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9.080.01 B 32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4162014 代替 DB/T 416-2007 集团购买棉胎 文稿版次选择 2014 - 11 - 11 发布 2014 - 02 - 10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 4162014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DB36/T 4162007集团购买棉胎。 本标准与DB36/T 416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7年版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103.1、GB 1103.2、GB /T 20392(见第章,2007年版第章); 增加了棉花颜色级
2、,明确各等级棉胎对应的棉花颜色级要求(见第章点,2007年版第3章 点); 删除了棉胎内在质量中对纤维含量的要求(见第3章点,2007年版第3章2点); 增加了棉花颜色级按GB/T 20392标准进行的试验方法(见第章10点);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910、GB/T 2911、FZ /T 01057(见第章,2007年版第4章); 增加了颜色级作为评定棉胎等级的指标之一(见第5章2.3点,2007年版第5章2.3点)。 本标准由江西省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纤维检验局、江西省德合勤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春文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小红、张
3、惠玲、祁庆、彭焕春、刘真锐、吴琼。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6/T 416-2003、DB36/T 416-2007。 DB36/ T 4162014 1 集团购买棉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购买棉胎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棉花(细绒棉)为原料,经过清花、梳棉、铺网、网纱、研磨而成的棉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03.1 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
4、GB 1103.2 棉花 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6499 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字修约规则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392 HVI棉纤维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GH/T 1020 梳棉胎 3 要求 3.1 棉胎外观质量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棉胎外观质量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1 铺棉 铺棉均匀平坦,厚薄一致,手感无棉块 2 包边 包边整齐,四边平直,四角方正,无缺花,不塌边 3 尺寸允差,% 3 4 研磨率,% 80 5 网 纱 面 纱 每面各三层,分竖纱一层,左
5、右斜纱各一层。每 10cm 长度范围内竖 纱、左右斜纱各不少于 13 根,三根以上的并纱不超过三处,缺纱不 超过 2%;或每面两层,分竖纱、横纱各一层,每 10cm 范围内竖纱、 横纱各不少于 20 根。 DB36/ T 4162014 2 筋 纱 每面竖筋等距离分配不少于 10 道(垫胎五道) ,左右筋各不少于 15 道(垫胎 13 道) ,成菱形。竖筋、斜筋每道用纱不少于二根。 注: 使用自动化仪器生产的棉胎产品盖棉胎每面横、竖筋不少于8道,左右斜筋不少于15道,垫棉胎每面竖筋不 少于4道或者横筋不少于8道,左右斜筋不少于12道。 3.2 棉胎内在质量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棉胎内在质量
6、指标 指 标 序号 项 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感官要求 絮用棉纤维应符合 GB 18383 中的 4.1.1、 4.1.2、 4.1.3、 4.1.4、 4.2.3、 4.2.4 棉花颜色级 31 及以上 12 及以上 22 及以上 13 及以上 含杂率,% 0.5 1.0 1.2 1.4 1 原 料 要 求 短 纤 维 含 量 棉纤维长度 13mm ( 含 13mm) 以下的 棉纤维含量, % 12 16 20 25 2 重量允差,% 3 注1: 31及以上指11、21、31。 注2: 12及以上指11、21、31、12。 注3: 22及以上指11、21、31、41、12、22。 注4
7、: 13及以上11、21、31、41、51、12、22、13。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指标按 GH/T 1020 的 5.1、5.2 条规定进行。 4.2 尺寸允差按 GH/T 1020 中的 6.2 条规定进行。 4.3 感官要求按 GB 18383 中的 5.1 条规定进行。 4.4 含杂率按 GB/T 6499、GB 18383 标准进行。 4.5 网纱按 GH/T 1020 中的 6.3 条规定进行。 4.6 研磨率按 GH/T 1020 中的 6.4 条规定进行。 4.7 重量允差用分度值为 20g 的感量天平逐床称量后平均。 4.8 短纤维含量按 GB 18383 进行。 4.
8、9 絮用纤维制品的制样按 GB 18383 中的 5.2.1.2 条规定进行。 4.10 棉花颜色级按 GB/T 20392 标准进行。 5 检验规则 DB36/ T 4162014 3 5.1 组批 被检产品的一个品种的一次交货量为一个检验批。 5.2 抽样 检验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外包装完好无损。批量1 000件,至少随机抽取3件;1 000件 批量5 000件,至少随机抽取5件;5 000件以上,每增加 5 000件(不足5 000件的按5 000件计), 至少随机抽取2件。 5.3 判定 5.3.1 单件判定 内、外在质量有一项不符合即判该件产品不合格。 5.3.2 批量判定 批
9、量检验外观质量最多允许1件不合格,内在质量有一项不符合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3.3 棉胎评级 以件或批为单位。按内在质量指标中的棉花颜色级、含杂率、短纤维含量三项检验结果评定,并以 其中最低一项定棉胎等级。 6 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6.1 标志 每包制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并应明示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级、成份含量、重量、规格尺寸, 同时符合GB 5296.4的规定。 6.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能够耐受正常运输和贮存,保证絮用纤 维制品防霉、防潮。若用户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3 贮存 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易燃物、无污物的仓库内。 6.4 运输 运输搬运时注意防火、防污、防潮。 6.5 其他 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品安全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