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 12 DB37 山东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587 2019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 Evaluation for the nursing bed of pension institutions 2019 - 05 - 29发布 2019 - 06 - 29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587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认定条件 . 1 4.1 机构要求 . 1 4.2 服务提供 . 1 4.3 设施设备要求 . 2 4.4 护理单元配置 . 2 4
2、.5 人力资源要求 . 3 4.6 管理要求 . 3 5 认定程序 . 4 5.1 申请 . 4 5.2 备案 . 4 5.3 结果公示 . 4 5.4 复核及变更 . 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备案表 . 5 参考文献 . 7 DB37/T 3587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民政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红红、岳睿、原静、曲发川、祁晓 丹、尹绍强、王建武、赵振、岳静宜、米 礼梅。 DB
3、37/T 3587 2019 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 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JGJ 450 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53 2012界 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 养老机构内部具备照护
4、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需求,能够提供基本生活照护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 疗护理服务功能的床位设施。 3.2 护理单元 为一定数量护理型床位而设置的生活空间组团,包括居室、护理站、治疗室等基本空间,成套布置 且相对独立,并有医师、护士和护理人员等对此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 4 认定条件 4.1 机构要求 内设医疗机构且符合执业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可由养老机构设置,也可由养老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 合作设置),或与医疗机构整合、邻近设置,且满足养老机构基本医疗、 护理服务。 4.2 服务提供 4.2.1 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洗衣服务、膳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以 及委托服务等特
5、需服务,并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评估结果,开展分级护理服务。 4.2.2 至少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DB37/T 3587 2019 2 4.2.3 至少能够提供满足所开展医疗护理服务需要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事、营养膳食和消毒供 应等保障服务,服务项目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 4.3 设施设备要求 4.3.1 护理型床位应配置使用医疗用床,配备床单元基本设备和紧急呼叫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的安装 应做到视线可及、触摸方便。 4.3.2 护理型床 位规模总数不应少于 20张。 4.3.3 应配备与提供医疗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基本设备,例如:诊
6、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 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 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 医用冰箱、污物桶等; 急救设备,例如: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 /制氧机)、供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 牙垫、口腔通气道、简易呼吸器等。 4.4 护理单元配置 4.4.1 总体要求 4.4.1.1 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自理能 力和医疗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护理单元。 4.4.1.2 每个护理单元应至少设置居室、卫生间、沐浴间、护理站、诊室、治疗室、处
7、置室、污物处 理间、康复治疗室,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单元起居厅、餐厅、心理咨询室等。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的护理单元应设家属陪伴室(床)。 4.4.1.3 护理单元的使用应具有相对独立性,每个护理单元的床位数不应大于 60张。失智老年人的护 理单元应单独设置,每个护理单元的床位数不宜大于 20张。 4.4.1.4 建筑设计应符合 JGJ 450 2018的规定;布局满足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防控需要,功能分 区合理,标识清楚,消防、安全保卫 、应急疏散、防跌倒、防坠床、防自残(自杀)、防走失、防伤人 和医院感染防控等安全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完善。 4.4.2 居室 4.4.2.1 有自然通风和采光,
8、不应设在地下层。 4.4.2.2 每室居住不应超过 6人,应配置使用护理型床位。 4.4.2.3 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每床间距不应少于 1米。 4.4.2.4 床与床之间设有隐私隔断(帘或其他)设备。 4.4.2.5 室内有保暖和降温设备。 4.4.3 卫生间、沐浴间 4.4.3.1 与居室邻近设置,宜设置居室卫生间。室内地面无高差,平面布置便于轮椅进出,留有助洁、 助厕、助浴等操作空间。便器为坐式,安装冲淋设备,并配备安全扶手、呼叫装置。 4.4.3.2 公用沐浴间就近设置(宜设在同 一楼层),平面布置便于轮椅进出,留有助浴空间。配备专 用助浴器具及符合防滑要求的洗澡设施、移动患
9、者的设施等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4.4.3.3 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 4.4.3.4 水龙头把手不使用旋转式开关。 4.4.4 护理站 DB37/T 3587 2019 3 4.4.4.1 位置应明显易找且适当居中,宜利于护理人员的视线通达至老年人活动场所。 4.4.4.2 配备连接紧急呼叫设备的终端。 4.4.4.3 设置满足护理工作需求的橱柜等。 4.4.5 医务用房 4.4.5.1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4.4.5.2 医疗废弃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4.4.5.3 基本医疗设备符合相应医疗机构的相关配置要求。 4.4.6 污物处理间 4.4
10、.6.1 污物间就近设置,并靠近污物 运输通道。 4.4.6.2 设有污物处理机消毒设施。 4.4.6.3 各类洁具清洗、消毒有专用水池且有分类放置的空间。 4.4.7 康复治疗室 4.4.7.1 至少配备与康复医疗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等设备。 4.4.7.2 康复室地面平整,表面材料具有防护性,地面布局适应不同康复设施的使用要求。 4.5 人力资源要求 4.5.1 至少配备 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年,身体健康的临床 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医师人数达到或超过 2名的,至少应含有 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 师。 4.5.2 至少配备
11、 1名主管护师或以上职称的执业护士。设置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或超过 30张的, 至少应 配备 2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每增加 100张护理型床位需增 1名护士或 中级养老护理员。 4.5.3 护士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为 1:2.5,护理人员与床位数配比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护 理人员应接受过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的系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5.4 应根据所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 4.5.5 设置药剂、检验、辅助检查、营养膳食和消毒供应部门的,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 4.5.6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配备心理治疗师、心理
12、咨询师。 4.5.7 所有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4.6 管理要求 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 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技术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 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老年人入住档案和健康档案,包括:服务协议、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 本复印件、病史记录、体检报告及评估报告等; 信息保密制度:保护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未经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同意,不应泄露老年 人及相关第三方信息;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医疗、护理、康复等设备、耗材、 消毒药械和用品;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实施内部质量管理与控制,并接受服务对象与相关主管部门监 督; D
13、B37/T 3587 2019 4 日常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派驻人员绩效考核,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理念、相关政策法 规及服务技能等; 定期评估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即时评 估。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服务。 5 认定程序 5.1 申请 由符合认定要求的养老机构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认定申请书; 养老机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入住人数(入住老年人花名册); 医疗资质和医生资质、护士资质、员工合同; 医 生、护士、护理人员花名册; 入住老年人档
14、案资料: 服务协议;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照护等级评估报告; 缴费收据; 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2 备案 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实,对符合认定要求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进行 备案,并填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备案表 (见附录 A)。 5.3 结果公示 认定结果应在养老机构及其所在社区张贴公示,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4 复核及变更 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认定要求定期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认定要求的及时进行 变更。 DB37/T 3587 2019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养老 机构护理型床位备案表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备案表样
15、式见表 A.1。 表 A.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备案表 机构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机构设置 内部设置医疗机构 与医疗机构整合、邻近设置 服务 提供 类型 服务内容 生活护理 生活照料 环境卫生 洗衣 膳食 文化娱乐 委托服务 分级护理 其他 _ 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护理服务 基本康复服务 安宁疗护 医学影像 医 学检验 药事 营养膳食 消毒供应 其他 _ 设施 设备 类型 设施设备 床位设备 医疗用床 床单元基本设备 紧急呼叫设备 床位数量 张 基本设备 诊桌 诊椅 诊床 诊察凳 方盘 纱布罐 听诊器 血压计 体温表 注射器 身高体重计 视力卡 视力灯箱 压舌板 药品柜 紫
16、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处置台 器械柜 便携式心电图机 血糖测定仪 雾化吸入器 出诊箱 轮椅 输液椅 候诊椅 医用冰箱 污物桶 其他 _ 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 心脏氧源(氧气瓶 /制氧机) 供氧设备 吸痰器 开口器 牙垫 口腔通气道 简易呼吸器 其他 _ _ 护理 单元 类型 设施设备 数量(间 /个) 居室 护理型床位 隐私隔断(帘或其他)设备 保暖设备 降温设备 其他 _ 卫生间 坐式便器 安全扶手 呼叫装置 通风换气装置 助洁操作空间 助厕操作空间 其他 _ 淋浴间 专用助浴器具 移动患者设施 防滑洗澡设施 冲淋设备 安全扶手 呼叫装置 通风换气装置 助洁操作空间 助浴操作空间 其他
17、_ 护理站 紧急呼叫设备终端 护理橱柜 其他 _ 诊室 基本医疗设备 治疗室 基本医疗设备 处置室 基本医疗设备 DB37/T 3587 2019 6 表 A.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备案表 (续) 护理 单元 类型 设施设备 数量(间 /个) 污物处理间 各类洁具清洗水池 消毒专用水池 污物处理机消毒设施 康复治疗室 运动治疗设备 物理治疗设备 作业治疗设备 其他 单元起居厅 餐厅 心理咨询室 家属陪伴室 护理单元数量: 个 人力 资源 类型 资质 数量(名) 执业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年 临床类 中医类 护士 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护理
18、人员 接受过医疗机构或专业机构的系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中级养老护理员 其他 康复医师 康复治疗师 心理治疗师 心理咨询师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 档案管 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 申请机构代表 (签字) 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DB37/T 3587 2019 7 参 考 文 献 1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和 的通知(国卫办医发 2014 57号) 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康复医疗中 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 卫医发 2017 51号)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