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1.040 Y 7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9882007 滑雪手套 2007-04-28 发布 2008-05-15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988 2007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嘉祥县质量协会和嘉祥县手套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嘉祥县质量协会、嘉祥县手套业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济宁中兴制衣有限公司、济宁全成手套有限公司、济宁鲁阳缝纫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武庆祝、王桂成、卢立海、王来说、陈忠玉。 I DB37/T 988 2007 滑雪手套 1 2 3 3.1 3.2 4 4.1 4.2
2、 4.2.1 4.2.2 4.2.3 4.3 4.3.1 4.3.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滑雪手套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为主要面料,配以纺织纤维、聚氨酯塑料泡 沫(海绵)作为保暖材料,并以纺织织物为内衬经生产加工制作的用于滑雪运动的手套。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
3、准。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8948 1994 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 8949 1995 聚氨酯干法人造革 GB/T 110481989 纺织品保温性能试验方法 QB/T 1646 1992 聚氨酯合成革 QB/T 2704 2005 手套用皮革 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分类 按款式可分为分指式滑雪手套和并指式滑雪手套。 按面料可分为纺织织物、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滑雪手套。 要求 规格 分指式滑雪手套的规格及允许尺寸偏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并指式滑雪手套的规格及允许尺寸偏 差应符合表 1 中总长(L) 、背宽(B)、掌宽(
4、U) 、袖口宽(UE)及手公长(UDL)的规定。 原料 纺织面料 色泽一致,经纬向纱线编织紧密,无跳纱,不抽丝。 天然皮革面料 应符合 QB/T 27042005 中第四类的规定。 人造革、合成革面料 PVC 人造革应符合 GB/T 89481994 中 B 类的要求, PU 人造革应符合 GB/T 89491995 中 A 类的要 求,合成革应符合 QB/T 16461992 中类的要求。 辅料 内衬里料 长度、宽度、弹性与面料相适应,套戴舒适,手指、虎口充盈到位,衬里与面料可有空隙,平整而 无拥起的皱褶。 保温层 1 DB37/T 988 2007 保温层应保证充盈到位,舒适、无皱褶,并与
5、内衬料连接牢固。 4.3.3 4.3.4 4.3.5 4.4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5 4.6 5 5.1 5.1.1 5.1.2 拉链 无错位、掉牙,拉合滑顺。 纽扣及其他配件 安装牢固,使用灵活,无毛刺,无锈。同一副手套安装部位协调、一致。 标识 外观清晰、整洁,装订平服、牢固。 缝制要求 缝制外观及一般要求 线迹顺直,针距均匀、整齐,底、面线松紧适度,缝合平整无皱褶,重线三个针码。整体平服,松 紧适宜,无线头外露,整体不应有污渍、烫痕、划破、掉扣、拉链头脱落损坏现象等。明线针距 12 15 针/30,暗线针距 1214 针
6、/30。同副手套色差不低于 GB 2501995 中 4 级要求。 手背 拉片拼接宽度 45;单明线距拼接缝宽度为 1,双明线距拼接缝宽度不超过 2;明线 不得有接头。 手指 针迹平顺、美观,指尖圆顺,无大指小指现象,大指与手掌合缝搭接宽度不小于 4。指头圆正, 手指翘曲小于 30。 包边腰带 包边腰带的宽度不小于 10mm,宽度均匀平直,包边腰带的长度误差不大于 2,腰带明线边距为 11.5,织带腰带不得有脱丝和漏编现象。 袖口 袖口样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双折边袖口:上下线松紧适度,内衬与面料侧缝对齐,针距为 1011 针/25,线迹与袖口 平行,起针和收针应在手掌侧缝 10处,线迹应与先
7、折线重合。 )包边袖口:包边收口应与手掌小指缝对齐,针距为 1011 针/25,采用倒回针的方式进行 缝纫。 )外包边袖口:收口与小指侧缝对齐,上袖口条缝为 0.5,针距为 1011 针/25。 松紧带 松紧带的回缩量为 20%30%,松紧带应安装在面料内手腕部位。 装饰物 为了增加滑雪手套美观和装饰效果,可以附加装饰物,装饰物要美观大方,色泽鲜艳持久,与手套 比例适中,安装端正,左右手对称。 保暖性能 保温层保温率不小于 50%。 安全性能 纺织面料、辅料应符合 GB 184012003 中 B 类产品的规定。 试验方法 外形尺寸、针距 测量器具 钢板尺,最小分度值 0.5。 外形尺寸 将手
8、套摊平,用分度值为 0.5的钢板尺进行测量。测量掌宽,用尺将手套平压后测量,测量附 2 DB37/T 988 2007 图结构。成品手套主要部位测量见图 1。 图1 图中: L:总长 UIL:食指到袖口长 UAL:小指到袖口长 B: 背宽 U:掌宽 UE: 袖口宽 UML:中指长度 UDL:手公长 1.1.1 1.2 1.3 1.3.1 1.3.2 1.4 2 2.1 2.2 2.2.1 2.2.2 针距 用分度值为 0.5的钢板尺在主要部位选取 50进行测量。 外观 用目测、感官并结合量尺检验。色差检验按 GB 250 评定。 原料 革类 天然皮革按 QB/T 2704 规定的方法检验。 P
9、VC 人造革按 GB/T 8948 规定的方法检验。 PU 人造革按 GB/T 8949 规定的方法检验。 合成革 按 QB/T 1646 规定的方法检验。 纺织面料 外观目测检验,安全性能按 GB 18401 规定的方法检验。 保暖性能试验 对未裁剪前的保温层按 GB/T 11048 中 A 方法检验。 检验规则 组批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出厂检验 总则 原料检验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标识(或检验标识) 方可出厂。 检验项目 3 DB37/T 988 2007 规格、针距、外观质量。 2.2.3
10、2.2.4 2.2.4.1 2.2.4.2 2.3 2.3.1 2.3.2 2.3.3 2.3.4 3 3.1 3.1.1 3.1.2 3.2 4 4.1 4.2 4.3 4.4 4.5 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为逐副进行检验,规格、针距为组批抽查检验,每批抽查 3%。 合格判定 单副判定规则 规格、针距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副产品不合格。外观质量中不合格项不超过三项,则判 定该副产品合格。 批量判定规则 批量检验合格率90 %,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b) 产品长期停产(六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c) 国家质量
11、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所有项目。在成品上无法取样时,可从与成品相同的样品上取样。 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抽样按照 6.2.3,内在质量抽样,1000 副(含)以下抽 3 副5 副,每超过 1000 副增抽 3 副。 合格判定 外观检验合格率90 %,内在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其中一项不符合,则判 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标志、标签 标志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以下标志: 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标识)、生产单位(经销单位)名称、产地、执行标准、商标、号型、材质。 产品外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货号、颜色、数量、
12、材质、采用的标准编号、出厂日期。 标签 产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采用的标准编号、号型(规格)、货号、材质(面料、衬里)、 合格( 检验) 标识。 包装、运输、贮存 每副手套连接牢固,装袋。 内包装用纸盒或纸包包装。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箱外应封口,并用塑料打包带扎紧。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曝晒、雨雪淋袭;应避免高温环境,保持通风干燥,防蛀、防潮, 不应重压并远离化学物质,避免液体侵蚀及尖锐物品的戳、划。 4 DB37/T 988 200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滑雪手套参考规格 A.1 滑雪手套参考规格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 表 A.1 单位: 规格尺寸 11 10
13、 9 8 7 6 5 4 3 允许 偏差 项 目 总长(L) 325 315 305 295 285 275 265 255 245 7 食指到袖口长(UIL) 300 290 280 270 265 255 245 235 225 7 小指到袖口长(UAL) 285 275 265 255 245 235 225 215 205 7 背宽(B) 130 125 120 115 105 100 95 90 85 5 掌宽(U) 125 120 115 110 100 95 90 85 80 5 袖口宽(UE) 160 155 150 145 140 130 120 110 105 5 中指长度(UML)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5 5 手公长(UDL) 115 110 105 100 95 90 85 80 75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