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10 A 00 DB35 福建省 地方标准 DB35/T 1864 2019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自检 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mechanical special equipment self-inspection quality control on installation, alteration and repair 2019 - 09 - 11 发布 2019 - 12 - 11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 1864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2、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自检仪器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 2 6 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自检质量控制要求 . 3 7 维护保养自检质量控制要求 . 4 8 自检记录质量控制要求 . 4 9 不合格项控制要求 . 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电梯施工单位自检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 5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 电梯施工前资料、人员、制造质量、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表单 . 6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 自动 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资料、人员、制造质量、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表单 . 11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 起重机施工前人员、选型和基础质量控制表单 . 1
3、5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 电梯施工自检记录示例 . 17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示例 . 38 附 录 G(资料性附录) 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示例 . 46 附 录 H(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记录示例 . 47 附 录 I(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报告示例 . 59 附 录 J(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质量证明书示例 . 64 附 录 K(资料性附录) 桥(门)式起重机施工自检记录示例 . 65 附 录 L(资料性附录) 电动单梁起重机首次检验自检记录示例 . 86 附 录 M(资料性附录) 大型游乐设施施工自检报告示例
4、 . 92 附 录 N(资料性附录) 电梯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示例 . 101 附 录 O(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示例 . 107 参考文献 . 111 DB35/T 1864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上海三菱电 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黄文翰、陈斌、谢知坚、
5、林尧、黄秀忠、陈 崇钰、罗立辉、陈永阳、杨庆、 刘季能、黄连华、曾远跃、王子文。 DB35/T 1864 2019 1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自检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单位 (以下简称施工单位)自检 质量控 制 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单位对其安装、改造、修理的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 和维护保养的电梯实施自检的质量控制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施工单位对其安装、改造、修理的客运索道和使用单位对其使用的场(厂)内专用 机动车辆实施自检的质量控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是必不可少
6、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2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3部分:超声检测 NB/T 47013.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4部分:磁粉检测 TSG 0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5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 Q7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 Z0002 特种设备信息化
7、工作管理规则 TSG Z000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查 inspect 用人的眼睛或借助于某种目视辅助器材(如照明光源、放大镜、内窥镜)对被检对 象或其动作试验 状况进行观察,并分析和评价被检对象是否符合某种特定功能或标准的质量活动。 3.2 检测 detection 采用测量器具或检测设备对被检对 象进行测量或试验,以评价被检对象是否符合某种特定 功能或标 准的质量活动。 DB35/T 1864 2019 2 3.3 自检人员 self-inspector 经过企业内部或外部培训,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8、修理和维护保养过程中承担或实施工序质量检 查、检测或试验活动的人员,包括一般检查人员、检测人员和试验人员。 3.4 自检 self-inspection 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按照特种设备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对照检查、检测或试 验,以评价其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其产品特定功能或标准的质量活动。 注: 包括安装、改造、修理自检和电梯年度自检。 3.5 施工单位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单位。 4 基本要求 4.1 施工单位应按照 TSG Z0004 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 4.2 施工单位应根据
9、有关法规和 TSG Z0004的要求任命与自检质量控制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过程中的自检质量控制负责。施工单位应明确其职责、权限以 及其与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之间的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 4.3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应是施工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符合 TSG 07 的规定,并与 施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不得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可 兼任二个职责互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4.4 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相应的自检人员,自检人员的数 量应满足本单位特
10、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需要。 4.5 自检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国家特种 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许可项目范围内的自检工 作。自检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4.6 施工单 位应当加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自检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至少 包括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参数、检验检测技术和检验检测技能以及仪器设备使用、调校和维护保养。本 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其他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4.7 施工单位自检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应满足本单位特种设备安
11、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的需要, 所用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经检定、校准和期间核查,并在有效期内。 4.8 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或报告,其格式应经施工单位审批并处于受控状态。 4.9 施工单位应按照 TSG Z0002 的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5 自检仪器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5.1 施工单位的自检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 TSG 07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自检质量控制的需要,其中电梯 施工单位的自检仪器设备配置应不低于附录 A的要求。 5.2 自检所用无损检测仪器设备除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 NB/T 47013.2、 NB/T 47013.3 和 NB/T 47013.4中的
12、有关规定。 5.3 施工单位应根据计量行业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自检所用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并对仪器设备 状态采用标志管理,确保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DB35/T 1864 2019 3 5.4 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仪器设备控制程序的规定,对自检所用仪 器设备进行登记,编制管理编号, 建立台账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计划, 校准检定记录或报告等。 5.5 自检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的标志和技术状态,确认正常后方能进行检测,检测 工作结束后也应对仪器设备进行状态检查,只有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才能保证自检工作的有效性。 5.6
13、 自检人员应记录所用仪器设备的管理编号,确保出现检测质量问题或质量争议时,能够进行溯源。 6 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自检质量控制要求 6.1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由电梯制 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 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安 全指导和监控,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对委托单位的自检报告进行确认, 并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b) 电梯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有关资料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 求,对涉及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设备制造质量(包括
14、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 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施工。新安装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核确认单、电梯 改造(重大修理)前资料审核确认单 、电梯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电梯施工前制造质 量确认记录、电梯施工前土建工程检查记录分别参照附录 B表 B.1至表 B.5;新安装自动扶梯 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资料审查确认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制造质量确认记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土建工程检查 记录分别参照附录 C表 C.1 至表 C.4。 c) 起重机施工单位应按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对该项目人员进行任命,应对现场应对照产品
15、技术资料、合同,检查设备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情况是否一致,检查确认安装基础是否符合 起重机设 计和安全运行相关要求,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施工。起重机施工现 场人员任命文件、起重机选型和基础验收合格证明分别参照附录 D表 D.1 和表 D.2。 d) 游乐设施的土建基础或建筑物应按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由相应资质单位施工,经有关部门验收 合格后,方能安装。 6.2 施工单位对其安装、改造、修理的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根据安全技 术规范、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查比例,在规定的检测时机对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 行自检,自检结果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
16、产品施工质量要求的规定。 6.3 对实施监督 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提供自检记录或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 构实施监督检验。对于 TSG T7001、 TSG T7005和 TSG Q7016 中 规定的 A类项目,不经检验机构审查、 检验,或审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4 施工单位应对自检的场地、环境、温度、介质、设备(装置)、工装、试验载荷、安全防护等进 行确认,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配合自检人员实施自检。 6.5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 准的
17、要求,保证安装、改造、修理过程的产品质量,真实、 准确地填写施工过程记录、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并对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DB35/T 1864 2019 4 7 维护保养自检质量控制要求 7.1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 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 运行状态。 7.2 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的电梯应根据安全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查比例 进行自检,每年度至少进行 1 次自检,自检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 ,自检结果应符合相应安 全
18、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7.3 维保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及时向检验机构提供自检记录或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并安排 相关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 7.4 维保单位应当对自检的环境、温度、介质、设备(装置)、试验载荷、安全防护等进行确认,并 安排相关专业人员配合自检人员实施自检。 7.5 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维保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维保自检记录 或者报告,并对自检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8 自检记录质量控制要求 8.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各工序作业指导 书的要求,根据产品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 的规定,编制各个工序、各个环节
19、的施工过程记录、自检记录或报告。施工过程记录、自检记录或报告 应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和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编制。曳引式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自检报告、施工质量证明书分别参照附录 E 至附录 G;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记录、自检报告、 施工质量证明书分别参照附录 H至表附录 J;桥(门)式起重机施工自检记录参照附录 K;电动单梁起 重机首检自检记录参照附录 L;大型游乐设施施工自检报告参照附录 M;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分 别参照附录 N和附录 O;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其他类型起重机械等未列举设 备的施工自检记录、自检报告可参照附录 E、附录 F、
20、附录 K的格式,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 准的要求制定。 8.2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记录、报告的格式应按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受控管理,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修改时,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审批。 8.3 自检记录、报告应经实施自检的自检人员签署,经相应专业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核,加盖施 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方为有效。 8.4 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在施工单 位自 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在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是对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 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8.5 安装、改造、修
21、理过程自检记录应转换为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除随机移交给用户或甲方 外,还应存入本单位文件管理档案。 9 不合格项控制要求 9.1 不合格的缺陷经处理后应按原方法对该项目重新实施自检。 9.2 对于明显偏离规范、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要求,或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符合项,施工单位 还应按照不合格品质量控制程序采取原因分析、纠正和跟踪验证等措施。 9.3 对于自检发现超过安全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规定的缺陷(不合格项),应按不合格品质量控制程 序的要求进行记录、标识和处理,不合格项涉及使用单位的,应联系使用单位安排整改。 DB35/T 1864 2019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22、电梯施工单位自检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本附录的自检仪器设备配置表,是电梯施工单位自检所用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要求。 电梯施工单位配置的自检仪器设备的种类、准确度和数量应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和施工自检的需 要,且不低于表 A.1的要求。 表 A.1 电梯施工单位自检仪器设备配置表 设备类别 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电梯 序号 仪器名称 准确度 施工许可等级 A 级 B 级 C 级 1 钳型电流表 5 2 万用表 5 3 绝缘电阻仪 5 4 接地电阻仪 5 5 测温计 3 6 声级计 2 dB( A) 7 压力表(液压电梯) 2 级 8 游标卡尺 0.02 mm 9 秒表 / 10 塞尺 2 级 11 钢
23、卷尺 2 级 12 钢直尺 2 级 13 水平尺 / 14 拉力计 2 15 转速表 1 16 磁力线坠 / 17 激光自动安平垂准仪( A、 B 级) 10 / 18 加、减速度测量仪( A 级) 5 / / 19 限速器校验仪 1 20 电梯综合测试仪 / / / “ ”表示必须配置,“ /”表示可以不配置。 DB35/T 1864 2019 6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电梯施工前资料、人员、制造质量、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表单 电梯施工前资料、人员、制造质量、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表单见表 B.1至表 B.5。 表 B.1 新安装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确认单 (检验机构名称) : 我单位负责
24、安装的 项目 台电梯准备进场施工,现将相关 技术资料(具体目录见下表)提交给贵单位,请予以审查。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资料编号 有效期 原件 /复印件 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2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 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 5 限速器和渐进 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6 机房(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 7 电气原理图 8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9 安装许可证明文件 10 安装告知书 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电梯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 12 安装合同与供货合同 13 施工方案 14 电梯施工前土建工程检查记录 15 电梯施工前制造质量确认记录 安装单位(加
25、盖公章): 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监检 机构审查意见: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监检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监检机构一份,电梯施工单位留存一份。 2.序号 1 至 8 的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对于进口电梯,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 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序号 9至 15 的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3.监检员签字栏要求至少两名检验员签字。 DB35/T 1864 2019 7 表 B.2 电梯改造(重大修理)前资料审查确认单 (检验机构名称) : 我单位 负责改造或重大修理的 项目 台
26、 电梯准备进场施工, 现将相关技术资料(具体目录见下表)提交给贵单位,请予以审查。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资料编号 有效期 复印件 /原件 1 改造或者修理许可证明文件 2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开工告知书 3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主要零部件清单 4 施工方案 5 加装或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 6 所更换的限速 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7 自动救援操作装置、 能量回馈节能装置、 IC 卡系统 加装方案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电梯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 9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负责
27、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监检机构审查意见: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监检员(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 一式二份,报送监检机构一份,电梯施工单位留存一份。 2.复印件应加盖改造、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3.监检员签字栏要求至少两名检验员签字。 DB35/T 1864 2019 8 表 B.3 电梯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 施工类别 项目名称 电梯品种及台数 人员姓名 身份证编号 持证资格 证件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关 施工单位声明:上述 名作业人员均为我单位聘用人员,负责 (填写使用单位及项 目名称) 项目 台电梯的 (填写施工类别) ,上表
28、中所 填写的信息均已核实无误。 施工单位: (加盖公章) 现场作业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DB35/T 1864 2019 9 表 B.4 电梯施工前制造质量确认记录 1、设备概况 使用单位及项 目或楼盘名称 施工类别 安装地点 用户编号 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制造单位 设备型号 额定载重量 额定速度 出厂编号 2、确认记录 序号 类别 项目编号及确认内容 确认结果 结论 1 1 资料实物 核对及外 观检查 1.1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 编程电子 安全相关系统、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 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悬挂装置 的
29、型号、出厂编号应 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相一致。 2 1.2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铭牌上的主要 内容应与其 型式试验证书相符,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铭牌上的相关内容还应与其调试证书相符。 3 1.3 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钢丝绳、导轨、 悬挂装置、轿厢壁及轿门等主要装置部件的外观不应有变形、损坏、腐 蚀等缺陷。 4 2 部件装置选 型配置核查 2.1 驱动主机、安全 钳、限速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缓冲器的 选型及配置应与电梯参数相匹配并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总体结论 经确认,该电梯制造质量(包
30、括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等)符合电梯安装施工的条件要求。 质检员(签字):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电梯零部件配置情况核查附加说明 对于监检项目以外合同约定的条款,如电梯零部件配置情况 ,在电梯安装前,使用单位与销售单位等可以根据双方 合同约定要求,另行组织核实确认。经双方核实确认有异议的零部件,使用单位可以约请电梯监检人员协助再核实。 使用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确认结果中,打“”、“”和“ /”分别表示“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和“无此项”。 2.结论栏中,打“”、“”和“ /”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DB35/T 186
31、4 2019 10 表 B.5 电梯施工前土建工程检查 记录 1、设备概况 使用单位及项 目或楼盘名称 施工类别 安装地点 用户编号 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制造单位 设备型号 额定载重量 额定速度 提升高度 2、检查记录 序号 类别 项目编号及检查内容 检测结果 结论 1 1 机房(机器 设备间) 1.1 机房(机器设备间)的结构应能满足电梯安装要求。 2 1.2 机房(机器设备间)的平面及高度等尺寸应能满足电梯安装后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空间的要求。 3 1.3 电梯的通道及通道门满足安全要求。 4 2 井道 2.1 井道壁应有足够机械强度,能够满足电梯各种运行工况下的受力 要求。 5 2.2 钢
32、井架结构的井道应有承载能力的验收证明。 6 2.3 井道平面尺寸应能保证轿厢、对重及导轨等安装后,相应的安全间距满足要求。 7 2.4 井道顶部结构及顶层高度应能保证电梯安装后,其顶部空间符合要求。 顶层高度: m 8 2.5 井道圈梁及预埋件等应满足导轨和层门等安装工艺的要求。 9 2.6 电梯实际提升高度以及各层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门的井道开口应与参数及图纸相符并 满足相关要求。 10 3 底坑 3.1底坑地面的强度应符合 GB 7588 2003 中 5.3.2 的规定; 如果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其 设计受力强度还应不小于 5 000 N/m2。 11 3.2
33、 底坑深度应能保证电梯安装后,其底坑空间符合要求。 底坑深度: m 3、结论 经检查及测量,该电梯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 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质检员(签字):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或 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 1.检测结果中,打“”、“”和“ /”分别表示“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和“无此项”。 2.结论栏中,打“”、“”和“ /”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DB35/T 1864 2019 11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资料、人员、制造质量、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表单
3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资料、人员、制造质量、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表单见表 C.1至表 C.4。 表 C.1 新安装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 道施工前资料审查确认单 (填写检验机构名称) : 我单位负责安装的 项目 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准备进场施工, 现将相关技术资料(具体目录见下表)提交给贵单位,请予以审查。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资料编号 有效期 原件 /复印件 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1 复印件 2 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 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 5 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 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 6 电气原理图 1 7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 8 安装许可证
35、明文件 1 复印件 9 安装告知书 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 1 11 安装合同与供货合同 1 12 施工方案 1 13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土建工程检查记录 1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制造质量确认记录 安装单位(加盖公章): 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监检机构审查意见: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监检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监检机构一份,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施工单位留存一份。 2.序号 1 至 7 的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对于进口电梯,应加盖国
36、内代理商的 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序号 8至 14 的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安装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3.监检员签字栏要求至少两名检验员签字。 DB35/T 1864 2019 12 表 C.2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作业人员简要信息汇总表 使用 单位 施工类别 项目名称 设备品种及台数 人员姓名 身份证编号 持证资格 证件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关 作业项目 施工单位声明:上述 名作业人员均为我单位聘用人员,负责 (填写使用单位及项目名称) 项目 台电梯的 (填写施工类别) ,上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均 已核实无误。 施工单位: (加盖公章) 现场作业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DB35/T 1864
37、 2019 13 表 C.3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制造质量确认记录 1、设备概况 使用单位及项 目或楼盘名称 设备品种 ( 填 写 自动扶梯 或 自动人行道 ) 制造单位 安装地点 型 号 产品编号 是否公共交通型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倾斜角 2、确认记录 序号 类别 项目编号及确认内容 确认结果 结论 1 1 资料实物 核对及外 观检查 1.1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 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 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应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一致。 2 1.2上述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铭牌上的主要
38、内容应与其 型式试验证书相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 3 1.3 驱动主机、控制柜、扶手带、玻璃护壁板、桁架、梯级或者踏板等 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等主要部件的外观不应有变形、损坏、腐蚀 等缺陷。 4 2 部件装置选 型配置核查 2.1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 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以及附加制动器等的选型及配置应与电梯参 数相匹配并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总体结论 经确认,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等)符合 安装施工的条件要求。 质检员(签字):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自动扶梯与自
39、动人行道零部件配置情况核查附加说明 监检部门友情提醒:对于合同约定的但又是监检项目以外的条款,如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零部件配置情况,在自 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装前,使用单位与销售单位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要求,另行组织核实确认。经双方核实确认有 异议的零部件,使用单位可以约请检验机构监检人员协助再核实。 使用单位意见 :我单位已收到上述友情提醒告知。 使用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确认结果中,打“”、“”和“ /”分别表示“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和“无此项”。 2.结论栏中,打“”、“”和“ /”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DB35/T 1864 2019
40、14 表 C.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前土建工程检查记录 1、设备概况 使用单位及项 目或楼盘名称 施工类别 用户编号 设备品种 ( 填 写 自动扶梯 或自动人行道 ) 安装地点 型 号 产品编号 提升高度或使用区长度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长度: m 2、检查记录 序号 类别 项目编号及检查内容 检测结果 结论 1 1 驱动站与 转向站 1.1 承载设备的建筑物的结构应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和力。如果建筑物 系钢结构,则应有承载能力的验收证明。 2 1.2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永久固定的。 3 1.3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导体( N,零线)与保护导体( PE,地线)应
41、当始终分开。 4 2 相邻 区域 2.1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 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 50 lx。 光照度: lx 5 2.2 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 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 80 mm,该畅通区纵 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 2.5 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少于 扶手带外缘之间的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加上 80 mm,则其纵深尺寸 允许减少至 2 m。 纵深 2.5 m 畅通 区宽度 mm 纵深 2.0 m 畅通 区 宽度 mm 6 2.3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 2.30 m。该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 垂直净高度: m 7 2.4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 80 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 25 mm。 水平距离: mm 垂直距离: mm 8 2.5 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160 mm。 平行或交错距离: mm 3、结论 经检查及测量,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所依附的建筑物的承载能力、供电电源、周边照明、出入口、垂直净 高度以及与相邻的障碍物的空间尺寸等满足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