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40.10 B 35 DB36 江西省 地方标准 DB 36/T 4382017 代替 DB 36/T 438-2012 浮梁茶 绿茶 Fuliang tea green tea 2017 - 12 29 发布 2018 03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T 438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1 5 试验方法 . 3 6 检验规则 .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4 DB36/T 438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
2、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了 DB36/T 438-2012 浮梁茶。 本标准与 DB36/T 438-2012浮梁茶相比 , 主要变化如下: a) 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 b) 修改和增加了最新的相关引用标准 ; c) 增加了产品保质期 的规定 ; d) 浮梁茶系列 标准分为 浮梁茶 绿茶 和 浮梁茶 红茶 两个部分 。 本 标准由景德镇市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提出 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浮梁县茶叶协会 、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勇、朱凤新、汪立基、毛炜翔、汪珊珊、刘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3、为: DB36/T 438-2004; DB36/T 438-2012。 DB36/T 4382017 1 浮梁茶 绿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浮梁茶 绿茶 的 术语和 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 贮存 。 本标准适用于浮梁茶生产区域内的特级、壹级、贰级、叁级、肆级绿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
4、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 定量包装
5、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浮梁 绿 茶 Fuliang Green Tea 在浮梁县境内的茶园采摘茶树新梢上的芽、叶、嫩梢,经杀青、轻揉、整形、 提毫、干燥工艺制成 的特级、壹级、贰级的针形和叁级、肆级非要求针形的绿茶,简称为浮梁 绿 茶。 4 要求 4.1 感官指标 DB36/T 4382017 2 感官品质指标应符合表 1规定。 表 1 感官品质指标 级别 项 目 外 形 内 质 其他 条索 整碎 色泽 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针形、纯锋苗 匀齐 嫩 绿 匀净 兰花香或嫩香, 香高持久 鲜爽 嫩绿明亮 嫩黄、匀 整 无劣变、无
6、 污染、无异 味,产品洁 净不得着 色,不得有 非茶类 物 质 壹级 针形、多锋苗 匀齐 翠 绿 匀净 兰花香或嫩 香 持久 鲜 醇 黄绿明亮 嫩黄、匀 整 贰级 针形、显锋苗 较匀整 尚翠绿 匀净、稍 有嫩茎 清香持久 尚鲜醇 黄绿较明 亮 嫩黄、匀整 略显小摊 张 叁级 紧、 有锋苗 尚匀整 绿 润 匀净有 嫩茎 清 香 醇厚 黄绿尚明 亮 嫩绿、 较 匀整 、 显 摊张 肆级 尚紧、 有锋苗 尚匀整 尚绿润 匀净、嫩 茎较多 清 香 尚醇 黄绿尚明 亮 绿、尚匀 整 、 较多 茎叶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级 别 特级、壹级 贰级、叁级、肆
7、级 水分(质量分数) /% 7.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6.5 7.0 水浸出物 (质量分数) /% 38.0 粗纤维 (质量分数) /% 14.0 16.0 碎末茶 (质量分数) /% 5.0 4.3 卫生指标 4.3.1 污染物限量指标 应符 合 GB 2762规定 。 DB36/T 4382017 3 4.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应符合 GB 2763规定。 4.4 净含量负偏差 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按 GB/T 23776规定执 行。 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
8、 GB 5009.3规定执行。 5.2.2 总灰分 按 GB 5009.4规定执行。 5.2.3 水浸出物 按 GB/T 8305规定执行。 5.2.4 粗纤维 按 GB/T 8310规定执行。 5.2.5 碎末茶 按 GB/T 8311规定执行。 5.3 卫生指标 5.3.1 污染物限量指标 按 GB 2762规定 执行。 5.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 按 GB 2763规定 执行。 5.4 净含量 按 JJF 1070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批次 DB36/T 4382017 4 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应一致。 6.2 取样 按 G
9、B/T 8302规定执行。 6.3 出厂检验 每 批产品出厂应对感官指标、水分、碎末 茶 、净含量负偏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方能出厂。 6.4 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 。 6.4.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进行: a) 首次批量生产前; b) 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判定规则 6.5.1 凡有劣变 、 有污染、有异味或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6.5.2 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判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
10、倍抽取样本复检,复 检仍不合格的,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 6.5.3 对检验 结果有争议的,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规定加倍抽样, 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7.1.2 “浮梁茶”证明商标标志在产品包装上印刷,必须按正式发布的标志式样、颜色和比例制作, 尺寸大小必须按标准图样放大或缩小。 7.2 标签 标签应符合 GB 7718规定。 7.3 包装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不影响茶叶品质。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8 和 GB 9683的规定 。 7.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暴晒;装卸时轻装轻卸, 防撞击,防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7.5 贮存 DB36/T 4382017 5 仓库周围及室内应无异味、无污染源。贮存仓库不应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霉剂 。 宜 贮存于茶叶专用冷藏仓库中。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藏,浮梁茶的 保质期为 18个月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