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12 DB36 备案号:32891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6402011 婺源县驴行线路的设置 2011 - 12 - 30 发布 2012 - 02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640201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标志设置 . 2 6 安全责任与应急处理 .3 DB36/ T640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由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婺源县旅游委员会、婺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志兴、
2、程金生、余国琴、詹荣钧、王晓玲、洪日如、虞振中、俞锐彪、郑进 生。 DB36/ T6402011 1 婺源县驴行线路的设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婺源县行政区域内驴行线路设置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婺源县行政区域内驴行线路的设计及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6.1-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
3、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26355-2010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 LB/T 011-2011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DB34/T 1050-2009 体验式户外拓展活动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驴友 是指户外运动爱好者,特指参加自助旅行、一般性探险、爬山、穿越等爱好者。 3.2 驴行线路 是指根据旅游规划,经相关部门批准,专为驴友设计,用来考验其耐力和毅力,满足其旅游需求, 并需要其徒步完成的户外旅游线路。 4 基本要求 4.1 线路安排 驴行线路以古代驿道、山道、乡村小道为主,长度一般不超过15千米,有明确的起始点和终止点, 以村落作为起止端点。 4.2 服务设施 4.
4、2.1 内容 DB36/ T6402011 2 服务设施内容包括游客服务中心、休息亭、简易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4.2.2 布局 4.2.2.1 游客服务中心选址应与已批复的全县或景区总体规划协调,应注重保持婺源历史风貌和地方 特色,不破坏景区景观。 4.2.2.2 沿途应因地制宜设置观景、休憩和避雨等场所(如椅、凳、亭、台、廊、阁、棚等),且每隔 2.5 千米至少修建一个休息亭,休息亭附近须设有垃圾筒、简易厕所等公益性设施。 4.2.2.3 线路沿途应有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 4.3 服务队伍 4.3.1 应配备专门负责日常维护、驴友管理、应急救援的服务队伍。 4.3.2 应配备足够人数的
5、专业向导员队伍,向导员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和县旅游委员会 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4.4 服务准则 4.4.1 要有一套规范的服务程序和准则,并将其在起点与终点醒目处公示。 4.4.2 在驴友出发前应告知和提醒注意事项。 4.5 投诉受理 要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投诉受理程序,包括投诉电话、投诉登记、投诉处理、结果公示、事后回访等。 5 标志设置 5.1 标志构成 5.1.1 导向标志 线路要设置完善的导向标志,包括:线路的起止村庄、休息亭、厕所、商店、水源地等标志地和基 本设施的方位及距离。 5.1.2 劝阻标志 线路要设置劝阻标志,包括禁止吸烟、烧烤、踩踏、乱丢垃圾、随意大小便等破坏沿途
6、生态与环境 的标志。 5.1.3 安全标志 线路要明确禁止事项,设置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攀爬、追逐野生动物、游泳(戏水)、使用烟火等 潜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和有可能破坏生态与环境的行为。 5.2 设置原则 5.2.1 醒目性 标志要素应设置在易于发现的位置,并避免被其他固定物体遮挡。 5.2.2 清晰性 DB36/ T6402011 3 标志要素中符号和文字与其背景应有足够的对比度,保证标志与标志及标志与文字之间相互关系的 清晰。 5.2.3 协调性 标志要素的设计应与环境相协调,就地取材,简易明了,融入自然。同类导向要素的尺寸、设置方 式和设置高度应相同。 5.2.4 安全性 标志系统中各要素设
7、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要定时检查其完好性,保证标志 的有效性。 5.2.5 耐久性 标志系统设置的材料应具有耐久性。 6 安全责任与应急处理 6.1 安全责任 6.1.1 游客服务中心要做好线路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线路设施的安全性。 6.1.2 向导在出发前要向游客说明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6.1.3 驴友必须遵守景区相关规定,依照景区导向线路进行游玩。不得损坏线路及沿途各种设施。 6.2 应急处理 6.2.1 制定预案 制定比较完整系统的火灾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2.2 成立相关机构 成立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按应急预案处理发生事件,预案演练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