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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6 T 931-2016 足浴沐浴企业经营服务及等级划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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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6 T 931-2016 足浴沐浴企业经营服务及等级划分规范.pdf

    1、ICS 03.080.30 A1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9312016 足浴沐浴企业经营服务及等级划分规范 The service and grading specification of foot massage and bath enterprise 2016 - 12 - 13 发 布 2017 - 03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 9312016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经营服务要求 . . 1 5 等级划分 及资格要求 . . 3 附录

    2、 A(资料性附录) 足浴沐浴企业等级划分评分表 . 10 DB36/ T 931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省足浴沐浴行业协会 江西省神帆娱乐集团、江西万水千山连锁企业 有限公司、天之道足浴连锁南昌总店、南昌市杨家将足道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李俊、费从鑫、毛炜翔。 DB36/ T 9312016 1 足浴沐浴企业经营服务及等级划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足浴沐浴企业的经营服务基本要求、等级划分及资质条件、等级划分评定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从事足浴沐浴行业相关经营活动

    3、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 10441 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 SB/T 10540 足浴保健企业等级划分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足浴沐

    4、浴企业 Foot massage a nd bath enterprise 提供整洁、卫生的营业场所,运用专业技术、方法和专业用品为消费者提供足浴及沐浴等服务项目 的企业。 3.2 星级 Star rating 用星的数目表示足浴沐浴企业的资质等级以及所具备的服务设施设备和服务水平。 3.3 等级划分 Granding 足浴沐浴企业按单独门店实行等级划分,等级共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 级、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档次和服务水平越高。 4 经营服务要求 DB36/ T 9312016 2 4.1 基本要求 4.1.1 足浴沐浴企业及网点的开设、营业

    5、应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办法要求,做到审批手续及各类 资质、许可证齐全,各类证照应置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1.2 经营者应规范经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行业服务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标 准。 4.1.3 应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4.1.4 经营场所水质、消费者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 GB 9665 要求。 4.1.5 经营场所采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规定。 4.1.6 经营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等应符合 SB/T 10441 规定。 4.1.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3271 要求。 4.1.8

    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监测应符合 GB 18580 要求。 4.1.9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规定。 4.2 经营服务场地 4.2.1 经营服务场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浴池(室)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 平方米;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 平方米; 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4.2.2 建筑物外立面应保持完好、整洁、美观。经营场所企业标志、服务设施标志、导向标志等各类 标志标牌应醒目、规范。 4.2.3 应设在一层地下室

    7、以上,房屋结构安全,室内采光、通风良好,地面平整防滑,墙壁保温、隔 音,墙体及楼板防水性强。 4.2.4 应严格遵循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保持疏散门及疏散通道畅通并沿 途设有明显标志。 4.2.5 应将营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相区隔,各功能区应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4.3 经营服务设施 4.3.1 沐浴场所 4.3.1.1 基础服务设施应齐全,接待室、更衣室、休息室、洗浴间、消毒间应分开设置。 4.3.1.2 沐浴区域应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浴种的沐浴设施,淋浴设施应为必备设施。 4.3.1.3 应提供顾客使用的存衣柜,柜锁应安全可靠,能够保障顾客财产安全。存衣柜及柜锁号

    8、牌应 字迹清楚,容易辨认。更衣间应配备一定比例的座位供顾客更衣使用。 4.3.1.4 如有提供洗浴用品及一次性卫生隔离用品,质量性能应符合产品相关规定,一次性用品用后 应统一销毁。 4.3.1.5 浴池应每天消毒,存衣柜应隔天消毒,供顾客使用的浴巾、面巾、拖鞋及其他个人用品应严 格执行一客一换,按人次严格消毒。 4.3.2 足浴场所 DB36/ T 9312016 3 4.3.2.1 足浴保健设备、设施应齐全,浴足器皿、浴足用品、修脚用具、按摩工具等应配置完备、清 洁卫生。 4.3.2.2 应设置与足浴区域相适应的卫生间、操作间、消毒室、存衣柜或衣帽架等。 4.3.2.3 服务场所的沙发、茶几

    9、、搁脚凳应牢固安全,铺设的毛巾、垫巾应清洁卫生。 4.3.2.4 如有提供足浴用品、鞋袜及一次性卫生隔离用品,质量性能应符合产品相关规定,一次性用 品用后应统一销毁。 4.3.2.5 消毒设施、设备应齐全,浴足器皿应做到一客一清洗,隔天应消毒一次。茶具、毛巾、垫巾、 拖鞋等个人用品应一客一换,换后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修脚工具应一客一消毒,宜采用一次性修 脚刀片。 4.3.3 按摩场所 4.3.3.1 按摩保健设备、设施应齐全,按摩用品、按摩工具等应配置完备、清洁卫生。 4.3.3.2 按摩躺椅、床、沙发等应牢固安全,铺设的毛巾、垫巾应清洁卫生。 4.3.3.3 保健按摩包房、套门、断间应宽

    10、敞明亮,不应安装调光开关,应使用全透明的屏挡幕帐或其 他遮挡物,不应为封闭式。 4.3.3.4 按摩包房门锁开关应设置在室外,不应装有反锁装置。 4.3.3.5 如有提供按摩用品及一次性卫生隔离用品,质量性能应符合产品相关规定,一次性用品用后 应统一销毁。 4.3.3.6 消毒设施、设备应齐全,按摩工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茶具、毛巾、垫巾、拖鞋等个人用品 应一客一换,换后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4.4 从业人员 4.4.1 从业人员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具备由国家认可的发证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持 证上岗。 4.4.2 与顾客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应每年进行健康检

    11、查,持健康合格 证上岗。 4.4.3 从业人员应熟悉本行业本工种服务流程及服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服务技能。 4.4.4 从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相关铭牌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 5 等级划分及资格要求 5.1 一星级 5.1.1 服务场地条件 5.1.1.1 各类足浴沐浴企业经营场地应满足本类别经营场地面积的最低要求。 5.1.1.2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3 个月以上。 5.1.1.3 企业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确保店容整洁,干净卫生。 5.1.2 设备设施条件 5.1.2.1 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配置: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8 个。 足浴

    12、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30 个。 按摩服务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DB36/ T 9312016 4 20 个。 5.1.2.2 应配备供顾客使用的公共卫生间。 5.1.3 人员资质条件 5.1.3.1 工作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持有所从事领域必需的相关资质证照。 5.1.3.2 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文明用语,真诚、礼貌对待顾客。 5.1.3.3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设备的操作技巧,熟悉本行业服务程序、操作要求、服务内容 及收费标准。 5.1.4 组织管理条

    13、件 5.1.4.1 应制定各类服务的操作流程及操作要求。 5.1.4.2 应建立日常业务台账,有基本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2 二星级 5.2.1 服务场地条件 5.2.1.1 经营服务场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浴池(室)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600 平方米;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5.2.1.2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6 个月以上。 5.2.1.3 应有独立于营业区之外的接待区,供客户等候休息及咨询服务

    14、事项,接待区面积不应小于总 营业面积的 3%,接待区应配置沙发座椅、与整体风格相符的装饰物及可供客户翻阅的报刊书籍。 5.2.2 设备设施条件 5.2.2.1 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配置: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9 个。 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35 个。 按摩服务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25 个。 5.2.2.2 用于相关服务的设施、用品应配套、完整,沐浴液、足浴保健液等用品宜选择供一次使用量 的小包装。 5.2.2.3 应为顾客提供茶、水等基

    15、本服务。 5.2.2.4 公共卫生间应分设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并配置清晰、规范的标识,卫生间应提供相关卫生 用品并安排专人定时清扫。 5.2.3 人员资质条件 5.2.3.1 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文明用语,真诚、礼貌对待顾客。 5.2.3.2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设备的操作技巧,熟悉本行业服务程序、操作要求、服务内容 及收费标准。 DB36/ T 9312016 5 5.2.3.3 应有专门服务人员从事宾客接待、咨询及指引服务。 5.2.3.4 工作人员中取得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20%。 5.2.3.5 工作人员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总人

    16、数比例应不少于 20%。 5.2.4 组织管理条件 5.2.4.1 应制定各类服务的操作流程及操作要求。 5.2.4.2 应建立日常业务台账,有基本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2.4.3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已初步建立针对不同岗位的培 训体系。 5.3 三星级 5.3.1 服务场地条件 5.3.1.1 经营服务场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0 平方米; 浴池(室)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温泉经营服务场

    17、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0 平方米。 5.3.1.2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12 个月以上。 5.3.1.3 应有独立于营业区之外的接待区,供客户等候休息及咨询服务事项,接待区应装饰精美,凸 显企业风格,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3%,接待区应配置沙发座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及可供客 户翻阅的报刊书籍。 5.3.1.4 应配置可供顾客泊车的停车位。 5.3.2 设备设施条件 5.3.2.1 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配置: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10 个。 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40 个。 按摩服务类

    18、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30 个。 5.3.2.2 用于相关服务的设施、用品应配套、完整,应印有经营机构自身标志,沐浴液、足浴保健液 等用品宜选择供一次使用量的小包装。 5.3.2.3 应为顾客提供茶、水等基本服务。 5.3.2.4 公共卫生间应分设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并配置清晰、规范的标识,卫生间应提供相关卫生 用品并安排专人定时清扫。 5.3.2.5 应设置盥洗台,并配置洗手液、纸巾等基本用品。 5.3.2.6 前台应有专人从事接待、咨询服务,并放置服务项目宣传资料供顾客取阅,宣传资料应列明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明细等。 5.3.2.7

    19、 应提供银行卡及信用卡刷卡结账业务。 5.3.3 人员资质条件 DB36/ T 9312016 6 5.3.3.1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操作要求, 遵守客户接待礼仪,为客户提供规范化服务。 5.3.3.2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设备的操作技巧,应有相关岗位的培训经历并掌握熟练的专业 技能。 5.3.3.3 应有专门管理人员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并形成文字记录。 5.3.3.4 工作人员中取得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40%。 5.3.3.5 工作人员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20、30%。 5.3.3.6 工作人员中具有一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40 %,具有两年以上岗 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20 %。 5.3.4 组织管理条件 5.3.4.1 应建立完善的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 5.3.4.2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已建立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体 系及培训计划。 5.3.4.3 应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 5.3.4.4 应有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4.5 应建立完整的服务质量记录、顾客回访记录及员工奖惩记录。 5.4 四星级 5.4.1 服务场地条件 5.4.

    21、1.1 经营服务场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8000 平方米; 浴池(室)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5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0 平方米; 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0 平方米。 5.4.1.2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18 个月以上。 5.4.1.3 应有独立于营业区之外的接待区,供客户等候休息及咨询服务事项,接待区应装饰精美,凸 显企业风格,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3%,接待区应配置沙发座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糖果零 食及可供客户翻阅的报刊书籍。 5.4.1.4

    22、 应配置与客户接待能力相符的供顾客使用的停车位。 5.4.2 设备设施条件 5.4.2.1 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配置: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11 个。 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50 个。 按摩服务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40 个。 5.4.2.2 用于相关服务的设施、用品应配套、完整,应印有经营机构自身标志,沐浴液、足浴保健液 等用品宜选择供一次使用量的小包装。 5.4.2.3 应配置冷暖保温设施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DB36/ T 9312

    23、016 7 5.4.2.4 应为顾客提供茶水、水果、糕点等服务。 5.4.2.5 公共卫生间应分设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并配置清晰、规范的标识,卫生间应提供相关卫生 用品并安排专人定时清扫。 5.4.2.6 应设置盥洗台,并配置烘干器、吹风机、发梳等设施,提供洗手液、纸巾、护手霜等用品。 5.4.2.7 前台应有专人从事接待、咨询服务,并放置服务项目宣传资料供顾客取阅,宣传资料应列明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明细等。 5.4.2.8 应提供银行卡及信用卡刷卡结账业务。 5.4.2.9 应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5.4.3 人员资质条件 5.4.3.1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

    24、行企业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操作要求, 遵守客户接待礼仪,为客户提供规范化服务。 5.4.3.2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设备的操作技巧,应有相关岗位的培训经历并掌握熟练的专业 技能。 5.4.3.3 应有专门管理人员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并形成文字记录。 5.4.3.4 工作人员中取得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40%。 5.4.3.5 工作人员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50%。 5.4.3.6 工作人员中具有一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60 %,具有两年以上岗 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30%。

    25、 5.4.4 组织管理条件 5.4.4.1 应建立完善的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规定等制度及文件应具备和 落实。 5.4.4.2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能严格按文件执行。 5.4.4.3 应建立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培训体系及培训计划,培训应采用内训及外训相结合的方 式,以内训为主。 5.4.4.4 应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存档 及动态管理。 5.4.4.5 应有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5.4.4.6 应建立客户信息电子档案、员工信息电子档案、服务质量管理电子档案

    26、及业务管理电子档案, 并设立专人对档案进行维护管理。 5.5 五星级 5.5.1 服务场地条件 5.5.1.1 经营服务场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2000 平方米; 浴池(室)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0 平方米;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0 平方米; 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8000 平方米。 5.5.1.2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24 个月以上。 DB36/ T 9312016 8 5.5.1.3 应有独立于营业区之外的接待区,供客户等候休息及咨询服务事项,接待区应装饰精美,

    27、凸 显企业风格,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5 %,接待区应配置沙发座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糖果零 食及可供客户翻阅的报刊书籍。 5.5.1.4 应配置与客户接待能力相符的供顾客使用的停车位。 5.5.2 设备设施条件 5.5.2.1 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配置: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12 个。 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100 个。 按摩服务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60 个。 5.5.2.2 用于相关服务的设施、用品应配套、完整,应印有企业标识

    28、,能彰显企业自身形象,沐浴液、 足浴保健液等用品宜选择供一次使用量的小包装。 5.5.2.3 企业标识、指引标识、设施标识等标识应同时采用中、英双语,服务项目宣传品、服务项目 价位单等资料也应同时采用中、英双语。 5.5.2.4 应配置冷暖保温设施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5.5.2.5 应提供无线上网或宽带上网服务。 5.5.2.6 应为顾客提供茶水、水果、糕点、小吃、简餐等服务。 5.5.2.7 公共卫生间应分设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并配置清晰、规范的标识,卫生间应提供相关卫生 用品并安排专人定时清扫。 5.5.2.8 应设置盥洗台,并配置烘干器、吹风机、发梳等设施,提供洗手液、纸巾、护手霜等用

    29、品。 5.5.2.9 前台应有专人从事接待、咨询服务,并放置服务项目宣传资料供顾客取阅,宣传资料应列明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明细等。 5.5.2.10 应提供银行卡及信用卡刷卡结账业务。 5.5.2.11 应提供贵重物品存放服务。 5.5.3 人员资质条件 5.5.3.1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操作要求, 遵守客户接待礼仪,为客户提供规范化服务。 5.5.3.2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设备的操作技巧,应有相关岗位的培训经历并掌握熟练的专业 技能。 5.5.3.3 应有专门管理人员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并形成文字记录。

    30、 5.5.3.4 经营管理人员中取得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20%。 5.5.3.5 工作人员中取得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50%。 5.5.3.6 工作人员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70%。 5.5.3.7 工作人员中具有一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70 %,具有两年以上岗 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于 40 %。 5.5.3.8 应由取得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部门或所属岗位负责人。 5.5.3.9 应有能用外语进行接待服务的工作人员,其中英语为必备语种。 5.5.4 组织管理条件 DB36/

    31、 T 9312016 9 5.5.4.1 应建立完善的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规定等制度及文件应具备和 落实。 5.5.4.2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能严格按文件执行。 5.5.4.3 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投诉及质量改进机制,有完善的问题预防和改进措施。 5.5.4.4 应建立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培训体系及培训计划,培训应采用内训及外训相结合的方 式,以内训为主。 5.5.4.5 应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存档 及动态管理。 5.5.4.6 应有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2、 5.5.4.7 应建立客户信息电子档案、员工信息电子档案、服务质量管理电子档案及业务管理电子档案, 并设立专人对档案进行维护管理。 5.6 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评分详见附录A足浴沐浴企业等级划分评分表。 DB36/ T 9312016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足浴沐浴企业等级划分评分表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 得分要求 得分 备注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浴池(室)经营 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 积不应小于 200 平方米;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 平方米;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

    33、方米 10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浴池(室)经营 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 积不应小于 600平方米; 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20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0 平方米;浴池(室)经营 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 积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0 平方米 30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8000 平方米;浴池(室

    34、)经营 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5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 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3000 平方米;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0 平方米 50 场地面积 (最高 60 分) 浴场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2000 平方米;浴池(室)经营 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SPA 会所经营服务场地面 积不应小于 3000 平方米;足浴店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5000 平方米;温泉经营服务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8000 平方米 60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24 个月以上 40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18 个月以上 30

    35、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12 个月以上 20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6 个月以上 10 经营时间 (最高 40 分 企业应开业并实际经营 3 个月以上 5 店容店貌 (10 分) 企业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确保店容整洁,干净卫生 10 接待区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3% 6 接待区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3% 7 接待区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3% 8 接待区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3% 9 接待区面积不应小于总营业面积的 5% 10 接待区域 (最高 20 分) 配置沙发座椅、装饰物、饮水机、纸杯、糖果零食、报刊书籍 10 服务场地 (140 分) 停车位 (10 分) 配置停车位 10

    36、 DB36/ T 9312016 11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 得分要求 得分 备注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 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8 个。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 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30 个。按摩服务类 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摩 床、躺椅等应超过 20 个。 10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 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9 个。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 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35 个。按摩服务类 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

    37、中按摩 床、躺椅等应超过 25 个。 20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 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10 个。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 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40 个。按摩服务 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 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30 个。 30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 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11 个。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 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50 个。按摩服务 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 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40 个。 40

    38、设施配置 (最高 分) 洗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洗浴设施,其 中淋浴喷头应超过 12 个。足浴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 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足浴席位应超过 100 个。按摩服务 类企业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及服务人数相适应的足浴设施,其中按 摩床、躺椅等应超过 60 个。 60 配置公共卫生间 10 公共卫生间按性别分别设置 10 卫生间提供相关卫生用品并安排专人定时清扫 10 配置冷暖保温设施 10 设置盥洗台,并配置烘干器、吹风机、发梳等设施 10 提供无线上网或宽带上网服务 10 标识采用中、英双语且标识齐全 10 提供服务项目宣传资料供顾客取阅,宣传资料列明服务

    39、项目、服 务内容、收费明细 10 服务项目宣传品、服务项目价位单等资料采用中、英双语 10 提供银行卡及信用卡刷卡设备 10 公共设施 (110 分) 提供贵重物品存放设施 10 用于相关服务的设施、用品配套、完整 10 设施、用品印有经营机构自身标志 10 用品选择供一次使用量的小包装 10 提供洗手液、纸巾、护手霜等用品 10 设备设施 (220 分) 用品配置 (50 分) 提供茶水、水果、糕点、小吃、简餐等服务 10 DB36/ T 9312016 12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 得分要求 得分 备注 工作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持有所从事领域 必需的相关资质证照 1

    40、0 工作人员中取得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 少于 20%。 10 工作人员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少 于 20%。 10 工作人员中具有一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 不少于 70%, 具有两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 不少于 40 % 20 员工资质 (60 分) 经营管理人员中取得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应不 少于 20 % 30 服务态度 (10 分)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真诚、礼貌对待顾客 10 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设备的操作技巧,熟悉本行业服务程序、操作 要求、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10 有相关岗位的培训经历并掌握熟练的

    41、专业技能 10 专业技能 (30 分) 有能用外语进行接待服务的工作人员,其中英语为必备语种 10 有专门管理人员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 并形成文字记录 10 人员资质 (120 分) 人员管理 (20 分) 由取得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部门或所属岗位负责 人 10 制定各类服务的操作流程及操作要求 10 建立完善的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 10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与考 核 10 以文件形式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 10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每年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10 制度管理 (70 分) 建立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体系 10 建立日常业务台账 10 建立完整的服务质量记录、顾客回访记录及员工奖惩记录 10 员工考核结果进行存档及动态管理 10 组织管理 (120 分) 档案管理 (50 分) 建立客户信息电子档案、员工信息电子档案、服务质量管理电子 档案及业务管理电子档案,并设立专人对档案进行维护管理 20 总 分 600 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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