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B 39 DB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36/ T 940 2017红 壤 旱 地 木 薯 间 作 大 豆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ssava intercropping with soybean in red soil upland 2017 -04- 06发 布 2017- 07-01实 施江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36/ T 9402017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与 定 义 .14 选 地 与 整 地 .15
2、 品 种 选 择 .26 栽 培 技 术 .27 病 虫 害 防 治 .3 8 大 豆 收 获 .39 木 薯 收 获 .310 木 薯 茎 杆 留 种 .4 DB36/ T 9402017 II 前 言本 标 准 编 写 规 则 符 合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的 规 定 。本 标 准 由 江 西 省 农 业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江 西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土 壤 肥 料 与 资 源 环 境 研 究 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林 洪 鑫 、 刘 仁 根
3、、 袁 展 汽 、 肖 运 萍 、 汪 瑞 清 、 吕 丰 娟 、 杨 成 春 、 魏 林 根 。 DB36/ T 9402017 1 红 壤 旱 地 木 薯 间 作 大 豆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红 壤 旱 地 木 薯 间 作 大 豆 模 式 术 语 和 定 义 、 选 地 与 整 地 、 品 种 选 择 、 栽 培 技 术 、 病 虫 害防 治 、 大 豆 收 获 、 木 薯 收 获 以 及 木 薯 茎 杆 留 种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江 西 省 内 红 壤 旱 地 木 薯 间 作 大 豆 的 生 产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4、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T 18407.1 农 产 品 安 全 质 量 无 公 害 蔬 菜 产 地 环 境 要 求NY/T 49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GB 4285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标 准GB/T 8321 ( 所 有 部 分 )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DB36/T 715-2013
5、 木 薯 高 产 栽 培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与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木 薯 间 作 大 豆 在 木 薯 生 长 季 节 内 分 行 或 分 带 间 隔 种 植 大 豆 的 间 作 方 式 。3.2 种 茎充 分 成 熟 , 用 于 繁 殖 材 料 的 木 薯 植 株 茎 杆 。3.3 木 薯 块 根肉 质 肥 大 , 富 含 淀 粉 和 其 他 营 养 物 质 的 贮 藏 根 。4 选 地 与 整 地 4.1 选 地 DB36/ T 9402017 2 种 植 基 地 应 符 合 GB/T 18407.1要 求 , 宜 选 择 土 层 深
6、 厚 、 排 灌 方 便 的 红 壤 旱 地 。4.2 整 地在 秋 冬 作 物 收 获 后 及 时 深 耕 , 耕 地 深 度 为 30cm 40cm。 在 次 年 3月 上 中 旬 , 再 次 翻 耕 整 地 , 整 地 深度 为 25cm 30cm。5 品 种 选 择木 薯 选 用 不 分 枝 或 少 分 枝 、 早 熟 抗 寒 、 株 型 紧 凑 的 优 良 品 种 。 大 豆 选 择 抗 旱 性 强 、 抗 病 性 强 、 株 型紧 凑 的 早 、 中 熟 优 良 品 种 。6 栽 培 技 术 6.1 种 茎 和 种 子 准 备6.1.1 木 薯 种 茎 准 备选 择 优 良 品 种
7、 的 茎 粗 节 密 、 芽 点 完 好 、 无 病 虫 害 的 种 茎 。 砍 种 时 , 用 利 刀 砍 成 20cm左 右 , 切 口 要 平滑 。 失 水 较 多 的 种 茎 , 可 以 用 清 水 浸 种 10min。6.1.2 大 豆 种 子 准 备播 种 前 抢 晴 天 晒 种 2d, 筛 选 出 籽 粒 饱 满 , 种 皮 色 泽 新 鲜 , 无 病 虫 、 无 破 损 的 大 豆 做 种 。6.2 种 植6.2.1 种 植 密 度木 薯 种 植 行 距 160cm, 株 距 65cm。 大 豆 种 植 行 距 为 40cm, 株 距 10cm。 木 薯 行 间 种 植 23行
8、 大 豆 , 木 薯 种 植 密 度 为 641株 /666.7m2, 大 豆 种 植 密 度 为 8333穴 /666.7m212500穴 /666.7m2。6.2.2 种 植 时 间于 3月 下 旬 至 4月 上 旬 木 薯 种 植 、 大 豆 播 种 。6.2.3 种 植 方 法按 照 木 薯 和 大 豆 的 行 距 开 种 植 沟 , 木 薯 行 沟 深 5cm 10cm, 大 豆 行 沟 深 2cm 3cm为 宜 。 根 据 种 植 株距 大 小 , 在 木 薯 种 植 沟 内 平 放 木 薯 种 茎 。 按 种 植 株 距 , 在 大 豆 种 植 沟 内 点 播 大 豆 种 子 ,
9、 每 穴 点 播 2 3粒 。 播 种 后 用 土 盖 平 。 预 留 少 部 分 木 薯 种 茎 集 中 种 植 在 地 边 , 以 备 补 苗 之 用 。6.3 施 肥所 有 肥 料 的 施 用 应 符 合 NY/T 496要 求 。 6.3.1 基 肥冬 季 深 耕 时 施 石 灰 50kg/666.7m2 75kg/666.7m2。 春 耕 时 每 666.7m2施 腐 熟 优 质 厩 肥 1500kg或 火 土 灰2000kg、 钙 镁 磷 肥 50kg 75kg、 尿 素 15kg、 氯 化 钾 15kg、 硼 砂 0.5kg、 硫 酸 锌 1kg。 厩 肥 与 钙 镁 磷 肥 混
10、 匀后 , 堆 沤 15d 20d, 并 与 尿 素 、 氯 化 钾 、 硼 砂 和 硫 酸 锌 拌 匀 , 于 种 植 前 整 地 时 施 用 。 DB36/ T 9402017 3 6.3.2 追 肥大 豆 和 木 薯 共 生 期 内 , 当 大 豆 主 茎 真 叶 3叶 5叶 时 结 合 中 耕 , 在 大 豆 行 间 每 666.7m2施 尿 素 10kg。大 豆 收 获 后 , 在 木 薯 行 间 可 适 当 施 壮 薯 肥 , 每 666.7m2施 尿 素 5kg 6kg、 氯 化 钾 8kg 10kg。6.4 水 分 管 理6.4.1 发 生 伏 旱 、 秋 旱 时 ( 连 续
11、15d 未 下 雨 ) , 有 灌 溉 条 件 的 地 方 , 应 及 时 灌 水 抗 旱 。6.4.2 低 洼 地 遇 积 水 时 , 应 及 时 开 沟 排 水 。6.5 补 苗 间 苗6.5.1 补 苗木 薯 缺 苗 时 , 及 时 补 苗 。 大 豆 和 木 薯 出 苗 后 , 应 及 时 查 苗 , 缺 穴 断 行 的 应 及 时 补 种 或 带 土 移 栽 补 苗 ,且 阴 天 带 土 移 栽 容 易 成 活 。 6.5.2 间 苗木 薯 按 “ 去 密 留 稀 , 去 弱 留 强 ” 原 则 间 苗 。 当 木 薯 苗 高 达 20cm 30cm时 , 进 行 间 苗 , 每 穴
12、 木 薯 保 留1根 2根 生 长 旺 盛 、 粗 壮 的 幼 苗 。 大 豆 株 数 过 多 时 , 也 可 以 适 当 间 苗 。6.6 中 耕 除 草木 薯 栽 植 、 大 豆 播 种 后 , 立 即 用 乙 草 胺 乳 油 进 行 芽 前 除 草 , 化 学 除 草 应 符 合 GB/T 8321要 求 。 在 木薯 与 大 豆 共 生 期 内 , 结 合 施 肥 采 取 人 工 中 耕 除 草 。7 病 虫 害 防 治大 豆 主 要 有 根 腐 病 、 炭 疽 病 等 病 害 , 斜 纹 夜 蛾 、 菜 青 虫 等 食 叶 性 害 虫 。 木 薯 病 虫 害 主 要 是 细 菌 性
13、枯萎 病 和 朱 砂 叶 螨 ( 红 蜘 蛛 ) 。 木 薯 和 大 豆 病 虫 害 的 防 治 应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防 治 的 原 则 , 以 农 业 措 施 、 生 物 措 施 、 物 理 措 施 为 主 , 在 上 述 措 施 不 能 防 控 的 情 况 下 , 采 用 化 学 措 施 , 且 化 学 防 治 应 符 合 GB 4285和 GB/T 8321使 用 要 求 。8 大 豆 收 获8.1 收 获 季 节7月 中 下 旬 , 当 大 豆 95%的 荚 变 成 熟 色 , 摇 动 时 有 响 声 的 植 株 达 50%时 , 即 可 抢 晴 收 获 。8.2
14、秸 秆 处 理收 获 后 的 大 豆 秸 秆 直 接 覆 盖 在 木 薯 基 部 两 侧 。8.3 荚 果 贮 藏 晒 干 至 荚 果 含 水 率 在 10%以 下 时 , 贮 藏 。9 木 薯 收 获 DB36/ T 9402017 4 9.1 收 获 季 节木 薯 于 11月 中 下 旬 即 可 收 获 , 需 留 种 的 木 薯 , 应 在 打 霜 前 收 获 , 若 无 需 留 种 的 田 块 , 可 在 12月 上 中旬 收 获 。9.2 收 获 方 法收 获 木 薯 时 , 可 人 工 或 机 械 拔 收 , 注 意 不 要 将 块 根 切 断 或 损 伤 , 以 免 腐 烂 。9
15、.3 采 后 处 理木 薯 块 根 不 能 长 期 贮 藏 , 容 易 变 质 , 收 获 后 , 应 马 上 运 往 加 工 企 业 或 自 制 淀 粉 。 若 淀 粉 加 工 能 力 受限 , 可 将 木 薯 切 片 后 进 行 干 燥 处 理 , 然 后 出 售 干 片 。10 木 薯 茎 杆 留 种 需 留 作 繁 殖 材 料 的 木 薯 种 茎 , 应 打 霜 前 收 获 木 薯 , 或 者 在 打 霜 前 砍 种 留 种 , 并 在 打 霜 之 前 入 窖 贮 藏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参 照 DB36/T 715-2013执 行 。 不 留 种 用 的 木 薯 茎 则 移 出 大 田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