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2 江 苏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939-2020 代替 DB32/939-2006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chemical industry 2020-02-06 发布 2020-03-01 实施 发 布 ICS 13.020.40 Z 60 DB32/939-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3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5 5 污染物监测要
2、求 . 14 6 实施与监督 . 19 DB32/939-2020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 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工业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后,国家或本省发布的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应执行其相关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 DB32/939-2006,与 DB32/939-2006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如下: 1、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 2、修改了化学工业的定义,明确化工行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规
3、定的制造业中的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子类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规范。 3、 增加了 特别限值的排放要求。 4、增加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总有机碳和可吸附有机卤素 4 个控制项目。特征污染物 新增 了涉重 金属污染物 21 项,特征有机污染物 57 项和其他污染物 3 项限值。 5、提高了部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更新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本标准由江苏省生态 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 年 12 月 11 日 批准。 DB32/939-2020 1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 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 水污染物排
4、放限值、监测及监督 管理 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 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 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 环境保护 验收及其投产后的 水污染物 排放管理。本标准中未作 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 GB/T 5750.4 水质 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 重量法
5、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 -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
6、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 )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06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DB32/939-2020 2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7、 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4204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1 水质 钡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4672 水质 吡啶 气相色谱法 GB/T 15503 水质 钒的测定 钽试剂 (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 50 水质 三氯乙醛的测定 吡啶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72 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甲 (二丁、二辛 ) 酯的测定
8、 液相色谱法 HJ/T 73 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4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7.1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83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478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6 水质 铜的测定 2, 9-二甲基 -1, 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
9、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89 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 HJ 490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50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 -中
10、和滴定法 HJ 550 水质 钴的测定 5-氯 -2-(吡啶偶氮 )-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 DB32/939-2020 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学工业 chemical industry GB/T 4754 规定的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HJ 592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597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1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 602 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3 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20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11、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621 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8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
12、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3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76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 /气相色谱法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7 水质 丙烯酰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0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15 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16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
13、06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法 HJ 810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22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 定 重铬酸盐法 DB32/939-2020 4 3.2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 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3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 或备案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 目。 3.4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
14、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5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6 特别限值 special standard 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薄弱、水环境容量较小,容易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水环境污 染问题的地区执行的严格排放要求。 3.7 集中式工业 废 水处理厂 centralized industri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通过工业废水输送管道收集废水,为 两家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 排放标准要求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3.8 化
15、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 centralized plant for chemical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以处理化学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工业 废 水处理设施。 3.9 城镇污水处理厂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10 排水量 effluent volume 企业或生产设 施排放到企业法定边界外的废水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 (含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废水等)。 3.11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
16、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 废 水排放量上限值。 DB32/939-2020 5 3.12 相关排污单位 related discharge unit 排放废水中含有本标准表 3、表 4 或表 5 中特征污染物的企业或集中式废水处理厂。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企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 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 4.2 位于 特别限值指定区域 的企业 ,其 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按照 表 1 规定的特别限值 执行 。需要采取特 别保护措施的地域范围、时间,由省级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
17、告发布。 4.3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执行表 2 规定的相应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 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4 排污单位应根据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从表 3、表 4 和 表 5 中筛选并上报需要控制的废水特征污染物种类 及其排放限值,经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确认执行。 表 1 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直接排放 特别限值 1 pH(无量纲 ) 一切排污单位 6 9 6 9 2 化学需氧量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18、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 造;无机盐制造;其他 无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硝酸、纯碱、硫酸工业 60 50 其他 50 40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60 50 肥料制造 70 50 农药制造 80 60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70 50 炸药 、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80 60 其他 70 60 3 氨氮 硝酸工业 10 8 纯碱工业 15 8 合成氨工业 12 10 磷肥工业 8( 12) 注 1 5(10)注 1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10 8 其他 8 5 4 悬浮物 一切排污单位 30 30 DB32/939-2020 6 表 1(续)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直接
19、排放 特别限值 5 总氮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无机酸制造 ; 无机碱制 造 ; 无机盐制造 ; 其他 无机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硝酸工业、纯碱工业 25 20 其他 15 10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0 15 肥料制造 合成氨工业 25 20 磷肥工业 磷酸铵、复混肥 20 15 过磷酸钙 、 钙镁磷肥、重过磷酸钙 15 10 其他 20 15 6 五日生化需氧量 硝酸工业 、 硫酸工业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 油墨 工业、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合成树脂 工业 20 20 7 总磷 无机磷化学工业 1 0.5 磷肥工业 1 0.5 其他 0.5 0.5 8 石油类 有机化学原料制
20、造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 造 ; 合成材料 制造 5 5 其他 3 3 9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色度 (稀释倍数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50 50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40 40 其他 30 30 11 总氰化物 肥料制造 0.2 0.2 无机酸 、 无机碱 、 无机盐制造 ; 其他 无机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0.3 0.3 其他 0.5 0.5 12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3 氟化物 无机酸 、 无机碱 、 无机盐制造 其他 无机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 碱、 电石、无机磷、氢氧化钾行业 10 10 其他
21、排污单位 6 6 其他 10 10 DB32/939-2020 7 表 1(续)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直接排放 特别限值 14 全盐量 一切排污单位 10000 注 2 5000 注 2 15 总有机碳 农药工业 30 30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中涉及丙烯腈 -腈纶、己内酰胺、环氧氯丙烷、 2,6- 二叔丁基 -4-甲基苯酚、精对苯二甲酸 (PTA)、间甲酚、环氧丙烷、 萘系列和催化剂 产品生产的; 工业颜料制造 ;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 染料制造 25 25 其 他 20 20 16 可吸附有机卤素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注 1: 括号内为磷酸铵和重过磷酸钙产品
22、控制限值。注 2:尾水排海的不受此项限制。 表 2 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 mg/L) 1 pH(无量纲 ) 6 9 2 化学需氧量 50 3 氨氮 5(8)注 1 4 总氮 15 5 BOD5 20 6 总磷 0.5 7 悬浮物 20 8 石油类 3 9 挥发酚 0.5 10 色度 (稀释倍数 ) 30 11 总氰化物 0.2 12 硫化物 0.5 13 氟化物 8 14 全盐量 10000 注 2 15 总有机碳 20 16 可吸附有机卤素 0.5 注 1: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
23、 注 2: 尾水排海的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 出水 不受全盐量限制。 DB32/939-2020 8 表 3 涉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 1 总汞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无机酸制造 无机碱制造 无机盐制造 其他无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硫酸、盐酸、硝酸、烧碱、 纯碱、电石、无机磷、氢 氧化 钾行业 0.01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005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0.002 合成材料制造 聚氯乙烯行业 0.003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01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01 2 烷基汞 相关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24、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3 总镉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无机酸制造 无机碱制造 无机盐制造 其他无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硫酸、盐酸、硝酸、烧碱、 纯碱、电石、无机磷、氢 氧化钾行业 0.1 其他 0.05 其他 0.1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1 4 总铬 氯酸盐工业,涉铬重金属工业 1.0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5 5 六价铬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无机酸制造 无机碱制造 无机盐制造 其他无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硫酸、盐酸、硝酸、烧碱、 纯碱、电石、无机磷、氢 氧化钾行业 0.2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1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2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2 6 总砷 相关排污单位 0.3 7 总
25、铅 油墨工业 0.1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5 8 总镍 烧碱行业 0.05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5 DB32/939-2020 9 表 3(续)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 9 总铍 相关排污单位 0.005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10 总银 相关排污单位 0.3 11 总铊 相关排污单位 0.005 12 总锌 基础化学原料 制 无机酸制造 , 无机碱制造 , 无机盐制造 , 其他无机基 础化学原料制造 硫酸、盐酸、硝酸、烧碱、 纯碱、电石、无机磷、氢 氧化钾行业 2.0 企业废水总排 放口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1.0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2.0
26、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2.0 13 总钒 相关排污单位 1.0 14 总铜 相关排污单位 0.5 15 总锰 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 无机酸制造 , 无机碱制造 , 无机盐制造 , 其它无机基 础化学原料制造 硫酸、盐酸、硝酸、烧碱、 纯碱、电石、无机磷、氢 氧化钾行业 2.0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1.0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2.0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2.0 16 总钡 相关排污单位 2.0 17 总锶 相关排污单位 8.0 18 总钴 相关排污单位 1.0 19 总钼 相关排污单位 0.5 20 总锡 相关排污单位 2.0 21 总锑 相关排污单位 0.3 表 4 有机特征污
27、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1 一氯二溴甲烷 相关排污单位 1 2 二氯一溴甲烷 相关排污单位 0.6 DB32/939-2020 10 表 4(续)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3 二氯甲烷 相关排污单位 0.2 4 1,2,-二氯乙烷 相关排污单位 0.3 5 三氯甲烷 相关排污单位 0.3 6 1,1,1-三氯乙烷 相关排污单位 20 7 五氯丙烷 * 相关排污单位 0.3 8 三溴甲烷 相关排污单位 1 9 环氧氯丙烷 相关排污单位 0.02 10 氯乙烯 聚氯乙烯工业 0.5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05 11 1,1-二氯乙烯 相关排污单
28、位 0.3 12 1,2-二氯乙烯 相关排污单位 0.5 13 三氯乙烯 相关排污单位 0.3 14 四氯乙烯 相关排污单位 0.1 15 氯丁二烯 相关排污单位 0.02 16 六氯丁二烯 相关排污单位 0.006 17 二溴乙烯 * 相关排污单位 0.0005 18 苯 油墨工业 0.05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1 19 甲苯 油墨工业 0.2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1 20 二甲苯 相关排污单位 0.4 21 乙苯 相关排污单位 0.4 22 氯苯类 氯苯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0.2 1,2-二氯苯 0.4 1,4-二氯苯 0.4 三氯苯 0.2 四氯苯 0.2 氯苯类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29、0.5 23 异丙苯 相关排污单位 2 DB32/939-2020 11 表 4(续)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24 苯乙烯 聚苯乙烯工业 0.3 其他相关排污单位 0.2 25 硝基苯类 相关排污单位 2 26 多环芳烃 相关排污单位 0.02 27 多氯联苯 相关排污单位 0.0002 28 甲醛 相关排污单位 1 29 乙醛 * 相关排污单位 0.5 30 丙烯醛 相关排污单位 1 31 戊二醛 相关排污单位 0.7 32 三氯乙醛 相关排污单位 0.1 33 苯酚 相关排污单位 0.3 34 双酚 A* 相关排污单位 0.1 35 -萘酚 * 相关排污单位 1 36
30、 2,4-二氯酚 相关排污单位 0.6 37 2,4,6-三氯酚 相关排污单位 0.6 38 苯甲醚 * 相关排污单位 0.5 39 丙烯腈 相关排污单位 2 40 丙烯酸 * 相关排污单位 5 41 二氯乙酸 * 相关排污单位 0.5 42 三氯乙酸 * 相关排污单位 1 43 环烷酸 * 相关排污单位 10 44 黄原酸丁酯 * 相关排污单位 0.01 4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 相关排污单位 3 46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相关排污单位 0.1 47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相关排污单位 0.1 48 二 (2-乙基己基 )己二酸酯 相关排污单位 4 49 苯胺类 油墨工业 1.0 其他相关排污单
31、位 0.5 50 丙烯酰胺 相关排污单位 0.005 DB32/939-2020 12 表 4(续)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mg/L) 51 水合肼 * 相关排污单位 0.1 52 吡啶 相关排污单位 2 53 四氯化碳 相关排污单位 0.03 54 四乙基铅 * 相关排污单位 0.001 55 二噁英类 相关排污单位 0.3ng-TEQ/L 56 N,N-二甲基甲酰胺 * 相关排污单位 2 57 萘 相关排污单位 0.1 注 :上述限值监控位置均为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注 *号的项目待国家检测方法标准颁布后实施。 表 5 其他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行业 限值 污染物排
32、放监控位置 1 总 发射性 涉钴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 1 Bq/L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 放口 2 总 放射性 涉钴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 10 Bq/L 3 活性氯 烧碱工业等 0.5 mg/L 4.5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执行相应的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标准未规定的其 他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 GB 8978 中一级标准。 4.6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废水,且每种废水的排放限值又不相同时,其混合废 水的排放限值按照最 低 的排放限值执行。 4.7 企业废水间接排放进入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的,其间接排放限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排放标 准的间接排放要求。现行
33、标准未予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企业可与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 间接排放限值,并报当地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备案。 4.8 企业废水间接排放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经由城镇污水管线排放,应达到直接排放限值。 4.9.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生产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 基准排水量的情况。单位 产品基准排水量由表 6确定; 4.9.2表 6中没有规定的,按照相关国家排放标准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确定。 4.9.3表 6和国家排放标准中均未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其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按照生产设施环 保验收时确定的基准排水量执行。若生产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生产设施环保验收确定的水量,须
34、DB32/939-2020 13 按公式( 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与排放限值比较判定排放是否达标。 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换算公式: 实 基 总 cQYQc ii 基 (1) 式中: c基 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单位为 mg/L; Q总 排水总量, 单位为 m3; Yi 第 i种产品产量, 单位为 t; Qi基 生产设施环保验收确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为 m3/t; c实 实测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单位为 mg/L。 Q总 与 基ii QY 的比值小于 1,应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35、。 表 6 部分化工产品的基准排水量 序号 工业类型 产品类型 单位基准排水量( m3/t) 1 合成氨 合成氨 10 2 合成树脂 悬浮法聚苯乙烯树脂 3.5 3 ABS 树脂 4.5 4 环氧树脂 4.0 5 酚醛树脂 3.0 6 不饱和聚酯树脂 3.5 7 氨基树脂 3.5 8 氟树脂 4.0 9 有机硅树脂 2.5 10 聚酰胺树脂 4.0 11 光气法聚碳酸酯树脂 7.0 12 丙烯酸树脂 3.0 13 醇酸树脂 3.5 14 热塑性聚酯树脂 3.5 15 聚甲醛树脂 6.0 16 聚苯硫醚树脂 3.5 17 聚砜树脂 3.0 18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树脂 3.5 DB32/939
36、-2020 14 表 6(续) 序号 工业类型 产品类型 单位基准排水量( m3/t) 19 油墨 湿法平版油墨、基墨 4 20 凹版油墨、柔版油墨、干法平版油墨以及其 他类油墨 1.6 21 树脂类 1.6 22 颜料 偶氮类颜料(颜料红、黄) 100 23 酞菁类颜料 (颜料蓝) 盐析工艺 120 24 非盐析工艺 40 25 其他颜料 120 26 磷肥 过磷酸钙 0.3 27 钙镁磷肥 0.4 28 磷酸铵 0.2 29 重过磷酸钙 0.15 30 复混肥 0.15 31 烧碱、聚氯乙烯 烧碱企业 1.0 32 乙炔法聚氯乙烯企业 5.0 33 乙烯氧氯化法聚乙烯企业 2.0 34 硫
37、酸 硫磺制酸 0.2 35 硫铁矿制酸及石膏制酸 1.0 36 硝酸 硝酸 1.5 37 杂环类农药 吡虫啉原药生产企业 150 38 三唑酮原药生产企业 20 39 多菌灵原药生产企业 120 40 百草枯原药生产企业 18 41 莠去津原药生产企业 20 42 氟虫腈原药生产企业 200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采样口,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排 污口标志。 5.1.2 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 5.1.3 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 DB32/939-2020 15 5.2 对企业污染物
38、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 定执行。 5.3 样品采集和保存应 符合 HJ/T 91、 HJ 493 和 HJ 495 的规定。 5.4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等 规定, 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 对 污 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5 企业产品产量 的核定, 以法定报表为 依据 。 5.6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推荐采用表 7 所列方法。本标准实施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制定的环境监测新标准适用性满足要求的,可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环境监测新标准及其 发布文件规定在污染物排放监测中
39、停止执行表 7 所列方法的,原方法不再作为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 件实施。 表 7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2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32 3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 3 氨氮 水质 氨氮 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40、氨氮的测定 蒸馏 -中和滴定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4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5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 -盐
41、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6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 DB32/939-2020 16 表 7(续)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7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 8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9 色度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03 10 总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 11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
42、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6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 12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88 13 全盐量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1 14 总有机碳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501 15 可吸附有机卤素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的测定
43、 离子色谱法 HJ/T 83 16 总汞 水质 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 -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汞 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97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 17 烷基汞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204 18 总镉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19 总铬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6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44、 HJ 700 20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21 总砷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22 总铅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DB32/939-2020 17 表 7(续)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23 总
45、镍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23 总镍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24 总铍 活性炭吸附 -铬天菁 S 光度法 HJ/T 58 25 总银 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 HJ 489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 HJ 490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 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907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26 总钒 水质 钒的测定 钽试剂 (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GB/T 1
46、5503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73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27 总铊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28 总铜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2, 9-二甲 基 -1, 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 486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29 总锌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30 总锰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06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 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31 总钡 水质 钡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4671 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2 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3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32 总锶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 33 总钴