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3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691-2018 代替 DB36/T 691-2012 金银花 Honeysuckle 2018- 11- 28发布 2019 - 06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691-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1 5 试验方法 . 2 6 检验规则 . 3 7 标志、标签 包装、运输、贮存 . 4 DB36/T 691-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由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36
2、/T 691 -2012金银花,本标准与DB36/T 691-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卫生指标,具体包括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农药最大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本标准由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港龙、吴英权、饶月辉、李小煌。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DB36/T 691-2012。 DB36/T 691-2018 1 金银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银花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忍冬鲜花蕾
3、制加工而成的金银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22250 保健食品中绿原酸的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 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银花 为忍冬科忍冬属植物忍冬(Lonicera japonica Thunb.)鲜花蕾(或带少量初开的花)经干制加工而 成。 4 要求 4.1 感观指标 见表1。 DB36/T 691-2018 2 表1 感观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棒形花蕾、无霉变、无虫蛀 口味 微苦、无异味 色泽
5、 淡绿色或淡黄绿色 杂质 不得含有其他可见杂物 4.2 理化指标 见表2。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灰分(质量分数)(%) 8 水分(质量分数)(%) 10 花蕾含量(质量分数)(%) 95 绿原酸(质量分数)(%) 1.5 木犀草苷(质量分数)() 5 4.3 卫生指标 4.3.1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3.2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3.3 农药残留最大符合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4 净含量负偏差 单价定量包装金银花的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文定量包 装食品计量监督办法的规定。 5
6、试验方法 5.1 感观指标 5.1.1 检测条件 应两人以上,平铺在桌面在强光下操作。 5.1.2 外观、口味、色泽、杂质用目测等直接观察评定。 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DB36/T 691-2018 3 按GB/T 5009.3规定执行。 5.2.2 总灰分 按GB 5009.4规定执行。 5.2.3 花蕾含量 随机抽取样品100g,平铺强光下分挑选出非花蕾,称取花蕾重量,计算花蕾含量(见示例1): 花蕾含量= (样品重量)(1) 5.2.4 净含量 净含量负偏差检验采用1g的秤,去包装后称重。 5.2.5 绿原酸含量 按GB/T 22250保健食品中绿原酸规定执行。 5.3 卫
7、生指标 5.3.1 真菌毒素限量 按GB 2761的规定执行 5.3.2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 5.3.3 农药最大残留量 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批次 同一产地,一个班次加工生产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 按GB/T 8302规定执行 6.3 出厂检验 6.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花蕾含量、碎粉末、净含量和包装标签。 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做型式检验: a) 前后两次
8、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B36/T 691-2018 4 b) 原料、工艺、机器、环境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性;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6.5.2 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可重抽样复检一次,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6.5.3 感官指标中,有污染、有异味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 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应符合GB/T 191、GB 7718标准规定。 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规定。 7.2.2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8规定。 7.2.3 包装储运图字标示应符合GB/T 191规定。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不应与有毒、有异气味, 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7.4 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的仓库中。 7.4.2 保质期为18个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