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80 G 21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9132018 代替 DB34/T 913-2009 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安全要求 Pollution-free Agricultural Products-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Fertilizer 文稿版次选择 2018 - 10 - 20 发布 2018 - 11 - 20 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913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913-2009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 安全要求,
2、与 DB34/T 913 -2009 相比,主要 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了磷肥中三氯乙醛的指标,修改为5 mg/kg(见 4.1); 增加了钾肥中砷、镉、铅、铬、汞的指标(见 4.2); 修改了钾肥中游离酸的指标,修改为2.0(见 4.2); 修改了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中砷、镉、铅的指标,修改为10 mg/kg、10 mg/kg、50 mg/kg (见 4.3); 增加了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铬、汞的指标(见 4.3); 修改了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砷、铅、铬的指标,修改为10 mg/kg、50 mg/kg、50 mg/kg (见 4.4); 增加了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汞的指标(见 4.4); 修改了复混肥料
3、中三氯乙醛的指标,修改为5 mg/kg(见 4.5); 修改了有机肥料中砷、镉、铅、铬、汞、三氯乙醛的指标 ,修改为15 mg/kg、3 mg/kg、 50 mg/kg、150 mg/kg、2 mg/kg、5 mg/kg(见 4.6); 增加了叶面肥料中铬、汞的指标(见 4.7); 删除了前版标准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部分(见 2009 版的第 5 章、第 6 章)。 本标准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合肥分公司。 本
4、标准主要起草人:童宁、方文加、郭佳佳、陈赵然、钟银飞、潘剑婷、丁燕、陆乐、丁媛丽、储 大勇、郑健、洪婷、宋永庆、刘伯夷、高蓓。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4/T 913-2009。 DB34/T 9132018 1 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用肥料安全技术指标和产品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用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274-2016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5、 术语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T 32741-2016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分类 NY/T 227 微生物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GB/T 6274-2016 及 G B/T 32741-2016 所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肥料 fertilizer 以提供植物养分为主要功效的物料。 GB/T 6274-2016,2.1.2 3.2 无机肥料 inorganic fertilizer 由提取、物理和/或化学工业方法制成的,标明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 GB/T 6274-2016,2.1.6 3.3 有机肥料 organic fertilizer 主要来源于
6、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效的含碳物料。 GB/T 6274-2016,2.1.7 3.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organic-in 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DB34/T 9132018 2 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GB/T 6274-2016,2.1.11 3.5 水溶性肥料 water solub le fertilizer 能够完全溶解于水,用于滴灌施肥和喷灌施肥的二元或三元肥料,可添加中量元素、微量元素。 GB/T 6274-2016,2.1.29 3.6 叶面肥料 foliar f ertilizer 叶面施用并通过叶面吸收
7、其养分的肥料。 GB/T 6274-2016,2.1.30 3.7 添加微生物菌剂的肥料 microbial inocu lants fertilizer 含有特定微生物活体的肥料,应用于农业生产,通过其中所含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增加植物养分的 供应量或促进植物生长,提高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及农业生态环境。微生物活体主要有根瘤菌剂、固 氮菌剂、磷细菌剂、抗生菌剂、复合菌剂等。 GB/T 32741-2016,4.1.4 4 要求 4.1 磷肥 包括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等。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1 磷肥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50
8、 镉(Cd),mg/kg 10 铅(Pb),mg/kg 150 铬(Cr),mg/kg 500 汞(Hg),mg/kg 5 三氯乙醛 a ,mg/kg 5 游离酸 b (以P 2O5计), 5.0 氟(F), 0.3 a 限过磷酸钙。 b 限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 4.2 钾肥 包括氯化钾和硫酸钾肥。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 的要求。 DB34/T 9132018 3 表2 钾肥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50 镉(Cd),mg/kg 10 铅(Pb),mg/kg 200 铬(Cr),mg/kg 500 汞(Hg),mg/kg 5 氯化钠 a (NaCl), 2.0
9、氯离子 b (Cl - ), 2.5 游离酸 b (以H 2SO4计), 2.0 碱度 b (以Na 2O计), 1.0 a 限氯化钾肥。 b 限硫酸钾肥。 4.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包括锌肥、硼肥、钼肥等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 的要求。 表3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10 镉(Cd),mg/kg 10 铅(Pb),mg/kg 50 铬(Cr),mg/kg 50 汞(Hg),mg/kg 5 游离酸(以H 2SO4计), 0.3 4.4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包括硅、 钙、 镁等中量元素肥料或以中量元素为主的水溶肥料。 其安全技术指标
10、应符合表4 的要求。 表4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的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10 镉(Cd),mg/kg 10 铅(Pb),mg/kg 50 铬(Cr),mg/kg 50 汞(Hg),mg/kg 5 放射性比活度,Bq/kg 800 4.5 复混肥料 包括硝酸磷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酸二氢钾等二元复合肥及二元复混肥、三元复混肥、配方 肥等。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 的要求。 DB34/T 9132018 4 表5 复混肥料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50 镉(Cd),mg/kg 10 铅(Pb),mg/kg 150 铬(Cr),mg/kg
11、500 汞(Hg),mg/kg 5 氯离子 a (Cl - ), 3.0 缩二脲, 1.0 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 , 0.6 三氯乙醛 b ,mg/kg 5 a 如产品氯离子质量分数大于3.0,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可不检验氯离子项目。 b 如原料未添加过磷酸钙,可不检验三氯乙醛项目。 4.6 有机肥料 包括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等。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6 的要求。 表6 有机肥料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15 镉(Cd),mg/kg 3 铅(Pb),mg/kg 50 铬(Cr),mg/kg 150 汞(Hg),mg/kg 2 pH 5.58.0 氯离
12、子(Cl - ), 3.0 蛔虫卵死亡率, 95 大肠杆菌值 10 -1 三氯乙醛,mg/kg 5 a 如产品氯离子质量分数大于3.0,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可不检验氯离子项目。 b 如原料未添加过磷酸钙,可不检验三氯乙醛项目。 4.7 叶面肥料 包括微量元素叶面肥、大量元素叶面肥、含氨基酸叶面肥、含腐殖酸叶面肥及其它叶面肥。其安全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 的要求。 表7 叶面肥料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20 镉(Cd),mg/kg 20 铅(Pb),mg/kg 100 DB34/T 9132018 5 表 7(续) 项 目 指 标 铬(Cr),mg/kg 50
13、0 汞(Hg),mg/kg 5 pH 3.58.0 放射性比活度,Bq/kg 800 4.8 微生物肥料 包括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硅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光合细菌肥料等。 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 NY/T 227 的要求。 4.9 有机废弃物 包括垃圾堆肥、沼肥及农村塘泥等。其安全技术指标应符合表8 的要求。 表8 有机废弃物安全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As),mg/kg 30 镉(Cd),mg/kg 3 铅(Pb),mg/kg 100 铬(Cr),mg/kg 300 汞(Hg),mg/kg 5 pH 5.58.0 蛔虫卵死亡率, 95100 大肠杆菌值 10 -1 10 -2 4.10 其它肥料 上述未列出且已规范安全技术指标的肥料如:尿素、碳铵等,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安 全技术指标。其余的肥料按其所含主要成分归并于上述某一类别,执行相应指标。 5 产品标识 5.1 按照 GB 18382 的规定执行。 5.2 对国家实行肥料登记管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肥料登记证号。 5.3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用肥料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应用对象、施用方法、用量、施用时期 和注意事项等。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