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30 A 12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969-2007 早餐工程生产、配送、销售实施规范 2008-04-28 发布 2008-05-15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 DB37/T 9692007 I 前 言 本标准由潍坊市实施放心早餐工程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潍坊市贸易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书林、孙士军、薛金光。 DB37/T 9692007 1 早餐生产、配送、销售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早餐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生产过程、配送、网点设置、服务质量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放心早餐工程实施。其他早餐生产、销售企业也可参照执
2、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销售网点: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设置的早餐销售点。 3.2 门店:符合早餐销售需要的固定店面。 4 生产企业基本条件 4.1 具有国家规定合法有效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4.2 具备相应的生产
3、规模。 4.3 有 5 个以上的连锁网点。 4.4 有 20 个以上的早餐品种的生产、配送能力。 4.5 所有生产、配送、销售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6 卫生条件应达到 GB 14881 的规定要求。 5 生产要求 5.1 生产车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适应生产要求的专用原材料储存库。 5.2 有相应的蒸、煮、烤、炸等食品生产设备和榨汁、包装等饮品制作设备,生产能力满足所设网点 的供应。 5.3 有消毒、灭菌、防蝇、防鼠、洗手、更衣等卫生设施,各项消毒程序要规范有效。 5.4 原材料(米、面、油、肉、菜、各种调料、添加剂等)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用 水符合 GB 生活饮用
4、水标准;预包装的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其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卫生 要求。 5.5 有畅通的供排水系统和定期检测制度,防止水质污染。 5.6 具备新产品研发和引进推广外地知名品种能力,有专业技师指导生产和研制新产品,产品要达到 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5.7 有合理的生产流程和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控制系统。 5.8 安全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规定。 6 配送要求 DB37/T 9692007 2 6.1 有专用食品配送车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配送到位。 6.2 配送车辆要制定消毒制度,每次配送完毕后应洗刷消毒,确保车辆清洁卫生。 6.3 配送车辆要在明显的位置标有放心
5、早餐标志。 6.4 有专门的配送过程卫生管理制度,周转箱、包装物必须消毒后使用。 7 销售要求 7.1 早餐网点销售位置设置 7.1.1 网点的位置应远离垃圾、厕所等污染源。 7.1.2 各网点宜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设置固定门店,不具备设置固定门店条件的,经批准可设置流 动服务餐车。 7.2 固定门店 7.2.1 营业面积适当,营业厅装饰良好,内外环境整洁。配备加热、保温设施和食品展示柜。 7.2.2 提供主食品种 10 个以上,汤、粥及饮品 5 种以上,并供应一定数量品种的佐餐菜肴,能根据季 节和购买人群的需求适时调节品种。 7.2.3 有门店卫生管理制度,每个门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有防蝇
6、、防尘、防鼠设施,有废弃物存 放设施,污水、废气按规定排放。有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设施。 7.2.4 现场制作要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7.2.5 收银员、售货员不得混岗。 7.3 流动餐车 7.3.1 餐车要统一样式、统一标志,具备防蝇、防尘和保温加热设施,配备密闭的垃圾临时存放设施 (由配送单位设计制作)。 7.3.2 销售者应销售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汤、粥及饮品,不得现场制作。 7.3.3 销售者应保证餐车周围的卫生整洁,做到车离卫生净。 7.3.4 销售者应在统一规划的定点位置销售,不得私自移动位置销售。销售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 服务质量 8.1 生产、配送、销售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8.2 销售网点应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服装、统一价格、统一质量。 8.3 不销售腐败、变质、破损及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产品。 8.4 服务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注重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