿芽清香味、无其他异味; 无异常的外来水分,从冷藏库移出过程中形成的冷凝水除外。 DB
4、37/T 3951 2020 2 4.1.2 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香椿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各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香椿等级 等级 要求 特级 正枝,顶朵,色泽好芽色均匀;梗质肥壮,鲜嫩、咀嚼无渣,无木质纤维;梗叶完整,基部齐平;无由冷冻、病虫害、机械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损伤 一级 正枝顶朵或侧枝顶朵,色泽好;梗质嫩、咀嚼无渣;梗叶完整,基部基本齐平;基本无由冷冻、病虫害、机械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损伤 二级 色泽较好;梗质较嫩,允许梗部少有木质纤维、芽体下部(占芽长的 1/4)咀嚼留渣量小于整个芽重的1/10;允许有轻微的脱落叶和萎蔫,允许少量由冷冻、病虫害、机
5、械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损伤。 4.1.3 等级容许度 按质量计: 特级允许有 5%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不合格部分应符合一级的要求; 一级允许有 8%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不合格部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 二级允许有 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不合格部分应符合基本要求。 4.2 规格 4.2.1 规格划分 以香椿长度作为规格划分的指标,分为短 (S)、中( M)、长( L)三个规格。 表 2 香椿大小规格 规格 短( S) 中( M) 长( L) 长度, cm 6 10(不含 10) 10 15 15 4.2.2 规格容许度 允许有 10%的产品不符合该规格的要求。 5 检验规
6、则 5.1 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日采收的香椿为一个检验批次。 5.2 抽样方法 按 NY/T 2103的规定执行,抽样数量见表 3。 表 3 抽样数量 批量件数 100 101 300 301 500 501 1000 1000 抽样件数 5 7 9 10 15 DB37/T 3951 2020 3 5.3 检验方法 5.3.1 感官评价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用目测、鼻嗅、品尝和手捏的方法检测色泽、风味、木质纤维等指标,并作 记录。 5.3.2 长度 用精度为 0.1 cm的尺子测量香椿的长度。 5.4 判定规则 5.4.1 等级 整批产品不超过某等级规定的容许度,
7、则判为某等级产品。若超过,则按低一级规定的容许度检验, 直到判出等级为止。 5.4.2 规格 整批产品不超过某规格规定的容许度,则判为某规格产品。若超过,则按低一级规定的容许度检验, 直到判出规格为止。 5.4.3 复检 该批次样本标志、包装、等级、规格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外观指标 检测不合格不进行复验。 6 包装 6.1 基本要求 同一包装内产品的产地、等级、规格应一致,包装内产品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产品的代表性。 6.2 包装材料 包装容器要求大小一致、洁净、干燥、牢固、透气、无异味。塑料编织袋应符合 GB/T 8946的规定, 瓦楞纸盒应符合 GB/T 6543的规定。 6.3 净含量 单位包装净含量及允许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年第 75号的要求。 6.4 限度范围 每批受检样品质量和大小不符合等级、规格要求的允许误差按所检单位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 过规定的限度,且任何所检单位的允许误差值不应超过规定值的 2倍。 7 标识 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要求,标签应符合 GB 7718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