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140.90Q 78 DB34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DB 34/T 2089 2018代 替 DB34/T 2089-2014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elevator installation, alteration, self repair and annual 2018 -10- 20发 布 2018- 11-20实 施安 徽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34/T 20892018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2、义 .14 自 检 要 求 .2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4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29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44 附 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60附 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液 压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72附 录 F(
3、 规 范 性 附 录 ) 液 压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95附 录 G( 规 范 性 附 录 ) 杂 物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109附 录 H( 规 范 性 附 录 ) 杂 物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124附 录 I( 资 料 性 附 录 ) 电 梯 限 速 器 测 试 报 告 . 133附 录 J( 资 料 性 附 录 )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134附 录 K( 资 料 性 附 录 )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135附
4、录 L( 资 料 性 附 录 ) 液 压 电 梯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136附 录 M( 资 料 性 附 录 ) 杂 物 电 梯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137 附 录 N( 资 料 性 附 录 ) 施 工 前 土 建 工 程 检 查 声 明 .138 DB34/T 20892018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代 替 DB34/T 2089-2014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规 范 。 本 标 准 与 DB34/T2089-2014 相
5、 比 的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 修 订 了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液 压 电 梯
6、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 液 压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G( 规 范 性 附 录 ) 杂 物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 修 订 了 附 录 H( 规 范 性 附 录 ) 杂 物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 增 加 了 附 录 I( 资 料 性 附 录 ) 电 梯 限 速 器 测 试 报 告 ; 增 加 了 附 录 J( 资 料 性 附 录 )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 增 加 了 附 录 K( 资
7、料 性 附 录 )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 增 加 了 附 录 L( 资 料 性 附 录 ) 液 压 电 梯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 增 加 了 附 录 M( 资 料 性 附 录 ) 杂 物 电 梯 施 工 前 制 造 质 量 确 认 记 录 ; 增 加 了 附 录 N( 资 料 性 附 录 ) 施 工 前 土 建 工 程 检 查 声 明 。本 标 准 由 安 徽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安 徽 省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8、准 负 责 起 草 单 位 : 迅 达 (中 国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分 公 司 。本 标 准 参 加 起 草 单 位 : 安 徽 省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院 、 安 庆 市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合 肥 市 特 种 设 备 安全 监 督 检 验 研 究 院 、 安 徽 省 菱 通 电 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黄 山 市 特 种 设 备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徐 克 锦 、 张 凤 标 、 夏 艳 光 、 范 林 静 、 刘 中 扬 、 梁 友 民 、 徐 鹏 、 吴 小 红 、 李 荟 瑜 。本 标 准
9、 所 代 替 的 标 准 的 历 次 发 布 情 况 为 : DB34/T 2089-2014。 DB34/T 20892018 1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自 检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曳 引 式 驱 动 电 梯 、 液 压 电 梯 、 杂 物 电 梯 、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的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和 年 度 自 检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强 制 驱 动 电 梯 、 防 爆 电
10、梯 和 消 防 员 电 梯 的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TSG T5002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规 则TSG T7001 电 梯 监 督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曳 引 与 强 制 驱 动 电 梯TSG T70
11、04 电 梯 监 督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液 压 电 梯TSG T7005 电 梯 监 督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TSG T7006 电 梯 监 督 检 验 和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杂 物 电 梯GB 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GB/T 10058 电 梯 技 术 条 件GB/T 10059 电 梯 试 验 方 法GB/T 10060 电 梯 安 装 验 收 规 范GB 16899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的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GB 21240 液 压 电 梯 制
12、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GB 25194 杂 物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于 2013年 6月 29日 发 布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国 务 院 于 2003年 3月 11日 公 布 ) 安 徽 省 电 梯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62号 于 2016年 1月 10日 公 布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施 工 单 位 con
13、struction organization从 事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的 单 位 ( 以 下 统 称 施 工 单 位 ) 。3.2 自 检 self check DB34/T 20892018 2 施 工 单 位 的 自 检 人 员 对 本 单 位 施 工 的 电 梯 ,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或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对 其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对照 检 查 , 填 写 自 检 报 告 , 如 发 现 问 题 整 改 后 再 进 行 自 检 的 过 程 , 包 括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
14、4 自 检 要 求4.1 环 境 条 件 要 求4.1.1 机 房 或 者 机 器 设 备 间 的 空 气 温 度 保 持 在 5 40 之 间 , 特 殊 情 况 下 满 足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4.1.2 电 网 输 入 电 压 应 正 常 , 电 压 波 动 应 在 额 定 电 压 值 7 的 范 围 内 , 特 殊 情 况 下 满 足 设 计 文 件 要求 。4.1.3 环 境 空 气 中 没 有 腐 蚀 性 和 易 燃 性 气 体 及 导 电 尘 埃 , 特 殊 情 况 下 满 足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4.1.4 自 检 现 场 ( 主 要 指 机 房 或 者 机 器 设
15、 备 间 、 井 道 、 轿 顶 、 底 坑 ) 清 洁 , 没 有 与 电 梯 工 作 无 关 的 物品 和 设 备 , 基 站 、 相 关 层 站 等 自 检 现 场 放 置 表 明 正 在 进 行 检 验 的 警 示 牌 , 并 在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出 入 口 设 置 围 栏 。4.1.5 自 检 现 场 对 井 道 进 行 了 必 要 的 封 闭 。4.2 仪 器 要 求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备 满 足 施 工 需 要 的 检 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 计 量 器 具 和 工 具 。4.3 人 员 要 求4.3.1 自 检 人 员 应 取 得 电 梯 安
16、 装 维 修 作 业 人 员 资 格 或 检 验 人 员 资 格 。4.3.2 自 检 人 员 应 培 训 合 格 且 经 施 工 单 位 任 命 。4.4 一 般 要 求4.4.1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规 定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 结 合 安 装 、 改 造 、 修 理 和 年 度 自 检 过 程及 项 目 , 制 定 包 括 自 检 程 序 、 自 检 内 容 、 自 检 方 法 和 自 检 流 程 图 在 内 的 自 检 实 施 细 则 。 4.4.2 施 工 单 位 在 进 行 自 检 时 , 可 以 使 用 统 一 规 定 的 简 单 标
17、 记 , 表 明 “ 符 合 ” “ 不 符 合 ” “ 合 格 ” “ 不合 格 ” “ 无 此 项 ” 等 , 要 求 测 试 数 据 的 项 目 必 须 填 写 实 测 数 据 ; 未 要 求 测 试 数 据 但 需 要 说 明 情 况 的 项 目 ,应 用 简 单 的 文 字 予 以 说 明 。4.4.3 鼓 励 施 工 单 位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和 科 学 的 方 法 进 行 自 检 , 确 保 自 检 报 告 的 准 确 性 。4.4.4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向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申 报 检 验 前 出 具 自 检 合 格 报 告 。4.4.5 现 场 自
18、检 完 成 后 , 自 检 人 员 应 确 认 检 查 和 试 验 项 目 是 否 齐 全 、 内 容 完 整 , 检 验 仪 器 、 工 具 是 否全 部 收 集 , 并 将 受 检 电 梯 恢 复 正 常 。4.4.6 自 检 结 束 后 , 应 及 时 出 具 自 检 记 录 或 报 告 。4.4.7 施 工 单 位 至 少 出 具 3 份 自 检 报 告 ( 施 工 单 位 、 使 用 单 位 和 检 验 机 构 各 存 档 一 份 ) 。4.4.8 安 装 、 改 造 或 修 理 自 检 报 告 , 施 工 单 位 应 长 期 保 存 ;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 施 工 单 位
19、应 至 少 保 存 4 年 。4.5 安 全 要 求自 检 人 员 应 落 实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保 证 施 工 安 全 。 4.6 项 目 和 要 求自 检 项 目 及 其 内 容 根 据 使 用 状 况 进 行 确 定 , 但 不 少 于 本 标 准 附 录 A 至 附 录 N 规 定 的 内 容 。4.7 填 写 说 明 DB34/T 20892018 3 4.7.1 自 检 报 告 的 填 写 应 真 实 、 清 楚 、 齐 全 ; 需 要 改 正 的 地 方 用 杠 改 不 能 涂 改 并 在 杠 改 处 签 名 和 日 期 。4.7.2 要 求 填 写 数 据 的
20、 , 应 填 写 区 间 值 或 极 限 值 。4.7.3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遇 有 在 施 工 过 程 结 束 后 不 可 追 溯 或 不 方 便 重 复 试 验 的 自 检 项 目 , 施 工 单位 应 及 时 、 准 确 地 做 好 记 录 。4.7.4 存 在 技 术 要 求 相 同 的 重 复 性 自 检 项 目 时 ,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自 检 过 程 中 如 实 记 录 , 不 允 许 有 漏 检 项目 或 者 漏 记 情 况 。4.7.5 自 检 报 告 应 由 自 检 人 员 和 审 核 人 员 签 名 和 日 期 , 否 则 无 效 。4.7.6
21、 审 核 人 员 应 为 本 单 位 质 量 体 系 中 任 命 的 人 员 。4.7.7 自 检 报 告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盖 章 确 认 , 否 则 无 效 。4.7.8 施 工 单 位 不 是 整 机 制 造 单 位 时 , 整 机 制 造 单 位 应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自 检 报 告 盖 章 确 认 , 否 则 无 效 。4.7.9 “ 使 用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制 造 单 位 及 维 保 单 位 ” 栏 , 填 写 其 单 位 的 全 称 。 DB34/T 20892018 4 AA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安 装 、 改
22、造 、 修 理 自 检 报 告使 用 单 位 名 称 : _ 使 用 单 位 内 部 编 号 : _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 _设 备 代 码 : _设 备 品 种 : _施 工 单 位 ( 盖 章 ) : _自 检 日 期 : _ DB34/T 20892018 5 设 备 品 种 型 号制 造 单 位 名 称产 品 编 号 制 造 日 期施 工 单 位 名 称施 工 单 位 许 可证 明 文 件 编 号 施 工 类 别 (安 装 、 改 造 、 重 大 修 理 )改 造 型 号 改 造 编 号改 造 日 期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设 备 使 用 地 点 使 用 单 位 内 部
23、编 号使 用 单 位 名 称使 用 单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名 称维 护 保 养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设 备 技术 参 数 额 定 载 重 量 kg 额 定 速 度 m/s层 站 门 数 层 站 门 控 制 方 式自 检 依 据 TSG T5002、 TSG T7001、 GB 7588、 GB/T 10058、 GB/T 10059、 GB/T 10060、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安 徽 省 电 梯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主 要 检验 仪 器设 备自 检结 论备 注自 检 人 员 签 字
24、及 日 期 公 章 或 检 验 专 用 章 年 月 日审 核 人 员 签 字 及 日 期 DB34/T 20892018 6 曳 引 驱 动 电 梯 施 工 质 量 证 明 文 件使 用 单 位 : _使 用 登 记 编 号 : _制 造 ( 改 造 ) 单 位 : _ 施 工 合 同 编 号 : _制 造 ( 改 造 ) 日 期 : _年 _月 _日施 工 单 位 : _ 施 工 单 位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编 号 : _施 工 类 别 : 安 装 改 造 重 大 修 理型 号 : _ 产 品 编 号 : _使 用 地 点 : _ 使 用 单 位 内 部 编 号 : _ 额 定 载 重
25、量 : _kg 层 站 门 : _层 _站 _门额 定 速 度 :_m/s 控 制 方 式 : _竣 工 日 期 : _年 _月 _日该 电 梯 已 按 TSG T5002、 TSG T7001、 GB 7588、 GB/T 10058、 GB/T 10059、 GB/T 10060、 特 种 设备 安 全 法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安 徽 省 电 梯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制 造 单 位 的 要 求 施 工 自 检 完毕 。自 检 结 论 : 施 工 单 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DB34/T 20892018 7 序 号 项 类 自 检项 目 自
26、 检 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1 1技 术资 料 1.1制 造资 料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提 供 了 以 下 用 中 文 描 述 的 出 厂 随 机 文 件 :( 1) 制 造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 许 可 范 围 能 够 覆 盖 受 检 电 梯 的 相应 参 数( 2) 电 梯 整 机 型 式 试 验 证 书 , 其 参 数 范 围 和 配 置 表 适 用 于受 检 电 梯( 3)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注 有 制 造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编 号 、 产品 编 号 、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限 速 器 、 安 全 钳 、 缓 冲 器 、
27、含 有 电子 元 件 的 安 全 电 路 (如 果 有 )、 可 编 程 电 子 安 全 相 关 系 统 ( 如果 有 ) 、 轿 厢 上 行 超 速 保 护 装 置 ( 如 果 有 ) 、 轿 厢 意 外 移 动保 护 装 置 、 驱 动 主 机 、 控 制 柜 的 型 号 和 编 号 , 门 锁 装 置 、 层门 和 玻 璃 轿 门 ( 如 果 有 ) 的 型 号 , 以 及 悬 挂 装 置 的 名 称 、 型号 、 主 要 参 数 ( 如 直 径 、 数 量 ) , 并 且 有 电 梯 整 机 制 造 单 位的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 以 及 制 造 日 期( 4) 门 锁
28、装 置 、 限 速 器 、 安 全 钳 、 缓 冲 器 、 含 有 电 子 元 件的 安 全 电 路 (如 果 有 )、 可 编 程 电 子 安 全 相 关 系 统 ( 如 果 有 ) 、轿 厢 上 行 超 速 保 护 装 置 ( 如 果 有 ) 、 轿 厢 意 外 移 动 保 护 装 置 、驱 动 主 机 、 控 制 柜 、 层 门 和 玻 璃 轿 门 ( 如 果 有 ) 的 型 式 试 验证 书 , 以 及 限 速 器 和 渐 进 式 安 全 钳 的 调 试 证 书( 5) 电 气 原 理 图 , 包 括 动 力 电 路 和 连 接 电 气 安 全 装 置 的 电路( 6) 安 装 使 用
29、 维 护 说 明 书 , 包 括 安 装 、 使 用 、 日 常 维 护 保养 和 应 急 救 援 等 方 面 操 作 说 明 的 内 容 。 注 1: 上 述 文 件 如 为 复 印 件 则 必 须 经 电 梯 整 机 制 造 单 位 加 盖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 ; 对于 进 口 电 梯 , 则 应 当 加 盖 国 内 代 理 商 的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2 1.2安 装资 料 施 工 单 位 提 供 了 以 下 安 装 资 料 :( 1) 安 装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和 安 装 告 知 书 , 许 可 证 范 围 能 够 覆盖 受 检 电 梯 的 相 应
30、参 数( 2) 施 工 方 案 , 审 批 手 续 齐 全( 3)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持 有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4) 用 于 安 装 该 电 梯 的 机 房 ( 机 器 设 备 间 ) 、 井 道 的 布 置图 或 者 土 建 工 程 勘 测 图 , 有 施 工 单 位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的 声 明 和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 , 表 明 其 通 道 、 通 道 门 、 井 道 顶 部 空 间 、底 坑 空 间 、 楼 层 间 距 、 井 道 内 防 护 、 安 全 距 离 、 井 道 下 方 人可 以 到 达 的 空 间 等 满 足 安
31、全 要 求 ( 5) 施 工 过 程 记 录 和 由 电 梯 整 机 制 造 单 位 出 具 或 者 确 认 的自 检 报 告 , 检 查 和 试 验 项 目 齐 全 、 内 容 完 整 , 施 工 和 验 收 手续 齐 全( 6) 变 更 设 计 证 明 文 件 (如 安 装 中 变 更 设 计 时 ), 履 行 了 由使 用 单 位 提 出 、 经 电 梯 整 机 制 造 单 位 同 意 的 程 序 DB34/T 20892018 8 序 号 项 类 自 检项 目 自 检 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结 论2 1技 术资 料 1.2安 装资 料 ( 7) 安 装 质 量 证 明 文
32、 件 , 包 括 电 梯 安 装 合 同 编 号 、 施 工 单位 安 装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编 号 、 产 品 编 号 、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等 内 容 ,并 且 有 施 工 单 位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 以 及 竣 工 日 期 。注 2: 上 述 文 件 如 为 复 印 件 则 必 须 经 施 工 单 位 加 盖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 3 1.3改 造 、重 大修 理资 料 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单 位 提 供 了 以 下 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资 料 :( 1) 改 造 或 者 修 理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和 改 造 或 者
33、 重 大 修 理 告 知书 , 许 可 范 围 能 够 覆 盖 受 检 电 梯 的 相 应 参 数( 2) 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的 清 单 以 及 施 工 方 案 , 施 工 方 案 的审 批 手 续 齐 全( 3) 加 装 或 者 更 换 的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或 者 主 要 部 件 产 品 质 量证 明 文 件 、 型 式 试 验 证 书 以 及 限 速 器 和 渐 进 式 安 全 钳 的 调 试证 书 (如 发 生 更 换 )( 4) 拟 加 装 的 自 动 救 援 操 作 装 置 、 能 量 回 馈 节 能 装 置 、 IC卡 系 统 的 下 述 资 料 ( 属 于
34、改 造 时 ) : 加 装 方 案 ( 含 电 气 原 理 图 和 接 线 图 )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标 明 产 品 型 号 、 产 品 编 号 、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并 且 有 产 品 制 造 单 位 的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盖 以 及 制 造日 期 安 装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 包 括 安 装 、 使 用 、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以及 与 应 急 救 援 操 作 方 面 有 关 的 说 明( 5)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持 有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6) 施 工 过 程 记 录 和 自 检 报 告 , 检
35、查 和 试 验 项 目 齐 全 、 内容 完 整 , 施 工 和 验 收 手 续 齐 全( 7) 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包 括 电 梯 的 改 造 或者 重 大 修 理 合 同 编 号 、 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单 位 的 许 可 证 明 文件 编 号 、 电 梯 使 用 登 记 编 号 、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等 内 容 , 并 且 有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单 位 的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 以 及 竣 工 日期 。 注 3: 上 述 文 件 如 为 复 印 件 则 必 须 经 改 造 或 者 重 大 修 理 单 位
36、加 盖 公 章 或 者 检 验 专 用 章4 1.4使 用资 料 使 用 单 位 提 供 了 以 下 资 料 :( 1) 使 用 登 记 资 料 , 内 容 与 实 物 相 符( 2)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 至 少 包 括 1.1、 1.2、 1.3 所 述 文 件 资料 1.2(3)和 1.3(5)除 外 , 以 及 监 督 检 验 报 告 、 定 期 检 验报 告 、 日 常 检 查 与 使 用 状 况 记 录 、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 年 度自 行 检 查 记 录 或 者 报 告 、 应 急 救 援 演 习 记 录 、 运 行 故 障 和 事故 记 录 等 , 保 存
37、 完 好 (本 规 则 实 施 前 已 经 完 成 安 装 、 改 造 或重 大 修 理 的 , 1.1、 1.2、 1.3 所 述 文 件 资 料 如 有 缺 陷 , 应 当由 使 用 单 位 联 系 相 关 单 位 予 以 完 善 , 可 不 作 为 本 项 审 核 结 论的 否 决 内 容 ) DB34/T 20892018 9 序 号 项 类 自 检项 目 自 检 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结 论4 1技 术资 料 1.4使 用资 料 ( 3) 以 岗 位 责 任 制 为 核 心 的 电 梯 运 行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包 括 事故 与 故 障 的 应 急 措 施 和
38、 救 援 预 案 、 电 梯 钥 匙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等( 4) 与 取 得 相 应 资 质 单 位 签 订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合 同( 5) 按 照 规 定 配 备 的 电 梯 安 全 管 理 和 作 业 人 员 的 特 种 设 备作 业 人 员 证 5 2机 房(机器 设备间 ) 及 相关 设备 2.1通 道与 通道 门 ( 1) 应 当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能 够 安 全 方 便 地 使 用 通 道 。采 用 梯 子 作 为 通 道 时 , 必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通 往 机 房 ( 机 器 设 备 间 ) 的 通 道 不 应 当 高 出 楼 梯 所
39、 到 平 面 4m; 梯 子 必 须 固 定 在 通 道 上 而 不 能 被 移 动 ; 梯 子 高 度 超 过 1.50 m 时 , 其 与 水 平 方 向 的 夹 角 应 当 在65 75 之 间 , 并 且 不 易 滑 动 或 者 翻 转 ; 靠 近 梯 子 顶 端 应 当 设 置 容 易 握 到 的 把 手 高 : _m夹 角 : _( 2) 通 道 设 置 有 永 久 性 电 气 照 明( 3) 机 房 通 道 门 的 宽 度 应 当 不 小 于 0.60 m, 高 度 应 当 不 小于 1.80 m, 并 且 门 不 得 向 机 房 内 开 启 。 门 应 当 装 有 带 钥 匙的
40、 锁 , 并 且 可 以 从 机 房 内 不 用 钥 匙 打 开 。门 外 侧 有 下 述 或 者 类 似 的 警 示 标 志 :“电 梯 机 器 -危 险未 经 允 许 禁 止 入 内 ” 宽 : _m高 : _m6 2.2机 房(机 器 设 备间 )专用 ( 1) 机 房 ( 机 器 设 备 间 ) 应 当 专 用 , 不 得 用 于 电 梯 以 外 的其 他 用 途( 2) 机 房 ( 滑 轮 间 ) 环 境 清 洁 、 空 气 温 度 保 持 在 5 40之 间 , 门 窗 完 好 、 照 明 正 常7 2.3安 全空 间 ( 1) 在 控 制 柜 前 有 一 块 净 空 面 积 ,
41、其 深 度 不 小 于 0.70 m, 宽度 为 0.50 m 或 控 制 柜 的 全 宽 (两 者 中 的 大 值 ), 净 高 度 不 小 于2 m 深 度 : _m宽 : _m( 2) 对 运 动 部 件 进 行 维 修 和 检 查 以 及 紧 急 操 作 的 地 方 有 一块 不 小 于 0.50 m 0.60 m 的 水 平 净 空 面 积 , 其 净 高 度 不 小于 2 m 水 平 净 空 面 积 :_ m _m净 高 度 :_m( 3) 机 房 地 面 高 度 不 一 并 且 相 差 大 于 0.50 m 时 , 应 当 设置 楼 梯 或 者 台 阶 , 并 且 设 置 护 栏 _m 8 2.4地 面开 口 机 房 地 面 上 的 开 口 应 当 尽 可 能 小 , 位 于 井 道 上 方 的 开 口 必 须采 用 圈 框 , 此 圈 框 应 当 凸 出 地 面 至 少 50 mm 圈 框 高 度 :_mm9 2.5照 明与 插 座 ( 1) 机 房 ( 机 器 设 备 间 ) 设 有 永 久 性 电 气 照 明 ; 在 靠 近 入口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