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 准 DB 37/T 3490.12019 农产品产业链全过程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果蔬 通用要求 Standard for the whole process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industry chain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fruits and vegetables 2019-01-29发布 2019-03-0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490.1 2019 I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 规范性
2、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管理体系 .3 4.1 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 .3 4.2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3 4.3 食品链供方管理 .3 4.4 人员能力、培训与管理要求 .3 4.5 信息保持、记录与通报要求 .3 4.6 可追溯管理 .3 4.7 食品防护 .4 4.8 召回和不合格品管理 .4 4.9 信用管理 .4 4.10 生态、环保要求 .4 5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4 5.1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标准 .4 5.2 产品监控、验证计划 .4 5.3 检验机构、取样抽样及检验方法要求 . 4 6 种植过程管理 .5 6.1 总要求 .5 6.2 产地环境、场所管理
3、 .5 6.3 繁殖材料管理 .5 6.4 土壤管理 .5 6.5 肥料要求 .6 6.6 灌溉水质要求 .6 6.7 田间管理 .6 6.8 病虫草害综合防治 .6 6.9 植保产品 .7 6.10 采收 .7 7 初级农产品处理 .7 7.1 处理程序及记录 .7 7.2 筛选、分级控制 .7 7.3 清洗 .8 7.4 包装 .8 DB37/T 3490.1 2019 II 7.5 标识 .8 8 农产品加工 .8 8.1 基于 HACCP 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8 8.2 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8 8.3 良好生产规范 GMP 的要求 .8 8.4 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管理 .8 8
4、.5 包装、标识 .8 9 贮藏与运输 .9 9.1 总要求 .9 9.2 物流设备设施 .9 9.3 贮藏 .9 9.4 运输 .10 10 批发和零售 .10 10.1 总要求 .10 10.2 交易设施 .10 10.3 交易管理 .10 10.4 人员管理 .11 10.5 采购端引导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推荐性国际通行管理体系标准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法律法规清单 . 1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符合性信息清单 . 14 DB37/T 3490.1 2019 III 前言 DB37/T 3490农产品产业链全过程管理规范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5、第1部分:果蔬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生姜 技术指南; 第3部分:苹果 技术指南; 第4部分:花生 技术指南; 第5部分:大蒜 技术指南; 第6部分:黄瓜 技术指南; 第7部分:番茄 技术指南; 第8部分:辣椒 技术指南; 第9部分:禽肉 通用要求; 第10部分:鸡肉 技术指南; 第11部分:水产 通用要求; 第12部分:鱼 技术指南。 本部分为DB37/T 349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商务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商务厅、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原山东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农业大学。
6、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吕伟、李益民、沈宝伟、吕祁、王卓君、姜南、蔡培安、王鑫、张虎、刘长虹、 杨建民、孙锋锋。 DB37/T 3490.1 2019 1 农产品产业链全过程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果蔬 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果蔬的种植、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管理体系及 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果蔬的种植、 初级农产品处理、 加工、 运输贮存、 流通等产业链上的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7、(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575
8、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 20014 良好农业规范系列标准 GB/T 217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 22502 超市销售生鲜农产品基本要求 GB/T 26432 新鲜蔬菜贮藏与运输准则 GB/T 27320 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GB/T 2734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372 食用农产品保鲜贮藏管理规范 GB/T 33300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ISO 9001 idt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 22000 idt 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
9、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标准(Global GAP IFA All farmbase corp base and FV ) CAC-RCP 1 食品卫生总则/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 FSSC 22000 欧盟食品及饮料产业联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DB37/T 3490.1 2019 2 CAC/RCP 44 新鲜水果和蔬菜包装与运输操作规范 SQF 2000 食品安全标准(Comprehen sive SQF 2000 System Implementation) IFS 国际食品安全标准(IFS 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 ) BRC 国际
10、食品安全标准(BRC GLOBAL STANDARDFOOD SAFETY) CODEX STAN 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eneral standard for the labeling of prepackage d foods) 美国国家有机项目标准 NOP 日本有机农业标准 Japanese Agriculture Standard 日本肯定列表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农残限量标准 EU 08-04 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EC 2073 欧盟食品中微生物的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2号) 3 术语和定
11、义 GB/T 19000、GB/T 20014、GB/T 22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组织 为实现目标,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 组织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行政机构、合营公司、协会、慈善机构 或研究机构,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无论是否为法人组织,公有的或私有的。 注2: 本标准中的组织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中从事各类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存、流通等活 动的机构(注 1)。 3.2 食品链 从初级生产直至消费的各环节和操作的顺序,涉及食品及其辅料的生产、加工、分销、贮存和处理。 注1: 食
12、品链包括食源性动物的饲料生产,和用于生产食品的动物的饲料生产。 注2: 食品链也包括与食品接触材料或原材料的生产。 3.3 农产品产业链 各类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存、流通等食品链过程活动的环节。 3.4 供方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 示例: 产品或服务的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或商贩。 注1: 供方可以是组织内部或外部的。 注2: 在合同情况下,供方有时称为“承包商”。 DB37/T 3490.1 2019 3 4 管理体系 4.1 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 4.1.1 组织应按适用的国际通行管理体系标准(见附录 A), 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并保持, 必要时进行更新。 4.1.2
13、 组织每年应至少实施一次内部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提供管理 体系评价报告,并持续改进。 4.2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4.2.1 组织应建立机制,跟踪国际、国家、行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及与组织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 信息。 4.2.2 组织应策划、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 相应的措施。 4.2.3 组织应按 HACCP 原理识别食品链相关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并建立有效的控制措施。 4.2.4 组织应预留与食品安全风险相对应的食品安全风险基金或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4.3 食品链供方管理 4.3.1 组织应与食品链供方进行沟通,
14、获得充分的食品安全信息。 4.3.2 组织应有效实施供方能力评价,选择合格供方,确保供方产品持续满足相应的质量安全标准要 求。 4.4 人员能力、培训与管理要求 4.4.1 组织应确保食品安全检验人员、不合格评审人员、质量管理与控制人员、农药及各类植保产品 使用与管理人员, 化学品管理及使用人员、 关键岗位操作人员、 内审员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能力。 4.4.2 组织应持续识别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保持培训记录。 4.4.3 组织应对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人员实施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食品安全意识、HACCP 理论、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文件培训。 4.4.4 组织应保持与食品安全
15、有关的有效人员名单,食品加工、管理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 4.5 信息保持、记录与通报要求 4.5.1 组织应按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文件、记录管理程序并保持相关记录。 4.5.2 组织应保持农产品产业链相关信息及记录,以提供产业链全过程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相关记录按附录 C 执行。 4.5.3 组织应策划有效的内部监督活动,根据内、外部监督结果实施持续改进,并保持所有内、外部 监督管理信息。 4.5.4 组织应按要求通报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4.6 可追溯管理 4.6.1 组织应建立且实施可追溯性系统,识别本标准要求的基本信息,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 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
16、的关系,识别直接供方的进料和终产品初次分销的途径。 4.6.2 应按规定期限保持可追溯性记录。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开向相关方展示追溯信息。可追溯性记录 应符合相应标准、规范要求、顾客要求。 DB37/T 3490.1 2019 4 4.7 食品防护 组织应识别人为污染和蓄意破坏的可能性,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并实施。 4.8 召回和不合格品管理 4.8.1 组织应识别法规要求, 建立书面的召回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4.8.2 当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或存在潜在危害时,应隔离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品情况进行 评审,实施处置,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8.3 需要召回处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相关生产
17、经营者、消费者及监管部门。 4.8.4 每年对召回程序进行演练并保持纪录。对实际发生的召回应按规定的期限保持完整记录。 4.9 信用管理 4.9.1 组织应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经销商及相关食品链组织违规行为进行记录, 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4.9.2 加工组织应参照 GB/T 33300 实施食品诚信管理。 4.9.3 批发、零售市场应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对场内经销商违规经营行为应进行警示通告。建立对场 内交易农产品的价格、检测、计量、质量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 4.10 生态、环保要求 4.10.1 组织应实施环境和生态保护。种植者应建立野生动植物管理和保护方案,了解农事活动对
18、环境 造成的影响。 4.10.2 组织应尽可能使用可持续的能源并进行监视,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 4.10.3 组织应采用最有效的灌溉方法以利于水土保持。 4.10.4 组织应实施废弃物和污染物管理,回收、处置并再利用。 5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5.1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标准 农产品品质、 食品安全应满足目标市场相关标准要求, 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 2760、 GB 2761、 GB 2762、 GB 2763。详见附录B。 5.2 产品监控、验证计划 5.2.1 组织应策划、制定产品质量安全验证计划,以提供对组织生产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符合相应 标准的证实。 5.2.2 应综合考虑产
19、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以有效验 证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措施。 5.2.3 监控验证计划应符合目标市场的相应标准、要求。 5.2.4 监控计划应包含食品链过程中重要食品安全危害的验证活动。 5.2.5 监控计划应考虑适宜、可操作、有效的检测、验证方法。适宜时,可考虑对相关过程配备快速 检测设备实施检测与验证。 5.2.6 每年应至少实施一次产品标准全项目验证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5.3 检验机构、取样抽样及检验方法要求 DB37/T 3490.1 2019 5 5.3.1 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 度
20、。 5.3.2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 验方法检验。 组织应确保检验设备设施满足检验需求,并对设备按期检定。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实施验 证活动的,应建立快速检测设备校准计划及不合格复验程序。 5.3.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 及时保留样品。 5.3.4 不同产品抽样要求,应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6 种植过程管理 6.1 总要求 组织应按良好农业规范GB/T 20014系列标准(GAP)要求建立体系,实施并保持。 6.2 产地环境、场所管理 6.2.1 应按合理的参照系统建
21、立地图或示意图,确定场所准确位置及边界,并清晰识别场所内各独立 区域及可见的实物标识。保持有效的图示。 6.2.2 应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可持续性、员工健康安全几个方面实施种植场所风险评估,确 保适合农业生产,变更场所时应实施重新评估。 6.2.3 应策划、制定土壤、空气、水质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活动并提供测试证据。监测可采用、采信 官方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结果。 6.3 繁殖材料管理 6.3.1 繁殖材料来源和质量 6.3.1.1 购买的繁殖材料应有可追溯到供方的证实资料,应保留供方资质文件并提供质量证明。 6.3.1.2 自繁育种子应建立质量控制计划,且保持最新的记录。 6.3.2 繁殖材
22、料处理 6.3.2.1 购买的繁殖材料如经过处理,应保留处理记录。 6.3.2.2 自繁育繁殖材料应保留处理记录。 6.3.3 转基因管理 6.3.3.1 应保持并提供证明文件证实转基因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种植、使用转基 因品种和/或源自转基因产品的记录。 6.3.3.2 应提供书面文件,阐述对转基因材料(作物和试验品)处理和储藏的控制方案。 6.3.3.3 应建立防护计划,防止转基因的意外污染,转基因作物应与其他作物分别处理和储存。 6.4 土壤管理 6.4.1 应对土壤实施分析,保持分析报告。土壤环境质量应满足 GB 15618 要求。 6.4.2 应使用合理方法改良或保持
23、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和土壤侵蚀。采用适宜的耕作技术(如轮作 和间套种),保持或提高土壤有机质和肥力水平。 DB37/T 3490.1 2019 6 6.4.3 需要熏蒸处理时,应使用合理熏蒸技术,保持使用土壤熏蒸剂的书面记录。遵守种植前熏蒸剂 使用的时间间隔要求。 6.4.4 使用化学品对基质消毒时,应保持消毒记录。 6.5 肥料要求 6.5.1 肥料使用 6.5.1.1 肥料使用应考虑果蔬的营养需要和土壤肥力,留存分析记录或其他特定的文献作为证据。在 肥料种类选择上鼓励使用堆肥、绿肥等农家肥以及沼液沼渣、商品有机肥、微生物肥等有机肥,适量使 用化肥。 6.5.1.2 应在足以证实有能力的技
24、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肥。 6.5.1.3 应保持购买的肥料营养成分和含量的文件说明。 6.5.2 施肥记录 应对施肥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施肥的种类、方式、时间、用量、施肥人员等。 6.5.3 肥料储存 6.5.3.1 肥料应与植保产品分开储存,有适宜的遮盖等保护措施。肥料不得与已收获的产品共同储存。 6.5.3.2 保持最新肥料库存清单及使用记录,至少每三个月更新一次。 6.5.4 有机肥 6.5.4.1 使用有机肥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5.4.2 不得使用人类生活污水淤泥、城市垃圾等。 6.5.4.3 使用前应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有机肥来源、特性及预期用途。 6.5.4.4 制作堆肥、沼液沼渣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要求。有机肥堆制和储存应于指定区域并实施有效 防护。 6.6 灌溉水质要求 6.6.1 应从可持续的水源取水,保持水利部门用水许可证明。 6.6.2 对灌溉用水应进行水质检测,水质符合 GB 5084 要求 6.6.3 不得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 6.7 田间管理 应建立田间管理规范,明确整地、施肥、播种、浇水、追肥、培土等过程要求。田间操作应建立相 关记录。 6.8 病虫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