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10 X5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4482015 代替 DB 36/T 448-2005 得雨活茶 Deyu Vigor tea 2015 - 01 - 23 发布 2015 - 04 - 20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 4482015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定义 . . 1 4 要求 . . 1 5 检验方法 . . 2 6 检验规则 . . 3 7 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 . . 4 DB36/ T 448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
2、1-2009规则编写。 本标准与DB36/T 448 -2005得雨活茶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a) 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 b) 增加了有关最新的相关引用标准; c) 对感官指标进行了修订; d) 调整了水分指标,原来的水分(质量分数)%9.5(注)改为9.0(注); e) 理化指标中增加了碎末茶项; f) 卫生指标修改为引用 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指标; g)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要求,增加了检测方法; h) 对检验规则部分重新进行编写; i) 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逐条进行文字结构修订。 该标准由江西省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
3、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德宇集团、 景德镇市农牧渔业科学研究所、 江西得雨活茶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浩元、李晓滨、蒋国滨、詹周荣、洪烨、章明、龚亮宇、万军、周爱珍、徐 礼胜、叶医群、李萍。 本标准替代DB36/T 448-2005标准。 DB36/ T 4482015 1 得雨活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得雨活茶的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得雨活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4、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 qv iso 780:1997) 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2014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2013 茶 取样 GB/T 8304-2013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2013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2013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2013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2013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1680
5、-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 14487-2008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定义 3.1 得雨活茶 产于景德镇市周边海拔400米以上的山地茶园,按标准采摘 茶树新梢上的芽、叶、嫩茎,经摊青、 杀青、轻揉、整形、干燥、分级后制成,再采用“生物技术(ZL96109965.8)进行保鲜” 的绿茶。 4 要求 4.1 感官指标 各级别感官品质指标见表1 DB36/ T 4482015 2 表1 项 目 外 形 内
6、 质 级别 形状 整碎 色泽 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特一级) 细、紧直 匀整 绿润、 显白毫 匀净 花香持久 鲜爽 嫩绿 嫩黄、 鲜活、 匀齐 优级 (特二级) 紧直、 显锋 苗 尚匀整 翠绿、 显毫 匀净 花香清高 鲜醇 黄绿 嫩黄匀齐 一级 尚紧有锋 苗 尚匀整 尚翠绿 尚匀净 花香尚高 尚醇 黄绿 黄绿尚匀 普级 紧实 较匀整 尚绿 较匀净 清香 较醇 黄绿 黄绿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级 别 项 目 特级、优级、壹级 普级 水分(质量分数)/% 9.0(注) 总灰分(质量分数)/% 6.5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36.0 碎末茶(质量分数)/% 5
7、.0 粗纤维(质量分数)/% 14.0 16.0 注: 水分指标与国家标准不相符合,系因本产品保鲜工艺需要,保质期内能达到保质要求。 4.3 卫生指标 4.3.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2012 规定 4.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3-2014 规定。 4.4 净含量负偏差 单件定量包装茶叶的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DB36/ T 4482015 3 按GB/T 23776-2009规定执行。 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按 GB/T 8304-2013 规定执行。 5.2.
8、2 总灰分按 GB/T 8306-2013 规定执行。 5.2.3 水浸出物按 GB/T 8305-2013 规定执行。 5.2.4 粗纤维按 GB/T 8310-2013 规定执行。 5.2.5 碎末茶按 GB/T 8311-2013 规定执行。 5.3 卫生指标 5.3.1 污染物限量指标按 GB 2762-2012 规定执行。 5.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按 GB 2763-2014 规定执行。 5.4 净含量 按JJF 1070-2005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批次 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应一致。 6.2 取样 按GB/T 83
9、02规定执行。 6.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应对感官指标、水分、碎末茶、净含量负偏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检验 合格证方能出厂。 6.4 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 6.4.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进行: a) 首次批量生产前; b) 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判定规则 6.5.1 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6.5.2 除卫生指标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判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 取样本复检
10、,复检中仍不合格的,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 6.5.3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规定加倍抽样, 重新抽样应由争议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DB36/ T 4482015 4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规定。 7.1.2 符合本标准要求,出厂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按 GB 7718-2011 规定或贸易合同规定条款清晰标明 标记。 7.2 包装 包装容器应干燥、 清洁、 无异味、 无毒、 不影响茶叶品质。 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11680-1989 和GB 9683-1989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阴凉、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暴晒;装卸时轻装轻卸, 防撞击,防重压,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7.4 贮存 应贮存于茶叶专用仓库中,仓库周围应无异味。贮存仓库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 霉剂。贮运温度为 520之间,在此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