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A 0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5552019 多表合一信息采集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Multi-meter unification”information acquisi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9 - 12 - 25 发布 2020 - 01 - 2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3555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2、、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徽胜鑫唐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奥力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城郊供电公司、安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兆庆、张波、潘东、叶磊、张磊、唐亮、夏鹏、陈娟、庄磊、汪钢、梁晓伟、 刘捷、汪洋、朱迎春、徐伟、余志强、江义斌、梁晓丹、李锐、陈杨、赵勇、许宁、杜娜、王品、耿天 霖、夏秀琳、饶璇、王亚萍、唐函、马士超。 DB34/T 35552019 1 多表合一信息采集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表合一”信息采集建设的术语和定义、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中“多表合一”信息采集建设。 2 规范性引用
3、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8.2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CJ/T 188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CJJ 9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98.45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4-5部分: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 DL/T 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DL/T
4、516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 检验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多表合一”信息采集建设 constructi on of “Multi-meter unification” information acquisition 利用新型通信技术,通过安装数据采集及远程传输设备,构建统一的数据服务平台,实现电、水、 气等公共服务行业计量用表计数据的实时采集、上传、分析。 3.2 集中器 concen trator 采集采集器、通信接口转换器等数据,并进行处理、存储,同时能和采集系
5、统主站或手持设备进行 数据交换的设备。 DB34/T 35552019 2 3.3 采集器 acquisit ion unit 用于采集电能表、水表、燃气表或测量控制设备数据,并与集中器交换数据的设备。 3.4 通信接口转换器 communicat ion interface converter 读取、采集电能表、水表、燃气表数据,并对数据进行通信协议转换,同时与集中器或手持设备进 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3.5 建筑适应 Archit ectural adaptation 建筑设计与信息采集系统架构的适应。 4 设计要求 4.1 采集组网方案 4.1.1 应根据建筑结构特点及电能表、水表、燃气表
6、的通信方式和安装位置等因素合理选择。“多表 合一”信息采集组网方案分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多表合一”信息采集方案分类 4.1.2 无线通信组网方案,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采用微功率无线通信方式,中继器与电能表、水表、燃气表计分散安装,应相距较近; b) 通过无线通信采集电能表数据,电能表通信单元与水表、燃气表的通信单元组成点对多点星型 子网。 c) 通信单元通过中继器将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的数据上传至集中器。 采集组网方案 集中器通信方式 多表通信方式 方案特点 无线通信组网 微功率无线 微功率无线 1.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采用微功率无线通信方式,同一组 网范围内,通信频
7、率和通信协议应相同。 2.通信单元作为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采集接入设备,实现 多表数据采集。 有线通信组网 电力线载波 /RS-485/M-BUS 电力线载波 /RS-485/M-Bus (水表无外供电源电 控阀) 1.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通信协议可不同。 2.通信接口转换器作为水表、燃气表采集接入设备。 3.应用阀控功能时,应加装直流电源,实现水表、燃气表阀 门控制。 混合通信组网 电力线载波/微功 率无线 微功率无线/电力线 载波 /RS-485/M-Bus (水表无外供电源电 控阀) 1.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可采用电力线载波和微功率无线多 种通信方式。 2.通信单元和通信接口转换器作为电
8、能表、水表、燃气表采 集接入设备,实现多表数据采集。 DB34/T 35552019 3 4.1.3 有线通信采集组网方案,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采用有线通信方式,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可采用不同的有线通信方式,包括:M-Bus 总线、 RS-485、电力线载波等,宜采用通信接口转换器实现多表信息采集,或直接通过集中器实现多 表信息采集; b) 若水表、燃气表安装有阀控装置,应提供直流电源。 4.1.4 混合通信采集组网方案,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采用有线通信和微功率无线通信混合方式,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可采用不同的通信方式,包 括:微功率无线、M-Bus 总线、RS-485
9、、电力线载波等; b) 宜采用通信接口转换器实现多表信息采集,或直接通过集中器实现多表信息采集。 4.2 设备选型 4.2.1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的选择,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应具备通信功能,通信接口采用微功率无线、M-BUS、RS485 等方式; b)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通信协议应符合 CJ/T 188、DL/T 645 、DL/T 698.45 的规定协议; c) 水表、 燃气表的通径规格应与用水量、 用燃气量建筑面积匹配, 并应根据介质流向正确选择进、 出口方位。 4.2.2 电源线、通信线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通信接口转换器、直流电源、中继器电
10、源进线应采用线径不小于 2.50 mm 的铜芯布电线; b) RS-485 通信线应采用 2(0 .50-0.75)mm 屏蔽信号线,屏蔽层密度不小于 80;M-Bus 通信 线采用 2(1.00-1.50)mm 铜芯护套线; c) RS-485 通信线、 M-Bus 通信线架空敷设时, 应采用内附钢丝通信线和内附钢丝护套线, 通信线、 护套线外绝缘应采用防紫外线绝缘材料,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d) 采集器、中继器电源线应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线,护套颜色应为黑色。 e) 额定电压为 300V500V 时,应采用单股铜芯线,其截面积不小于 2.50 mm。 4.3 建筑适应 4.
11、3.1 住宅小区电、水、气计量方式应实行一户一表,应采用符合相关部门技术规范的电能表、水表、 燃气表,满足阶梯电价、分时电价、阶梯水价、阶梯能源价计费功能和数据远程采集的需求。 4.3.2 每套住宅用电容量在 12 kW 及以下时,宜采用单相供电到户的计量方式;每套住宅用电容量超 过 12 kW,宜采用三相供电到户的计量方式。 4.3.3 住宅区域内不同电价、水价、气价分类的负荷,应分别装表计量;对执行同一价格的公建设施 用能,应相对集中设计公用表计量。 4.3.4 水表、燃气表本身不带电控阀门的,设计时应预留电控阀门安装位置,以便功能扩展。 4.3.5 住宅小区应采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设计时
12、应预留通道。 4.3.6 住宅小区各类电能计量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选型, 经当地供电部门确认后使用。 4.3.7 电能表集中安装时,应采用多表位电能计量箱,单个电能计量箱不宜超过 16 表位;除满足居民 用电计量需求外,应预留远程自动抄表装置安装位置。 4.3.8 中高层、高层住宅建筑应设计专用电缆井、管道井;电缆井和管道井间应有防水、防火的物理 隔离及排水措施。 4.3.9 中高层、高层住宅建筑电能计量箱应设计在电缆井、专用电能计量箱间、地下一层、地下二层、 一层楼道内或室外墙体上,集中安装或分层集中安装。水表应设计在管道井或专用管道间内。 4.3.10 多层住宅建筑电能计量箱应
13、设计在专用电能计量箱间、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一层楼道或室外 墙体上,集中安装。水表应设计每层楼道内、集中设计一层楼道内、专用管道间内或地下水表井内。 DB34/T 35552019 4 4.3.11 水表设计在地下水表井内时,水表井上边缘距地平面高度应不低于 0.20 m;若水表采用无线 通信时,水表井盖应采用非金属材料。 4.3.12 燃气表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28 的相关规定。 4.4 管线敷设 4.4.1 管线的敷设设计,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通信线、电源线保护管在土建设计时应预埋到墙内、地下或专用管道井中; b) 在强电或强电磁场、潮湿、易破坏场所时,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
14、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 保护管,在干燥场所时,电线保护管应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c) 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d) 当线路保护管预埋时,电线保护管应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 电线保护管,其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应不小于 1.50 cm; e)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f) 通信线、电源线保护管与燃气管道及设施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并符合 GB 50028 的相关规 定。 4.4.2 电能计量箱间通信及电源线路的管道敷设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能计量箱设
15、计在室外时,电能计量箱电源线、进户线和通信线宜采用下进线或侧进线,侧进 线的进线位置应低于进线后接线位置;电能计量箱设计在室内或楼道内,9 表位及以下表位电 能计量箱可采用上进线、下进线或开关室侧进线,12 表位及以上电能计量箱可采用上进线或 下进线模式; b) 电能计量箱进线开关前的电源线不应转接, 应采用从分接箱到电能计量箱分别敷设电缆管道到 电能计量箱的方式; c) 电能计量箱前后和电能计量箱间所有通道宜采用 PVC 管、PE 管或金属管,电能计量箱前后电 源线保护管、进户线保护管和信号线保护管应设计预埋到墙内或地下,不宜采用明线管敷设方 式; d) 多层住宅建筑的每栋楼内相邻电能计量箱
16、间应至少预埋两个 RS-485 线保护管,高层住宅建筑 每个单元内相邻电能计量箱间应至少预埋两个 RS-485 线保护管,设计在地下的电能计量箱预 埋通信引出线管应将通信线引出或将 RS-485 线、电源线保护管引出至集中器、中继器等箱内: 孤立建筑电能计量箱与临近电能计量箱间应预埋两路 RS-485 线保护管; e) 通道线和信号线管径应不小于 20 mm;电源线保护管、进户线保护管等全部设计线路敷设后, 线径面积不应超过管截面积的 40; f) 电源进线管应预埋至电能计量箱进线口处,进户线管应预埋至电能计量箱下方出线口处, RS-485线管应预埋至电能计量箱RS-485接线孔处, 信号线管
17、应预埋至电能计量箱下方进线处。 4.4.3 设备线路的管道敷设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直流开关电源未安装在电能计量箱内时,应在临近电能计量箱与电源箱间预埋管径不小于 20 mm 的电源线保护管; b) 通信接口转换器未安装在电能计量箱内时,应在电能计量箱与通信接口转换器箱间预埋电源 线、通信线保护管,管径应不小于 25 mm; c) 电能计量箱与中继器箱间应预埋管径不小于 20 mm 电源线保护管; d) 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在电能计量箱内时,保护管应设计至电能计量箱;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在 专用箱体时,保护管应设计至通信接口转换器箱;采用 MBus、RS-485 通信方式时,通信接 口转换
18、器所在箱体至被采集表计安装处应设计各自独立的电线保护管, 在表计安装处应设计专 DB34/T 35552019 5 用接线盒,接线盒可完全封闭,应有一定防潮措施,接线盒内应设计专用接线端子;一个通信 接口转换器采集多个安装点表计时,应设计总线式管线; e)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带电控阀或需要外接电源时,电源箱应在表计或阀门安装处设计电线保 护管;通信线路和低压直流线路并列时,可合并设计一个线路保护管。 4.5 集中器安装 集中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当通信采用 RS-485 接口时,多层住宅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的每栋楼房应至少设计安装一台集 中器,每台集中器接入电能表、水表
19、、燃气表的总数量不宜超过 256 只,每个 RS-485 接口接 入表计数量不宜超过 128 只; b) 集中器设计位置应避免其 RS-485 通信线的放射型连接,缩短通信线路长度; c) 集中器设计安装在储藏层的电能计量箱内时,宜预留集中器移出通道; d) 集中器安装设计在电能计量箱内时,电源线应从较近电能计量箱的总开关前端处取电; e) 同一用户的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宜由同一集中器或通信接口转换器采集。 4.6 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 通信接口转换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多层住宅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的每栋楼房宜安装一台通信接口转换器,通信接口转换器每个 RS-485 口、M
20、-Bus 口接入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的数量不宜超过 128 只; b) 通信接口转换器宜设计在电能计量箱内,安装位置应便于电源和通信线路的敷设; c) 采用无线通信方式采集电能表、 水表、 燃气表计时, 通信接口转换器宜安装在信号良好的位置; d) 通信接口转换器电源设计在专用箱内时,电源线应从较近电能计量箱的总开关前端处取电; e) 通信接口转换器信号弱时,宜加装中继器,每隔 35 层楼可设计安装一台中继设备,应预留中 继器电源通道,电源应从较近电能计量箱的总开关前端处取电。 4.7 小区改造特殊要求 小区改造,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改造小区建设方应对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的通信线路
21、、电源线路套管、接线槽敷设进行接入 和维护; b)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通信协议应符合 CJ/T 188、DL/T 6 45、DL/T 698.45 的规定协议; c) 宜采用壁挂式电能计量箱安装。敷设电源线、通信线通道,宜采用沿墙壁或架空敷设。 4.8 审查变更 4.8.1 设计审查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新建居民小区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审查部门提交“多表合一”采集建设施工设计,由审查 部门组织电、水、气公司和建设单位联合审查,审查无问题的联合签字确认,审查有问题的反 馈设计单位修改; b) 己建成居民小区“多表合一”采集设计按合作协议分工分别提供,并组织电、水、气公司和物 业管理
22、人员集中审查,审查无问题的联合签字确认,审查有问题的反馈合作单位修改; c) 审查内容包括设备选型、通信组网方式选择是否合理,线缆管道设计是否合理,计量箱、电源 箱、 中继器箱、 通信接口转换器箱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即将实现功能是否预留安装位置和通道, 需破坏墙体、草坪、地面等事项物业是否同意,整体抄表方案和管道设计方案、线径、线型选 择是否合理等。 DB34/T 35552019 6 4.8.2 设计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需变更设计时,由需求变更设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新建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修改设计,已建 成小区设计修改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 b) 修改只涉及申请修改单位的,修改完成后通
23、知其它单位即可,若涉及超过两个单位的,设计重 新审查会签。变更后设计重新下发。 5 施工要求 5.1 总体要求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等表计安装应满足 DL/T 825、CJJ 94 的要求,电源线与通信线路的敷设应 满足 GB 50168 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安装及线路施工工作,应由具有相关从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b)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等各类表计的更换安装需有专人负责安排操作流程、施工步骤,并对施 工点进行验收,减少重复施工; c) 安装通信接口转换器及配套电源和通信线缆时,宜利用待改造小区现有计量箱和电缆竖井,以 减少施工量; d) 对于现有电能计
24、量箱没有足够安装位置,或管道竖井空间狭小不便于操作的,应新增计量箱或 重新安装线槽。 5.2 表计安装 5.2.1 电能表的安装(应按照 XXX 标准)进行,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电能表应安装在不受震动和机械损伤,且便于安装和抄表工作的场所;安装位置附近不应有强 磁场或电场; b) 电能表应固定安装在电能计量箱内;电能表侧面距相邻的开关或其他电器元件应大于 30 mm。 5.2.2 水表的安装应按照 GB/T 778.2 进行,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安装时应使用配套的接管及螺母; b) 选择水表口径应根据所需的流量大小而定,并应确保安装环境符合水表的使用条件; c) 安装位
25、置应避免曝晒、冰冻、污染和水淹,以保护水表和便于抄表; d) 水表应水平安装,使字面朝上,箭头方向应与水流方向相同; e) 新装管道应先清洗,然后再进行水表安装;安装时,应注意水表的连接长度,当两端管路间距 超过水表连接长度时,应修正管路间距;当水表的两端管路不在同一轴线上时,应通过适当方 法来修正,己满足安装尺寸; f) 水表上下游应安装直管段或其等效的整流器, 上游直管段的长度应不小于 10D(D 为水表公称口 径),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不小于 5D;为避免由弯管或离心泵所引起的涡流现象,应在直管段 前加装整流器; g) 水表安装时应注意水表下游管道出水口应高于水表 0.50 m 以上,以防
26、水表因管道内水流不足 而引发计量错误; h) 水表不应直接与管道连接,水表与管道间应通过接管、密封垫圈,连接螺母连接。 5.2.3 燃气表的安装应由具有燃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CJJ 94 及设计文件和燃气表说明书要求进行,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禁止将燃气表安装在卧室、浴室以及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地方; DB34/T 35552019 7 b) 燃气表安装应横平竖直,不应倾斜,中心线垂直度偏差不超过 1 mm,燃气表和燃气灶的水净 距不小于 300 mm; c) 电线及电源插座不应安装在燃气管线附近,应保持与燃气管线水平净距不小于 300
27、mm,燃气 表周边 500 mm 内不应有电线及电器设备; d) 燃气表安装时应分清进出气方向,禁止反装; e) 燃气表接头应为端面密封,螺纹不应填充密封物; f) 燃气表安装完成后应做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点火前应排空燃气表和管道内的空 气; g) 燃气表安装的位置应远离空调压缩机、电磁炉等强电磁干扰的电器,应避免装在金属箱内或被 金属物体包围。 5.3 管线安装 5.3.1 配管施工,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b) 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应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 线保护管,与建筑物
28、、构筑物表面的距离应不小于 1.50 cm; c)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d)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 e) 线槽安装应整齐美观,钉距应在 40 cm 左右,保证线槽牢固线槽应直线安装,拐弯时应成直角 安装,拐角处和线槽两端应用钉钉牢固。 5.3.2 保护管敷设,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钢管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直埋于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采用镀锌钢管时,锌层剥 落处应涂防腐漆;埋于地下的保护管接口上应涂以胶合剂密封;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外 壁可不作防腐处理;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29、; b) 保护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断切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5.3.3 保护管的连接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应不小于管接头长度的 1/2;连接后,其螺纹应外露 2-3 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b)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应为管外径的 1.53.0 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 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c) 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焊接; d) 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5.3.4 塑料(或
30、 PVC)管、线槽敷设,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塑料(或 PVC)管、线槽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b) 塑料(或 PVC)管管口应平整、光滑; c) 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 d) 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 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应为管外径的 1.53.0 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 于套管的中心; 2) 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应为管外径的 1.11.8 倍; 3) 明配硬塑料(或 PVC)管、线槽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 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应不小于 50 cm;
31、DB34/T 35552019 8 4)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或 PVC)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 措施; 5) 塑料(或 PVC)管直埋于浇筑混凝土内,在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塑料(或 PVC)管发生 机械损伤的措施; 6) 塑料(或 PVC)管、线槽及其配件的敷设、安装和煨弯制作时,均应在原材料规定的允许环 境温度下进行; 7) 塑料(或 PVC)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M10 的水泥砂浆抹面保 护,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 1.50 cm; 8) 明配硬塑料(或 PVC)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线敷设间应符合表 2 管线敷设 间距
32、表规定。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应为 1550 cm; 9) 敷设半硬塑料(或:PVC)管或波纹管宜减少弯曲,当直线段长度超过 15 m 或直角弯超过三 个时,应增设接线盒; 10) PVC 槽弯时,应用工具刀将其切成 45 度角后,再拼在一起;PVC管弯时,应用弯线器或 弯通来处理,让其流线型拼在一起(图 1); 11) PVC 槽到设备时,上部分与下部分一般应平齐(图 2)。 表2 管线敷设间距表 图1 图2 5.3.5 配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敷设方式 管内径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20(mm)及以下 2540(mm) 50(mm)及以上 0.50 m 0.
33、80 m 1.00 m DB34/T 35552019 9 a) 电能计量箱进出线、通信线、辅助电源线应依据 DL/T 5 161.8、JGJ 16 的相关规定,按图施 工、接线应正确,工艺应美观,接头应接触紧密,应减小接触电阻,稳定可靠,导线应无损伤, 线头应无外露; b) 进出电能计量箱的电源线、通信线应有不少于 300 mm 合理冗余;通信电缆屏蔽层宜在靠近采 集器、集中器或通信接口转换器一侧可靠接地; c) 所有电源线应分色、通信线应分色引入电能计量箱、通信转换器箱、中继器箱及水表、燃气表 安装处; d) 电能计量箱进线为三相电时,应采用五线制,颜色应分别为黄(u 相)、绿(v 相)、
34、红(w 相)、 黑或蓝(工作零)、黄绿相间(保护零); e) 电能计量箱进线为单相电时,应采用三线制,颜色应分别为黄或绿或红 (火线)、黑或蓝(工作 零)、黄绿相间(保护零); f) RS-485 通信线沿墙、电缆井或管道敷设时,应采用屏蔽信号线屏蔽层密度大于等于 80:线 的颜色应采用红接 RS-485 的 A 端子,黑或蓝接 RS-485 的 B 端子。 5.3.6 穿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 除干净; b) 强、弱电线缆不应穿放在同一线管内; c) 导线在管、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35、; d) 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内空截面积的 40; e) 导线穿入钢管时, 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 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 应将管口密封。 5.3.7 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破坏信号线、RS-485、M-Bus 总线、电源线的绝缘层及屏蔽层; b) 交流电源、直流电源前应安装避雷器; c)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 d) 集中器、采集器等设备箱接地线应为不小于 6 mm单股铜芯线; e) 各通信线的屏蔽层接地线应为不小于 4IIn。单股铜芯线。 5.3.8 其他要求 a) 通信线(RS-485、M-B us 总线)应避免架空安装。 b)
36、通信线(RS-485、M-Bus 总线)应避免与输电线路(如 220 V)平行安装; 1) 如不得不平行安装时,则与输电线的间距应大于 50 cm; 2) 如不得不与高压输电线路(如 110 kV)平行安装时,则与输电线的间距应大于 100 cm,且 不应与电源线同一条管、线槽内。 c) 水表、燃气表辅助电源应独立设置,不应与路灯、室内照明灯等设备共用电源。 d) 在电源处应具有漏电保护开关。 5.4 通信接口转换器安装 5.4.1 通信接口转换器应垂直安装,牢靠固定在电能计量箱或集中器箱的底板上,若电能计量箱内无 安装位置,可在电能计量箱边侧安装;金属类电能计量箱、通信接口转换器箱应可靠接地
37、。 5.4.2 通信接口转换器箱与电能计量箱之间的 RS-485 通信线缆宜采用端子排并配管敷设,RS-485 通 信线缆与电源线不应同管敷设。 5.4.3 正确接入电源线、RS-485 通信线缆;在电能表上进行通信接口转换器电源的接入时应采取停电 措施,RS-485 通信线缆的连接应采取强弱电隔离措施。 DB34/T 35552019 10 5.4.4 布线应规范,接线工艺应美观,接头应接触紧密,应减小接触电阻,确保连接稳定可靠。 6 验收要求 6.1 工艺验收 6.1.1 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安装必须稳固无松动,可靠防雷; b) 通信接口转换
38、器及中继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不应影响设备通信; c) 集中器天线安装应牢固并不易被损坏; d) 设备电源应可靠、稳定。 6.1.2 通信电缆及护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保护管敷设应整齐美观,标识清楚,应保证线槽牢固,并做好防水处理,有防腐等特殊要求的, 应进行防腐处理; b) 电能计量箱内通信电缆接入应规范、整齐,标识清楚; c) 电能表通信电缆接入应牢固,不应虚接或反接; d) 电能计量箱间通信电缆接入应规范,应保证一端可靠接地; e) 外部通信电缆均应配置 PVC 管进行保护,走线应规范、牢固,标识清楚; f) 户外通信电缆工艺应满足工程施工标准,布管应规范、牢固、美观,标识清楚。
39、 6.1.3 其他要求: a) 接地线应完整可视,接地应良好可靠; b) 电能表计量箱、电能表等设备箱体均应贴有条形码; c) 所有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及其安装箱体应进行施封; d) 应无遗留施工垃圾,有关的孔洞均应封堵良好。 6.2 资料验收 资料验收除应符合 GB/T 50328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应有工程验收申请表、竣工报告; b) 应有甲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情况记录表、试运行报告; c) 应有监理单位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工程监理管理资料及相关整改通知单等; d) 应有第三方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6.3 质量验收 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M-BUS 总线、
40、RS-485 通信成功率应为 100,集中器、中继器等的无线公网信号强度应不低于 -106dB; b)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数据正确率应为 100,验收时应复核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现场查验; c) 验收区应包括采集系统覆盖范围内所有用户电能表、水表、燃气表; d) 验收完成后应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可按照 7 d15 d 运行周期,并应以采集成功率为验收 依据。 6.4 档案信息验收 如下: DB34/T 35552019 11 a)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生产厂商信息、技术参数、通信协议、通信地址等信息应正确; b)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与用户对应关系应正确; c)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与接口转换器编码、通信地址关系应正确; d) 电能表、水表、燃气表与集中器、采集器等对应关系应正确。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