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61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 T502 2017 代替 DB36/T 502-2006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ultivation of large diameter timber forest of Phyllostachys edulis 2017 - 10 - 23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502 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2、竹林结构因子指标 . 4 5 竹材产量指标 . 4 6 竹林培育技术 . 4 7 竹林砍伐 . 6 8 竹林保护 . 6 DB36/ T502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 与 DB36/T 603-2010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较大变动的条文有:立竹年龄、竹材产量指标、树种组成调整、立竹密度调整、平均胸径调整、 年龄结构调整、施肥、疏笋养竹、砍伐年龄、砍伐量和砍伐季节等 ; 删除的条文有:立竹分布均匀度( E)、立竹整齐度( U)、竹林生长量、竹林采伐量、竹林 蓄积量、
3、生长量指标中竹子(竹秆)的重量与株数之间的换算式、大径级毛竹材用林营造等 ; 新增的条文有:竹材产量、秆柄(螺丝钉)、劈山、垦复、施肥方法、检验检疫、附录 A(资 料性附录)毛竹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方 法。 本标准由江西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江西省宜丰县林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聪荣、刘爱兵、廖光庐、陈昆。 本标准代替 DB36/T 502-2006。 DB36/ T502 2017 1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径级毛竹材用林的 竹林结构因子指标、竹林产量指标、竹林培育技术、竹林砍伐和 竹林保护 。 本标准适用于大径级毛竹
4、材用林的培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6/T 693 毛 竹竹腔施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径级毛竹 胸 径 11.0cm以 上的毛竹称大径级毛竹。 3.2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 竹林 平均胸径 11.0cm以上 , 以 生产 大径级竹材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毛竹林称大径级毛竹材用林 。 3.3 毛竹林立地级 立地条件按其对毛竹生长的适宜程度区分为若干等级,称毛竹林立地级。本标准将其划分为五个等
5、级, 其中 、 、 立 地级 适 用于培育大径级毛竹材用林。 3.3.1 立地级 位于低山台地 、 山麓缓坡 , 土壤疏松、湿润,腐殖质丰富,土 层厚 100cm以上。 3.3.2 立地级 DB36/ T502 2017 2 位于低山坡中下部、高丘缓坡下部,土壤较疏松、湿润,腐殖质较丰富,土层厚 80cm 100cm。 3.3.3 立地级 位于低山 山坡 上部 、 高丘 坡中部, 土壤较疏松、潮,腐殖 质中等,土层厚 60cm 100cm。 3.3.4 立地级 位于高丘 坡地中上部、低丘缓坡 下部 , 土壤较松、较干,腐殖质量少,土层 厚 40cm 60cm。 3.3.5 立地级 位于低丘 山
6、脊、坡上部, 土壤坚实、干燥、粘重,腐殖质贫乏,土层厚 40cm以下。 3.4 毛竹林结构 与毛竹林生长量关系密切的林分结构因子的数量组合。 3.4.1 树种组成 竹林树种的组成 比 例 。用 各树种胸径横断面积和之比值的十分数表示(或各树种 树冠投影面积 和 之 比值的十分数表示 ) 。 3.4.2 立竹密度 单位面积 内 活立竹的株数,用 “ 株 /hm2” 或“株 /亩” 表示。 3.4.3 立竹大小 立竹个体的大小,用竹 秆 胸径表示 ; 竹林立竹大小则以单位面积 内 立竹平均胸径表示。 胸径指 130cm 高处竹秆的直径, 单位为 “ cm”。 3.4.4 立竹年龄 单株立竹存活的时
7、间,用 “ 年 (龄)” 或 “ 度 ” 表示。 新竹长成到第 2年春完成换叶前为 1度;以后 每 2年换叶 1次,增加 1度。 3.4.5 年龄结构 DB36/ T502 2017 3 毛竹林是由不同年龄立竹所构成的异龄林,其年龄结构 用各年( 龄 )立竹株数占 竹林总株数的百分 数表示。 3.5 疏笋养竹 采挖部分竹笋以控制留养竹笋数量、质量,确保新成长竹的数量和质量 。 3.6 号竹 用不易褪色物品在竹秆上标明其成竹年份及经营者代号等,以利于保证严格按年龄砍伐和确定竹林 年龄结构 。 3.7 竹材产量 单位面积竹林每 年砍伐立 竹株数 (或重量) ,单位为 “株 /hm2” 或 “ 株
8、/亩”(或“ t /hm2” 或 “ t / 亩”) 。 3.8 杆柄(螺丝钉) 竹秆与竹鞭的连接部位 。 3.9 劈山 用刀劈倒林内杂草灌木等,并平摊于林地 。 3.10 垦复 深翻林 地 30cm左 右,挖除树蔸、竹蔸等 。 3.11 施肥方法 3.11.1 穴施 在距立竹基部 30cm处的坡上部开深约 15cm的 半月形沟,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 3.11.2 沟施 沿等高线水平开沟, 深约 15cm,宽约 20cm,沟距 200cm 300cm,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 DB36/ T502 2017 4 3.11.3 桩施 在竹子砍伐后 1y 3y的伐桩中,用铁钎等打破节隔,施入化肥,
9、然后用泥土封好。 3.11.4 竹腔施肥 用钻、锥等钻孔器械在毛竹秆的基部(第 1节或第 2节)处钻孔至竹腔,然后用注射器将液体肥料钻 孔注入竹腔的一种施肥方式。 4 竹林结构因子指标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结构因子指标见表 1。 表 1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结构因子指标 表 立地级 树种组成 “ 9 竹 1 木 ” 或 “ 10 竹 ” 8 竹 2 木 7 竹 3 木 立竹密度 (株 /hm2) 3300 3600 2700 3000 2400 2700 平均胸径( cm) 12.0 11.5 11.0 年龄 结构 1 3 竹各占 30%, 4 度竹占 10% 注 1: 现有毛竹林培育 4y 6y 后
10、达到上述指标; 注 2:年龄结构比例为大约数 。 5 竹材产量指标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每 年 竹材 产 量指标见表 2。 表 2 大径级毛竹材用林每年竹材产量指标表 立地级 产量指标 株数(株 /hm2) 450 375 315 平均胸径( cm) 12.0 11.5 11.0 注 : 竹笋等副产品产量指标暂不作规定 。 6 竹林培育技术 6.1 林分选择 海拔 300m 800m、 坡度小于 25 、 立地级 的毛竹林 ;竹林长势较好,立竹 密 度 1800株 /hm2 以上、平均胸径 9.0cm以上的现有毛竹纯林或竹 阔 混交林;连片经营面积 1.0hm2以上。 6.2 林分结构调整 DB3
11、6/ T502 2017 5 6.2.1 树种组成调整 立地级竹林以经营纯林为主; 、 立地级竹林以经营竹阔混交林为主,按竹林结构因子 指标 中 混交 树种 比例 调整树种组成 ,选留树干通直、冠幅较小、落叶或固氮树种(如杨梅、枫香、椤木石楠、 拟赤杨、南酸枣、 山杜英以及槠、栲等),砍伐霸王树及过量的混交树木。对于混交比例未达到的竹林 应适量选留其林下阔叶树种幼树,以促成阔叶树种达到混交比例指标。 6.2.2 立林密度调整 竹林尚未达到立竹密度指标前,应尽量留养 6y生以内各龄立竹,减少年砍伐量,每年多留养新竹, 促使立竹密度尽早达标;达标后,按新竹生长量严格调控砍伐量,确保立竹密度。 6.
12、2.3 平均胸径 调整 尚未达到平均胸径指标的竹林,首先清除胸径 7.0cm以下的小径竹、病虫危害严重竹、雪压竹、风 倒竹,每年砍伐时仅砍伐竹林平均胸径以下的小径竹(包括部分未达砍伐年龄的小径竹);除 7年生竹 外, 尽量留养各龄大径竹,逐年提高竹林平均胸径;达标后,每年疏笋养竹提高留养标准,增加大径新 竹比例,砍伐部分未达砍伐年龄的小径竹来提高竹林平均胸径。 6.2.4 年龄结构 调整 在重点 留养 1y 4y( 1 3 ) 生 竹 、 砍伐 6y( 4)生 以上老竹及部分 5y( 3)生 竹 的前提下, 依据竹林现实各年龄立竹比例数,适当抽砍部分未达砍伐年龄立竹,逐年调整各年龄竹比例,促成
13、年龄 结构达标。达标后,严格依据新竹生长量和各龄竹比例实施砍伐,维持竹林年龄结构 。 6.3 竹林生长条件改善 6.3.1.1 劈山 隔年 在杂灌茂盛时 ( 6月至 8月) 劈山 1次。林 内杂灌 草稀少时,一般不 劈山。 6.3.1.2 垦复 每 隔 5y 6y年 于盛夏 进行一次垦复。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坡度较小( 20度以下)的竹林,可采取全 面垦复;坡度较大(大于 20 )的竹林,沿等高线进行带状垦复, 垦复带 及 和保留带 均为 3m左右,隔带 轮流垦复。 6.3.2 施肥 6.3.2.1 毛竹孕笋期( 9 月至 10 月 )或春笋出土前 1 个月施肥,施肥量每 hm2 约为含氮量 1
14、00kg 120kg (每亩 7kg 8kg)、含磷量 20kg 25kg(每亩 1.3kg 1.7kg)、含钾量 40kg 45kg(每亩 2.7kg 3.0kg) 的有机肥、化肥或其它肥料。可采取穴施、桩施或沟施等方法。 6.3.2.2 竹腔 施肥 按照 DB36/ T 693 要求执行 。 6.3.3 水分管理 6.3.3.1 在秋季孕笋时节,如遇干旱,应充分利用周边的山泉、水渠、小河等水源条件,引水或设置 蓄水池灌溉。 6.3.3.2 平缓和山谷易积水的林地,雨季应确保排水通畅。 6.4 疏笋 养竹 DB36/ T502 2017 6 11月至翌年 2月采挖部分浅鞭冬笋,挖后笋穴及时覆
15、土,禁止追鞭挖笋; 3月至 4月春笋期间每 2d 3d选挖达不到竹林平均胸径的小笋、歪笋、分布过密的笋、退笋和病虫危害笋等 。 重点选留出笋前期和 盛期健壮大笋,护养成竹,并逐年提高留养竹笋大小和质量的标准。疏笋数量一般控制在出笋株数的 50% 左右。 6.5 号竹 每年 (或 2年)秋冬 季在所发新竹上坡方向竹秆高约 1.5 m位置上标写成竹年份和经营者代号,以记 录竹龄等信息 。 7 竹林 砍 伐 7.1 砍伐原则 遵循砍老留幼、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弱留强、留养小年竹的原则。对 不到砍伐年龄的 病虫 危害 竹、雪压竹、风倒竹和畸形竹,应及时砍伐。伐桩不超过 10cm, 并 随即 将其劈破
16、或打通节隔,以 加速竹 蔸 腐烂。 7.2 砍伐方式 按年(或度) 择伐。 7.3 砍伐年龄 砍伐 6y 7y( 4)生竹及部分 5y( 3)生竹。 7.4 砍伐量 砍伐量应低于 或等于当年新竹数 。 砍伐量单位为“株 /hm2”或“株 /亩”,由竹林砍伐前的立竹密 度减去竹林结构指标要求 达到的立竹密度确定,其差数则为竹林砍伐量。 7.5 砍伐季节 宜 在秋 冬季砍伐,即白露至翌年立春前砍伐 。 发笋长竹期( 3 月至 5 月 )禁止伐竹。 8 竹林保护 8.1 现有林 在 培育过程中,保留一定数量呈星状混交的窄冠、深根型乔木树种和部分幼树。 同时,兼 顾保留珍稀濒危树种。 8.2 在坡度较
17、大、坡长或易出现水土流失的地方,严禁采用全 垦 ,并应保留和保护山顶、山脊、山脚 的植被带 。 8.3 竹林病虫害的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营林措施和生物防治为主。对 黄脊 竹蝗、 竹毒蛾、竹螟、 竹 卵园蝽及毛竹枯梢病等危害性大的病虫害要认真做好预测预报,及早防治 , 做 好病虫 害的检疫,防止蔓延扩散 。 8.4 在雪压、冰挂、风倒等危害严重的地方, 宜采用竹阔混交经营模式,并提高混交树种的比例或 因 地制宜采取钩梢或 幼竹 摇梢等预防措施 。 8.5 根据竹林分布范围、地形、交通情况及人为活动状况等,开设防火线或营造防火林带 。 8.6 加强管护,防止人为、野兽和牲畜危害。 DB36/ T502 2017 7 A A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