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 A 1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5082019 慈善组织 募捐工作指南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Code of procedure for charitable donations 文稿版次选择 2019 - 12 - 25 发布 2020 - 01 - 2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3508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市蜀山区君善公益服务中心、阜阳市小树皮心理研究所、利辛玛利亚中西医 结合医院、
2、宿州市阳光天使公益助学中心、安徽省君善公益发展中心、安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绍辉、孔艳霞、王亚萍、夏秀琳、饶璇、耿天霖、岳雪梅、邵礼飞、许春华。 DB34/T 35082019 1 慈善组织 募捐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慈善组织募捐的术语和定义、募捐方式、募捐原则、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公开募捐 Public fun draising 慈善组织以慈善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募集款物的行为,具有募捐对象的不特定性和广泛性、募捐方 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2.2 定向
3、募捐 Targeted f undraising 慈善组织以慈善为目的, 向发起人、 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筹集款物的行为, 募捐范围有限, 募捐方式往往是半公开甚至不公开的。 3 募捐方式 募捐方式包括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 4 募捐原则 4.1 应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 4.2 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 公开募捐 5.1 备案 5.1.1 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机关备案。募捐方案应包括但不限 于: a) 募捐目的; b) 起止时间和地域; c) 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 DB34/T 35082
4、019 2 d) 接受捐赠方式; e) 银行账户; f) 受益人; g) 募得款物用途; h) 募捐成本; i) 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5.1.2 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机关备案。 5.1.3 公开募捐活动中,募捐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慈善组织应当在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十日内向 其登记的机关补正并说明理由。 5.1.4 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无法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办理 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5.2 募捐 5.2.1 要求 募捐活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应当按照组织章程载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确
5、定明确的募捐目的和捐赠财产使用计划; b) 应当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c) 应当使用本组织账户,不得使用个人和其他组织的账户; d) 应当建立公开募捐信息档案,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e)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f) 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 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 息,并可以同时在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 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g) 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
6、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 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5.2.2 方式 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a) 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b) 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c)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d) 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5.2.3 方法和程序 5.2.3.1 发布公告 发布募捐公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b) 募捐方式; c) 募捐金额和条件; d) 募捐的时间节点。 DB34/T 35082019 3 5.2.3.2 活动准备 按照募捐工作计划和方式开展募捐活动准备工作。 5.2.3.3 开展募捐 按照募捐工作计划和方式开展募捐。 5.2.3.4 造册登记 按照规定将募捐的款物造册登记。 5.3 后期处理 募捐活动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a) 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将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 b) 开展募捐活动实施。 6 定向募捐 6.1 募捐 募捐活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在开展定向募捐之前,慈善组织应当明确所针对的特定对象的范围; b) 在开展定向募捐之时,慈善组织应当向募捐对象说明定向募捐活动的目的,以及所募款物的用 途; c) 应视情况说明其他事项。 6.2 后期处理 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