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60 P 21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0872019 代替 DB34/T 1087-2009 公路隧道施工非接触量测规程 Regulations for Non-contact Measurement of Highway Tunnel Construc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9 - 12 - 25发布 2020 - 01 - 2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1087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符号 . 3 5 监控量测基本规定 . 3 5.1
2、 一般规定 . 4 5.2 现场监控量测工作主要内容 . 4 5.3 监控量测实施细则 . 4 5.4 监控量测系统及数据资料规定 . 4 5.5 监控量测组织机构及工作实施的一般规定 . 4 6 监控量测技术要求 . 5 6.1 监控量测项目 . 5 6.2 监控量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原则 . 6 6.3 后视点与测点安设实施要求 . 11 6.4 监控量测频率 . 12 6.5 监控量测控制基准 . 13 6.6 隧道施工阶段安全判定基准 . 15 6.7 监控量测系统及元器件的技术要求 . 15 7 监控量测方法 . 16 7.1 一般规定 . 16 7.2 洞内、洞外观察 . 16 7.3
3、 变形监控量测 . 17 7.4 应力、应变监控量测 . 18 7.5 接触压力监控量测 . 18 7.6 爆破振动监控量测 . 18 7.7 孔隙水压和水量监控量测 . 18 8 监控量测数据分析及信息反馈 . 18 8.1 一般规定 . 18 8.2 监控量测数据分析处理 . 19 8.3 监控量测信息反馈 . 19 9 监控量测资料 . 20 9.1 一般规定 . 20 9.2 监控量测资料整理内容 . 20 DB34/T 10872019 II 9.3 监控量测资料要求 . 2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激光断面仪监测隧道断面方法 . 2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隧道净空收敛测量记录
4、表 . 23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拱顶下沉测量记录表 . 2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隧道非接触三维位移量测数据记录表 . 2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隧道非接触相对位移量测记录表 . 26 DB34/T 10872019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1087-2009 公路隧道施工非接触量测规程。与 DB34/T 1087-2009 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总则,明确了公路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的适用范围及目的(见第 1 章); 修改了监控量测的基本规定、实施细则和数据规定(见第 4 章); 修
5、改了监控量测主要量测项目,增加了隧道拱脚位置的监控量测(见表 1); 增加了监控量测的选测项目,可将满足隧道设计与施工特殊要求的项目纳入到监控量测项目中 (见表 3); 修改了监控量测的断面及测点布置原则、量测频率和控制基准(见 5.2、5.4 和 5.5); 修改了位移管理基准中的危险等级(见表 11); 修改了洞内、洞外观察的观察内容,增加了新技术的相关规定(见 6.2) 增加了监控量测的一般规定及整理内容(见第 8 章); 删除了表格公路隧道施工阶段 5 参数安全判定标准(见上一版的 4.6 ); 增加了激光断面仪监测隧道断面方法(见附录 A); 本标准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
6、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武汉广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大学、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胡可、段海澎、汪波、冯守中、刁凯、王明年、王宏祥、曹光伦、马祖桥、陈 发根、曹皓、李绍华、王飞、钱王苹、王骁男、宋梦阳。 DB34/T 10872019 1 公路隧道施工非接触量测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隧道施工中非接触量测的术语和符号、监控量测基本规定、监控量测技术要求、 监控量测方法、监控量测数据分析及信息反馈、监控量测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法修建的公路隧道, 采用其它工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可参照执行。对瓦斯、
7、膨胀土 等特殊隧道应进行专项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TB 10003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控量测 monitoring measurement 隧道施工中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的变形和稳定状态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经常性观察和量测工 作。 3.2 非接触量测 non-contact measurement 在不接触被测目标点的情况下,获取被测点的空间
8、位移信息的方法。 3.3 隧道净空收敛 convergence of tunnel inner perimeter 隧道周边两测点间相对位置的变化。 3.4 水平位移量测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measurement 测定变形体沿水平方向的位移值,并提供变形趋势及稳定预报而进行的监控量测工作。 DB34/T 10872019 2 3.5 垂直位移量测 vertical displacement measurement 测定变形体沿垂直方向的位移值,并提供变形趋势及稳定预报而进行的监控量测工作。 3.6 拱顶下沉 crown settlement 隧道拱顶测点的绝对沉降
9、(量)。 3.7 测点 object points(survey points) 设置在观测体上(或内部),能反映其特征,作为变形、位移、应力或应变测量用的固定标志。 3.8 测线 survey lines 隧道净空变化或拱顶下沉量测时,设在洞周壁上两测点之间的连线。 3.9 基准点 basic benchmark 建在稳定的岩层或原土层或构(建)筑物上的经确认固定不动的点。 3.10 绝对位移 absolute displacement 隧道周壁测点空间三维矢量位移。 3.11 必测项目 important monitoring items 保证隧道周边环境和围岩的稳定以及施工安全,同时反映
10、设计、施工状态而必须进行的观测围岩和 支护变形、地表沉降的日常监控量测项目。 3.12 选测项目 optional monitoring items 为了满足隧道设计和施工的特殊需要,由设计文件规定的在局部地段进行的监控量测项目。 3.13 地表沉降(或隆起) ground settlement(subsidence) 隧道开挖后底层中的(应力)扰动区延伸至地表而引起的地表沉降(或隆起)。 DB34/T 10872019 3 3.14 变形监测 deformation measurement 对建、构筑物及其地基或一定范围内岩体及土体的位移等项目所进行的监控量测工作。 3.15 底鼓 floo
11、r heave 隧道开挖后,由于围岩本身的性质以及围岩应力、水理作用和支护强度等因素引起的隧道底板向上 隆起的现象。 3.16 极限相对位移 limit relative displacement 极限位移与两测点间的距离之比。极限位移为全位移,即指考虑隧道净空开挖前期变形量、开挖中 变形量和开挖后变形量的总位移。 3.17 数码成像 digital imaging 利用数码成像设备对前方目标物体进行拍摄,以获取目标物体的数字图像。 3.18 光纤光栅 fiber bragg granting 以周期性刻蚀在单模光纤上的光栅作为敏感元件,外场作用下通过光纤光栅中心波长变化来获取结 构力学指标及
12、环境变量的一类光学传感技术,包括光纤光栅传感器及其解调设备。 3.19 三维激光扫描技术 three dimensional laser scanning technology 通过发射激光获取被测物体表面三维坐标、反射光强度等多种信息的非接触式主动测量技术。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a 隧道变形加速度(单位:m/ d 2 ); B 隧道开挖宽度(单位:m ); HO 隧道埋深(单位:m ); H 隧道开挖高度(单位:m ); R 爆破振动距离(单位:m ); U 隧道实测位移值(单位:mm ); U0 极限相对位移值(单位:mm )。 5 监控量测基本规定 DB34/T 10872
13、019 4 5.1 一般规定 设计单位应进行监控量测专项设计,监控量测单位应编制监控量测实施细则,监控量测过程中按细 则实施,工程竣工后将监控量测资料整理归档并纳入竣工文件中。 5.2 现场监控量测工作主要内容 如下: a) 现场工程情况的初始调查; b) 编制实施细则; c) 确定监控量测断面和布设测点; d) 现场监控量测和数据分析; e) 提交监控量测成果。 5.3 监控量测实施细则 5.3.1 监控量测设计应根据围岩条件、支护参数、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及监控量测目的进行,其实施 细则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特点编制,内容应包括: a) 监控量测项目; b) 人员组织; c) 元器件及设备;
14、d) 监控量测断面、测点布置、监控量测频率及监控量测基准; e) 数据记录格式,数据处理及预测方法; f) 监控量测预警与标准、信息反馈及对策等。 5.3.2 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应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并作为现场作业、检查验收的依据。 监控量测方案或实施细则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5.4 监控量测系统及数据资料规定 5.4.1 监控量测系统应可靠、稳定、耐久,在服务期内正常运转。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校 对和率定,并出具有关合格证明。 5.4.2 施工单位和监控量测单位应密切配合,监控量测元件的埋设与监控量测必须随工序及时进行, 并应尽快获取初始读数。监控量测工作应尽量减少对施
15、工工序的影响。 同时,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一切观测设备、观测测点和电缆等受到机械和人为的破坏。 5.4.3 测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严防损坏。如果测点被破坏,应在被破坏 测点附近补埋;如果测点出现松动,则应及时加固,当天的量测数据无效,待测点加固后重新读取初读 数。 5.4.4 监控量测资料应建立严格的监控量测数据复核、审查制度,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 性。监控量测数据由专人负责,如有数据缺失或异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做出详细记录。 5.4.5 监控量测数据和资料必须有完整清晰的记录、图表、曲线及文字报告,以保证监控量测资料的 连续性和完整性。
16、 5.4.6 监控量测组应定期向有关单位提交阶段性报告,紧急情况应及时提交异常报告,工程完工后应 提交监控量测总报告。 5.5 监控量测组织机构及工作实施的一般规定 5.5.1 隧道监控量测工作宜由专业机构负责实施。 DB34/T 10872019 5 5.5.2 监控量测单位应配置专业的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监控量测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掌握成熟、可 靠的测试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 5.5.3 监控量测单位应成立现场监控量测小组,并纳入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及时将监控量测信息 反馈于施工设计,监控量测人员应相对稳定,确保监控量测工作的连续性。 5.5.4 公路隧道下穿公路、重要建(构)筑物时,应建立
17、远程自动化监控量测系统,自动采集监控量 测信息,实现实时监控量测、自动报警。 6 监控量测技术要求 6.1 监控量测项目 6.1.1 监控量测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6.1.2 隧道工程应将日常监控量测纳入必测项目,具体项目见表 1。 表1 监控量测主要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项目 常用量测仪器 备注 1 洞内、洞外观察 现场观察、数码相机、罗盘仪 2 拱顶下沉 自动全站仪、经纬仪、全站仪等 3 净空变化 全站仪、收敛计 4 地表沉降 全站仪、水准仪或铟钢尺 隧道浅埋段 5 拱脚下沉 全站仪、水准仪或经纬仪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隧道浅埋段 6 拱脚位移 全站仪、水准仪或经纬仪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
18、土隧道浅埋段 6.1.2.1 可选用激光扫描、数码成像与光纤检测等非接触量测技术种类进行必测项目测量。 6.1.2.2 隧道工程可将满足隧道设计与施工特殊要求进行的监控量测项目纳入选测项目,选测项目可 按表 2 选择。 表2 监控量测选测项目 序号 监控量测项目 常用量测仪器 1 围岩压力 压力盒 2 钢架内力 钢筋计、应变计 3 喷射混凝土内力 混凝土应变计 4 二次衬砌内力 混凝土应变计、钢筋计 5 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间接触压力 压力盒 6 锚杆轴力 钢筋计 7 围岩内部位移 多点位移计 8 隧底隆起 全站仪、水准仪或铟钢尺 9 爆破振动 振动传感器、记录仪 10 孔隙水压力 水压计 11
19、 水量 三角堰、流量计 12 纵向位移 全站仪、多点位移计 DB34/T 10872019 6 6.1.3 为及时准确预测隧道工程安全性,选择对结构安全反应比较敏感部位的位移作为判定依据。非 接触量测位移控制部位如表 3 所示 。 表3 非接触量测绝对位移控制指标 工法 竖直位移 水平位移 全断面法 拱顶 边墙 分部开挖(台阶法、CRD 法等) 各分部拱顶 边墙及临时支护 6.1.4 隧道开挖后应及时进行数码成像或地质素描,必要时进行物理力学试验。在进行数码成像时, 工作面需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以保证数码成像的效果。 6.1.5 隧道非接触位移量测包括相对位移量测和三维绝对位移量测,一般对
20、隧道变形进行相对位移量 测即可。 当隧道工程采用具有中隔壁分部施工或遇到特殊地质、偏压等情况,相对位移量测无法判定隧 道安全性时,可进行三维绝对位移量测。 6.1.6 当地质条件复杂、开挖断面面积大、施工方法多变、下沉量大或偏压明显时,除量测拱顶下沉 外,尚应量测拱腰下沉、结构整体下沉以及基底隆起量。 6.2 监控量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原则 6.2.1 浅埋隧道地表沉降测点应在隧道掌子面前方布设,测点与掌子面距离约为隧道埋深加隧道开挖 高度之和时开始监控量测,隧道衬砌结构封闭、地表沉降基本稳定时停止监控量测。施工中地表发生塌 陷并经修补过的地段以及由地表预先探测到地中存在构筑物或空洞的施工地段,测
21、点应尽量接近构筑物 或空洞上方。 6.2.2 地表沉降测点和隧道内测点应布置在同一里程断面。当地表有建筑物时,应在建筑物周围增设 地表沉降观测点。在隧 道纵向(隧道中线方向)至少布置一个纵向断面。一般条件下地表沉降测点纵向 间距应按表 4 要求布置。 表4 地表沉降测点纵向间距 埋深与开挖宽度 纵向测点间距 (m) 2(B+H) H 0 2B 1530 2B H 0 B 1015 B H 0 510 注1:H 0 隧道埋深; 注2:H 隧道开挖高度; 注3:B 隧道开挖宽度。 6.2.3 地表沉降测点横向间距宜为 25 m,在隧道中线附近测点应适当加密。量测范围在隧道中线两 侧应不小于 12
22、(H 0+0.5B+H),并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测点布置如图 1 所示。 DB34/T 10872019 7 25m 4 5 量测范围 基点 B H 0 图1 地表沉降横向测点布置示意图 6.2.4 拱顶下沉测点应布置在拱顶轴线附近,和净空收敛点布置在同一断面,并应在开挖后 12 h 内 埋 设。当 隧道跨度较大时,应结合施工方法和断面形式在拱部增设测点。 监控量测断面间距及测点按表 5 的要求布置。 表5 监测断面布置间距 围岩级别 断面间距 (m) VVI 510 IV 1030 III 3050 注1:II 级围岩视具体情况确定间距。 注2: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应取小
23、值。 6.2.5 拱顶下沉是判定围岩及初期支护稳定性的重要指标,通常设置一个测点。对于大断面隧道拱顶 测点埋设较困难时,可在距中线左右侧 2 3 m 处各增设一个测点,施工工法有特殊要求时,可再增设 12 个测点 。不同工法施工时的拱顶测点布置,见图 2。 (a )全断面法/ 台阶法(普通断面) (b )全断面法/ 台阶法(大断面) DB34/T 10872019 8 (c )CRD 法 ( d)双侧壁导坑法 (e )CD 法 图2 拱顶下沉量测测点布置示例 6.2.6 隧道净空收敛量测测线数,以水平测线量测为主,必要时应设置斜测线(如洞口附近、浅埋区 段、偏压或膨胀性围岩区段、拱顶下沉位移量
24、大的区段);当与解析法仪器综合判断时,建议布置斜测 线。具体布置参照表 6 布置。 采用不同施工方法时,其测点与测线布置的一般布置方式参考 6.2.6.1 6.2.6.5。 表6 净空收敛量测测线数 开挖方法 地段 一般地段 特殊地段 全断面法 一条水平测线 台阶法 每部分一条水平测线 每台阶一条水平测线,两条斜测线 分部开挖法 每分部一条水平测线 CD 或 CRD 法上部、双侧壁导坑法左右侧部中每分部一条水 平测线,两条斜测线,其余分部一条水平测线。 6.2.6.1 全断面法开挖,一条水平测线和两条斜测线,断面开挖后测点一次布设完毕,按照 图 3 布置。 DB34/T 10872019 9
25、图3 全断面法测点与测线布置图 6.2.6.2 台阶法开挖,每一台阶各布设一条水平测线和两条斜测线,按照图 4 布置。 图4 台阶法测点与测线布置图 6.2.6.3 CD 法开挖,应在左、右导坑边墙和中隔墙分别布设测点,各导坑每一台阶各布设一条水平测 线和两条斜测线,按照图 5 布置。 图5 CD法测点与测线布置图 6.2.6.4 CRD 法开挖,应在 CRD1 部和 CRD3 部边墙和中隔墙分别布设测点,且均设一条水平测线和两 条斜测线,CRD2 部和 CRD4 部均布设一条水平测线,按照图 6 布置。 DB34/T 10872019 10 图6 CRD法测点与测线布置图 6.2.6.5 双
26、侧壁法开挖,应在左、右导坑边墙和中隔墙分别布设测点,且每一台阶各布设一条水平测 线和两条斜测线,中导坑布置拱顶测点即可,按照图 7 布置。 图7 双侧壁法测点与测线布置图 6.2.7 隧道分部施工时,各分部测点及测线的布置应根据断面各施工部开挖先后顺序进行合理布置。 6.2.8 针对连拱隧道的监控量测测点布置原则,应同时考虑两侧隧道与中间临时结构的拱顶下沉与净 空收敛。 对于一般断面与全断面开挖的连拱隧道, 拱顶下沉与净空收敛布置如图 8 所示,其他断面与施 工方法可以参考 6.2.5 6.2.6。 图8 连拱隧道测点与测线布置图 DB34/T 10872019 11 6.2.9 隧道分部施工
27、且有中隔壁临时支撑时,当中隔壁水平位移表现为收敛- 扩展变化规律,量测人员 应引起注意,确保临时支护结构的稳定性。临时支撑拆除时,应对初期支护断面进行变形监控量测,确 保临时支撑拆除后初期支护的稳定。 6.2.10 地质条件差、隧道开挖断面面积大、施工工序复杂的重要工程,可适当增加断面数量以及断面 测点布置数量。不同断面的测点应布置在相同部位,测点应尽量对称布置,以便数据的相互验证。 6.2.11 喷射混凝土内力、钢架内力、二次衬砌内力、围岩压力、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间接触压力量测 每个断面一般设置 3 7 个测点(截面),如有需要可增加测点(截面)。测点(截面) 宜布置在拱顶、 拱腰及边墙等部
28、位,测点布置如图 9 所示。 采用多部开挖法施工的隧道,如有需要可在临时支护上布置 应力测点。 ( b)五个截点(截面) (c)七个截点(截面)( a)三个截点(截面) 图9 选测项目的测点布置示例 6.2.12 测点应采用膜片式回复反射器作为测点靶标,靶标黏附在预埋件上。 6.2.13 传感器在钢架、混凝土量测部位应进行焊接、粘贴或预埋。 6.3 后视点与测点安设实施要求 6.3.1 后视点是否稳定对设站点的坐标量测精度和测点的坐标量测精度影响甚大,现场量测人员和施 工人员应加强对后视点保护。在隧道初期支护喷射过程中,后视点应适当加盖保护,以确保后视点的稳 定。 6.3.2 二次衬砌距离监控
29、量测断面较近,自由设站能满足精度要求时,可将后视点布置在二次衬砌周 边,并确保后视点与测点间通视。二次衬砌距离监控量测断面较远,自由设站无法满足精度要求时,可 将后视点布置在初期支护周边,其应埋设在已稳定的初期支护上,以确保后视点稳定。 6.3.3 埋设预埋件应与监控量测断面周壁垂直,约成 90角,预埋件埋设完毕后,准备开始位移监控 量测时,可将反射膜片或棱镜固定其上。 6.3.4 采用 CRD 法、 CD 法和双侧壁导坑法等工法分部施工的隧道,如果各分部中的位移测点与后视点 保持通视,则各分部监控量测断面可共用同一组后视点和同一个坐标系。 否则,各分部监控量测断面应 分别埋设后视点和建立相应
30、的三维坐标系。 6.3.5 初期支护有钢支撑时,预埋件应固定在钢支撑上;无钢支撑时,可在隧道周壁围岩上钻孔,再 将预埋件锚固稳定,为避免施工人员或机械扰动预埋件,预埋件伸出围岩或初期支护表面,能够满足粘 贴反射膜片即可。 6.3.6 隧道工程不同开挖工法下,测点预埋件埋设数量、埋设形式及埋设位置可参照图 3图 8 和图 10,应按照现场分部开挖的先后顺序及时进行埋设。 DB34/T 10872019 12 拱顶 拱腰 拱腰 拱脚拱脚 墙腰墙腰 6 11 (a )台阶法或全断面法 (b )双侧壁法 (c )CRD 法 ( d)CD法 图10 不同开挖工法预埋件布置图 6.3.7 测点和后视点应采
31、取一定的保护与清洁措施,以保证其达到监控量测的技术要求。 6.4 监控量测频率 6.4.1 拱顶下沉量测频率和净空收敛量测频率宜相同,应根据测点距开挖面的距离及位移速率分别按 表 7 和表 8 确定。由位移速率决定的监控量测频率和由距开挖面的距离决定的监控量测频率之中,原则 上应采用较高的频率值。 当出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地质时,应加密监控量测频率; 当监控量测数据稳定后 , 监控量测频率可适当调整。 表7 按距开挖面距离确定的监控量测频率 监控量测断面距开挖面距离 (m) 监控量测频率 (01)B 2 次/d (12)B 1 次/d (25)B 1 次/(23)d 5 B 1 次/7d 注:B隧
32、道开挖宽度。 DB34/T 10872019 13 表8 按位移速率确定的监控量测频率 位移速率 (mm/d) 监控量测频率 5 2 次/d 15 1 次/d 0.51 1 次/(23)d 0.20.5 1 次/3d 0.2 1 次/7d 6.4.2 洞内位移监控量测断面及其附近初期支护观察频率应与净空周边位移监控量测频率相同。地表 沉降量测频率、洞外观察及周围环境观察频率除应与净空周边位移量测频率相同外,应根据人为及自然 因素对地表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的影响情况,增加观察频率。 6.4.3 测点应设置在距开挖面 2 m 范围以内,并应在工作面开挖以后 24 h 内或下次开挖之前获取初 读数。
33、各监控量项目应持续到围岩及支护结构基本稳定 2 3 周后停止监控量测。 6.4.4 选测项目监控量测频率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以及必测项目反馈信息结果确定。在没有特殊要 求的情况下,选测项目监控量测频率可以采用和必测项目相同的量测频率。 6.5 监控量测控制基准 6.5.1 监控量测控制基准应根据地质条件、 隧道施工安全性、 隧道结构的长期稳定性以及周围建(构) 筑物特点和重要性等因素制定,包括隧道内位移、地表沉降、爆破震动等。 6.5.2 隧道工程位移控制基准,可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资料,通过回归分析与数值分析综合法和监控量 测断面位移统计分析法进行确立,建立适合于相应工程的位移基准值。 6.5.
34、3 复合式衬砌围岩及初期支护洞周位移控制基准包括相对位移控制基准和绝对位移控制基准,隧 道周壁任意点的实测位移值或预测最终值均应小于其位移控制基准值。 6.5.4 采用分部开挖法施工的隧道应每分部分别建立位移控制基准,同时应考虑各分部间相互影响。 大断面隧道采用 CRD 法、 CD 法和双侧壁导坑法等分部开挖时,应分别设立全断面和各施工部位移监控 基准和管理水平,同时应充分考虑各个施工部之间的相互影响,适当对控制基准做出调整。 6.5.5 允许洞周相对位移(收敛)控制基准值,当缺乏资料时参见表 9。 表9 允许洞周水平相对收敛值() 围岩级别 埋深 (m) 50 50300 300 0.100
35、.30 0.200.50 0.401.20 0.150.50 0.401.20 0.802.00 0.200.80 0.601.60 1.003.00 注1:水平相对收敛值指收敛位移累计值与两测点间距离之比。 注2:硬质围岩隧道取表中较小值,软质围岩隧道取表中较大值。 注3:拱顶下沉允许值一般可按本表数值的 0.51.0 倍采用。 注4:本表所列数值在施工过程中可通过实测和资料积累作适当修正。 DB34/T 10872019 14 6.5.6 根据位移控制基准, 围岩位移管理基准按表 10 分为四个危险等级,以便判定围岩稳定性并指导 施工。 表10 位移管理基准 危险等级 管理位移 重大险情
36、UU 0 险情 2/3U0UU 0 预警 1/3U0U2/3U 0 正常 U1/3U 0 注1:U 为实测位移值; 注2:U 0 为极限相对位移值。 6.5.7 位移控制基准应根据测点开挖面的距离,由初期支护极限相对位移按表 11 要求确定。位移控制 基准宜根据隧道施工的空间效应进行适当调整。 表11 位移控制基准 类别 距开挖面 1B (U 1B) 距开挖面 2B (U 2B) 距开挖面较远 允许值 65U 0 90U 0 100U 0 注1:B 为隧道开挖宽度; 注2:U 0 为极限相对位移值。 6.5.8 根据位移控制基准,可按表 12 分为三个管理等级。 表12 位移管理等级 管理等级
37、 距开挖面 1B 距开挖面 2B III U U 1B/3 U U 2B/3 II U1B/3 U 2U1B/3 U2B/3 U 2U2B/3 I U 2U 1B /3 U 2U 2B /3 注1:U 为实测位移值; 注2:U 1B 和 U 2B 按表11 中位移控制基准取值。 6.5.9 近接施工时地表沉降控制基准应根据地层稳定性、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要求参考相关规范 确定。 6.5.10 根据控制基准,结合位移、 速率和加速度等时态曲线和支护结构变异状态、地下水状态等综合 判定围岩与支护结构稳定性。一般情况下,应在下列要求得到满足时才进行二次衬砌的施作: a) 隧道周边水平收敛速率及拱顶
38、或底板垂直位移速率明显下降; b) 隧道位移相对值已达到总相对位移量的 90以上 ; c) 对浅埋、软弱围岩等特殊地段,应视现场具体情况确定二次衬砌施作时机。 6.5.11 根据日常监控量测所收集到的数据,绘制位移时态曲线。当位移曲线出现急剧增长或数据上下 波动较大时,说明围岩与支护结构处于不稳定状态, 必须加强监控量测。当曲线趋于平缓,数据变化不 大,且位移总量没有超过控制基准时,说明围岩与支护结构处于稳定状态,宜适当调整监控量测。 DB34/T 10872019 15 6.5.12 爆破振动安全控制基准、爆破振动炸药量计算应满足 GB 6722 相关规定。 6.5.13 钢架内力、喷射混凝
39、土内力、二次衬砌内力、围岩压力、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间接接触压力、 锚杆轴力控制基准应满足 TB 10003 相关规定。 6.6 隧道施工阶段安全判定基准 6.6.1 由于隧道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和支护体系的复杂性,对施工阶段隧道稳定性判定应采用定 量和定性综合分析法。 6.6.2 根据围岩及支护结构的力学特性,安全判定基准应以周边位移、变形速率、变形加速度 3 个 参 数作为定量指标,以支护结构裂缝状态、地下水状态 2 个 参数作为定性指标。 6.6.3 依据隧道施工实测位移 U 与隧道极限相对位移 U0 之间的关系,对隧道安全性判别准则进行划 分,其判别准则参考 6.5.6。 6.6.4
40、根据围岩变形规律,围岩变形加速度大于零且为异常加速时,围岩与支护体系将会处于失稳状 态,应加强监控量测,必要时必须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6.5 位移监控量测断面安全性判定为失稳时,监控量测小组应及时提交围岩变形失稳报告,通知业 主、施工和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专家诊断,分析失稳原因,必要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有效的措施增 强支护结构的安全性。 6.6.6 监控量测小组应准确分析量测数据,依据安全判定基准判定隧道安全性,依据判定结果及时编 写异常报告、险情报告和失稳报告,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断面概况:施工方法、开挖时间、位移或应力测点埋设情况(埋深位置、埋设时间)、变形初 测时间、位移监
41、控量测结果等,可用示意图说明; b) 数据分析:断面拱顶位移、拱顶变形速率、拱顶变形加速度时程曲线图,并对其数据进行详细 分析;边墙位移、边墙变形速率、边墙变形加速度时程曲线图,并对其监控量测数据进行详细 分析; c) 围岩支护状态描述:定性描述监控量测断面位置及其附近裂缝和地下水状态,描述裂缝的位置、 数量、宽度、长度及其发展状态、地下水状态等情况; d) 围岩稳定性判断: 根据公路隧道施工阶段安全判定基准,对围岩支护结构稳定性等级初步分析; e) 原因分析及工程措施:初步提出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异常原因以及工程措施; f) 绘制附图:绘制支护结构异常变形状态图,支护结构裂缝状态图等。 6.7 监控量测系统及元器件的技术要求 6.7.1 监控量测系统的测试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拱顶沉降、净空收敛、地表位移、纵向位移及隧底 隆起等测试精度应满足 0.51 mm 以内,围岩内部位移测试精度宜为 0.1 mm,爆破振动速度测试精度 宜为 1 mm/s。其它监控量测项目的测试精度应结合元器件的精度确定。常用测试仪器的最低精度宜按 表 13 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