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060.99 P32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3750-2020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ssembled modular buildings with steel stud walls 2020 -02 24 发布 2020 - 05 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3750-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 . 3 4. 基本规定 . 5 5. 建筑集成设计 . 7 一般规定 . 7
2、 5.1 建筑性能 . 8 5.2 建筑平面与空间 . 10 5.3 外围护系统 . 133 5.4 设备与管线系统 . 166 5.5 内装系统 . 178 5.6 6. 结构设计 . 21 6.1 一般规定 . 220 6.2 结构体系与布置 . 24 6.3 结构计算与分析 . 26 6.4 模块结构设计 . 267 6.5 连接设计 . 289 6.6 地下室和基础设计 . 34 7. 工厂模块制作及检验 . 36 7.1 一般要求 . 36 7.2 钢构件加工 . 36 7.3 模块墙体钢构件组装 . 37 7.4 墙体装板、水电预埋、填充材料施工 . 39 7.5 钢筋混凝土楼 (
3、屋 )面板 . 40 7.6 模块组装 . 41 7.7 室内装饰施工 . 42 7.8 管道系统施工 . 42 7.9 电气系统施工 . 43 7.10 模块成品检验 . 45 8. 模块现场安装 . 48 8.1 一般规定 . 48 8.2 成品模块及辅料 . 48 8.3 基座钢梁与埋件 . 51 8.4 模块安装 . 52 8.5 模块的连接 . 54 8.6 模块防火、防水 . 54 9. 模块工程现场验收 . 56 9.1 一般规定 . 56 9.2 基座钢梁与预埋件 . 57 DB32/T 3750-2020 II 9.3 模块安装 . 59 9.4 块的连接 . 60 9.5
4、模块防火、防水工程 . 61 9.6 其他分部工程的验收 . 62 DB32/T 3750-2020 III 前 言 本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 的 通知(苏建科 2018609 号 )的要求,对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 ) 进行了制定。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推广新型钢骨架集成模块体系的应用,针对集 成模块建筑体系的特点起草了本标准,作为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的 依据。 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来源于国内外集成模块建筑体系长期的工程实践,并结合当前建筑 工程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 8 章,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集成设计、结构
5、设计、工 厂模块制作及检验、模块现场安装和模块工程现场验收等。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规 程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苏省工程建 设标准站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编制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 287 号银城广 场 B 座 4 楼,邮编: 210036)。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信广厦模块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洪刚、蓝缪辉、黄云、张跃峰、夏士春、庄彤、易国辉、刘长 松、肖芬芬、胡宏。 DB32/T 3750-2020 1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
6、标准规定了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钢骨架 集成模块建筑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使用于本文 件。 GB/T 50002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
7、1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53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7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02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 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
8、防火规范 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DB32/T 3750-2020 2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5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64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9、规范 GB 50755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98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06 热轧型钢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83 六角头螺栓全螺纹 GB/T 6725 冷弯型钢通用技术要求 GB/T 6728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 GB/T 9775 纸面石膏板 GB/T 11263 热轧 H 型钢和部分 T 型钢 GB/T 15856.1 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 GB
10、 25975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JGJ 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99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 10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3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4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 203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 214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T 251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 336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T 178 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 JC/T
11、 564.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第 1 部分:无石棉硅酸钙板 JC 688 玻镁平板 CECS 24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CECS 200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CS 343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 DGJ32/J 26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 71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157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GJ32/TJ 86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 DGJ32/J16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DGJ32/J 173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GJ32/TJ 11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B32/T 3750-
12、2020 3 3. 术语 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 Assembled modular buildings with steel stud walls 由现场施工的混凝土或钢结构核心筒(抗侧力结构)和在工厂完成的多个预制集成建 筑模块在施工现场组合而成的建筑,简称模块建筑。 预制集成建筑模块 Prefabricated module 由钢骨架柱、模块底板、钢骨架吊顶、内装部品等构件在工厂共同组成的三维空间承 重结构单元(图 1),简称模块。 a)标准模块 b)异形模块 说明: 1 吊顶桁架; 2 钢骨架柱; 3 模块地板; 4 柱顶连接钢构件; 5 模块底板边梁; 6 墙面板。 图 1 预制集成建筑
13、模块结构构成示意 钢骨架柱 Steel stud 预制集成建筑模块钢骨架墙体中竖向受力钢构件。 钢构组件 Assembled steel components 钢骨架柱组成的承重墙体、非承重复合墙体、钢骨架吊顶、转角角钢等统称为钢构组 件。 抗侧力结构 Lateral force resisting structure 抵抗作用在建筑物上水平力的结构。水平力系由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产生。 DB32/T 3750-2020 4 本标准规定的钢骨架集成模块建筑采用的抗侧力结构类型包括混凝土核心筒结构、钢框架 -支撑结构注: 以及钢框架 -延性墙板结构。 混凝土核心筒结构 Reinforced conc
14、rete core 由钢筋混凝土或钢骨混凝土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筒体结构。 钢框架 支撑结构 Steel braced frame 由钢结构柱、梁以及支撑斜杆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钢框架 延性墙板结构 Steel frame with ductiles hear wall 由钢结构柱、梁以及延性墙板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延性墙板 Ductile shear wall 带加劲肋的钢板剪力墙、无粘结内藏钢板支撑墙板、波纹钢板剪力墙等具有良好延性 和抗震性能的墙板。 基座钢梁 Podium steel beam 首层模块与基础之间调节标高和水平度的构件。 DB32/T
15、3750-2020 5 4. 基本规定 4.1 模块建筑宜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配合信息化管 理和智能化应用技术 ,实现功能完整的建筑产品。 注 1: 模块建筑是一种工业化程度非常高的体系,如果采用钢框架支撑结构,预制装配率可达到 95%。 因此需要精心设计、加工 , 现场 应 有严谨的管理措施。 4.2 模块建筑由结构系统、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组成,宜按照通用化、模 数化、定型化、标准化的要求,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和运营维护, 实现全过程的一体化。 注 2:模块建筑的建筑设计应进行模数协调,以满足建造装配化与部品部件标准化、通
16、用化的要求。 标准化设计是实施模块建筑的有效手段,而模数和模数协调是实现模块建筑标准化 设计的重要基 础,涉及模块建筑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少规格、多组合是模块建筑设计的重要原则,减少部品 部件的规格种类及提高部品部件模板的重复使用率,有利于部品部件的生产制造与施工,有利于 提高生产速度和工人的劳动效率,从而降低造价。 4.3 模块建筑应遵守模数协调和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在标准化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 和多样化。 注 3:同注 2 4.4 模块建筑宜采用标准工艺,在工厂流水线上实现模块构件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与组装,确保模块质量。 4.5 模块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机电、内装,制定
17、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通 用的技术、设备和机具,进行装配式施工。 4.6 模块建筑宜运用建筑信息化技术,实现全专业、全产业链的信息化管理。 注 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是模块建筑建造过程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数据平台管理系统 将 设计 、 生产 、 施工 、 物流和运营等各环节联系为一体化管理 , 对提高工程建设各阶段及各专业之 间 协同配合的 效率 , 以及一体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7 模块建筑宜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系统化部品构件,因地制宜,采用适宜的节能环 保技术,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 DB32/T 3750-2020 6 注 5: 模块建筑强调性能要求,提高建筑质量和品质。
18、模块建筑的结构系统本身就是绿色建造技术 , 是国家重点推广的内容,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以及内装系统 也应遵循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的理念 , 结合地域特点和地方优势,优先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工艺 、 材料和设备 , 实现节约资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目标 , 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4.8 模块建筑应满足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等要求,模块建筑钢结构构件应符合防火、防 腐要求。 注 6:防火、防腐对模块建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性能,除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外, 模 块的结构 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以及使用维护过程中均要考虑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 求
19、。 DB32/T 3750-2020 7 5. 建筑集成设计 一般规定 5.1 5.1.1 模块建筑应采用模块组合的标准化设计方法,提高模块、部品部件的通用性。 注 1:模块建筑既要符合建筑设计功能、技术性能(安全、防火、节能、防水、隔声、采光等)的要 求,又要重点突出模块建筑的标准化;通过采用模块化、标准化的设计方案,实现尺寸模数化、 部品部件标准化、设备集成化、装修一体化。模块建筑只有通过标准化设计、批量化生产,才能 真正进入市场竞争。 5.1.2 模块建筑应按照一体化设计原则协同设计,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 内装系统进行集成,保证建筑设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注 2: 由
20、于组成模块建筑的部品构件都是工厂生产、现场组装,因此在设计阶段不仅要对部品构件进 行深化设计,而且要对相对独立的主体结构、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以及设备管线系统等进行协 同设计,设备管线应进行精细化的多专业管线综合设计,从而避免现场装不上,或者没有在一个 系统内综合考虑所涉及的多专业技术问题而影响建筑的正常使用 5.1.3 建筑设计应统筹建筑规划设计、制作运输、施工安装的全过程,应满足使用 功能、综合 考虑消防、抗震、防灾、防疫等各项安全措施。 5.1.4 模块建筑外装修应采用适合模块结构体系的外装系统。外装系统的安全、保温及防水、 防潮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标
21、准的规定。模块建筑 内装修宜优先采用集成式部品部件,进行标准化组装装配,实现集成式精装,达到功能性强、 美观的效果。 DB32/T 3750-2020 8 建筑性能 5.2 5.2.1 模块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块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有关规 定;结构系统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 24、建筑钢结构 防火技术规范 CECS 200 的有关规定;外围护结构的试验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 GB/T 9978.1 和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8 部分 : 非承重垂直分
22、隔构件的特殊要求 GB/T 9978.8 的相关规定;内装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的有关规定。 2 模块建筑的相邻模块之间的水平缝、竖缝,模块单元和非模块单元的水平缝、竖缝, 模块间洞口周围缝隙、模块单元和非模块单元间的洞口周围缝隙、底层模块与支座连接处等 位置,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填塞封堵。 5.2.2 模块建筑的防水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要求。模块建筑应 根据自身特点及构造要求进行整体防水设计,同时还应考虑运输、现场堆放及施工吊装过程 中的临时防水措施。 5.2.3 模块建筑的隔声设计应结合模块建筑的构造特点,根据功能部位、使
23、用要求等进行,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的有关规定。 注 3:因模块建筑吊装完成后,模块与模块之间、模块与核心筒之间拼接的位置均为双层墙体,隔音 性能优于常规体系的建筑,可有效避免因管道井、电梯井等贴临卧室、起居室引起的噪音干扰问 题。 5.2.4 模块建筑的热工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和江苏省地方标准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 准 DJG32/J、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 J96 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墙保温层宜设置在钢构件外侧; 2 当
24、钢构件和 其他连通构件发生冷凝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注 4:因模块建筑体系是精装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体系 ,构造不同于常规建筑 ,模块吊装完成后在上下 楼层之间(楼板下方)形成一个 20 厚的封闭空气间层 ,结合精装交付的户内吊顶,可起到较好的 保温、隔声效果。 DB32/T 3750-2020 9 说明: 1-上层户内楼面完成面; 2-楼面面层; 3-分户楼板; 4-20 厚封闭空气间层; 5-下层户内吊顶空腔; 6-下层户内吊顶完成面 图 2 模块分户楼板剖面示意 隔声:经检测,该体系楼地面在不设置隔声垫的情况下,住宅卧室、起居室 (厅 )的分户楼板的计权规 范化撞击声压级不大于 75dB
25、。如需满足 住宅分户楼板撞击声 隔声 标准 的 更高要求,可考虑 增加 相 关隔音措施 。 保温:在不附加其他保温做法的基础上,经计算,该体系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可达到 1.74W/( .K)。 在寒冷地区,为了起到更好的保温效果,减小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可在模块顶部封板两侧各覆 盖一层铝箔,使分户楼板的传热系统不大于 1.0W/( .K)。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根据节能软件 计算得出,各层材料的计算参数均源自于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DB32/T 3750-2020 10 建筑平面 与 空间 5.3 5.3.1 模块建筑一般由工厂预制集成的建筑模块、现场施工的混凝土或钢结构核心筒共同组成。 图 3
26、 模块建筑构成示意 注 5 :由楼电梯间、设备管井等功能空间构成的核心筒是模块建筑的主要抗侧力结构,在现场施工完 成。除核心筒外的其他功能空间可划分为若干个预制集成建筑模块单元,工厂生产,现场吊装。 5.3.2 模 块建筑应遵循下列设计原则: 1 少规格、多组合的标准化设计原则; 2 建筑平面几何形状宜规则,模块单元划分形状宜规整,避免出现过多转角; 3 模块单元组合设计应根据模块的可拼接性以及拼接后结构性能的合理性、建筑平面的 可调整性以及设备、管线的优化组合等确定; 4 建筑平面设计中,楼梯间、电梯间、设备管井等公共区域宜结合模块建筑抗侧力结构 布置需求综合优化,并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符合人
27、流、物流通行以及安全疏散等建筑要求; 5 建筑的层高、净高尺寸应根据建筑功能、主体结构、构件连接、设备管线、装饰装修、 模块单元工厂制造和运输等要求确定 ,见 图 4。 DB32/T 3750-2020 11 说明: 1-模块 结构底板; 2-建筑室内完成面; 3-模块顶部吊顶; 4-模块建筑墙体 ; H 层高 ; h 净高 图 4 模块建筑剖面示意 注 6: 模块建筑设计应重视其平面、立面和剖面的规则性,宜优先选用规则的形体,同时便于工厂化、 集约化生产加工,提高工程质量,并降低工程造价。 模块组合设计时应考虑模块拼接点的位置合理性、抗侧力结构的规则性以及设备、管线的综合布置 ; 模块建筑立
28、面效果的丰富可通过材质肌理、色彩等的变化来实现。 模块建筑平面设计与空间应尽量做到标准化、模块化,但考虑到建筑平面功能的不同,应当允许适当 的个性化设计,并且做好个性化设计的部分与标准化模块部分的合理衔接。一般情况下,重复性 空间采用模块化设计, 反映建筑设计理念及形象部分的功能空间可进行个性化设计。 5.3.3 预制集成建筑模块是模块建筑的基本构成单元,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模块单元的钢骨架墙体应由钢管柱、柱顶连接钢构件和模块底板边梁组成框架,内外 侧由轻质板材封闭,内部填充轻质墙体材料; 2 模块单元的底板应由工厂浇筑钢筋混凝土而成,与钢骨架墙体可靠连接; 3 模块单元顶部应布置吊顶桁
29、架,与钢骨架墙体可靠连接; 4 模块单元应综合考虑单元内部的设备布置、管线走向及外部接口; 5 模块单元的内装设计应满足工厂完成装修的需求; 6 模块单元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相关规定。 5.3.4 模块单元的尺寸 控制 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模块单元尺寸宜为单独模块结构外皮界面间的距离,模块建筑宜通过单独模块结构外 皮界面设置轴线进行平面定位 ,见图 5。 2 模块单元的尺寸应满足工厂制造、运输与吊装的要求,长度不宜超过 12m,宽度不宜 超过 5m,高度不宜超过 3.6m。 注 7:模块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构件、内装部品设备与管线之间的尺寸关系,做到部品部件设计
30、、生 产和安裝等相互间尺寸协调,减少和优化各部品部件的种类和尺寸。 集成模块的宽度和高度要求是根据高速公路运输限制条件提出的,长度是根据工厂加工条件提出的一 般要求,当运输条件和加工条件改变时,以上限制可以放宽。在具体项目设计时,应提前了解工 厂到项目现场沿路的运输限制条件,避免集成模块运输问题的发生。 DB32/T 3750-2020 12 说明: 1-模块结构外皮界面; 2-模块建筑面层界面 图 5 模块建筑模数网格线定位 3 模块间隙指不同模块结构外皮界面之间的距离,应根据模块生产和施工安装容差确定。 4 建筑部品构件尺寸以及安装位置的公差协调应根据部品构件生产和装配要求、主体结 构层间
31、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 材料干缩、温差变形、施工误差等要求确定。 注 8: 模块建筑应严格控制钢构件与其他部品部件之间的建筑公差。接缝的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层间 变形、密封材料变形能力、施工误差、温差引起变形等的要求,防止接缝漏水等质量事故发生。 DB32/T 3750-2020 13 外围护系统 5.4 5.4.1 模块建筑的外围护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 合理确定建筑外围护系统的使用年限。 2 外围护系统的外观设计应根据模块建筑空间体系特点与构成条件等确定,兼顾安全、 适用、经济、美观。 3 外围护系统宜采用轻质材料与干法施工技术。 注 9: 外围护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是确定外 围
32、护系统性能要求、构造、连接的关键,设计时应明确。 为满足使用要求,外围护系统应定期维护,接缝胶、涂装层、保温材料应根据材料特性,明确使 用年限,并应注明维护要求。 5.4.2 外围护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满足外围护系统建筑性能要求的技术措施。外围护系统应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 件、使用功能等综合确定抗风性能、抗震性能、耐撞击性能、防火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 能、隔声性能、热工性能和耐久性能等要求,并在设计中明确满足这些性能要求的具体技术 措施。 2 外围护系统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节点应具有足够的 承载力。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连接节点不应发生破坏;当 单个连接节点
33、失效时,外围护系统部品部件不应掉落; 2)节点设计应便于工厂加工、现场安装就位和调整; 3)连接件的耐久性应满足使用年限要求。 3 外围护系统的连接、拼缝、外门窗洞口、阳台及空调板等出挑构件、太阳能设施、外 遮阳装置等细部 构造节点设计 应采取防水、防火及阻断冷热桥的构造措施。 注 10: 安全性能要求是指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关键性能指标,对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外围护体系而言, 应符合基本的承载力要求以及防火要求,具体可以分为抗风压性能、抗震性能、耐撞击性能以及 防火性能四个方面。外墙板应采用弹性方法确定承载力与变形,并明确荷载及作用效应组合 ;在荷 载及作用的标准组合作用下,墙板的最大挠度不应大于
34、板跨度的 1/200, 且不应出现裂缝 ;计算外 墙板与结构连接节点承载力时,荷载设计值应该乘以 1.2 的放大系数。在 50 年重现期风荷载或多 遇地震作用下,外墙板不得因主体结构的弹性层间变形而发生开裂、起鼓、零件脱落等损坏 ;当遭 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作用时,外墙板不应发生掉落。 抗风性能中风荷载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中有关外围护系统风荷 载的规定,并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 GB/T 21086 的相关规定, 风荷载标准值 不应 小于 1kN/ ,同时应考虑偶遇阵风情况下的荷载效应。 抗震性能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
35、JGJ 339 中的相关规定。 耐撞击性能应根据外围护系统的构成确定。对于幕墙体系,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 GB/T 21086 中的相关规定 ,撞击能量最高为 900J,降落高度最高为 2m,试验次数不小于 10 次,同时 试件的跨度及边界条件必须与实际工程相符。除幕墙体系外的外围护系统,应提高耐撞击的性能 要求。外围护系统的室内外两侧装饰面,尤其是类似薄抹灰做法的外墙保温饰面层,还应明确抗 冲击性能要求。 外墙板在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值 1/100(相当于模块建筑的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 3 倍)下检测时,不应发生严重破损。 DB32/T 3750-2020 14 外墙板与
36、主体结构连接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 1 连接节点的设置不应使主体结构产生集中偏心受力,应使外墙板实现静定受力。承载力极限状 态下, 连接节点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发生破坏,这就要求连接节点处的承载力安全度储备应满足外墙板的 使用要求。 2 连接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其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 镀锌 处理、富 锌 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 防腐防锈措施。 5.4.3 模块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块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一般在模块单元吊装完成后由现场统一施工; 2 保温材料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3 当采用保温装饰板时,应结合建筑立面分格合理选用装饰板规格; 4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37、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相 关规定。 注 11:保温材料宜采用粘锚结合的方式固定。由于模块单元的外墙封板是水泥纤维板等板材,与保温 钉的锚固力没有传统混凝土墙体力度强,仅靠保温钉与模块外墙封板的锚固安全系数较低,实际 工程设计时应特别注意。当采用粘锚 法固定外墙保温材料 时 ,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 工程技术规程 JGJ 144 的有关规定。 说明: 1-防水透气膜; 2-墙体内外层 封板 ; 3-墙体 填充材料 ; 4-外保温 ( 现场 施工) 图 6 模块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示意 5.4.4 外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系列部品,并应采用
38、带有披水板 的外窗配套系列部品; 2 外门窗应与墙体可靠连接,门窗宜采用企口或预埋件等方法固定,外门窗洞口与门窗 框接缝处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保温性能不应低于外门窗的相关性能; DB32/T 3750-2020 15 3 各类型的门窗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标准化设计 及其它的相关规定。 注 12: 本条规定了外围护系统中外门窗的设计要求 : 1 因模块建筑外墙板在工厂内加工完成,施工精度高,且门窗洞口四周均有钢柱、钢梁,等同于门窗 附框,故模块建筑门窗不需要额外再做标准化附框。 采用在工厂生产的外门窗配套系列部品可以 有效避免施工误差,提高安装的 精度,保证外围护系统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要求。 2 门窗洞口与外门窗框接缝是节能及防渗漏的薄弱环节,接缝处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保温性能直 接影响到 外围 护系统的性能要求,明确此部位的性能是为了提高外围护系统的功能性指标。 5.4.5 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宜采用整体现浇、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屋面或装配整体式组合屋面,屋面建筑 面层做法宜充分结合屋面结构构造综合考虑,其防火、防水和保温隔热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 的有关规定。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