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Y 09 DB32 江苏省 地方标准 DB 32/T 3718 2020 剧院管理与服务要求 Theatr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requirements 2020-01-06 发布 2020-01-30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2/T 3718-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常州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常州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文鹏、姚睿、于昌林、于跃、
2、蒋卫英、杭婷、徐波、王海兵。 DB 32/T 3718-2020 1 剧院管理与服务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院服务的管理要求、服务提供、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剧院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 : 通用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 : 标志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WH/T 78 演出
3、安全 3 术语和定义 3.1 剧院 theatre 特定的、由永久性的建筑体构成的表演场所 ,且有观演基本设施和基础舞台系统的艺术表演场所。 注: 观演基本设施至少包括舞台、观众席。 4 管理要求 4.1 活动要求 4.1.1 剧院应面向市场合法经营,确保所提供节目和服务的质量与安全,发挥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桥梁 和纽带作用。 4.1.2 所有演出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对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令禁止内容的剧(节)目,严禁在剧院内公演。 4.1.3 剧院承接商业性演出,应严格核查演出单位资质、要求主办方提前取得相关文化部门的演出许 可
4、并提交剧院存档备查。 4.2 组织机构 4.2.1 提供剧院运营的组织(剧院)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依法取得并明示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 DB 32/T 3718-2020 2 b) 制定节目开发、业务票务、服务、工程技术、保安、保洁、行政人事、财务等剧院管理活动中 涉及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c) 相关制度或流程应清晰明了。 4.3 人员设置 4.3.1 应按剧院规模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岗位操作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 4.3.2 剧场开放的检票口应配备至少 1 名服务人员,其他岗位最低配备见表 1。 表 1 剧院剧场座椅规模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剧场规模 (观
5、众坐席数) 工程技术 场务服务 管理人员 小型 800 3 2 5 中型 801-1200 4-6 3-4 6-10 大型 1201-1500 7-9 5-8 11-14 特大型 1501 10 以上 9 以上 15 以上 4.3.3 提供演出运营及接待服务的人员应具备 : a) 执行特殊岗位服务规范; b) 保持相关工作记录和变更记录; c) 持证上岗(特殊岗位人员)。 注: 特殊岗位包括演出经纪人、电工、登高作业员、驾驶员、消控室操作人员、电梯操作员、高低压操作员等。 4.4 设备配备 4.4.1 剧院设施应满足承接演出活动的要求, 基础舞台系统至少包括演出必需的舞台设备系统和建筑 设备系
6、统。 注:舞台设备系统如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和舞台监督等专业设备构成的系统;建筑设备系统如电力系统、 通风系统和消防系统等。 4.5 安全应急 4.5.1 剧院 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应有安全负责人,建立安全管理组织, 明确分工 , 责任 到人 。 4.5.2 剧院 应配备 必要 的安全与消防设施 。 应 依据 GB 50140 在 公共活动区域和相应的活动厅 (室 )配备 相应数量和规格的 消防器材 ,并 对所在区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5.3 所在区域工作人员应熟练操作使用安全消防设备设施, 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确保 各 区域 的 设 施设备 处于完好状态。 4.5.4 剧院
7、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并建设的,应保持相对独立,并设有专用出入口。 剧院入口应设有安检 设备,并按照 GB 13495.1 要求设置消防、疏散、指引、警示等标识。 4.5.5 剧院应建立针对 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 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组织,并 按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评估。 4.6 环境卫生 4.6.1 剧院应制定环境卫生清洁计划,维持剧院及周边所辖区域环境的整洁。 4.6.2 剧院应合理布放垃圾箱(桶),宜按当地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设置,垃圾清运每天不少于 1 次。 DB 32/T 3718-2020 3 4.6.3 剧院应保持所在环境不受虫 鼠害 污染,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并记录。
8、 4.6.4 剧院应定期对所辖区域的绿化和绿摆进行维护,宜定期更换绿摆以保持环境的整洁。 4.6.5 剧院应保持和维护内部各区域的卫生,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化妆间、座椅、舞台等。 4.6.6 剧院应对开放的卫生间、演职人员化妆间等进行定期消毒并记录,宜每年对剧院内部的空气质 量进行检测等。 4.7 外部 供方 4.7.1 剧院应与外部供方(提供)签订合同并保留记录。 4.7.2 外部供方的产品和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演职院团的要求。 4.7.3 外部供方提供服务人员的能力和资质应符合要求。 4.7.4 剧院应选择以提升质量和合乎法规的验收形式,并对外部供方的关键绩效进 行适当监控。 4.7.
9、5 当以上条件发生变更时,应进行再次的确认。 注: 外部供方包括住宿、餐饮、物流运输、装拆台、物业服务、设备设施维修、设备检测、消杀等提供服务的单位。 5 服务提供 5.1 售票 5.1.1 售票处应公示票价、优惠政策和购票须知,提供演出场次、时间、内容等信息以及相关宣传资 料,并设有明显的身高标尺。 5.1.2 售票人员应按照规定穿着工装、佩戴工牌,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5.1.3 观众在窗口购票时,售票人员应起立问好,微笑服务,主动询问观众需求,做到礼貌待客、耐 心周到,详细介绍演出剧目及相关信息,并告知演出票售出后谢绝退换。 5.1.4 售票服务应规范快捷,唱收唱付。 5.1.5
10、 演出票应明示观众须知。电子票面、订制票面应提供观众须知的链接或以其它形式告知。 5.1.6 剧院应设置对外售票专用电话,并公示电话号码和服务时间。 5.2 前厅 5.2.1 剧院前厅入口应公示观演须知,并将观演提示牌放置在醒目位置。观演须知应包括限制入场规 定、观演礼仪、禁带物品等提示要求。 5.2.2 服务人员应至少在演出活动前 2 个小时检查剧院服务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情况。 5.2.3 服务期间应主动问好、微笑服务,主动为顾客提供寄存服务;剧院如有贵宾间、包厢宜提供毛 巾、茶水等服务。 5.2.4 演出活动前工作人员为观众进行指引、提示服务。如发现观众持有对本场演出活动有影响的拍摄
11、 器材、箱包、塑料袋、食品、饮料等物品时,应主动上前,礼貌提醒宾客将上述物品寄存至衣帽间或自 助储物柜。剧院宜在剧场出入口临时放置观众食品、饮料摆放台, 方便观众在观演过程中的临时需求。 5.2.4 演出活动前工作人员应站立在剧场检票口正门两侧,面带微笑,主动问候,热情迎接来宾;为 老、弱、病、残、孕等行动困难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5.2.5 提供检票服务时,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票面的日期和场次,并提醒观众对号入座、禁止拍摄、 手机使用、安全观演等事项。 5.2.6 演出活 动前 15 分钟,工作人员应对滞留在场外的观众进行入场提醒工作。 5.2.7 剧院应提供残疾人轮椅、雨伞租借、失物招领、儿童
12、走失援助等服务。 5.2.8 应禁止 1 米以下儿童、醉酒者、衣冠不整者观赏交响乐等演出活动。 DB 32/T 3718-2020 4 5.3 场务 5.3.1 演出活动期间场内应有服务人员为观众提供照明、引座、指引等服务。 5.3.2 服务人员应按照演出要求提供乐器、乐队用品等服务。 5.3.3 演出活动期间,剧院服务人员应对大声喧哗、违规使用拍摄器材、吃东西等影响演出活动的行 为及时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者应及时请出场外。 5.3.4 演出活动期间,舞台口应设有工作人员,防止观众未经允许闯入舞台。 5.3.5 献 花服务人员应按照演出方或主办方要求,准时抵达舞台指定位置,宜按献花礼
13、仪要求献花。 5.4 舞台设备 5.4.1 剧院应保持所管辖范围内的舞台设备设施完好。 5.4.2 舞台活动过程中应按照 WH/T 78、与演职团体事先约定的要求,提供进景、装台、彩排、演出、 拆台和出景等环节的技术服务,及时沟通并保留双方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5.4.3 剧院应保证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宜制定月度和年度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实施并记 录。 5.5 后台 5.5.1 剧院应按照与演职团体约定的要求提供后台服务。 5.5.2 剧院应设演职人员专用通道,并提供出入证件制作、发放、查验服务,防止外部人员未经允 许 进入后台区域。 5.5.3 剧院在演出期间应有安全巡视,巡视的内容包
14、括:消防设施、危险品、人身安全、特种作业、 财物安全、违章作业、可疑人员等。 5.6 寄存与停车 5.6.1 剧院应为顾客提供自动寄存柜、寄存处等服务。 5.6.2 寄存处应有专人值守,按规定程序进行寄存服务。 5.6.3 停车场出入口宜分设,停车宜分区 ,并配有规范、醒目的引导标识。 5.6.4 剧院应公示车辆停放规则,并设立停车场(库)的安全保卫、消防及值班管理制度。 5.6.5 实行收费的停车场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5.7 网络信息 5.7.1 剧院应提供运营与管理相关的、便捷安全的网络服务,确保包括售票、宣传、会员管理等在内 的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并维护顾客的信息安全。
15、 5.7.2 剧院应对新闻、宣传品、网络信息进行审核后发布。发布内容应遵守商标 、专利、版权等 相关 知识产权 法律法规要求。 5.7.3 剧院应制定保护顾客的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的相关措施,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姓名、 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个人影像等信息,严禁向第三方泄露。涉及到网络交易的,应制定保护顾客网络 安全的措施。 5.7.4 剧院应采取措施防止恶意软件的攻击,并对发布的网络信息进行保护。 5.7.5 剧院应有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DB 32/T 3718-2020 5 6.1 服务评价 剧院内部应制定服务质量监控计划 ,严格执行监控计划并记录 ,定期进行质量分析。 6.2 服务监督 6.2.1 剧院应公开监督信息,建立通畅的意见反馈渠道。 6.2.2 剧院应确保顾客享有投诉和建议的权利,配有专人负责对建议和投诉进行跟踪处理,并保留处 理记录。 6.2.3 剧院应对提供服务的关键部位,如售票、演出业务接待、舞台技术、观众接待等服务内容定期 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分析。 6.2.4 剧院为相关方提供服务,应建立完整的监督、监视和测量管理体系,并保留记录。 6.3 服务改进 剧院应对服 务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持续改进,以保证其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应定期评价存在的 缺陷,确定是否存在持续改进的需求和机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