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 A12 备案号:36533-2013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6962012 组织机构代码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rganization code servi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2012 - 12 - 24 发布 2013 - 03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6962012 I 目 次 前言 . . I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基本要求 . . 2 4.1 服务环境 . . 2 4.2 设
2、备设施 . . 2 4.3 人员要求 . . 2 4.3.1 岗位资质要求 . . 2 4.3.2 道德规范 . . 2 4.3.3 服务技能 . . 3 4.4 服务要求 . . 3 4.4.1 仪表仪容 . . 3 4.4.2 语言要求 . . 3 4.4.3 服务态度 . . 3 5 办理流程 . . 3 5.1 办理内容 . . 3 5.1.1 组织机构代码新办 . . 3 5.1.2 组织机构预赋码 . . 3 5.1.3 组织机构代码换证 . . 3 5.1.4 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 . 4 5.1.5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 . 4 5.1.6 组织机构代码迁址 . . 4 5.1
3、.7 组织机构代码补证 . . 4 5.1.8 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 . 4 5.2 受理范围 . . 4 5.3 工作程序 . . 4 5.3.1 初审 . . 4 5.3.2 数据采集及网络核查 . 5 5.3.3 收费 . . 5 5.3.4 数据处理 . . 5 5.3.5 制作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代码电子副本 . 5 6 服务规范 . . 5 6.1 业务办 理服务规范 . . 5 6.2 投诉处 理服务规范 . . 5 DB36/ T6962012 II 6.3 其他服务规范 . . 6 7 质量保证 . . 6 7.1 质量要求 . . 6 7.2 服务时限 . . 6 7.3 记
4、录存档 .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 7 DB36/ T6962012 II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条代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 00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 审中心、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上官新会、陈少龄、付流云、吴仁都、李蓉、胡友发、毛炜翔。 DB36/ T6962012 1 组织机构代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机构代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办理
5、流程、服务规范、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服务窗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12406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20091 组织机构类型 江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5
6、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组织机构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会及其他依法成立单位的通称。 3.2 组织机构代码 由国家授权的权威管理机构对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个体、工会及其他组织,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识别标识的载体和法定凭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纸质证书,副本包括纸质证书 和电子证书。 3.4 DB36/ T6962012 2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新办、定期检验、变更、迁址、补办、预赋码、注销等业务。 3.
7、5 组织机构代码档案 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务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6 组织机构代码纸质档案 是指以纸质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组织机构代码档案。 3.7 电子档案 是指将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存放在电子介质上的记录。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环境 4.1.1 组织机构代码窗口应整洁,干净,通风良好。 4.1.2 为客户提供桌、椅、笔、印台、办证指南、申报表填写样本,并配置意见箱或意见簿,公布业 务咨询电话等。 4.1.3 在组织机构代码窗口公示的内容包括: 工作依据、业务流程、服务投诉流程;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监督投诉电话; 服务承诺。 4.2 设备
8、设施 4.2.1 应配备计算机、扫描仪、激光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读卡器等办公设备,设备应 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4.2.2 计算机具备网络连接功能,使用全省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系统及电子档案扫描系统,并保 障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4.2.3 配备存放组织机构代码档案的专用档案柜。 4.3 人员要求 4.3.1 岗位资质要求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应具备: a) 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b) 省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统一颁发的上岗证。 4.3.2 道德规范 DB36/ T6962012 3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的道德规范主要包括: a) 遵守社会公德; b) 尊重客
9、户; c) 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4.3.3 服务技能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需业务熟练,并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主要包括: a) 熟练掌握有关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 b) 熟悉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技能; c) 掌握与客户交流时的礼仪、礼节和沟通技巧。 4.4 服务要求 4.4.1 仪表仪容 4.4.1.1 上岗应着工作装,服饰干净整洁。 4.4.1.2 统一佩戴工作胸卡或在工作窗口摆放工作牌。 4.4.1.3 精神饱满、和蔼亲切。 4.4.1.4 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4.2 语言要求 4.4.2.1 熟练运用普通话,语言表述简洁、清晰。 4.4.2.2 语气和缓
10、,语速适中,音量适中。 4.4.2.3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4.2.4 表情自然、举止得体。 4.4.3 服务态度 4.4.3.1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亲切,真诚友好,耐心周到,主动服务。 4.4.3.2 服务过程中做到有问必答,回答问题迅速、准确。 4.4.3.3 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时,应耐心解释原因。 5 办理流程 5.1 办理内容 5.1.1 组织机构代码新办 组织机构应当自依法成立起30 日内,到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部门同级的代码工作机关申请组织 机构代码新办登记。 5.1.2 组织机构预赋码 外商投资企业经对外贸易经济部门核准登记后, 应及时到核准登记部门同级的代码工作
11、机关申请组 织机构代码预赋码。 5.1.3 组织机构代码换证 DB36/ T6962012 4 组织机构应当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内, 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组织 机构代码换证手续。 5.1.4 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实行年度验证制度, 组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组织机构代 码年度验证手续。 5.1.5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组织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证明到原发 证机关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登记。 5.1.6 组织机构代码迁址 组织机构注册地迁址,组织机构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新
12、注册地代码工作机关办 理迁入手续。 5.1.7 组织机构代码补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或毁损的,组织机构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证,并向社会公告证书遗失 情况。 5.1.8 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注销文件或证明到原发证机关办 理注销登记,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2 受理范围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会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 5.3 工作程序 5.3.1 初审 5.3.1.1 对组织机构成立证明文件或证照原件进行有效性、符合性审查,不同机构类型组织机构分别 审查以下内容,并保留与原件一致的、A4 幅面
13、的复印件: 机关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非法 人机构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外企还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社会团体:社团登记证书副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 工会: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 其他组织机构:批准该组织机构成立的文件(或证照副本)。 5.3.1.2 审核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保留与原件一致的、A4 幅面的复印件,同时保留一份法定 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分别是指: 大陆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4、 香港、澳门居民: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DB36/ T6962012 5 台湾同胞: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人:军官证或士兵证; 外国公民:护照。 5.3.1.3 审核单位公章是否与名称相符。 5.3.1.4 审核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3.2 数据采集及网络核查 5.3.2.1 数据采集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检查和指导客户按照GB/T 2260、 GB/T 2659、GB/T 4754 、 GB/T 12402 、 GB/T 12406、GB /T 20091 等有关规定填写申报表,保证各数据项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申报表格式参见附录A。 5.3.2.2 网络核查 对
15、新办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应仔细询问,了解其有无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并 分别按照其单位名称、批准文号、字号、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以及单位地址依次进行网络 核查。符合规定的,受理通过;网络核查有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向登记客户说明原因,待问题解决后, 予以通过。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受理完成后,在申报表受理人一栏中签字。 5.3.3 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3.4 数据处理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应认真录入申报表信息,在申报表录入人一栏中签字,核对无误后,通过计 算机网络传输到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进行数据审核, 审核合格的数据通过网络上报给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16、 管理中心;不合格的,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5.3.5 制作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代码电子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根据反馈的信息制作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代码电子副本由省组织机构代码中 心统一制作,发放。 6 服务规范 6.1 业务办理服务规范 6.1.1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应按时做好上岗准备,检查柜台是否配备足够的办公用品、业务单据、 书写工具等物品,并保持柜台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6.1.2 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座位时,应向客户示意,并摆放离席告示牌。如果长时间离开岗位, 应采用 AB 岗制度。 6.1.3 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6.2 投诉处理服务规范
17、6.2.1 按 GB/T 17242 的要求制定投诉处理流程,并公布投诉电话。 DB36/ T6962012 6 6.2.2 面对客户的投诉,应耐心倾听。 6.2.3 应判明客户投诉的真正原因,属于客户情绪等原因,应先稳定客户情绪,再耐心劝慰、说服; 无法解决的,应及时请示上报。 6.2.4 属于代码办证业务范畴的问题,应尽快解决;无法当场解决的,应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并告知 客户回复时限。 6.2.5 反映在客户意见本及其他途径上的投诉,应及时跟踪,回访解决,并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纠正或 改进措施。 6.3 其他服务规范 6.3.1 在岗期间,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的不得串岗、脱岗,不得从
18、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3.2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接受客户馈赠,或做违反正常操作规程的行为。 6.3.3 在业务高峰期时段,有条件的,宜主动增加临时性业务受理柜台或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减少 客户等待时间。 7 质量保证 7.1 质量要求 7.1.1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重错码为零。 7.1.2 组织机构代码电子档案覆盖率达到 100%,数据质量合格率不低于 90%。 7.1.3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完整、清晰,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 7.2 服务时限 对符合申办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7.3 记录存档 7.3.1 纸质档案应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准
19、进行归类保存,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对应一份档案。 7.3.2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记录标识准确,资料完整,便于查阅。 7.3.3 档案保存期限按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DB36/ T6962012 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登记号 以下由申领单位填写(填表说明见背面) 机构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 码 法定代表 人 (负责人) 经营或 业务范围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经济行业 94 版 02 版 经济类型 职工人数 (人) 主管部门 注册资金 (万元) 货币种类 单位地址 行政区划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登记批 准机构
20、 批准文号或 注册号 投资机构国别或地区代码 申请副本 (个) 主要产品 (限生产 企业) 申请 IC 卡 是 否 组织机构代码 新申办 变更 到期 其他 申办状态 1 2 3 4 5 6 8 9 11 12 14 15 16 17 18 19 13 10 7 DB36/ T6962012 8 所填信息是否 涉密 (盖章) 否 是 具体项目 居民身份证号 码 填表人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填表说明见背面) 办证日 期 作废日期 机构类 型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 注 1 电子档案扫描记录 审核人 年 月 日 备 注 2 录入人 年 月 日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制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 1 3 2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