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 A 16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 T 2174 2018 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管理和评价规范 The specification of Innovation service station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which is collaborated with the society 2019 - 01 - 2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18 - 12 - 21发布 DB33/T 2174 2018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2、 分类 . 2 5 职责和要求 . 2 5.1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 . 2 5.2 服务站 . 2 6 立项管理 . 2 6.1 立项流程 . 2 6.2 立项申报 . 3 6.3 组织遴选 . 4 7 过程管理 . 4 7.1 监督检查 . 4 7.2 经费管理 . 4 8 绩效评价 . 4 8.1 评价原则 . 4 8.2 评价依据 . 5 8.3 评价方式 . 5 8.4 第三方评价机构 . 5 8.5 评价人员 . 5 8.6 评价程序 . 5 8.7 评价结果 . 6 8.8 结果认定 . 6 9 改进和提升 . 6 9.1 改进 . 6 9.2 提升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3、立项申报相关表单样式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绩效评价表 . 12 参 考 文 献 . 14 DB33/T 2174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协会、浙江省科技咨询中心、嘉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市科学技 术协会、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浙江省环境科学学 会、浙江省造船工程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青、
4、戴力、周振军、陈晓蓉、梁艳华、王文利、毛芸芸、张欢 、孙明、汤丹 剑、宁冰、叶旭光、金国宏、周延锁、袁于评、高峰莲、胡强生、张孛媛、强劲、万安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T 2174 2018 1 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管理和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管理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职责和要求、立项管理、过程 管理、绩效评价、改进和提升等。 本标准适用于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管理和第一、第二、第三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5、于本文件。 浙 江省学会服务科技创新及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注: 当前文件号为(浙财教 2016 2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简称为服务站) institute-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ervice station 以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目的,以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为依托,各级学会与地方通过产学研 用合作,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建立的联合自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服 务站包括学会企业联合体、区域学会服务站、创新驿站等 。 3.2 学会企业联合体 institue and en
6、terprise association 由国家、省、市、县多级学会联合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方共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服务 站类型。 3.3 区域学会服务站 regional institue sevice station 由同级学会联合,建立在区域产业 集聚 区,服务区域产业集群的一种服务站类型。 3.4 创新驿站 innovation interacive station 由单一学会在一个或多个企业建立的点对点服务企业的一种服务站类型。 DB33/T 2174 2018 2 4 分类 按认定机构不同,服务 站分省级学会服务站、市级学会服务站和县级学会服务站。由省科协认定的 服务站为省
7、级学会服务站,由市科协认定的服务站为市级学会服务站,由县科协认定的服务站为县级学 会服务站。 5 职责和要求 5.1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 5.1.1 工作职责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为科协)是服务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本级服务站建设的申报立项、过程管 理和绩效评价。 5.1.2 工作要求 5.1.2.1 各级科协应将本级服务站建设纳入项目管理,对项目立项、运行过程、资金使用、结果效益、 提升改进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5.1.2.2 各级科协对服务站项目立项、验收等评价采用专家负责制,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 则。 5.2 服务站 5.2.1 工作职责 服务站的建站单位和各级学会是协同创新共同体,
8、负责服务站的项目策划、项目运行、自我监督检 查和成果总结,接受同级以上科协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5.2.2 工作要求 5.2.2.1 服务站服务内容包括学术交流、决策咨询、成果转化、技术攻关、人才培养、招才引智、科 普宣传和其他服务等。 5.2.2.2 服务站建站单位应组建领导机构,提供必要资源有序开展工作。 5.2.2.3 服务站应按项目合同书分解落实年度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活动,达到合同约定的结果和 效益。 5.2.2.4 服务站应规范使用经费。 5.2.2.5 服务站应开展自我检查和评价,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活动成效。 6 立项管理 6.1 立项流程 立项流程见图 1。 DB
9、33/T 2174 2018 3 学 会 自 荐 或 由 市 县 级 科 协 推 荐 学 会 企 业 联 合 体 / 区 域 学 会 服 务 站 创 新 驿 站 本 级 科 协 组 织 专 家 填 报 调 研 反 馈 意 见 表 本 级 科 协 资 料 审 查 结 束 不 通 过 本 级 科 协 协 同 创 新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或 专 家 团 队 审 查 形 成 推 荐 意 见 党 组 或 驻 会 领 导 办 公 会 研 究 结 束 不 通 过 签 订 合 同 , 授 牌 通 过 次 年 年 度 考 核 是 否 优 秀 维 持 否 市 级 科 协 推 荐 申 报 省 级 服 务 站
10、 省 科 协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维 持 不 通 过 签 订 合 同 , 授 牌 结 束 不 通 过 通 过 通 过 是 通 过 党 组 或 驻 会 领 导 办 公 会 研 究 结 束 不 通 过 通 过 图 1 立项流程图 6.2 立项申报 6.2.1 立项申报由学会自荐或市县级科协推荐,服务站承担学会向本级科协提出,申报条件应满足本 标准 6.2.2要求。 6.2.2 申报服务站,须具备以下条件: DB33/T 2174 2018 4 a) 申报学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组织评估为 AAA级以上社团,或被民政部门列入承接政府 转移职能和购买公共服务推荐性目录,且上年度年检合格; b)
11、 服务站应建立在地域布局合理,产业需求集中的区域; c) 服务站应具有一定的辐射示范效应; d) 申报单位应已开展服务站相关工作一年以 上,对在本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放宽要求; e) 服务站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 f) 服务站建站能力要求见表 1。 表 1 服务站建站能力要求 序号 项目 学会企业联合体 区域学会服务站 创新驿站或其他类型服 务站 1 需求库 20项 10项 3项 2 专家库 80人 50人 10人 3 成果库 15项 10项 5项 6.2.3 申报单位应填写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立项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表 A.1。 6.3 组织遴选 6.3.1
12、 各级科协负责对本级服务站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主要依据本规范第 5.2.2条 和第 6.2条规 定。 6.3.2 对于区域学会服务站,各级科协宜组织专家对拟建站基地进行实地调研,专家组填写调研反 馈意见表(格式参见表 A.2),从地域布局、产业需求集中程度、辐射示范效应、服务站工作基础等 几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发起科协。 6.3.3 各级科协宜成立协同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或组建专家团队,对调研形成的调研反馈意见表进 行审查,形成推荐意见。 6.3.4 各级科协应召集党组会或驻会领导办公会对推荐意见进行研究,确定是否立项。 6.3.5 省级学会服务站原则上在经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服务站
13、中遴选确立;对于列入我省重点领域的, 在全省范 围内有重大示范效应的产业集聚项目,经市科协推荐、省科协认定,可直接确立为省级服务站。 7 过程管理 7.1 监督检查 服务站每年应进行自我监督检查,检查项目和指标按附录 B 的规定执行,自查结果应报送至主管 科协。 7.2 经费管理 服务站的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拨付和使用应遵照浙江省学会服务科技创新及科学素质提升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8 绩效评价 8.1 评价原则 DB33/T 2174 2018 5 各级科协应对服务站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全面准确、注重实效、服务发 展原则 。 8.2 评价依据 按本标准附录 B规定执行
14、。 8.3 评价方式 8.3.1 评价分类 评价方式分第一方评价(服 务站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本级科协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专业机 构评价)。 8.3.2 第一方评价 服务站每年应开展自我评价,并将书面评价材料报送本级科协。报送材料主要包括: 自查评分表; 自查报告; 相关证实性材料等。 8.3.3 第二、三方评价 各级服务站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认定时和认定的第二年,开展第二、三方评价,如项目延期,第 二、三方评价顺延一年。 8.4 第三方评价机构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开展评价工作能力,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专职人员,且建有与评价工作相匹配的专家库;
15、 具有良好的业绩和 信誉,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 8.5 评价人员 8.5.1 评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熟悉所评价项目的技术关键,了解相关业务和政策法规; 掌握服务站评价规则。 8.5.2 评价人员应恪守科学、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价,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6 评价程序 8.6.1 通知下发 评价机构应提前 1个月向被评价服务站发出书面评价通知。评价通知应包括: 评价对象; 评价内容; 评价时间; 评价方式等。 8.6.2 现场评价 DB33/T 2174 2018 6 评价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被评价服务站进行全面考核,形成 书面评价报告报本级科协。评价报
16、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评价报告名称、评 价对象; 评价时间、地点、评价组成员; 评价的目的、依据、范围; 评价的简要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评价分数。 8.7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原则上 优秀档的比例不宜超过 30%。 8.8 结果认定 8.8.1 服务站结果认定通过两次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第二年度的评价结果以第一年评分 *20%+第二 年评分 *80%计算。 8.8.2 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服务站,可获本级科协资金资助。 9 改进和提升 9.1 改进 9.1.1 服务站应在接到评价结果一个月内,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本 级
17、科协。 9.1.2 当年评价不合格的服务 站,可延期一年;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本级科协应取消其资格,且两 年内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9.2 提升 9.2.1 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各级创新驿站,通过联合和拓面,达到区域学会服务站要求的,经本级科 协认定,可提升为同级区域学会服务站;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各级区域学会服务站,通过联合和拓面, 达到学会企业联合体要求的,经本级科协认定,可提升为同级学会企业联合体。 9.2.2 评价为优秀的县级服务站,经县(市、区)科协推荐,市科协认定,可提升为同类型市级服务 站;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服务站,经市科协推荐,省科协认定,可提升为同类型省级服务站。 9.2.3 评价
18、为优秀 的各级创新驿站,通过联合和拓面,达到区域学会服务站要求的,经本级科协推荐, 上级科协认定,可提升为上级区域学会服务站;评价为优秀的各级区域学会服务站,通过联合和拓面, 达到学会企业联合体要求的,经本级科协推荐,上级科协认定,可提升为上级学会企业联合体。 9.2.4 评价为优秀的省级服务站,可由省科协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 DB33/T 2174 2018 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立项申报相关表单样式 表 A.1 立项申报表样式 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立项申 报 表 服务站名称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日期 : 浙江省 科学技术协会 制 DB
19、33/T 2174 2018 8 表 A.1 立项申报表样式(续) 申 报 单位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职务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电子 邮件 上级主 管单位 申报级别 省 级学会服务站 市 级学会服务站 县 级学会服务站 申报类别 学会企业 联合体 区域学会服务站 创新驿站 其他类型服务站 共建单位 申报 单位 简介 (单位业务领域、开展活动描述及主要成果等) DB33/T 2174 2018 9 表 A.1 立项申报表样式(续) 申报 单位 工作 基础 (申报单位是否了解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目前是否具备良好的工 作基础和阶段性工作成果,是否有领导批示等
20、) 主要 工作 内容 (业务领域、 工作内容,如拟重点开展的工作、合作对象、开展方式等 ) 预期 目标 DB33/T 2174 2018 10 表 A.1 立项申报表样式(续) 配套 资金 情况 (是否具备 配套资金,是否 具有 协调 相关 部门科技、人才等经费的基础 ) 申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共建 单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本级 科协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DB33/T 2174 2018 11 表 A.2 调研反馈意见表样式 申报服务站基础 信息 学会协同创新 服务站名称 申报单位 共建单位 服务站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专家组成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21、签字 调研意见 (地域布局、产业需求集中程度、辐射示范效应、服务站工作基础等方面) 年 月 日 调研结论 年 月 日 DB33/T 2174 2018 12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绩效评价表 表 B.1 服务站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和方法 A1 项目基础 ( 15分) B1组织保障 ( 3分) 设立了领导小组 ( 2分) ;下设办公室(可挂靠) ( 1分) 。 B2设施保障 ( 3分) 服务站常设机构应有办公场所、相应的设备设施等 ( 2分) ;配备必要的工作人 员 ( 1分) 。 B3经 费保障 ( 3分) 服务站配套的项目启动资金充足,地方政府有配套资金政策 ( 3
22、分) ;服务站配 套的项目启动资金充足( 2分);服务站有一定的配套项目启动资金( 1分)(以 最高分计)。 B4协同机制 ( 3分) 服务站与学会有符合本标准 5.2.2.1条的明确合作内容 ( 1分) ;签订共建协议, 制定共建计划等 ( 2分) 。 B5辐射效应 ( 3分) 服务站在全省范围内有辐射和示范效应( 3分),在全市范围内有辐射和示范效 应 ( 2分) ,在全县范围内有辐射和示范效应( 1分)(以最高分计)。 A2 运行管理 ( 15分) B6项目策划 ( 3分) 按照项目合同书,有活动策划方案,涵盖合同书全部内容( 3 分);有活动策划 方案,涵盖合同书 80%内容( 2 分
23、);有活动策划方案,涵盖合同书 50%内容 ( 1 分)(以最高分计)。 B7项目运行 ( 9分)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 4分) 。 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 3分)。 建立专家数据库与项目数据库 ( 2分) 。 B8监督检查 ( 3分) 有完善的监督检查和阶段评价记录 ( 3分);有监督检查或阶段评价记录( 2分) (以最高分计)。 A3ab 结果效益 ( 70分) B9学术交流 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承办 100人次以上的国际或国家级高层次学术会议、赛事 活动,行业高峰论坛等(每次计 10分); 承办科技沙龙、学术交流、技术研讨、赛事活动等(每次计 5分)。 B10决策咨询 形成产业发展报告
24、、咨询报告、专业研究报告并有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等(每 次计 10分); 报告建议被政府、行业、企业采纳,建言献策获得领导批示(每次计 5分)。 DB33/T 2174 2018 13 表 B.1 服务站绩效评价表(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和方法 A3ab 结果效益 ( 70分) B11成果转化 搭建产学研用全链条合作研发平台或创新团队,形成长效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 与产业化(每项计 10分); 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每项计 5分);转化为团体标准(每项计 3分)。 B12技术攻关 组织专家对区域产业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产业发展升级或协助企业开展技 术攻关,帮助企业破解技
25、术难题(每次计 10分)。 B13人才培养 建立培训基地,助推人才工程项目,开展继续教育、人才评价等活动 ,举办 100 人以上培训项目 (每次计 5分) 。 B14招才引智 引进院士等高层次海内外人才,帮助区域或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或专家工作站 (每次计 10分); 推荐专家形成短期智力支持 (每次计 5分 )。 B15科普宣传 举办 100人以上的科普讲座、报告、人员培训等 (每次计 5分); 组织科技成果宣传、推介,举办科技成果展示展览 (每次计 5分)。 B16其他服务 开展区域重点领域项目论证、项目评估等(每项计 5分)。 A4 加分项 ( 20分) B17科技奖项 ( 5分) 科技成
26、果申报国家级奖励或取得发明专利 ( 5分); 科技成果申报省部级奖励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 3分); 科技成果申报市级 ( 2分)。 B18社会效益 ( 5分) 在服务区域内建成科普场所,向公众宣传、推介科技成果或项目被省级以上媒 体重点报 道。 B19经济效益 ( 5分) 重点产业原产值增加 15%以上。 B20能力提升 ( 5分) 通过服务站建设,学会能力得到提升,社团组织评估等级较上年度提升一个等 级或学会在本级科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a A3项中每项同类工作每次计 10分,可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 70分。 示例:本年度举办了 3次 100人以上的学术交流会,可计 30分。 b A3项同一次活动计一次,不得在不同工作中重复计分( B9和 B11关联时可重复计分)。 示例:本年度组织一次学术交流会,本次活动已在学术交流中计分,不得再在人才培养中计 分。 DB33/T 2174 2018 14 参 考 文 献 1 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 2 浙江省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 3 浙江省科协开展省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