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080.20 C12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4152014 代替 DB 36/T415-2003 复方次氯酸钠消毒液 Sodium hypochlorite disinfectant 文稿版次选择 2014 - 10 - XX 发布 2014 - 12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4152014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要求 . . 1 4 试验方法 . . 2 5 检验规则 . . 3 6 包装、标 志、标签、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 4 7 注意事项 . . 4
2、DB36/ T415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替代DB36/T415-2003复方次氯酸钠消毒液。 本标准与DB36/T415-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要求; 修改了试验方法; 修改了检验规则; 修改了包装、标志与使用说明书、运输、贮存; 修改了安全 本标准由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成伟、石爱敏、朱应飞、余国平、游兴勇、孙吉昌。 DB36/ T4152014 1 复方次氯酸钠消毒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方次氯酸钠消毒液的要
3、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标签、说明书、运 输、贮存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次氯酸钠为主要原料复配的复方次氯酸钠消毒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106 次氯酸钠溶液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
4、卫生部 卫监督发(2005)426 号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无分层沉淀,有刺激性氯味。 3.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表 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pH 9.0-12.0 有效氯 /% 4.0-7.0 游离碱(以 NaOH 计)/% 0.1-1.0 铁 (以 Fe 计)/% 0.005 重金属(以 Pb 计) /(mg/kg) 5 砷 (As) /(mg/kg) 3 3.3 杀灭微生物指标 DB36/ T4152014 2 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表 2 杀灭微生
5、物指标 试验菌株 有效氯 (mg/L) 作用时间 (min) 杀灭对数值 大肠杆菌 (8099) 100 10 5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6538) 100 10 5 白色念珠菌 (ATCC10231) 200 10 4 铜绿假单胞菌( ATCC15442) 200 10 5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 ATCC9372) 500 60 5 脊髓灰质炎病毒( PV-I 型疫苗株) 200 20 4 3.4 稳定性指标 包装完整的产品,在遵守储运、贮存规则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在标 示的有效期内,原液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示有效氯含量下限值。 3.5 安全性指标 应符合表3
6、的要求。 表3 表 3 安全性指标 项目 试验动物 指标 一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家兔 无刺激性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小白鼠 LD 50 5000mg/kg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采用目测、鼻嗅的方法检查。 4.2 理化指标 4.2.1 pH 值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进行检测。 4.2.2 有效氯含量测定 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2002年版)2.2.1.2.1进行检测。 4.2.3 游离碱含量测定 按GB 19106-2003中5.2进行检测。 DB36/ T4152014 3 4.2.4 铁限量测
7、定 按GB 19106进行检测。 4.2.5 重金属(Pb 计)限量测定 按GB19106-2003中5.4进行检测。 4.2.6 砷限量测定 按GB 19106-2003中5.5进行检测。 4.2.7 稳定性试验 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2002年版)2.2.3进行检测。 4.2.8 杀灭微生物试验 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2002年版)2.1.1进行检测。 4.3 安全性试验 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2002年版)2.3进行检测。 4.4 净含量 按JJF1070-2005进行检测。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一天内以相同批次原料生产的同种产品为一批。 5.2 出厂检验 包括感官指标、净
8、含量、pH值、有效氯含量等指标。正常情况下每批次产品检验一次,检验合格者 方可出厂。 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所有的指标,当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需进行型式试验样品应从出厂 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a)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b) 原材料发生变化; c) 配方进行调整; d) 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f) 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和验货单位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5.4 判定规则 DB36/ T4152014 4 产品出厂检验时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 为不合格品。 6 包装、标
9、志、标签、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6.1 包装和标志 应符合GB190-2009、GB /T191-2008中的规定。 6.2 标签和说明书 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的规定。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晒,防雨淋等措施,不得与酸类,胺类及还原性物质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避免倒置,防止碰撞。 6.4 贮存 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日晒或受潮,不得倒置,不得与酸类,胺类及还原性物质混放, 瓶装堆码层数限高度小于6箱。保质期在常温下生产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7 注意事项 7.1 本品为强腐蚀性产品,对金属有一定的腐蚀性,对织物有一定的漂白性,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 7.2 皮肤接触消毒剂原液应即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远离儿童放置。 7.3 本品应稀释后使用,配制本品应戴乳胶手套,喷雾或喷洒消毒应戴眼罩。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